青岛租婚车,成都和广州差距大吗
青岛租婚车,成都和广州差距大吗?
这个命题存在指向不明,范围过大的问题,因为一个城市有多个要素:如经济、文化、教育、城建、环境、交通、治安、医疗、开放性、包容度、国际化、舒适度、气候等。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比较,这样才能更具客观性。
首先,从经济角度比较,成都肯定不如广州,无论是GDP总量还是人均,成都大概落后广州四年。广州在新经济方面也领先于成都,其经济的开发度和国际参与度也优于成都。
其次,从城建角度比较,应该说各有千秋,广州高楼大厦很多,天际线很壮观,整体上比较大气,国际范十足。但成都的城市建设比较注重细节,卫生状况良好,城市管理也到位,整个城市井然有序,这些方面优于广州。
再次,从生活环境比较,成都气候适宜,冬不冷夏不热,治安很好,城市包容性好,成都美食也是闻名世界,成都的医疗、教育和文化也是国内一线,生活舒适度很好。而广州在这方面和成都比,生活舒适度稍差一点。
整体上看,广州是国内一线城市,也是一座国际化城市,在国内举足轻重。成都也是一座具有很高国际知名度的大都市,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如果说差距,应该就是五年级和六年级的差距。
山东男子花10万租直升机接新娘?
简单评价他们炫富,太简单粗暴,多看点细节后,了解其内心情结,可能就没有那么单一思维!
一,飞机是他们的特殊情感符号,不而只是昂贵的交通工具。新郎姬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35岁,是张店人。他与妻子王女士是同事。他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从事教育行业。因为经常乘飞机在北京、青岛、香港之间飞行,对飞机比较了解,早就想在结婚时,用直升机去接新娘。直升机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种情感连接点。
二,这难道不是一次浪漫的值得珍藏的探险记忆吗?有人说这十万元不如捐给贫困山区。这种选择当然也很好,但是谁的婚礼谁负责,选择直升机也是选择一种婚礼方式。他们为此策划的过程也很有趣。这架直升机的飞行高度大约100米,飞行区域是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从邹平飞往张店,直线距离虽然不远,但直升机按照指定空域线路飞行了170多公里才到达樱桃园着陆。
其实,和张昕宇,梁红相比,直升机结婚小巫见大巫。张梁情侣拿着1亿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北极求婚,南极结婚,租赁战略运输机,租帆船,到世界最危险的地方,索马里,切尔诺贝利,你能说他们浪费吗?他们的经历也点化了很多人,具有励志效果。
三,如果是城市小伙,这还会成为新闻吗?看媒体报道此事,标题多格外强调农村小伙这个身份。
这是不是也是迎合人们潜意识里对农民形象的认知刻板印象呢?人们总认为,农民,往往是贫困落后的,农民,更要朴素节约。随着城乡一体化,城乡统筹融合发展,这种观念要变变了。
我们还是为这对夫妻祝福吧!不能用身份来匹配结婚规模和方式。明星炫富婚礼奢侈豪华,大家觉得天经地义,农村小伙儿结婚用个直升机,我们用的着这么大惊小怪吗?
张家界新娘为爱冲锋的勇士事件中女子该受到法律惩罚吗?
张家界新娘、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女学生,最近女性婚内出轨的大瓜可谓不少,除了对其口诛笔伐,她们又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结合事件经过和法规、案例简要说一下:
一,张家界新娘玩出“花”,婚礼前一天在酒店与另一男子共度良宵关于张家界新娘的故事,想必前因后果大家已经了解不少了,简单来说,张家界一对新人准备办婚礼,此前男方已经支付了价值20万阿的彩礼。而就在婚礼前一天,新娘把几张婚纱照发给了她的男性朋友,然后双方的对话内容就失控了,约在婚礼的前一晚,在酒店内“带妆、穿婚纱”共度良宵;男方还大言不惭地说“有个大胆的想法,听天由命,看怀孕是谁的”,毫无顾忌。
新娘更不是省油的灯,回复道“我也想,觉得自己好坏,哈哈”。两人一拍即合,公序良俗都抛在了脑后,男方同时还提出了一个更刺激的玩法,“要不明天我再叫个人,刺激一下”,懂得人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以上是爆出的聊天记录,至于究竟有没有着手实施,我们不敢妄下结论。但从后续聊天记录来看,大概率是“如愿以偿”了,因为男主在某个群聊中炫耀“群里是不是不让发爱情”;同时事情败露后,新娘的朋友质问她为什么要对待李哥(新郎),新娘求饶道“只有那么一次,为了孩子(不要告诉新郎)”。
朋友知道后,质问新娘事情的经过大致就是如此,后续是新郎在网上吃瓜,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是被戴帽子的那一个!再后来,新郎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已离婚,彩礼已协商妥当”,并表示不做评论,等警方通报。
那么该事件中,新娘、新娘约的男性朋友,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
首先,对于新娘,无论与他人的“春宵一夜”发生在领证前,还是领证后,都是不触犯法律的,顶多算是违背公序良俗,受道德层面的谴责:
尽管《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这仅仅是一项义务,依靠自制力自觉履行,并非法律层面的强制履行,所谓“婚内出轨”,触犯《刑法》的情况恐怕仅限于“军婚”,而新郎又不是军人身份,所以追究新娘的法律责任,几乎是不现实的。
第二,对于破坏他人家庭、破坏他人婚姻的男性朋友,如果过程中没有伴随其他“出格”行为,同样不违法:
道理是一样的,与已婚女性“有染”,不负法律责任,甚至不构成一般违法,更谈不上触犯刑法了,对其谴责也只限于道德层面。
