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友群聊,被男子灌醉后发生性关系?
武汉交友群聊,被男子灌醉后发生性关系?
这个定不定强奸罪,完全取决于女子那张嘴,她说不是自愿的,男子就是犯了强奸罪,她说是自愿的,男子仅仅只是性伙伴而已,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屁事也没有。
一般而言,女子参加聚会,被男子灌醉,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男子早有预谋对女人垂涎三尺,故意把她灌醉。二种是受环境和气氛影响,无意被男子灌醉。不论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只要没有醉到失去意识,对于事物的基本判断能力还是有的。俗话说:酒醉心里明。男人与女子发生关系,女子如果不愿意,完全可以用言语和肢体动作予以拒绝。如果男子要霸王硬上弓,那就是违背了女子的意愿,属于妥妥的强奸罪了。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男子称女子自愿,就跟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算不上强奸。但这种事情没有监控可调,也没有证人进行指证,既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自然也没有证物,这个事情就变得复杂化了。怎么去判断呢?如果女子说是强奸,那么男子就是强奸犯。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女子虽然没有反抗,但也没有同意可以发生关系,男子还是违背了女子的意愿,当然强奸罪就会成立。倘若这名女子不告男子强奸罪,那就是属于典型的你情我愿。
女人是弱势群体,奉劝那些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的男人,色字头上一把刀,不要去玩那些擦边球,弄不好轻则声败名裂,重则牢底坐穿。俗话说得好:小心行得万年船。行走江湖,还是稳字当头为好。
武汉女子与陌生男子约会?
现如今社会鱼龙混杂,网络更是虚虚实实。陌生人约会必是各有所图,虽说世上还是好人多,不过坏人也不在少数。女子更应该谨慎些,毕竟相对于男人弱点(体力)。真真实实的友谊感情真心不是不存在,只是相对于两个陌生人,从为真实相处过第一次接触,第一次见面还是要谨慎些,因为你不可能知道对方是怎样想的怎么做到的,好人还是坏人。真心能换真心也能换来狗肺,所以清醒些吧陌生人见面,感觉还是带上自己好友闺蜜相对稳妥。
你生活的情趣表现在什么地方?
退休生活也要过得有情趣,你生活的情趣儿表现在什么地方?这个题目很有意识,我来说说。
什么叫情趣?我的理解就是个人的爱好,每个人的情趣不同,爱好也自然不同。我的情趣是什么?我的情趣就是自驾游。
时间过得飞快,一晃就混到了退休,退休前一年我就着手选择退休以后干什么,喜好什么?选来选去,我选中了自驾游。年轻时忙于职场,没有机会走南闯北,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退休了时间属于自己,我和老伴儿都放弃了高薪返聘,不想再为钱奔忙,日子要过得有情趣,好好享受自己的晚年。我买了一辆丰田rav4,改成床车就拉着老伴出发了。跑完了国内,就往国外跑。断断续续跑了30多个国家。
在自驾游中我喜欢游览自然景观,重大历史事件所在地,这也是我的兴趣所在。在游览比利时的时候,我找到了拿破仑当年的古战场。二战期间,巴顿将军率领他的坦克大军决战德国法西斯,主战场在卢森堡境内,我自驾专程去了一趟卢森堡,考察了当时的战场,缅怀了葬在那里的巴顿将军墓,类似这样的自驾项目,我玩的很多,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感悟了很多东西。
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情趣,抓住了这些情趣,你的生活就过得与众不同,就很充实,这些都是我个人的体会,谢谢阅读和关注。
遂与其发生关系应该如何定性?
2021年1.30号杭州一男子乘坐电梯的时候被一名陌生的女孩强搂强吻,2月2号被强搂强吻的男子发文表示自己被女孩深深吸引,最近几天他一直在寻找这个女孩,如果愿意的话他希望这个女孩看到消息可以回复他,他想和她认识一下,因为她的性格深深吸引了他。
当时的视频显示男子刚刚走到电梯间门口,突然一名身穿黑色上衣头戴白色帽子的女孩走了过来,女孩在进电梯的时候回头看了男子一眼,没过几秒她突然做出了一个疯狂的举动,她冲出电梯间跑到男子跟前摘掉了男子的口罩,而且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就强吻了起来,也许是被眼前这一幕惊到了,也许是这名男子怕对方说他骚扰,他举起双手丝毫不敢乱动,就这样被女子搂着强吻进了电梯。细心的网友在视频中发现女子似乎抱得很用力,导致男子的双脚都有点离地。
这段视频被发出来以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些网友表示现在的女孩太不矜持了,越来越胆大了,看来长的帅一点的男孩也不敢一个人出门了。
也有网友表示虽然现在倡导恋爱自由,长得帅的自己喜欢的可以勇敢去追求,但是还是应该遵循慢慢来的原则循序渐进,人都不认识就展开这么猛烈的攻势很容易把别人吓跑。
这段视频发出来后网友们有一个疑问:这名女生这样强吻男生是否构成骚扰呢?
