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安全教育平台专题活动,沈阳究竟算几线城市?

2023-11-15 12:00:05 32阅读

徐州安全教育平台专题活动,沈阳究竟算几线城市?

北部战区司令部在沈阳,沈阳有七国领事馆,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主管东北地区金融业务,大学有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著名大学,医疗有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等著名医疗机构,是东北地区金融、外交、军事、教育、医疗的中心近些年由于经济转型国有大型企业不景气还有GDP挤水后造成经济数据暂时下滑,但是请没来过沈阳的朋友看看图中沈阳的城建水平和空气质量,是绝对不输国内任何一个城市的。城市一线二线甚至三线说没有任何意义,瘦死骆驼比马大我相信沈阳未来会发展起来,毕竟城市规模和地位在那放着,024的区号也不是白给的。

你有哪些受伤的经历?

别说了,我现在还躺在床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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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晨上班,骑自行车过一丁字路口,见是绿灯,看一眼右边大约十多米外有一辆小汽车要右拐。因为自己开车到路口时都会减速,所以觉得这距离应该没问题,然后我就直接骑过去了。

但是,万事都怕但是,就在我就要通过路口的时候,耳中听的“砰”的一声,然后自己就飞了起来,在飞的过程中大脑中还想着这是谁啊这么倒霉被撞了?只是还没来得及想到这倒霉鬼就是自己呢,已经躺着地上了。

这是典型的行动快于大脑,只是这行动是被动的,不是主动的🙁。

结果吗就是直到现在还躺在医院床上,而且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还得继续躺着。右胳膊和右大腿处擦伤,这不算啥,皮肉伤小意思。但肋骨骨折、肺部挫伤就麻烦了,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估计我至少要躺三十天。

不过辛好我带着骑行头盔了,摔倒在地的时候没伤着头,但头盔被摔成两块了,否则要是头部受伤估计就更麻烦了,现在也上不了头条了。

另外裤子衣服都破了,自行车也坏了,这些更不算事了,身外之物而已。

一般我每个月都要发大约二十篇文章,前一阵子家中有事耽误了几天,粉丝都不涨了。这几天赶着发了几篇,看着又开始涨粉,偏偏又遇到这事,你说我这运气?

交警认定对方拐弯没让直行,又是从后方撞的,所以全责。但是这罪我受了,又耽误了时间。

最后说一句,骑车一定要带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骑车是肉包铁,开车是铁包肉,不管谁的责任出事肯定是你这块肉倒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幼儿园安全教育为什么不能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食物?

有幸看到这个问题,感谢。

我是“遇见橙长”孔凡伶。

说起来有一个难忘的故事。

我奶奶是1921年生人,为人热情善良,87年的时候从乡下老家去徐州看她妹妹,在到了徐州市等公交车的时候,在站牌看见一个小孩特别可爱,奶奶就掏出了自己晾晒的红薯干,一边递给小朋友,一边微笑看着她,这时候她身边的大人,迅速拽住了孩子的手,把孩子拉到一边,一边说:“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

那次奶奶从城里回来,一直觉得这件事对她有很大的影响,无奈时光就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的戒备一天天增多,孩子没有分辨能力,自然要重点保护起来,哪怕有很小的几率,我们也承受不住。

谢谢关注“遇见橙长”

为什么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

1、写在前面的话

2020年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报告该镇童家村涪江河坝水域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学生一并落水,最终这8名落水青少年全部身亡。这则新闻轰动一时,引发了人们的热烈讨论,让大家震惊之余也为之痛心和惋惜。也因此,国务院在6月22日紧急发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3号预警》,以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引以为戒,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图:重庆落水小学生均无生命体征

但除了对孩子们进行“防溺水”教育外,我们更应该注意这则事件中的主角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是与未成年之间的“见义勇为”有关。

未成年人因“见义勇为”而造成的悲剧不是孤例,网络上随便检索一下就有如下信息:

2015年9月3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周屯村的12岁初中生钱辰飞和同学一起在水塘里玩耍时,其中一名小伙伴遇险,钱辰飞等人积极施救。经过众人的努力,遇险人员获救,但钱辰飞却不幸死亡。

2014年4月22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

2009年6月17日 17时许,会泽县雨碌乡某小学的几名小学生放学后相约到学校附近砂厂里的水塘游泳,代霆为救助同伴,不幸溺水身亡。

2000年3月13日,广东廉江13岁的黎汝荣和9岁的黎月荣为救一个落水同学,双双死亡。

……

这一桩桩一件件悲剧不断重演,不禁引发了我的思考——我们是否应该鼓励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之举?未成年人在“英雄气概”与“自我保护”之间应该如何抉择?针对未成年的安全教育又究竟应该是什么样?