归根结底,这对行苟且之事的男女,尽管有悖风俗、有悖公序良俗,但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残酷又无奈。
当然,以上说的只是“一般情况”,事实上这对男女如果过程中伴随着其他更出格的行为,也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比如:
1,对于男主,他提到了要“拍爱情”,如果拍了,并且转发给他人了,最轻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因为该法第68条中规定: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还是男主,他在与新娘的对话中提到,“明天再叫一个人,刺激一下”。如果真实施了,那么问题就大了,可能涉嫌“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中规定: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不是简单地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了,还是要入刑的,量刑标准是5年以下。注意一点,构成“聚众淫乱罪”并非一定是在公开场合,即便是在私密的酒店内,酒店也属于公共场所,具有“当众”的性质,也是涉嫌构成本罪的。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就可能涉嫌本罪。
当然该罪只针对“首要份子”,即“组织者”,所以如果有该行为,还要对“组织者”进行认定,可能是新娘,也可能是男主。至于非组织者,不构成本罪,而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和罚款。
当然这只是基于聊天记录的推测,是否构成本罪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比如到底有没有叫来另一个人或者另几个人?参与者是两人、三人,还是四人?这都是定性时要考虑的因素。
3,对于新娘,虽然大概率有既不被追究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但是除了将面临“离婚”的局面之外,恐怕20万彩礼也要如数退还了,退还的原因不是基于犯了“婚内出轨”的错,而是双方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如果退还彩礼事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诉诸到法院,法院在裁决时也会考量这个因素,全部或者部分退还是大概率事件。
4,再就是关于孩子的问题,从聊天记录上来看,新娘已经怀孕了,但是谁的?说不清楚。
如果是新郎的,那么新郎应继续抚养,即便是离婚并放弃抚养权,也应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后期经DNA检测是出轨男主的,那么男主应夫妻抚养责任,同时将新郎这段时间内花费在孩子抚养上的费用酌情赔偿。
另外,倘若孩子不是新郎的,新娘还应赔偿男方一笔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新娘、男主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归纳起来,如果仅仅是两人婚内出轨行为,那么都不负法律责任;如果男主拍摄了爱情并转发了,那么是一般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如果存在“聚众淫乱”行为,“组织者”恐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罪名需要进行后期认定,不一定一定就能构成。
二,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婚后在校内与他人谈对象,男子300公里“为爱冲锋”这件事更毁三观,“为爱冲锋的勇士”,在7月份与女主王某领证,此后二人分开,女主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专升本”,继续学业;“勇士”在青岛打工,供王某读书。
两人已经领证了,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而女主王某却在校内见异思迁,谈了男朋友,并怀孕……
这件事就不做评论了,相信各位看官心里都有一杆秤,孰是孰非应该一目了然,尽管女主在事发后还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不知道她说这话的底气来自哪里,就凭你是女性,你就弱势?
唯一心疼的就是这个“勇士”,打工供妻子继续升学,却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狂奔300公里,不仅没见到女主王某,反而遭遇了几个校内“大汉”的围攻,被摁倒在地……三观尽毁。
至于女主王某的法律责任,与上文中的“张家界新娘”是一个道理,即便婚内出轨、即便婚内与他人怀孕,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在离婚时属于“过错方”,净身出户算是唯一惩戒。
以上就是两位当事女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来说去,几乎是很难追究法律责任了,只希望两位男性能尽早从阴霾中走出来吧,这俩人,不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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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客户给了两万块塞给我?
