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友qq,为什么深圳这个城市会有很多30岁以上的女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结婚?

2023-07-17 18:57:05 23阅读

深圳交友qq,为什么深圳这个城市会有很多30岁以上的女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结婚?

现代经济社会,物质生活决定一切。

爱情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

深圳交友qq,为什么深圳这个城市会有很多30岁以上的女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结婚?

作为女方:择偶标准,首先得有车有房,有个体面的工作及不菲的薪资。这是前提。

其次,男方相貌堂堂,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值得信赖终身有托。

女怕嫁错郎,不无道理。

这便是现代女性的择偶标准。

至于白手起家、夫妻恩爱苦也甜、爱情价更高。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也不过凤毛麟角罢!

鉴于此因,许多30多岁的女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结婚不就昭然若揭?

君不见众多男生望房兴叹么?

深圳谭女士与武汉周男士的网络情仇?

说到网络交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相信很多人都有在网上交友的经历,可以结识一些全国各地志同道合的朋友。不过网络交友存在风险,交往过程中还是应该慎重。嘉兴的谭女士就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个男的,对方嘘寒问暖让她很感动,以为遇到一个对的人,不料现在却发现被骗了。来看看到底啥情况?

据覃女士告知,她今年32岁,去年和丈夫离了婚,现在一个人带着女儿过。日前,她用手机下载了一款叫花田的交友软件,然后注册了账号,随后就有一个男的在平台上跟她打招呼,自称姓王,当时两人在平台上聊了一下感觉很投机,之后两人就互相添加了微信,准备进一步了解一下。

谭女士表示,随后几天的聊天当中,对方说话很暖心,对她嘘寒问暖,让她很是感动。谭女士直言:每天他都问你吃饭了没有啊?提醒你一定要记得吃饭,然后说一些很暖心的话。然后我就觉得,因为我离婚了,一个人带个小孩,我心想是不是找到一个对我好的人,遇到真爱了,因为他每天都很关心我。

谭女士告诉记者,由于离婚后她一个人带着女儿过比较辛苦,被这位王先生这样一关心,内心有些心动了。随后几次聊天后,对方说看她们母女俩生活不容易,想要带她赚钱,然后就推荐了一个平台给她,然后给她发了一个二维码,让她扫进去注册账号,然后咨询客服往里面充钱,一个小时就可以赚钱。

谭女士说,一开始的时候,她还是比较谨慎,只是往里面充了1000块钱,没想到随后就赚了300块钱,这让她很是开心,觉得很不错。后来对方告诉她,只要加大投入,后面能够赚得更多。听到对方的说法,再加上前期确实赚到了钱,所以她有点心动了,随后一次冲进去8万块。

谭女士表示,因为她在外面有点外债,所以别人正在催她还钱,她本来想把房子卖了还给人家,正好有一个买家要买房子,然后首付款付给她八万块钱。谭女士直言:我当时想着把房子卖了,我卖房的钱也是要还给人家,加上那个人天天跟我说,充个几万块钱,可以盈利多少多少?所以我就想趁这个机会,把这八万块钱充进平台,然后赚一笔钱。

谭女士将八万块钱充进平台,第二天看了下账面上确实赚了两万多,她打算把这笔钱提出来。没想到提现的时候,平台却一直提示她失败,上面显示她的银行账号错误。谭女士直言:我当时核对了好几遍,卡号都是对的,但是对方始终就说不对,然后我就询问客服有什么办法提现,他说那你就再充同样的钱,这样才可以提出来。

听到平台客服的回复,谭女士当时就傻了眼,然后直接联系了王先生,然后对方说会想办法,帮她充值八万块钱,让她把钱取出来。随后过了大概十几分钟,谭女士再次联系这名王先生,结果却愣了,发现对方把她的微信给拉黑了,根本就联系不上了,这时候她才感觉事情不对劲了。

随后,谭女士尝试着进入这个平台,却发现怎么也登录不上了,这时候她才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了。谭女士说,从始至终她都没有跟这名所谓的王先生见过面,平时两人交往也只是爱情通话,如今她才明白过来,这个男的是个诈骗。不过她没有对方的电话,现在微信和花田账号已经被对方拉黑,她已经向花田平台反映了相关情况。

对于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各位UC的段友们,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神评哦~~~

会有怎样的后果?