2、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我们的社会和教育一直对学生,尤其是未成年的中小学生进行着一种英雄主义式的教育。似乎一直传递着这样一种价值观:遇到坏人要勇敢与其作斗争,不惧危险和牺牲,并将这些品行树立成要瞻仰的道德标杆。可是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针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变相”鼓励真的是负责和理智的么?

“见义勇为”不是固定的方法和标准,而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古往今来,这种价值观始终检验人性的伟大与渺小,试图区分道德是非的边界。可是任何事物都不应该是非黑即白的。辩证的看待问题就是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看问题,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用内外因的观点分析问题。前文提及的一个个“少年英雄”的确都映射着人类的道德光辉,但是背后却同时是一个个悲剧。为与不为之间,我们更应该考量其合理性。

未成年人之所以是未成年人,正是因为他们实属“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认知能力和判断经验都尚未达到成人标准。在很多事情上明明“力所不能及”,可又不知道是否可及。“见义勇为”是整个社会共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我们弘扬的传统美德,但必须强调的是——“见义勇为”该量力而行。我们不应该鼓励未成年人不顾后果地进行“见义勇为”,也不该对它们赋予过多的“道德要求”。未成年人往往不存在见义勇为的先提条件,用来衡量成年人的“标杆”,可能就是他们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未成年人盲目的“见义勇为”有可能好心办不了好事,甚至直接危害自身安全,更有悖于我们社会所推崇的人文精神。当然,未成年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助他人。而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责任就是要做到该如何去引导他们。

3、正确的教育:“会自护懂求救”先行

2015年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相较于十年前的版本,其内容中删除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增加了“会自护懂求救”、“珍惜生命”等条款,《守则》的与时俱进,使得对未成年的行为规范更符合新时代的主题,这也是尊重生命权的重要体现。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大多数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救助技能都极度不足,所以,教育未成年人不要盲目地“见义勇为”是对孩子的一种人文关怀和保护。就思想品德教育来说,不以具体事实、条件、情况为依据,很容易造成“道德绑架”。结合现代社会的现状,如果因为教育的缺失或者不合理所造成未成年人孩子们无谓的牺牲,将让其背后的一个个家庭遭受无法承受的打击。所以,结合实际,我们现在的教育是要让未成年人先学会“自我保护”,遇到问题应该施行怎样的策略和方法。我们要教育孩子们认识风险和如何规避风险,以及遭遇危险时“自保”与“救人”的边界是什么。

学生的安全教育从来都不该缺席,具体落实下来,社会、学校、家庭都要履行职责。印象中,在我上中小学的时候,寒暑假都要手写安全保证书,具体内容就涉及到了不去危险的地方,远离河流等危险区,远离网吧等娱乐场所等等。此外,对未成年人而言,始终要强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而不提倡“勇为”和“莽为”。“会自护懂求救”通俗地说,就是看到有人落水了,如果不会游泳那千万不要贸然下水施救,正确的做法应该尽快呼救寻大人的帮忙。懂得“智为”才能更好地“勇为”。实际上,如同开篇的诸多例子中提及的,很多未成年人“见义勇为”造成的死亡事件中,如果孩子们换一种处理方式,也许付出的代价就没这么“惨烈”。

多方的共同教育会让安全教育的效果更好,社会和学校要做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和导向作用,家长也要做好言传身教。如此种种,将有助于减少未成年人盲目的“见义勇为”行为,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4、“救人”与“自救”,都是对生命的敬畏

毋庸置疑,“见义勇为”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千百年来我们社会所达成的统一共识,和其相比“自救”这种以生命为本位的观念注定显得黯然失色。但是,即便如此,“见义勇为”绝不该以牺牲为代价。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不计后果的冒险行为,是对“见义勇为”的盲目误导。