老板让你负责一个项目,乙方客户硬塞给你两万块钱,如果你收了是否要交给老板,我觉得要搞清能不能收,为什么要收?再考虑收了是否交给老板的问题。
第一,乙方客户为什么要给你钱但凡乙方客户这样大手笔给你钱,都是有求于你,这个钱不是白拿的。他能给你两万,就想从你身上拿回十万、二十万。在乙方客户来看,他这也是做生意,用很少的代价,获取更多的利润。
你若收了钱,就不能心安理得的白收下,肯定要为乙方客户增加额外服务,牺牲老板利益,因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若果你不付出牺牲,不替人消灾,这个两万他日还会吐出来,到头来鸡飞蛋打,名利皆空。
第二,受贿罪的基数是多少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便利,便构成了受贿罪,好像现在超过5000元入刑,收到两万元肯定入刑了,得不偿失!
如果不是公职人员,也就是平头老百姓,收受他人财物,可以按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也是受刑法制裁,轻者三年以下,重者三年至七年之间。
平白无故收受别人两万块钱,不为别人办事,不牺牲他人利益有点不大可能!
第三,这个两万块应当怎么处理(1)最好是不收客户给钱绝对不能收,客户塞钱有几个目的:一是他认为你做的不够卖力,或认为你对工作消极怠慢,影响了他的进度,或者认为你在履职过程中过于苛刻,以至于认为你有意卡他,他这时会给你钱,让你放行,让不接受,降低标准。二是他认为有些工程量可以通过你虚报,有些工程量无法具体量测,有很大出入,他可以更多获利的,这时他会给你送钱,并且数额巨大,肯定有所企图。你不收,他的企图就不会达到,我也不用违心去办错事。
(2)收了交给老板到有人硬塞钱,绝对不能收,否则心里不踏实,睡不着觉,不曾哪一天就会有麻烦找上门。
如果客户非要将两万块钱,第一时间要交给老板,让老板研判客户的心里,客户的需求,并找适当方式退给客户。即便以后有事,老板也会帮助你,给你出主意。
如果收了两万,你不给客户办事,客户会抱怨,不经意间就会给老板说起这事,就好像要告发你,老板肯定对你另眼相看,甚至给你穿小鞋。
第四,总结工作中但凡手中有权利的,都会成为对手的围猎对象,如果把持不住很容易掉进泥潭,越陷越深,最终葬送自己!所以,拒绝收礼,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事业会越做越大,前途也会越来越光明!
农村有车上挂红布条的习惯?
农村车上挂红布条,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喜庆吉利
中国农民向来视红色为吉祥、喜庆、幸运、欢乐之意,车辆两边挂上红布条,就如同过年挂红灯笼、结婚贴红喜字、重大节日挂中国结一样,预示着从此车辆出入平安,车主事业或生意红红火火、兴旺发达。
二,驱妖避邪
在中国农村流传下来的传统迷信思想里,一切邪恶的鬼妖都非常惧怕红色。车辆两边挂上红布条,当然希望的是一路顺风、平平安安。
三,醒目标志
红色在所有的颜色中最为显眼、最容易引起人的注意。车辆两边挂上红布条,行驶在道路上,迎风摆动,格外引人眼球,以此来警示对面或后面的车辆。
四,提示说明
车辆两边挂上红布条,向别人说明车是新买的,提醒其它车辆:小心点,别碰坏我的车,我价可高呢!另外一点,也是告诉其它驾驶员,驾驶车辆的可能是新手,要注意避让,多多包涵。
五,装饰好看
新车本身就亮丽美观,两边系上红布条,就如同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小朋友系上红领巾一样,给车辆增添一丝好看和美感,让人感觉非常悦目、舒服。
红布条一般不是车主买来的,而是4S店事先预备的。车辆买好后,4S店会主动将红布条系于车辆两边,以示祝贺、恭喜!
挂红布条主要是新车,但有的驾驶员在过年或在喜庆用车时,也会挂上红布条,以增添喜庆气氛。
有的旧车,经整修、装璜、喷漆翻新后,也会挂上红布条,以示庆祝。
有的驾驶员为求平安、讨吉利,进庙烧香时,也会在庙堂内请来红布条,系于车上,预示平平安安。
此外,特别是在刚过年的正月里,有一类专门上门说好讨喜钱的人,他们也准备了红布条人,看到谁家门前有小车,上前系上两根红布条,再说上几句平安祝福之类的话,然后伸手向车主讨钱。大过年的,车主碍于脸面,也就随手掏几块打赏钱给他。
几根红布条并不值钱,但在农民心中,预意还是很丰富。
愿小小的红布条,伴随着车辆一路平安!
最后,提醒一下有车的朋友,红布条不要系在后视镜或牌照上,以免影响驾驶和招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