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楼凤qq群,为什么最爱她的人不是黑娃而是白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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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小娥的问题上,貌似黑娃和白孝文都是更爱自己多一点在此不防设问一下:如何判断白孝文最爱田小娥呢?好像找不到依据哦。但在田小娥生死攸关的一些关键点,可以看出两个男人貌似都更爱自己多一点。因为在情感、生死和事业关口,白孝文和黑娃均选择了事业和保存自己。
(一)黑娃农协失败后,田福贤到处抓他。鹿兆鹏给他介绍了习旅长的部队,黑娃为了保命,把田小娥扔在窑洞就走了。
(二)后来,黑娃当了习旅长的警卫,经旅长允许,夜里回到窑洞跟田小娥重逢。如果说黑娃当年为了躲避田福贤等人,跑命要紧,不得已把田小娥撩在了荒野里。
(三)那么,这次回来时,田小娥问他在哪里并央求黑娃带她走,说自己啥苦都能吃,黑娃觉得带个女人去打仗不方便,没有同意。
(四)试想凭着黑“慌慌鬼”的个性,以及前不怕虎后不怕狼的狠劲,应该是不顾三七二十一带着田小娥上路的,但黑娃还是独自走了。后来,又传说死在了战场上。
(五)重点来了,鹿子霖就是在黑娃逃跑时趁机占有了田小娥,而田小娥也是在听说黑娃死了以后,万念俱灰,同时也在鹿子霖的撺掇下,为了报复白嘉轩把白孝文“勾引”了。
(六)再看白孝文的行动。不成想白孝文为了田小娥不惜跟家里断绝了关系,白嘉轩在祠堂拿刺刷打了他以后,他不但没和田小娥分开,反而让他更加光明正大地走进了田小娥的窑里。
(七)后来赶上饥荒,白孝文又是卖房又是卖地,而且书里的白孝文把卖房卖地的钱都周济给了田小娥,自己的媳妇却生生饿死了。
(八)最后,白孝文也到了要饭的境地,书中的他在每次要到一点吃食以后,心里都想着给田小娥留点,可每次他都忍不住自己吃完了。
(九)当他这次又到了白鹿原,和讨饭的人一起去领舍饭的时候,被鹿子霖看到了。书中的鹿子霖趁机把白孝文拉进了赈济所,想着把白孝文的落魄样在田福贤等人面前展览一番,于是自己假模假样地装仁慈给白孝文拿了些吃食。
(十)这时,鹿子霖的行为被在场的朱先生制止了,并要求大家和白孝文一起去领舍饭吃,鹿子霖难堪之际灵机一动,在田福贤那里给白孝文求了一个县保安大队的名额。
(十一)白孝文此时本想先回去告诉已经怀孕、却饿得奄奄一息的田小娥一声,但鹿子霖赶紧拦住白孝文,哄骗他,去晚了名额就没了。
(十二)此时犹豫中的白孝文,还是选择了奔赴前程要紧。而田小娥的悲剧就是这么发生的,已经饿得浑身无力的田小娥,就在黑夜被鹿三杀死了。
(十三)黑娃离开时,田小娥处于危险境地,一是男人鹿子霖、狗蛋等人对她美貌的垂涎;二是在荒野里随时都有可能被豺狼虎豹吃掉;三是田福贤、白嘉轩等人对她施于的酷刑,分分钟都可能死掉。而白孝文离开时,田小娥却怀着他的娃,饿得几乎不省人事,不但左等右等没有白孝文的消息,还在夜里让鹿三拿梭镖彻底杀死了 。
(十四)事后,虽然两个人对田小娥的死都有过深深的自责,白孝文在田小娥窑前动情地大哭了一场,黑娃也到处找人替她报仇。但惨剧已经发生了,从他俩的表现上来看,也很难说白孝文比黑娃更爱田小娥。
综上,白孝文比黑娃更爱田小娥?貌似找不到充足的理由。或许只能看他们面对情感、生死、事业和保存自己时,两个人做了怎样的选择。因此,哪个最爱田小娥,请诸君自行判断。历史上有哪些毛骨悚然?