把目光转向未成年人,我认为我们应该达成一个现代社会的新共识——那就是不鼓励、不提倡。此外,就科学性来说,我们崇尚的“见义勇为”我更愿意理解为是“见义智为”。在危难时刻,运用人类的智慧,采取合理的手段去施以援手,才是人类理性的温情闪耀时。

诚然,我们不应该简单粗暴地将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和“自我保护”割裂开来,弘扬美德的教育需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需求之间从来都不是矛盾对立的。“自救”不等于“自私”,“救人”也许带来更大的伤害。同样地,对于“救人”的理解也不应该是片面的,并不是只有正面对抗才算“见义勇为”,遇事沉着冷静,学会寻求外界力量有时更能降低损失,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

“救人”与“自救”,都是对生命的敬畏。一个文明、发展、进步的社会需要道德与正义,但也不能缺失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保护。我们不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但绝不是对见义勇为价值的否定,我们一直所强调的都是为未成年人传递一种正确的、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

对生命的敬畏应当从对每个人生命的尊重开始,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珍爱自身生命也是正确的价值观。回到事件本身,由于意外所逝去的未成年人生命固然可悲可叹,但我们更需要反思的是针对未成年人,我们的社会和家庭是否对其进行了有效的保护?我们的教育在具体执行中是否存在疏漏?在充分肯定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价值的同时,如何注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才是更加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最后,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在“英雄气概”与“自我保护”之间——请果断地选择后者。对自己负责,才能更好的为别人负责!让悲剧不再重演!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老师争着当班主任呢?

班主任被戏称为学校里面最小的官,怎么说也是一个主任级别的官员,管理着几十号人呢。班主任工作很辛苦,其实大部分人是不愿意当地,但班主任又是学校里最重要的工作,总得有人干吧。因此学校会采取各种措施,让大家接受当班主任。

一、班主任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对于一般任课老师,只要把自己的所教的课上好,管好自己的课堂,提高学生的成绩就好了。而班主任的全方位地管理班级,从卫生、纪律、学习、课间操、早晚自习等都得管理。特别是高中的班主任,从早上六点多到校叫学生起床自习,到晚上十一点检查完学生就寝后才回家,这个辛苦没干过是不能体会的。同时班主任的责任重大,学生在校的安全,学生之间的矛盾处理,甚至学生在上学路上的安全也要班主任操心。否则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只会由班主任来背锅。因此班主任是劳心劳力的话,都是不想做的。 二、为什么会有人当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工作中是最重要的工作,总得安排人去做吧。那么学校会采取相应措施来激发大家当班主任,而且要当好班主任。主要是将班主任工作跟老师的一些切身利益挂钩,让老师们无法放弃。

1、提高班主任补助。大家都不愿意当班主任,适当提高班主任补助,对年轻老师来说还是有吸引力的。对于年轻老师来说,因为职称低,工龄短,工资收入水平低,而他们又面临结婚生子,买房等的压力,所以如果当班主任能够每年多收入10000万以上,年轻老师还是愿意去做的,至少可以减轻家庭负担。当然有些学校班主任补贴每月只在二百元,说实话,也太对不起班主任这么辛苦的工作了。再说对于中考或高考成绩优秀的班级,班主任要进行奖励。

2、将当班主任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教师工资提高跟职称有很大关系,如果职称上不去,收入每年可有会相差万元以上,同样的劳动强度,同样的工作质量,比别人低万元以上收入,肯定不愿意。因此一定要参加职称评审的,学校就把当班主任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所以老师不得不当班主任。学校一位教辅岗位的老师,为了评职称,也硬着头皮当了一届班主任,搞得也是鸡飞狗跳。 3、当班主任也是年轻教师展示自己的能力的舞台。当班主任工作很辛苦,如果当了班主任,就一定要多花心思,多请教经验,把班级带好,成为优秀班级,从而自己成为优秀班主任。领导们因此会关注你,觉得你有一定管理能力,又是肯吃苦耐劳。将来如果要提拔年轻干部时,你就有了机会。 实话实说,大部分老师是不愿意当班主任的,既然要求老师当班主任,确实就应该给当班主任的老师更多的实惠,让他们觉得辛苦是值得的。你是自愿当班主任的吗?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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