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婚书完整版,明兰为什么不选择齐衡
古文婚书完整版,明兰为什么不选择齐衡?
第二次机会,明兰为什么不选择齐衡?
齐衡是齐国公的次子,在当时属于很显贵的地位,而明兰只是盛家的一个庶女,按照门第来讲根本配不上小公爷。但是小公爷一心想求娶明兰,在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去世之后,齐衡再次想迎娶盛明兰,但最终也没有在一起。明兰到底是为什么拒绝齐衡呢?
首先,明兰通过齐衡的第一次婚姻就看出来他不是一个靠的住的人。二人之间并不仅仅是门第的问题,更大的阻碍是齐衡的母亲平宁郡主。当初就是齐衡要求娶明兰,而他的母亲却使手段让明兰当了齐衡的干妹妹,包括后来的婚事都是齐衡母亲一人做主。而齐衡长期生活在母亲的庇佑下,虽然苦不堪言但也从未反抗。明兰就是看清楚了这一点,一个许诺不了将来的男人是不值得交付自己的一生的。
其次,齐衡中了进士之后向明兰提亲,明兰没有答应,并不是一点感情没有了,记得明兰说了一句“人总是要向前看的”。说明明兰是一个做事当机立断,不拖泥带水,在她看来她和齐衡的那段感情已经是过去式。若过去不能拥有,还是念念不忘,受伤的终究是自己。明兰活的太通透,放下过去,也放过自己。
最后,明兰拒绝齐衡也有顾廷烨的原因。当初齐衡也是为了齐国公,为了保全盛家而去答应迎娶嘉诚县主。但是这一切明兰都不知道,顾二也没有告诉她,让齐衡在明兰心里背了个“背信弃义”的锅。顾廷烨早就想迎娶明兰,但是齐衡却不知情反而把顾廷烨当成好兄弟,直到顾廷烨对着齐衡喊了一句:“你怎知我非她不可!”这时候的齐衡才意识到问题所在,但是为时已晚。不过后来的剧情也证明,明兰拒绝齐衡嫁给顾廷烨的决定是正确的。
为何自己却是傻白蠢的女子?
理想的生活很丰满,奈何现实呢?太骨感。
爱恨情仇怜人生,哎!
试问何人能逃了?
张爱玲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关于民国第一才女张爱玲的冷知识。
羊看张爱玲的小事迹常常会让羊发出“原来她是酱紫"的感叹。 今天的羊是张爱玲的冷知识挖掘机,大家快来~
爱美的天秤座女孩 张爱玲是个天秤座,“美即第一奥义”的星座解读跟她很搭调。 在她13岁的时,画了一幅漫画投稿给《大美晚报》,拿到了5元稿费。 张爱玲的妈妈建议她把这笔钱保存起来做纪念,但是张爱玲却给自己买了一支小号丹祺口红。
她看见妈妈站在镜子前穿绿色短袄别翡翠胸针,于是暗戳戳发誓: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 不过,羊觉得张爱玲后来变成衣服控,和她后妈孙用蕃的丑丑审美摧残离不开关系。
左一,孙用蕃 孙用蕃是个旧式闺阁对象,她和陆小曼都喜欢抽大烟,当时被合称为“芙蓉仙子”。 足不出户又没有受到西洋教育的刺激,审美和思想也都很老套。 作为继母,她给张爱玲的见面礼是两大箱旧衣服,没想到让张爱玲炸毛了。
▽张爱玲亲妈本身就是摩登对象,而张爱玲自己从小受到的是西式教育,旧旧旗袍根本收买不了青春期少女的心好伐 张爱玲在《对照记》里形容那些衣服,是“牛肉的颜色”,穿在身上就像是生了冻疮。 后来她给好友宋琪写信,说自己小时候没有好衣服穿,以至于后来拼命穿得鲜艳,博了一个“奇装异服”的名号。 杨绛还挖苦过她:“我觉得你们都过高看待张爱玲了,我对她有偏见,我外甥女和张同事圣玛利亚女校学生,我的外甥女说张爱玲死要出风头,故意奇装异服,想吸引人,但她相貌很难看,一脸‘花生米’(青春痘),同学都看不起她。”
杨绛 咳咳,这么多人说张爱玲,大抵还是她足够有名又特立独行吧。 她的审美意识是超一流的。 她喜欢把浴袍、被面、祖奶奶的衣服翻出来大改造。 和影星李香兰会面穿的那条裙子,是拿她祖母的一床被面改的。
张爱玲特别得意这件裙子:“很有画意,别处没看见过类似的图案。” 比晚晚大方一点的是,张爱玲一直到处宣传自己的时尚经:“要想让别人在众多人里只注意到你一个,就得找你祖母的衣服来穿。” 张爱玲还穿过至今被当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莨绸”,美称“香云纱”。