1888 年8-11月之间,伦敦东区的白教堂附近连发5起凶杀案,神秘的杀手在凌晨的薄霾中突然的现身,残暴的出手,转眼又像一个幽灵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一具表情狰狞的女尸躺在鲜血和污水之中,用空洞的眼神无助的瞪着无边的暗夜。
有人称其为“地狱的使徒”。
有人称其为“摧花的恶魔”。
而更多地人则称其为“开膛手杰克”。
直至今日,残暴的凶手仍未落网,“开膛手杰克”和“白教堂连环杀人案”也成为与“福尔摩斯”等价的文化符号,随着艺术作品的传播名扬四海。
下面,土鳖君就给大家盘一盘“一个多世纪悬而未决的迷案”-开膛手杰克杀人案。
第一案丨巷子里的“破布堆”1888年8月31日凌晨四点左右,早班工人查尔斯急匆匆的赶往工厂接班。当他像往常一样走进白教堂囤货区附近的一条狭窄的小巷子时,借着巷子口煤油路灯那忽明忽暗得光亮,他看到好像有一堆破布一样的东西在不远处的路边团着。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查尔斯快步走到那堆破布旁边,他想翻翻看看有没有之前的玩意。
但他失望的发现,那只是一位“因喝醉了酒而陷入昏迷”的女人。好心的查尔斯担心女士的安全,试图将其唤醒。但当他凑近女人的脸时,一条触目惊心的血槽险些让他瘫倒在地。
十几秒之后,他从震惊中缓醒过来,一路喊叫着,跌跌撞撞的奔向了附近的治安岗亭。
几分钟之后,治安警官内尔到达了现场,看到一具腹部有一条巨大的倒「V」形伤口,脖子几乎被割断的半裸女尸,受害人仰面躺在地上,眼睛瞪得滚圆,似乎看到了一件极其恐怖的画面。
在英国「V」字形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符号,正写的「V」字代表着胜利、成功和尊重,而倒「V」字的意义则完全相反,代表着失败、侮辱和挑衅。
经调查,女人名叫玛丽·安·尼克尔斯,42岁,印刷匠威廉·尼克尔斯的前妻,五个孩子的女儿,嗜酒成性。1887年,离婚之后失去生活来源的玛丽化名“波莉”,来到白教堂附近“站街”。
由于没有有效证据和目击证人,警方的调查到此就陷入了僵局,也只能暂时搁置到一旁。
第二案丨丢掉了子宫的安妮1888 年 9 月 8 日凌晨五点左右,家住白教堂附近汉伯来街29号廉租公寓的车夫约翰·戴维斯去后院整理车架时发现地上横躺着一具女人的尸体。
约翰连忙找来警察,警察们发现这是一具生前遭到过殴打和虐待的女尸,腹部同样被割开了巨大的倒「V」形伤口,内脏被从肚子里扯出,一部分内脏被放在左肩,一部分被放在右肩,部分内脏下落不明。女尸的颈部也有条环型伤口,似乎是被绳子勒的。
警方迅速对尸源展开调查,他们得知死者名叫安妮·奇普曼,47岁,曾是一位家庭妇女,抚养着一个先天残疾的孩子,有酗酒的毛病。做马车夫的丈夫去世之后,安妮沦为东伦敦区的失足妇女,常年在白教堂附近站街。
为了侦破这两场杀人案,苏格兰场几乎倾尽了精干力量,但始终一无所获。
就在伦敦警方一筹莫展之时,伦敦中央新闻社却于9月27日收到一封用红墨水写的信件,杀手在信中宣称极度痛恨“失足妇女”,他会不停地剖开她们的腹部,下次他将用剪刀将受害人的耳朵剪下来送给警察。信的落款是:真诚的开膛手杰克。
信件曝光之后,整个伦敦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之中,纷纷给警察局写信,敦促他们提高破案效率,就连维多利亚女王也对首相表达了不满。
但就在收到信件的3天之后,伦敦市民再度听到了噩耗。
第三案丨一夜两命1888 年9月30日凌晨 1 点左右,犹太人路易斯·迪亚姆舒茨在白教堂博纳街国际工人俱乐部的走廊下再次发现一具女尸。这具女尸的脸部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右耳被割走,鼻尖几乎被割了下来。颈部几乎被割断,左胸部丢失,腹部依然有一处标志性的倒「V」形伤口。日后警方得知,受害人名叫伊丽莎白·史泰德,45岁,瑞典移民,是一个佣人,还兼职“不良妇女”。
就在东伦敦区大量的警力向博纳街集中时,距离那里不过0.8mlie的主教广场再度出事。
是日凌晨 2:20 左右,巡警爱德华·华特在巡逻过程中再次发现一具女尸,他慌忙跑回岗亭叫来了一大群值班的警察,他们封锁了广场附近的路口,并进行了地毯式搜索,但仍然一无所获。
20分钟之后,苏格兰场的验尸员弗雷德里克·乔丹赶到现场,他认定死者是被一根半截的马鞭勒死的,死者同样遭到倒「V」形剖腹,部分器官被扯出体外,另有部分器官丢失。
