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征婚再婚网,老年人登记好还是不好
中老年征婚再婚网,老年人登记好还是不好?
如果都是再婚,也都有子女的话,我的意见是就不必麻烦了,我们不妨想想,假如结了婚,就是合法夫妻,既是合法夫妻,那就要遵守夫妻规则:生同衾,死同穴,你们能做到吗?你们的儿女们让你们做到吗?不要给儿女们添麻烦了,如有真爱,相搀相扶到老足矣,夫复何求哉!
2021年老年人再婚?
二零二一年老人再婚,儿女要不要赡养继母,我问一下你,老人是不是你的父母亲,如果是的那么你就必须赡养他们,作继母和你的父亲结婚了,也是你的亲人,自古以来百孝为先,两位老人结婚了,他们有他们的空间,互相有个伴,你还少了很麻烦,他们真正的幸福就是老有所依。
你认为老年人再婚怎样最好?
老年人再婚比年轻人新婚难百倍。年轻人找对象结婚,只需要两情相愿,即便要房子,要车子,要彩礼。也不是上天摘星星。老年人则不一样,女方要的已不是星星,而是月亮。近来看到很多老年人找老伴的事,有的要求掌家,工资全有女方掌握;有的要分财产,首要条件是房产证上添女方姓名;更多的是女方有儿子,要求男方供女方儿子上大学,娶媳妇。说实话,老人婚姻女方的价格已超过时下年轻未婚女孩的价格,请原谅本文用价格两字,因为老人再婚女方就是奔着财产来的,没经济能力的男性老人,没人会看一眼,凭什么伺候你?
老人再婚怎样最好,当然双方相爱最好。但相爱也要有基础,有条件,起码是互相了解吧,不了解谈什么相爱。而了解需要时间,机遇,这些也不是轻易可以达到的。这样,只好靠别人介绍了。介绍的第一关要基本情况好,房子,收入,存款,有无负担,有无疾病,有无子女干涉。如果一切都好,还有对方的要求。通常男的要求女的年轻,长的起码顺眼,爱美是人之常情,年轻则是能伺候自己。而年轻貌美则是女方的资本,有些女人通常会把自己的优势用到极致,把男方的财产全弄到手。
有个熟人别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的,女的有一子一女。当时女方的儿子到了结婚年龄,女方提出帮儿子娶媳妇。男方虽然有5千多的退休工资,却无存款,答应自己的女儿嫁给女方的儿子后双方走到了一起。后来又举债把双方子女的婚事,买房都落实了。这对老夫妻才过了一段平静日子。后来女方的女儿出嫁了,女方提出让男方出20万帮女儿买房子。男方没钱,也不愿相帮,女方就变脸了。女方回了自己家,男方去找,被女方推出门。男方说:即使你我不是夫妻还是亲家,你这样对待我行吗?说完领上自己的女儿回了自己家。男方最后是人财两空,女儿也离了婚。
很多的事例表明:男方如不是大款,不是拆迁户,就不要动再婚的心事,即使是有退休工资的也不够折腾。但不排除少量的情投意合的人在一起,在一起的人必须没负担,经济上能顾了自己,没有儿女拖累。双方还不能打对方房产的主意,因为有这样的心思,必然引起子女愤怒,会闹的鸡飞狗跳。即使这样,还有个生病后谁负担,一方不在后,另一方怎么办的问题。总之,老年人再婚很难。比较认可的是老年人同居麻烦少点,但,很多女的会问:凭什么?那一个人过好了。所以,我们过去常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老年人的婚姻更是这样,还要加上一句,是“麻烦不断的”。
老年人的再婚问题是否应该得到尊重?
应得到尊重。赵姨非常完美地做到了她应做的,把儿子送到大学,完成学业,成家立业。她对得起去世的丈夫,对得起儿子。委屈了自己,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有。一
老年人再婚的最新政策?
1、法律明确规定了老人的婚姻自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2、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继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由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老人在婚前的财产所有权不会因再婚而受到影响,而再婚后的上述财产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在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可自由约定其财产的归属。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不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况下,老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对全部遗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