有一次她从香港带回来一种土布,“最刺目的玫瑰红印着粉红花朵,嫩黄绿的叶子。”,当时貌似只有乡下小婴儿才穿。 张爱玲觉得自己是在保护战后的民间艺术,穿在身上美得不行,说自己飘飘然了。
下面这件,隔着黑白颜色都能咂摸出布料约莫是个绸的,但这个外套其实是临时披的浴袍。
还有一次,她穿着夸张的衣服去出版社为《传奇》校稿,整个印刷厂的工人都停了工,来围观她的衣服。
她真的很喜欢这种大红大绿,参差对照的衣服 她的弟弟张子静回忆,她穿了一件布旗袍,大红色的底子,款式像外国女人的连衣裙,旗袍下梢只到膝盖,露出修长的腿。 张爱玲看见自己弟弟那么好奇,张爱玲心里应该特别得意:“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种衣服简直太普通了,我还嫌它不够特别呢。”
而且张爱玲特别讲究。 她约朋友苏青、潘柳黛一起喝茶,三人见面的时候,她们看到张爱玲穿了一件柠檬黄袒胸露臂的晚礼服,浑身香喷喷的,还戴了手镯项链,满头珠翠。
苏青 两个好姐妹讶异,问她是不是要上街,而且觉得很窘,因为她们都穿的很随便。 不过张爱玲慢条斯理的说:"我的好朋友已经来了,就是你们俩呀!” 真滴是内卷子! 张爱玲还特别喜欢给自己的书设计封面。
△这是《传奇》的封面,张爱玲还加了一个在后面偷窥妇女的异形人,她说这是故意造成不安气氛。
△《流言》的封面也是她自己设计的,没有具体五官的脸,很意识流。
▽这是她画的《中国人的时装与生活》插图 张爱玲还给自己设计了自画像,她特别了解自己的优势,拍照姿势慵懒,不必刻意看向镜头。
她在当时并不算是标准意义上的美女,骨相比较硬。
很多照片姿势都很现代女郎,巧妙利用大幅度的肢体语言去塑造氛围美。
这种美商是跳脱出当时的保守审美框架的。 而大家对她的夸张颇有微词,张爱玲回应的是: “我既不是美女,也没有什么特点,不用这些来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的注意?” 她比较学生相的那张是和姑姑在一起照的,身上应该穿的是继母给的衣裳吧,害得她米有发挥出自己的气场。
她的可爱感 张爱玲是个蛮呆萌的人。 她在中学时给人的印象是不爱社交,也不怎么学习,但是每次考试名列前茅的学霸。 没想到在毕业的时候哼哧哼哧画了全班的卡通肖像,还取名《算命者的预言》。
根据这些预言,还能联想到她们平时的性格特征:
黄德仪:百万富翁的妻子,社交明星;
袁紫禾:第一个飞上月球;
蔡芙苓:第一个女子获奖拳击手,重量级冠军;
叶莲芬:船在一个遗弃的岛上遇难,她变成了用爱和公正统治丛林的公主。
给人一种一出手就憋个大招的那种面冷心热的学霸既视感。 张爱玲自己也追星,她喜欢的女明星是谈瑛,画黑眼圈的好手,被人称作“神秘美人”。 两人很多拍照姿势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不喜欢看镜头羊在前文提到,潘柳黛还上门喝过张爱玲的茶。但是两人闹掰了后,潘柳黛成了张爱玲的忠实黑粉。 潘柳黛后来对作家诸葛说,张爱玲有一个爱好是吃臭豆腐干。 说张爱玲为了吃臭豆腐,起身换旗袍,涂口红搽胭脂,然后拿着碗追了两条街,买完臭豆腐一面吃一面嗅,潘柳黛批语是“那样子真使人难过。” 不过羊觉得张爱玲这样很可爱啊,谁还没个为了吃而掉链子的时候呢。
潘柳黛 她的朋友於梨华说她见到冰淇淋苏打上桌,就像是小孩子看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笑得很孩子气。 还有一件事是,她去作家王桢家里做客,然后一边翻杂志,一边拿勺子舀木瓜吃。 想象一下,一个文笔犀利的女作家,才情见识又特别高,大家见到她都有点忐忑。没想到她却像个小女生一样优哉游哉吃木瓜。
张爱玲和王母以及王桢合影 张爱玲还有一个特别反差萌的地方是,她喜欢折磨书中的各色人物,而且不留情面,但是自己特别喜欢算卦。 她的朋友宋琪回忆:“大凡出书、出门、求吉凶都要算命。” 她出版《秧歌》的时候,算了五次都是下下签,硬要算到上上签才停下来。 《秧歌》出版之后的反响确实很不错,《纽约时报》、《时代》等主流媒体都发布了书评。
而且她真的是小神婆,在美国遇到了女作家被看手相,然后还写信告诉好友邝广美。女作家告诉她自己发动的事不会成功,害得张爱玲“一夜没有睡好”。 她还有一次也是写信给好友碎碎念自己的算命经验,
“上面说到我要到一九六三(!)年才交运(以前我记错了以为一九六零),你想岂不等死人?”