死者名叫凯瑟琳·爱德乌斯,46岁,家住洛克街55号。凯瑟琳是位遵纪守法的良家妇女,有两个孩子,靠推销衣服为生。据目击证人说,曾在广场附近见过喝的东倒西歪的凯瑟琳。凌晨3点,警方在广场附近找到了凯瑟琳的围裙,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一时之间,东伦敦成了禁忌之地,其他地区的居民尽量不到这个地方游逛,一到天黑,东伦敦地区的街面就会陷入死寂,家家紧闭门窗,唯恐杀手突然降临。为了维护治安,白教堂附近的居民自发的组织了教堂警戒委员会,加强了巡逻。警方也动用了大量的警力,印发了大量的安全警示单,并让年轻的女警化妆成失足妇女,企图将凶手钓出来。警民联手的压力,凶手沉寂了下来,白教堂地区暂时恢复安宁。
但10月16日,一封恐怖的信件被送到了警戒委员会的办公地点,信中附有半枚女性的肾脏,寄信人自称来自地狱,他说这半枚肾脏来自一位女性受害者,肾脏的另一半则被他油煎后吃掉了。
第四案丨市长巡游日最后的疯狂在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安稳之后,东伦敦的居民们逐渐放松了警惕,夜莺们也开始出来接客,街面逐渐恢复了喧嚣。
11月19日,伦敦市迎来了盛大的“市长巡游日”,这是英国首都的一个重大节日,在这一天,伦敦市民会穿上节日盛装,载歌载舞的庆祝新任市长宣誓就职。
就在人们准备去参加狂欢之前,一声喊叫再度打破了东伦敦清晨的宁静。米勒13号宅的房东托马斯·李到公寓收取房租时,从窗户里看到,房客玛丽·凯莉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中央的血泊之中。托马斯惊恐的呼喊着跑向了警察局。
这是一处极其惨烈的现场,死者生前遭到了极为残暴的虐待,全身各处布满的伤口,大腿的皮肤被剥离,鼻子和耳朵割走,双胸被割下,一个放在头的下方,另一个放在右脚处。其腹部依然有个巨大的倒「V」形伤口,器官被取出,肝脏放在两腿之间,肠子被放在尸体右侧,脾脏等其他器官被放在桌子上。桌子上还有一个信封,里面放着一只被福尔马林浸泡过的耳朵,通过上面的饰品确认,耳朵的主人是9月30日遇难的伊丽莎白。
死者玛丽,30岁,是一位年轻貌美的“楼凤”,有多名男士与其保持长久而密切的关系,警察的调查也从这些男士展开,但最终没有什么收获。
在舆论和民意的重压下,苏格兰场不得不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并通过时间、地域、性格、职业分析,排查了大量的犯罪嫌疑人。甚至一度怀疑杀手是王室成员,维多利亚女王的长孙阿尔伯特·维克多王子。但终因刑事侦查技术的落后,无法形成一击致命的证据链,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1889年2月,苏格兰场宣布暂时结束对“开膛手杰克”的侦查,“白教堂系列杀人案”成为尘封谜案。
后续丨模仿者、嫌疑人与影响后来,在1889 年 7 月和 1891 年 2 月伦敦市也分别发生过一起割喉事件,但罪犯很快就被抓获,经供述,其犯罪意图是模仿开膛手杰克。
虽然警方已经不再调查真凶到底是谁,但民间的侦探爱好者始终没有放弃,有人认为为人孤僻、脆弱、敏感、神经质、沉迷于女色的阿尔伯特·维克多王子的嫌疑程度非常高。而美国著名女侦探小说家派翠西亚·康薇尔则认为有着先天性生殖系统疾病的,为人极度自卑的,精通人体结构的天才画师华特·席格可疑度最高。持不同意见者各自拿出了证据来支撑他们的判断,但这些怀疑最终因为没有形成闭合的证据链而无法得到认可。
另据2014年9月6日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侦探爱好者,英国富豪拉塞尔·爱德华兹声称在于1888年9月30日遇害的凯瑟琳的尸体旁边遗留的围巾上提取到了凶手的DNA,并锁定为当时警方曾怀疑过的波兰籍理发师阿伦·科斯明斯基。当然这个结果仍未被官方确认。
开膛手杰克案件作为欧美第一个悬而未决的连环杀人案影响十分的深远,《来自地狱》《黑执事》《刺客信条·枭雄》《第五人格》《名侦探柯南·贝克街的亡灵》等作品都以其为原型。
官媒都报道是陋习?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萨沙第9170回答。
大家知道古代为什么会有一些很高档的妓院吗?
大家看金庸小说《鹿鼎记》,那个丽春院不但装修考究,食物精美,妓女也挺牛的。
韦春花虽然年龄大了,但年轻以后也是标志的不得了。况且韦春花年龄较大,却比年轻妓女更会招呼客人,甚至被羞辱甚至打了,都带着笑容。
这个服务简直到家了。
那么,为什么古代会有如此高档的妓院?