深圳的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2021年的最新法律出台,嫖娼是违法的,会被拘留的,但是涉及以下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建议了解为妙。

我有一个朋友,是深圳派出所的民警 ,告诉我曾经接到的案件:遇到有人举报,就去查房,抓到男女两个人,首先问双方是什么关系。

1、只要两个人相互熟悉姓名,假如没有金钱交易,就不是piao 娼。警察不会为难的,就算一方或者两方已经结婚了,也就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

2、假如有一方证明两个人不是朋友关系,就是piao 娼。

通常会通知亲 人去派出所领人,而且要交一定的费用。这种情况是最怕夫妻对方知道的,会引起家庭不和谐。

通常都是找朋友或者同事帮忙,交钱,签名领人。

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

两个人被一起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打电话给他老婆,他老婆接到电话后很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

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异性男女之间涉 及卖 yin和piao 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 yin和piao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piao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涉及以下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建议了解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爱情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吸食毒品、打针成瘾的,除以上处罚外还要强制进行戒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的可以进行劳动教育,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强制戒除。

3、男女同伙贩毒行为。

贩毒是违法的,一旦被抓到,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与军人的配偶同居。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老乡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6、民警朋友也碰到过这种事情。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入住宾馆,然后来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没有登记。

被举报行为异常,民警到宾馆检查,经过审问,发现是拐 卖儿童的,受到法律制裁。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拐卖儿童数量、产生严重后果等的不良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7、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

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

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

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

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

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

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

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

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

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

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

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

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

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

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

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

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8、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 系,这种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 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 行为的,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还有发现宾馆里面男女四人居住,感到可疑,被举报,经过检查,是毒博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这9种情况是要判刑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从重处罚。

写到最后。

1、嫖娼是违法的,是被拘留的,但是涉及以上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3、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以上是我的分享,感谢阅读,感谢关注!

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图片来自网络。

女人可以渣到什么程度?

我之前遇到的一个女的真是亮瞎了我的眼睛,颠覆了我的三观!!![酷拽][酷拽][酷拽]

我在东莞厂里干了一年多就辞职出来找了一个卖化妆品的,我们的专柜在一家商场里面,我们在靠门口的位置,紧挨着我们一家卖衣服,还有一家卖内衣的!!!这两家都是一个老板开的!!!

由于挨得比较近,所以慢慢地跟买衣服的老板和员工都熟悉起来了,内衣店有个女的胖胖的,很丰满,平常也穿得有点暴露,她老公也在这个商场里上班,好像听别人说是安保,个子矮矮的瘦瘦的!!!

每次她老公来店里找他,我都能听到这个女的这个女的骂他老公的呵斥声,大概就是说他老公没本事,是个窝囊废,一个月的工资还没她高,连女儿都不能带到身边!!!而男的低着头像个受了气的小媳妇,一声不吭!!!

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女的有点过分,那么多的人,一点面子都不给她老公,替她老公不值,没想到更过分的还在后面!!![酷拽][酷拽][酷拽]

商场门口一直盘踞着七八个男的,很少进来买东西,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后面才听别人说那几个人都是小偷,偷东西,抢劫,无恶不做!!! 而这个女的还是他们的下线,有顾客进内衣店买东西,这个女的就会仔细观察,顾客有没有戴贵重的金饰品,还有包里有没有大量的现金等等,如果有的话就告诉门口的期中一个男的,而那些男的就会找机会下手!!![抠鼻][抠鼻][抠鼻]

而更可笑的是其中一个男的是她的相好的!!![酷拽][酷拽]

难怪我经常看见其中一个男的经常去内衣店找她,只要那个男的一进去,他们就躲在试衣间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原来如此!!!听他们店的说这个女的还经常请假去外面和这个男的开房!!!

突然有一天,听到一个特别惊讶的消息,两个小偷帮派打架,这个男的被别人砍了几刀砍死了,这个女的居然伤心哭了好几天,眼睛都哭肿了,听别人说她还晚上出去给这个男的烧纸!!!

不得不说这个女的太渣了,经常骂自己老公没本事,却出轨找个小偷!!!我也是醉了!!!

写在最后:

幸福生活是要两夫妻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共同创造的!!!不管男女,不要看这山,望那山高!!! 这样的话你永远都不会快乐,永远都得不到幸福!!!

知足常乐!!!祝大家永远幸福,夫妻和和美美,白头偕老!!![祈祷][祈祷][祈祷]

你无意间发现了别人哪些秘密?

年三十表哥要结婚,作为他的表弟,我便正月二十九就在舅妈家住下了,舅妈家是三室一厅的那种房子,表哥新房按理说我不能住的,舅舅、舅妈房间我又不能住,只好住在表姐房间,不住倒好,这一住我却发现了表姐不可告人的秘密!

