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同志聊天,你遇到的渣女有多渣

2023-04-05 22:36:04 45阅读

杭州同志聊天,你遇到的渣女有多渣?

首先,这个98年的女生看起来还挺腼腆,和陌生人说话还会脸红害羞的那种。

前言

杭州同志聊天,你遇到的渣女有多渣

她有男朋友,不过她男朋友在老家。我和她关系还算比较好的那种。她一个人在省会城市租房住。

一:

前些天我和她语音聊天,因为当时她说话不怎么放得开那种 ,我就有一种感觉(男生的第六感吧),他身边肯定有其他男的。

我说,好久没见到你啦,让我看看长变了没,各种犹豫之下开了爱情。

爱情角度较小,她坐在镜子前面,(背对着镜子)聊了没几句,镜子上出现了一个男影(此时我已知悉),草草结束聊天。

二:

她说她最近没钱了,想买衣服。我说我把我的淘宝号给你吧,你想买什么就买,然后她登上去买了两件裙子。

晚上我给她说快递到了,你明天去取一下。当时已经12点多一点,她说她一会去取。我劝阻,要不明天再去吧,现在太晚了。毕竟一个人租房子住,大晚上出去也不方便。她说没事,明天还有好多事呢,明天就没空去拿了。 那行吧,你去的时候注意安全。

衣服拿到了之后,请看图,单身女性独居谁给他拍的?

补充一下,这渣渣现在在当地城市又找了一个男朋友,现在跟她同居

白天和老家男友聊骚,晚上和新男友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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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已经那么多赞了,那我再更新一下

此女已经有一个女儿,刚满1岁。孩子在前男友家里,对自己骨肉不管不问。

和前男友闹离婚,家人出于面子,不随。

前男友跑到城里找她,叫人把前男友打了一顿

我很多次给她说,你要离就趁早,孩子你不想要就给男方,别这样又不回老家,孩子又不管不问,别到时候男方家里亲戚朋友说闲话。

行,你是挺可怜,又不上班,手里又没钱,甚至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我当一回好人。我算了一下,她总共找我借过3次钱,前两次各1k,后一次2k(没有算她找我代付买的东西)

我不是土豪,但也是我3个星期工资,我钱也不是台风刮来的,从来没提过还钱的事。行,你也别再找我借了,愿安好

遂与其发生关系应该如何定性?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是不违法的,但是涉及到以下8种情况是违法的,女子强奸男子,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是也属于猥亵罪,如果强奸未成年男子,也是犯法的,建议了解为妙!

男子坐电梯被女子缠住发生关系,正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是自愿的,没有追究,两个人相安无事。

以下几种情况,是女人犯法的案件。

1、女主人强奸小偷。

看新闻,一天晚上,一个小偷进了小区,走到一个楼上,看到一个大门没有关严实,就随手推开,没有听到屋里有人,就走了进去。

这家的主人是一个离异女性,一直处于单身状态,30多岁,身体健壮,经常锻炼身体。

这个时候,女主人刚刚和朋友喝酒约会回来了,看到大门没有关,就奇怪了,进去一看,有一个陌生的男青年在偷东西,这个小偷想跑,但是不是这个女主人的对手,被女主人按倒并且绑住了。

女主人拿起手机准备报警,小偷苦苦地求饶,女主人有点醉意,看到小偷眉目清秀,就起了色心,要求小偷配合她发生关系。

小偷拒绝了,但是女主人要挟小偷,不然就会报警,并且强行和小偷发生关系。

完事以后,女主人警告小偷,不要报警,不然她会反告小偷偷东西。

小偷回家以后,感觉很委屈,没有偷盗东西,还被女主人给强奸了,越想越生气,就报警,告女主人强奸罪。

警察把女主人传讯到公安局,女主人主动承认了,但是警察判定这个女子不属于强奸罪,而是猥亵罪。

小偷不满意,质询警察,警察告诉小偷,我国的强奸罪是针对弱势群体女人设立的,对男人不存在被强奸这个罪名。

《刑法》第236条规定: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

因此该女子没有犯强奸罪,只是猥亵罪,而小偷偷窃也是犯法的。

2、女子强奸未成年男孩。

看新闻,四川一个农村,李娅,38岁,女,留守家庭的妇女,平常作风不好,丈夫到深圳打工了。

一个邻居家夫妻双方全都到深圳打工,留下家中一个男孩,小明,16岁,初中三年级,平常上学成绩不好,家里没有大人看管。

邻居把儿子托付给李娅照顾。

有一次李娅过生日,这一天恰好是周末,小明也在家里,李娅叫上小明一起过生日。

由于心情比较好,李娅和小明都喝醉了,李娅看着小明眉目清秀,一时兴起,就抱住小明,小明年轻不懂事,以为李娅喝醉了,就把李娅送到卧室,李娅到了床上,抱住小明非礼,小明拒绝,但是在李娅的诱惑下,小明被李娅给强奸了。

小明遇到这种事情,会更加影响学业。

有一次小明爸妈回家,拷问孩子的学业,小明告诉爸妈这件事,爸妈知道以后,找李娅问罪,李娅说是小明自愿的,拒绝承认错误,小明爸妈报警处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察根据案情,警告李娅已经犯罪了,李娅找到小明爸妈求情,小明爸妈和小明原谅李娅,但是还是受到应有的惩罚。

男人和女人发生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也是犯法的。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爱情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吸食毒品、打针成瘾的,除以上处罚外还要强制进行戒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的可以进行劳动教育,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强制戒除。

