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婚姻 一堂缔约全文,你听过最浪漫的誓言是什么
两性婚姻 一堂缔约全文,你听过最浪漫的誓言是什么?
三毛说:“我喜欢自由,如果结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你还想和我结婚吗?”
荷西说:“我就喜欢你的自由,如果你结婚后改变了,那么你就不是你了,我就喜欢原本的你。”
我想最美的誓言就是“我喜欢原本的你,不用为了任何人而改变”,最终荷西也是做到了,三毛的俏皮任性,荷西也一一包容了。
三毛喜欢化石,他不辞幸苦陪她在沙漠找化石,为了这个事还险些丢了性命。逃出苦难后,河西问三毛:“你还喜欢化石吗?”
三毛说:“喜欢!”
荷西说:“下次还来找吗?”
三毛说:“来,你呢?”
荷西说:“来,下周在一起来。”
得此爱侣,真是三生有幸,荷西是爱三毛的,他爱的是三毛这个人,三毛也是爱荷西的。因为爱得深,所以三毛最终没有走出来,她完全适应了有河西的存在,最后走了极端,也随荷西去了。
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个爱你就是爱你这个人的人,就嫁(娶)了吧。因为不容易遇到,爱得单纯才是爱得深沉。
我们很容易就遇到那个说:“为了我你就不能改改吗”的人,却很难遇到那个说:“我喜欢你,只是喜欢你这个人,你的好你的坏都喜欢”的人。
最美的誓言最美的你,愿你能遇到你今生最爱的人,愿安好。
怎么用一句话或者一段话文艺的表达我爱你?
最美的接近,不是处心积虑、而是不期而遇;
最美的感情,不是形影不离,而是风雪不弃;
爱上你,是一场美丽的意外,更是恩赐的命定。
恋爱记一生一世爱情合约怎么写?
恋爱合同书
总则;
本张合同,责任是你爱我,义务是我爱你 ,忠贞不渝具有法律约束力,相伴到老是有效期。
一、内容
1、双方来自五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为的是共同努力,创造一份和谐幸福,温馨甜蜜,以使双方及其受益人(父母,子女)获得一种最佳生存方式。
2、男女双方共同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担风险,利益共享。双方必须经常注入新的资金,以维持这份和约的正常运行。投资比例由双方协商自行确定,且可做不定期变更。投资比例与控股权无必然联系。
3、双方工作性质属创造性。爱情其具有不可重复性。成果先天具有不可仿造,模拟,盗版性。所以,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鸡蛋,也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爱情故事。由此,本合同郑重声明:如擅自防制本合同签约人工作成果者,后果自负。
4、生产原料:信任,关爱,理解,温存,责任,金钱。产品:甜蜜,和谐,温馨,舒适,欢乐,稳定。且要形成产销一条龙。
5、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基于爱情这种一次性消费品可能对签约双方造成污染和伤害,本爱情合同特提请甲乙双方对此保持高度重视,并积极投身到“绿色爱情工程”中来。
二、违约说明
1、一方因某一原因(不管原因多么的不成立)与另一方发生矛盾纠纷,本爱情合同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行为,另一方应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和宽容。无论事态发展如何,最后结局必须是化干戈为玉帛。否则双方均按违约论,个承担责任之一半。
2、本合同操作范围只限于缔约双方,绝不能有第三者的介入。否则,可能导致本合同的约束力遭到削弱甚至丧失。
三、和约解除一方欲解除和约,另一方不要悲痛欲绝,也不要欢天喜地,有句名言——买卖不成仁义在。
附则;
本合同至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nahan923
乙方: XXX
有哪些写大婚之日的古诗词?
问题:有哪些写大婚之日的古诗词?
引言人类社会的"四喜四悲"中,所谓“四喜”由来已久:“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人。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婚姻,无疑是大喜中的大喜。自古以来"洞房花烛夜",绝对比"金榜题名时"更让人欣喜若狂。无论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无论达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在"新婚之日"所寄予的情怀,在新婚之时所留下的千古佳话,举不胜举,再次就不一一赘述,摘录几首古诗词如下:
【近试上张水部 】唐• 朱庆馀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酬朱庆馀 】唐•张籍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镜更沉吟。 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南歌子•凤髻金泥带】北宋•欧阳修凤髻金泥带,龙纹玉掌梳。走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弄笔偎人久,描花试手初。等闲妨了绣功夫,笑问鸳鸯两字怎生书?
我们不得不承认,早在北宋时期,欧阳修这个“怀老头”挺有情趣。这首词描写了普通新婚夫妻生活中的一些场景,充满了柔情蜜意,符合真实的生活,具体而生动。在现代人看来,根本无伤大雅。因为在这首词中,我们分明可以看到了我们自己婚姻生活中的一些影子。
蝶恋花•新婚大喜文/@兵法天下 【作品】
序:庚子元旦,适逢好友孩子大婚,饮罢婚宴喜酒,有所感触,随填词一阙【蝶恋花】,以作留念!
元始梅妍良缘到。
一朝婚仪,乐奏鸳鸯调。
姚府华堂祥瑞飘。
吉时琴瑟和鸣笑。
玉树临风郎君俏。
妩媚新娘,羞月羞花娇。
执子携手白头老。
同舟共济任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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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偏向男性吗?
新婚姻法不偏向男性,略微偏向女性。但主要是偏向保护有产者的权益。
首先,我们说《婚姻法》略微偏向女性的原因: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就是对男方请求离婚的一个时间限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女性在身体上、精神上处于最弱势时,免受男人的遗弃,以免女人生活没有保障。
其次,巜婚姻法》主要保护有产者,这个有产者,既指的是男性,也是指女性
保护有产者的权益主要体现在:
一是保护婚前财产,二是保护婚后有特别约定、特别申明的个人的合法收入,仍归个人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就很明确保护婚前财产。而且也取消了夫妻婚前财产,不再因为生活8年就转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将于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将被《民法典》所替换。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生效后的《民法典》家庭婚姻内容,继承了现行的《婚姻法》的精神。如: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损害赔偿和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们对比一下,是不是发现:将要实行的巜民法典》八百四十条和现行的巜婚姻法》十八条,如出一辙?
所以说,保护个人的婚前财产,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已经成为法律的共识。
这个法律精神,最大限度的体现了“男女平等。”
但是,《民法典》没有考虑到:我国是一个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国度。虽然女性的受教育权、工作权在建国后大幅度提高,女强人、女汉子层出不穷的涌现。
但是,我们还得承认,无论是家庭、社会,对女性的歧视还没有完全消除。再加之女性的生理限制,使女性在就业方面还是受到诸多限制,大多数女性的经济收入没有男性高。
而在女性的经济收入还没有提高到和男性相当的同水平时,片面强调男女平等,将会给女性带来很大伤害。尤其是对还抱有“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婚姻观的女人,将会是一个重大打击。
所以,《婚姻法》也罢, 将来的巜民法典》也罢,对女性来说,都还是有其“残酷无情”的一面的。
女性,尤其是新生代女性,只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才能活下去,继而生存的好一些,想靠男人,不行了。想靠婚姻不劳而获,更不行了。@头条圈子 @头条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