其实也就是陪酒的。
古代妓院同我们想象的不同,不是嫖客进去就脱裤子上床的,那个叫做窑子,是专门提供床上服务的地方。
古代很多妓院,是一个综合娱乐场所,提供诸如歌舞、戏剧、音乐、美食、高档环境以及大群美女姻亲服务的地方。自然,妓院也提供过夜之类床上服务。
其实,这种妓院类似于今天夜总会或者高档私人会所,主要提供一种喝花酒的社交场所。
来这里的客人,大部分不是为了睡女人,而是搞社交。
因为当年女人不能随便抛头露面,穿衣服不能露出手腕,街上是看不到什么漂亮女人的。
而当时社会是男性社会,搞社交的都是男人。而一群男人聚在一起,谈的比较多的还是女人,也喜欢看到女人。
在这种到处都是女人服务的场所,男人会比较放松,社交起来气氛很好,很多生意就是在妓院谈成的,很多朋友也是在妓院交上的。
所以,自古以来,除了建国以后毛时代,都是有妓院或者妓院的变形体,就是干这个用的。
以距离我们南京不远的无锡为例,古代富商云集,妓院也很多。
清末、民国时期的妓院分为很多种:长三、幺二、咸肉庄、台基、野鸡、私门头。
其中最高档的叫做长三堂子(堂子旧称妓院)。
为什么叫做长三,是因为这里喝茶要三个银元,陪酒要三个银元,留宿也要三个银元,所以称为长三。商人在这里宴客,谈生意,叫做花头;要包多少妓女,由顾客定;一晚上要多少钱,则由老鸨定。
大家觉得消费怎么样?
萨沙告诉你,很高了。
当年上海一个水平很高的技术工人,月薪不过8块大洋。
而去这里仅仅喝茶、陪酒就要6块大洋,几乎相当于工人一个月收入了。
为什么呢?
因为这里妓女除了长相一般不错以外,多会琴棋书画,尤其擅长乐器和戏曲。
在其他地方,是没有年轻美貌女人这么表演的,有钱也看不到这种表演。
更要命的是,原则上长三妓女,尤其是有名妓女是不随便同客人睡觉的。
一般来说,你需要同她交往很久,获得她的欢心以后(其实就是砸了很多钱),或许能够和她共眠几次。
对于三堂子的描述也很有意思,资料这么写:来长三堂子的客人,形形色色,什么样的都有。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或是三教九流,只要你有钱,你哪怕是个光头和尚,长三婊子也陪你唱歌跳舞,琴棋书画,对酒当歌,坐在你腿上,任你嬉戏。
这里只认钱,不认人。所以做官的、经商的、读书的、种田的、捕鱼的、甚至街上行乞的,只要你腰缠万贯,就可以到长三堂子里去做花头,讲斤头,行贿受贿,升官发财,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这是最高档的妓院,差一点的幺二呢?
顾名思义,幺二的消费较低,喝茶1块大洋,陪酒2块大洋,过夜另算。
这里也是社交场所,但不如三堂子高雅。
这里的妓女也不乏漂亮的,不过一般不会琴棋书画,反而猜拳行令、打牌赌博都是高手。她们嘴里也不会文雅,会唱一些低级下流的歌曲,说一些黄段子。
需要说明的是,幺二的妓女基本人人卖身,只要给钱就可以一起睡。
幺二和三堂子属于互补性质,幺二的客人大多是社会上比较粗俗的人群,大多是五大三粗没什么文化的市井之徒。
这些人去了附庸风雅的三堂子,会感到很拘束,还是在幺二这里同比较粗俗的妓女瞎玩比较开心。
至于咸肉庄,就不是社交场所,类似于今天中国的洗头房。
嫖客来了主要是为嫖妓,老鸨会让自己的妓女排成一行,任由嫖客挑挑拣拣的带进屋。由于这种选择方法,很像当时卖咸肉,所以叫做咸肉庄。
台基就是今天的情人旅馆,来这里的基本都是偷情的男女,老板娘会严格保密,当然旅馆租金会很高。
野鸡就是街头的站街女了,同今天也没什么不同。这些公娼在当时也是合法的,可以当街拉客,一般晚上才会站街。
私门头是暗娼,一般是生活所迫或者急需要用钱的女人,临时做一段时间的妓女。他们类似于香港的楼凤,固定在某一地卖淫,一楼一凤,没有老鸨,客人都是熟客。一旦赚足了钱,楼凤就会消失从良。
她们基本都是外地人,回老家继续恢复良家妇女的生活。
说来说去,陪酒文化从古至今都有,个人认为也是陋俗。
但从古至今的生意人也未必是什么高雅人群,大多是唯利是图,酷爱酒色财气之人,陪酒甚至找女人陪酒都是寻常事。
但是话说回来,这些妓院女人本来就是出来卖的,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明码实价,也算公平。
那些故意灌醉女销售,随后扛入酒店迷奸的,在古代也是下三滥,可能被斩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