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给未成年女儿订立婚约,婚约的定义是什么
夫妻给未成年女儿订立婚约,婚约的定义是什么?
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
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
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
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
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这些实施家暴的人一般会被怎样处罚?
河南许昌七岁女童京京被继父虐待,多处骨折还用打火机烧,在京京被送到医院后,继父继续阻止重伤的京京接受治疗,多次拔下输液针头,并称没钱治疗要求京京回家,这激起了同房病友的愤怒。主治医生说,京京左肱骨髁间骨折、眼部和腰椎压缩性骨折,还有复合伤,多少会留下后遗症。这是一件让人愤恨的事情。
个人认为,作为父母,有教育他的权利,但是过度打孩子,就是错误的行为。甚至虐待儿童就是违法行为。
作为一个父亲,文中说小女孩并非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是看到一个暖糯可爱的小女孩,心就如此的硬,动不动就打骂小女孩,就一点都不在乎?可见该男子人品问题非常严重,而且没有责任心。
作为一个母亲,既然之前孩子经常被家暴,为什么不想办法处理?这完全没有做到一个母亲该做的事!因为改嫁寄人篱下?还是不敢管丈夫?既然当初选择离婚,不就是为了让自己和孩子过得更好吗,且孩子跟了你,就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尽到自己的责任。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 家庭保护规定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根据《五章 司法保护》规定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郭靖和华筝相识十年?
因为他笨。
现代人看郭靖,都会骂他渣男的。华筝是他的青梅竹马,又有婚约在先,他非得和黄蓉私定终生。
说:
我遇上蓉儿你的时候,我知道我不会再娶别的女人为妻了。这就像一个男人相亲认识一个女人,然后不管喜欢不喜欢,最后还是决定和她结婚。双方父母很满意,彩礼谈妥了,订婚宴也摆了,婚期写得明明白白。
结果,这个男人,在结婚之前,突然遇到真爱了,要放弃未婚妻。你说上哪说理去?
郭靖、黄蓉、华筝三人的爱情故事,更复杂一些。黄蓉认为,即使郭靖结婚了,只要他还喜欢自己,她是不会介意的。
一开始,郭靖发誓:一定不会对不起黄蓉。
他照做了。
华筝来找他,要他回去结婚,他表示只爱黄蓉,不打算和华筝结婚了。华筝的哥哥骂他真不讲信用。郭靖一听,唉,挺有道理呀。于是,他又表示一定回去和华筝结婚,即使被黄蓉的爹打死。
等华筝满心欢喜地回去等郭靖时。
郭靖转头对黄蓉说:
你相信我,就算我娶了华筝,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嗯?你还说你不是渣男。
当然,郭靖怎么可能会是渣男呢。他其实是有苦衷的:太笨。不懂什么是爱,所以当初答应和华筝结婚时,十足的淡定。
遇见黄蓉,有了爱情的经历,他才懂得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他后悔了。
他现在需要抛弃华筝的理由。
理由是充分的——
汉贼不两立。
华筝是成吉思汗的女儿、蒙古的公主。郭靖是宋人。两人的中间,本就隔着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鸿沟。
成吉思汗攻打大宋,郭靖要走,华筝报信给成吉思汗。成吉思汗以郭靖的母亲逼迫他就范。他的母亲深明大义,自尽而亡。
金庸的小说,总是夹杂着家国情怀。
郭靖作为一代大侠,不可能因为华筝,放弃自己宋人的身份,全心替成吉思汗攻打大宋。与华筝分开,这是必然的。
华筝想留住郭靖的心,唯一的办法,就是帮助郭靖逃跑,劝阻自己的爸爸不要攻打大宋,要和大宋保持和平。
可她不是赵敏,不是一部小说的女主角;她没有赵敏的果决和智慧,亦不会如赵敏,直接丢掉郡主身份,追随一段还没有被明确的痴恋。
想留住郭靖,她能做的只剩通风报信。这也间接造成郭靖母亲的死。
从此以后,郭靖彻底放下青梅竹马,专心和黄蓉谈恋爱。华筝也不可避免地守着孤独,在茫茫大漠之中想着过去的靖哥哥。
真没想到,还有人能记起华筝。
华筝的存在感真得低,低到尘埃里。既没有像周芷若一样黑化,又没有像公孙绿萼一样为爱人死得轰轰烈烈。
她仿佛匆匆而来,匆匆而去。
郭靖小时候曾不顾自己的生死保护她,她也曾因为担心郭靖“千里寻夫”,如此种种,抵不过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为之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