表哥去年夏天谈了一个女朋友,女友是那种小巧可爱、小鸟依人的那种。谈了有一年多,双方都见了家长,都比较满意,然后就把婚期定在了年三十,因为大年三十所有人都回来了,比较热闹,所以双方一拍即合就定在了年三十。

本来今年我是不打算回老家过年的,因为在老家不再像以前那样有年味了,还不如在城里来的热闹。

但作为表弟的我,还是被舅舅舅妈给催回家了,说老表结婚呢,说什么都要回来。就这样我回到了老家,在家两天和家人叙叙旧,就去表哥家住着了,因为我们那有个习俗,表弟头晚要去给表哥镇宅,所以我就在正月二十九住在表哥家了。

白天在舅妈家帮舅妈打理酒席能用到的东西,晚上快要睡觉的时候犯了难,房间都是正好的,舅妈舅舅一间房,表哥的新房按习俗我不能睡(我们这结婚,头天只能新郎自己睡自己的床)。

就剩下表姐的房间了,而且表姐去陪表嫂化妆去了,今晚回不来,所以我就被舅妈安排在了表姐房间。

刚开始我是拒绝的,毕竟我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能住大家闺秀的房间呢!

和舅妈说了我的想法后被舅妈训斥了一顿,并说道:怎么了,以前小时候你和你表姐还经常一个床呐,现在怎么还害起羞来了。

我对舅妈说道:不是害羞,是我一个大粗人,怕把表姐房间弄脏。

舅妈又笑着说道:让你睡你就睡,脏了我来洗,而且你是那么干净利落的小伙子,怎么会弄脏。

我看舅妈既然这样说了,就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也不太好说啥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进到表姐的房间,看到各色各样的衣服,真的让人眼前焕然一新。把多余的想法抹除,赶紧洗澡睡觉。

就在我往房间浴室走去的时候,看到桌角处有一封信,好奇心驱使我想要去打开看一下到底是什么,会不会是表姐和她男朋友的亲密信件;但道德观念又把我的想法给拉了过来。

最终好奇心战胜了一切,我心想:悄悄打开信封看了,然后再封上,又没人知道。

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手伸向了信封,打开的那一刻我以为会是经验,没想到是一封回执信而已,本想着失望的把信封封上,结果看到是“希望小学”的回信,然后就决定看一下,这一看让我潸然泪下。

信封是这样写的:

尊敬的李彤彤(我表姐名义)姐姐:

您好!

我是“希望小学”受助学生代表王熙然(受助孩子)。

首先我代表我们全体受资助的同学们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爱心的捐助,让我们感受到了你们的善良与仁爱,也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与光明。

我们知道每一元善款都来之不易,也许是一杯咖啡换成了清水;也许是看一场电影变成了门前散步;也许是取消了一次旅行……节省下善款汇聚成热切的爱心,温暖着每一位受资助的孩子的心。

我们只有好好学习,为学校、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才不辜负您的期盼,我们一定会把爱心的火炬传递下去,传递给每个人,让人间处处都是爱的春天。

看完孩子们回给表姐的信,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没想到表姐还有这么不为人知善良的一面,而接下来看到的,更是让我热泪盈眶!

我把信规整好放回信封里,放到抽屉里,而这时却看到表姐没写完的日记,我多看了一眼,看到上面写道:今天捐给“希望小学”32个书桌,快一个班级的书桌了,想到有32个孩子可以趴在自己捐的书桌上写字,我内心真的非常高兴,非常自豪。

我看完表姐没写完的这页,手忍不住地往前翻了一页,看到了表姐写的另一篇日记:今天是3月17号,天刚蒙蒙亮,我就去到镇上把钱汇到了学校,这次捐助的是100本练习资料,而这100本练习资料可以说是来的非常不平凡。

随后我看到表姐详细地记载了这100本练习资料由来的过程,过程中写道:放过学,我去做临时工,在工作中我的手摔破了,我没敢去医院,因为现在还差几百块钱就又能凑够一批书本了,山区还有好多孩子需要我的捐赠,我只能忍痛继续干活,真的好疼。

看到这里,我发现日记上貌似有哭过滴上去的泪痕,看来表姐也是在硬撑着去资助那些远在山区的孩子学习。

后来我读完了表姐的日记,发现表姐真的是一个伟大的女人,凭借自己一己之力,一共捐赠了679本各年级书籍和练习册;捐赠书包176个;捐赠书桌334个(一个年级34个学生,表姐等于快捐赠了十个班级的书桌了)。

从这些捐赠列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平时表现出一介弱女子的表姐,在资助贫困孩子学习这方面,真的是不怕艰苦不怕难,做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风范!

再见到表姐后,我对她勇于承担了我偷看她日记的错误,并表示对她非常的崇拜,希望自己也能加入到资助贫困地区儿童的大军里面去。

而表姐则表示希望我们替她保守这个资助贫困地区儿童的事,说不想太过于人知,只想平平淡淡资助那些有需要的孩子。

听到表姐这一席话,我真的是对她佩服的五体投地!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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