3、男女同伙贩毒到酒店开房,发生关系。

贩毒是违法的,一旦被抓到,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与军人的配偶发生性行为。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比如我们生活中,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的,这种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 行为的,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与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发生关系。

我国的法律有明文规定,男人明明知道该妇女有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症状,还故意和她们发生关系的,无论她们是否自愿,都是按照强奸罪处罚的。

看新闻,一个男人把有精神病患者的流浪汉女子带到自己家里,多次和她发生关系,被该女子的家人找到,起诉该男子,按照强奸罪处罚的。

因为精神病患者没有正常的防卫能力,很容易被人欺骗而发生关系,没有能力进行保护自己,也没有能力报警处理。

8、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

两个人被一起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打电话给他老婆,他老婆接到电话后很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

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异性男女之间涉 及卖 yin和piao 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 yin和piao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piao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以上这8种情况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一个深圳派出所的民警朋友 ,碰到有人举报,就去查房,抓到两个人,首先问双方是什么关系。

只要双方能熟悉姓名,没有金钱交易,就不是piao 娼,警察不会为难的。

假如有一方证明不是朋友关系,就是piao 娼。

要亲属去派出所领人,但是要交一定的费用,但是这种情况最怕夫妻知道,引起家庭不和谐,通常都是找朋友或者同事帮忙签名领走。

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从重处罚。

写到最后。

1、男女自愿发生关系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涉及到以上8种关系是违法的。

2、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3、女子强奸男子,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是也属于猥亵罪,如果强奸未成年男子,也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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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杭州励志快递哥身高只有1米2?

我从两个方面谈对这个快递哥身残志坚仍然不断拼搏,不断追求美好生活。

一方面:首先很多有钱的和生活不如意的人,总是说美国好竭尽全力创造环境去美国,去不成的总抱怨中国这不如美国那不如美国。

殊不知美国也不是天堂那都不养懒人,现在特朗普就开始驱逐不劳而获的移民(不管合不合法)。而且美国还有黑帮、吸毒、同性恋、无故开枪、种族歧视等。

而我们就没有这些,我们现在的制度不能说是完美但是在不断完善中,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只要肯努力,无论出身高低、长得高矮胖瘦都有出人头地的时候。

我们有时感觉过的不好,只是横向比较比自己过的好的才感觉过的不好,但是如果纵向和原来10年、20年、30年前的自己比较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是在不断的变好、不断前进的。

其次,我周围就有几个身高一米二至一米五以下的,有做生意的脑瓜特灵,从进货到销售、服务态度都比同行做的好。有干技术为人诚恳、技术扎实,一天也是二百元。

所以说生下来什么样那是老天爷的事,以后想过什么样自己说了算。

如何看待杭州一对小夫妻为孩子教育问题吵架大冬夜先后跳入钱塘江?

既然已成人父母,那就需要稳重,切勿再做荒唐事

杭州一对小夫妻,因为小孩教育问题,在滨江某小区老乡的钱塘江跳水,有幸被民警救起的消息,瞬间传遍了本地网络平台,今日头条上有许多读者的评论,这大冬夜里盲目瞎折腾,竟成了悟空问答的一道题目。

据悉,这对夫妻年龄不大,也就30余岁的模样,就因为孩子教育问题,及家庭别的琐事,男的喝高了酒,就奋不顾身地翻过江拦杆,下到钱塘江里去,女的非旦不报警,竟然也跟着下了水。

被刺骨的江水一泡,冻得瑟瑟发抖,估计脑袋都清醒了,也没寻死的打算了,真要寻死寻活,牛都拉不回来,不要说是接住了民警同志扔下去的救生圈和绳索后被拉上来了。

古人云:三十而立!这个年龄段的人,应该很成熟了,特别是成了家,又有了孩子,况且孩子都读书了,既然都已成人父母,那就要稳重了,即使家庭发生很严重的问题,都要保持冷静,切忌急躁发脾气,做出跳钱塘江这等荒唐事。

试想,都30余岁的男女了,都不珍惜生命,拿生命开玩笑,怎么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呢!父母亲,都是孩子的家庭教师,当以身作则,现在开始,严格要求自己,都还来得及,夫妻双方都先找自身毛病,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双方都作出让步,方能重归于好,所谓家和万事兴么。

现在,一个孩子的家庭多,在孩子的教育上,夫妻之间有矛盾,也很正常,关键是有矛盾,要如何解决好,沟通、协调、交流,一定比双方吵闹效果要好,吵闹包括打架,都解决不了问题,还导致家庭不和,对小孩不利,对大人何尝不是互害。

最终,那对下钱塘江的夫妻,都安好无事,这是最好的结果,看到今日头条有那么多的读者,在关心着他们,希望他们能冷静下来,恢复理性,重归于好,家庭和睦如初。

(不求轰动效应,但愿踏实写作,除了创作头条号,认真作悟空答题,请关注本文作者,欢迎参与讨论,到评论栏发表您的高论!)

2018年1月26日于杭州

杭州华东医药待遇怎么样?

待遇还是可以的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浙江制药厂,后更名为杭州制药二厂、杭州华东制药厂。1992年在华东制药厂的基础上组建了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李邦良同志出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一家上市公司、五家中外合资企业、若干家控股医药企业的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集团有下属企业20余家,有员工4300多人。自2005年起,集团整体的主要经济指标已名列浙江医药行业第一位,是杭州市政府重点培育的10家重点大企业与企业集团之一,浙江省政府重点培育的26家重点大企业集团之一,全国制造业500强,2004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杭州市十大突出贡献工业企业,2006年还荣获杭州市工业兴市功勋企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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