没想到吧,祖师奶奶在给自己笔下主人公安排事情的时候下手那么狠,然后面对自己命运的时候也是战战兢兢的。 而且她晚年的照片看起来依然很有神采。这张照片也是她的小心思,因为当时有传闻她已经去世,她拿着金日成去世的报纸拍照,就很抖机灵。 这也是她的最后一张照片。 那些繁花似锦的美誉和霜降般的孤寂,如同金箔碎裂,露出女作家人性中更真实自然的沟壑。 在这些温暖的小事里,羊感受到的是张爱玲为人处世上的天真和笨拙。 于别人而言的温吞和夸张,在羊看来是她认真制造和享受生命中的美丽的证据。 羊用一首诗来结束今天的话题。 身边有些人看似走在你前面,也有人看似走在你后面。 但其实每个人在自己的时区有自己的步程 不用嫉妒或嘲笑他们,他们都在自己的时区里,你也是! 生命就是等待正确的行动时机。 所以,放轻松。你没有落后,你没有领先。 在命运为你安排的属于自己的时区里,一切都准时。
如何评价林语堂?
如何表达“我一辈子都不离开你?”
文学大师林语堂给了一个痛快淋漓的答案——他一结婚,就把结婚证烧掉了。理由是,这玩意儿只有离婚时才用得着。
难得的是,他们奉父母之命成婚,婚姻却是终生甜蜜的爱情的开始。
这便是林语堂与廖翠凤的婚姻。
晚点爱上你,余生都是你
在遇到翠凤之前,林语堂也不是没有爱过别人。
他青梅竹马的姑娘名叫橄榄。他们自小相亲相爱,长大后,她却不愿意随他离开家乡。分手时,橄榄站在山上,发丝随风飞舞,那身影定格在林语堂的脑海中。
大学时,他与一个叫做陈锦端的富家姑娘陷入热恋,却因为他的家境太贫穷,被棒打鸳鸯。他悒悒不乐,半夜在母亲面前大哭。
失败的情感经历,教会了他如何去爱;而与其他人擦肩而过,大概是为了和对的人一起走下去吧。
他最终奉父母之命,娶了鼓浪屿首富廖家的二对象,廖翠凤。他虽然是个借钱上大学的穷小子,却也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才子,加之相貌俊朗,与廖家又是旧识,婚事便很快定了下来。
拟定终生之前,翠凤的母亲曾经质疑——“他是牧师的儿子,家里很穷。”翠凤却果断道:“贫穷算不了什么。”
经历了与陈锦端失败的恋情,廖翠凤的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林语堂。他本也就对男女之间的虚幻恋情心灰意冷,便下定决心,既然与谁结婚都是一场赌博,不如怜取眼前人。
新婚燕尔,林语堂征得妻子同意,一把火把婚书烧了。
他说:“因为婚书只有离婚才用得着。”
这是他用实际行动对对翠凤许下的誓言。无论他之前爱过谁,他的下半生里,只有她。
在最好的时光里陪你看世界
和在一起的人慢慢相爱
林语堂穷,但他于读书上极为优秀。翠凤出嫁时,家里给了她一千银元做嫁妆。这笔存款,成为他出国留学的基金。
他们的蜜月是在太平洋上度过的。谁知,她在船上盲肠炎发作,疼得没日没夜地打滚。但如果这时候上岸去做手术,他们留学的钱可能就一分不剩了。她咬着牙硬挺了几天,痛苦慢慢减轻,他们决定冒险,继续前进。
到了美国,她的盲肠炎二度发作。林语堂把她交给洋医生。那场手术并不顺利,她的伤口感染,又做了一次手术。
出院的那天,是一个大雪纷飞的二月。大街上空空荡荡。翠凤的身体羸弱,受不了车子的颠簸。语堂绞尽脑汁,最终为她弄来一辆雪橇,将她接回家。
几十年后,林语堂说起这件事,还会星星眼地看着妻子,满脸崇拜:“我的妻以艰苦卓绝的精神度过此难关,颇有英雄气。”
在美国、德国、法国念书的那几年,是他成长得最快的日子,也是他们最艰苦的日子。
在林语堂还不懂柴米油盐的时候,翠凤已经从一个千金之家的大对象,进化成一个一枚银元掰成两半花,还能心里有数的小妻子。
她能用最少的钱,把饭做出百般花样;她一生最喜欢鞋子,却能默默捡别人穿剩的旧靴子穿;快没钱吃饭的时候,她背着林语堂把自己心爱的陪嫁首饰当掉;没钱看电影,他们去图书馆借书,灯下夜读。
在《林语堂自传》里,他回忆起那段日子。既无生活经验,又无钱财,只有年轻人的冒险精神,有彼此之间的相依相赖,还有他们对前途的信心。他感慨道:“真甜蜜啊。”
年轻时共同历尽的艰苦患难,一直留在彼此心中,一生不忘。