这个其实关键还是看男子的态度,如果男子像视频中这名男子一样认为自己被搂抱被亲吻不仅没有感觉到反感还很乐意和这名女子认识,也就是说他本人并不认为这是骚扰,那么其他人也不能把这件事定义为骚扰。
但有些男子经历了类似的事情如果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很不高兴,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是骚扰,男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生活中还是应该洁身自爱一些,一旦被认定为骚扰将会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
男子张某从自己所住的宾馆房间出来时在电梯遇见了一名醉酒女子,女子当时摇摇晃晃连自己的身体也站立不稳,张某见状出于本能扶了一把,女子却动情的紧紧搂住了张某,见该女子长的很漂亮,身材火辣穿着又性感,张某动了色心,将女子直接带回自己的房间发生了关系随后便自己离开了酒店。
第二天女子醒来模模糊糊记得被一男子扶进房间发生了关系,而当时她本来是喝酒后到酒店去找自己男朋友的,误将扶她的张某认成了自己的男朋友与其发生了关系,女子确认昨晚和自己在一起的不是男朋友后就选择了报警。
被抓后张某认为当时是女子主动投怀送抱,自己没有使用任何暴力、胁迫手段。而且是在女子女子没有任何抗拒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不能算强奸。然而最终结果并不是张某想的这么简单,张某被判刑拘留几个月,原因如下:
1.由于该女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对自己的任何行为没有清晰的意识。
2.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在当事人不敢反抗和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发生关系,而醉酒后就属于不能反抗。
最后:
虽然说这种投怀送抱的事情不常发生,但自己一定要有安全意识,防人之心不可无,说不定就因为别人的投怀送抱给自己招来祸端。
闺蜜进了武汉1040传销组织?
我谈下自己的亲身经理供大家参考,2017年我在网上认识一个安徽的女士,聊天时间久了相互的关系就走近了,因为有好多共同的话题与经历,我们慢慢就谈起了恋爱。
由于是异地经常视频,最后她极力邀请我去她上班的地方和她见面,她说在广西的南宁,当时我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因为以前我在广州工作了很长时间,就听到说好多人在那边做传销,不过我心想应该不是吧,最好自己去亲眼见证下,我就飞过去了。
见面过后非常热情好吃好喝的招待,她与其他人同住在套三的小区,家里打整得非常干净整齐,她介绍说那些都是做什么生意的,有些在哪里公司里上班的,不过我一直留有心眼就怕是传销。刚开始几天带我去各种景点耍,潜意识的引导我向她们组织里靠近,边玩边给我不明显的洗脑,感觉她悄悄用手机给她上级在汇报(这是我后来知道的),我们就开始谈起“甜甜蜜蜜”的爱了。
在那边玩了三四天,我们也就顺其自然的在一起了,在一起过后我差点就相信我遇到真爱了。第五天开始,既然都谈恋爱了那就去见下她在那边的朋友吧,为以后的发展铺路吧,我就同她一起去见她做生意的朋友了。那热情忙里忙外的感觉好重视我样,慢慢就开始正式洗脑了,不过我的经历也许他们都没我多,怎么可能把我的脑洗得了,从哪里开始我就确信她们是传销组织了。接下来几天她反复要求我去见谁谁,听他们洗脑推荐书籍看,讲国家政策说是国家暗地扶持,结合些当地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来佐证他们给你传授的东西是真的,还好我对国家政策经常深读分析怎么可能让我上当呢,如果是稍微立场不坚定和想突然发财的那就危险了。
在几天的洗脑她都没把我能留下,我告诉她如果你是真心和我谈恋爱,那你就离开或者过我哪里工作,我明确的告诉她这是传销,我说不知道你陷入多深,希望你及时醒悟不要在浪费时间,她看实在留不下我就放弃了。我也就顺利的回到我本来的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我们也继续在联系,可能是我真情打动她了,她也就回到她老家去了。后来她在她老家实实在在的做起服装生意,还来看过我几次,由于其他原因我们没能走道一起,这都是后话。
后语总结:千万不要想天下会掉馅饼,要脚踏实地工作赚钱,没有一夜暴富的情况,特个别的情况不是你我能有那个命享受的,只要自己信念坚定谁都不能诈骗与传销你!再就是自己不能好吃懒做,这个时代机会是多,都是努力做出来的!(上面朋友说怎么把你闺蜜拉出来,这个看她自己信念是什么,如果经常做梦想一夜暴富的,有点难哟!除非整得头破血流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