细水长流的日子里,
有趣是爱情的最佳保鲜剂
后来,他们的日子渐渐安稳下来。平淡的生活,被他们过出千般花样。
他平常最爱抽烟,烟斗不离身,有时候却把烟斗偷偷藏起来,然后大声喊妻子:“我的烟斗去哪儿啦?”
翠凤急急跑过来帮他找烟斗,他就乐滋滋地在一旁点烟,欣赏她忙乱的神情。待翠凤回过神,气得要甩门出去,他却一把将她拉到怀里,轻轻吻她:“我一个人在书房里太无聊了,想你嘛。”
那时候,文化大师们的原配几乎没有好下场。廖翠凤在听到谁娶了年轻小妻子之后,就会暗自伤感。语堂看出了她的心思,便拍拍她肩膀说,你放心吧,我才不要那些小姑娘,我只要你。
翠凤反问他:“为什么?”
他耸耸肩膀,坐到床上,抽了两口烟:“因为只有你允许我在床上抽烟。这就是完美婚姻的典范。”
他还说,我的女性朋友们,对我的妻子简直比对我还好!
他说:“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她生气。”
她发小脾气时,他总是去捏她的鼻子,说一些欢喜的话,哄她笑起来。他知道,妻子最喜欢别人夸她的挺直的鼻子。
他也是一个有情趣的父亲,对三个女儿极好,用胶泥和蜡烛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 上,喜欢和孩子们吹肥皂泡儿。
林语堂说过,他理想的家庭生活,就是有一个言笑晏晏的妻子,几个可以和他在大雨中奔跑的可爱孩子。还要一小块田地,可以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
然后,他用一生的爱,和平实的浪漫,把理想变成了现实。
他常常说,自己最得意的呀,就是把一个老式的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
结婚五十周年,是为金婚。那天,至亲好友齐聚林家花园,林语堂把一枚金质胸针献给廖翠凤,上面铸了“金玉缘”三字,并刻了詹姆斯·惠特坎·李莱的不朽名诗《老情人》。他亲自把它译成中文: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这一辈子,他年轻时是拿奖拿到手软的帅气学长,中年后是享誉中外的大文豪,但回到家里,他就是会和她一起摘菜做饭,一起逗孩子笑的,她的丈夫。
等到两个人老得脸上皱纹纵横,走不动路,他还能捏捏她鼻子,哄她笑。
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深深相爱,慢慢变老。
一个才高八斗但穷得叮当响的读书人?
假若我是女生,我选择文盲土豪。
一、我要过上衣食无忧,有车有房的生活。既然是土豪,那他就有这个能力给我所需要的一切,生儿育女,培养孩子的责任和任务也会轻松很多,孩子会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假若选择穷得叮当响的读书人,奋斗多少年也不可能过上好日子,而且孩子也跟着吃苦,生活都不能自保,何谈孩子的培养教育。
二、我要让土豪改变,尽力让他有知识有文化。
选择土豪,就选择他的一切。有钱办事也容易,让土豪去学习,学管理,培训提高文化修养,用自身的魅力去感化他,让他不断进步,相信他会变成一个让人满意的老公。读书人虽才高八斗,书呆子一个,让他舍弃读书去挣钱,难上加难,一年半载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三、我要带上土豪和孩子,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让他们增长见识,开拓视野,培养他们的文化修养,提升精神境界。
总之,现代社会,有钱能干很多事情,精神代替不了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是要面对现实,有了物质,精神可以去改变,我选择土豪文盲,因为我相信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