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结婚风俗伴娘,郑州男子穿日服迎亲事件你们怎么看?
南京结婚风俗伴娘,郑州男子穿日服迎亲事件你们怎么看?
照直说,穿什么迎亲都是他自己的事,哪怕他披麻袋片子,或者光腚子迎亲都不关别人的事。但,有时人还要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为好。必定一提到日本,每个国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到南京大屠杀,想到八年抗战,想到日本鬼子蹂躏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都会有深深的仇恨和嫌恶。你是在迎亲,是办喜事,自己高兴也该让别人高兴才是好吧,非得弄个日服恶心别人,对你指指点点,怀疑你的居心和良知泯灭,这好吗?以前就有某某明星披着日本国旗在台上嘚瑟,怎么样了?名气再大不也险些被唾沫淹死吗?何况你个普通人呢。再者说,我就奇了怪了,怎么一点民族正义感和仇恨意识没有呢?那么多的革命先烈和国人牺牲在日本鬼子屠刀之下,你就一点内心触及没有嘛?铁石心肠嘛?一个善于忘掉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无动于衷历史的人该是何等令人不齿的人?还有你的未婚妻,你身边的亲人朋友,难道就都对你这种举动没有异议和反对吗?想想这是很可怕的事情,一个人思想滑坡可能属于个别现象,一群人思想麻木就说明出现问题了,值得我们社会关注和深思了。
谁是华语歌坛最性感女神?
李玟于1993年签约香港华星唱片公司,出道后佳作不断。1998年以一首“DI DA DI”正式火遍大江南北。
这歌传唱度太高。即便生于90年代当时刚刚记事的小师妹至今都被太熟悉这个魔音的旋律:滴答滴,滴答滴,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滴答滴答滴……
这张专辑当时在台湾28天销售50万张,3个月卖了100万张,在亚洲突破180万张的销售 。——这让李玟得到了作为亚洲中文区唯一代表赴巴黎为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式献唱的机会。
那年的世界杯上,李玟演唱了单曲《Colors Of The World颜色》。她是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登上世界杯开幕式舞台的亚洲歌后。
1998年12月,李玟与美国的550 music签约,成为了首位在美国出道的华裔歌手——不要以为李玟只是在美国歌坛打酱油而已
1999年李玟作为首位亚洲女歌手献唱迈克尔.杰克逊韩国好友慈善演唱会,李玟首先推出了英文单曲《Before I Fall in Love》,这首单曲后来成为电影《落跑新娘》的主题曲。
没错,《落跑新娘》就是当年由大嘴美女茱莉亚罗伯茨出演的这部喜剧。
是首位在全球发行英文专辑的华语歌手。她的首张全球发行的英文专辑《Just No Other Way》在亚洲现行发行,并且于2000年2月29日在欧美同步发行,专辑里的3支单曲使李玟成为第一个同时进入MTV Asia Hitlist榜和Top 100 Asia Singles Airplay榜的亚洲艺人。
李玟是首位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位献声美国奥斯卡颁奖礼的华人歌手。
2001年3月25日她出席了第73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上,并演唱了《卧虎藏龙》的主题曲《A Love Before Time》。
COCO李玟走奥斯卡典礼红毯
特意身穿红色旗袍演唱《卧虎藏龙》主题曲
李玟被时代杂志评价为“华人之光”,同年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并演唱歌曲《好心情》 。
除此之外,李玟还是唯一一位曾献声NBA开幕式的华语歌手。
和星爷一起在莫斯科见证北京了北京申奥成功。
当然,当我们评价一个人地位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看看他/她的朋友圈都是些什么人。
永远的传奇——迈克尔杰克逊
我们熟知的贝克汉姆、维多利亚夫妇
拉丁天后詹尼佛洛佩慈
拿过6座格莱美奖的瑞奇马丁
格莱美奖的常客:布鲁诺·马尔斯、艾丽西亚·凯斯和黑眼豆豆组合。(不了解者请自行百度)
无人不知的LadyGaga、蕾哈娜等
如此niubility的朋友圈……除了李玟,整个华语乐坛估计也找不到第二个人了。
同样传奇的还有李玟的感情史。
她跟曾经属于同门师兄弟的王力宏传过绯闻。
跟周杰伦传过绯闻,杰伦为她写过一首歌《刀马旦》。
和连战的儿子连胜文也传过绯闻。
唯一承认过的男友是同门师兄张瑞哲,后传因张瑞哲劈腿张惠妹的妹妹张惠春而分手。(图为张瑞哲,后迎娶台湾家具富商之女刘容榕)
经历过种种绯闻传言和惨遭劈腿后,2011年10月28日,李玟与现任老公——利丰集团执行总裁Bruce Rockowitz在香港携手步入婚姻礼堂。
李玟的这场婚礼之盛大,比黄晓明的世纪婚礼更为甚。据说李玟的这场婚礼是一连两日在香港五星级酒店及邵氏影城举行的——当初香港政府以低价批地给邵氏建影城,条件是只准拍戏,不准作其他用途。但李玟却可以包场摆酒,主要是因获政府“特别安排”颁发短期豁免书。
结个婚还要惊动政府,李玟的婚礼也是前无古人了。
出席婚礼的宾客更是堪称豪华!据说,李玟婚礼共宴请300位国际级政商界及好莱坞名人红星喝喜酒,其中包括美国名嘴奥普拉、珍妮弗·洛佩兹、正怀孕的天后碧昂斯等。
难怪曾宝仪参加完婚礼后写道:“难道这就是身在好莱坞的感觉?”
能如此大手笔,李玟的丈夫也非等闲之辈——1959年出生的Bruce,是利标品牌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加拿大籍,长期在香港总部工作,他曾是李泽楷Colby NetLtd公司的拍档。因为在事业上的成就,Bruce也连续两年被美国《巴仑周刊》评为全球最受尊敬的30大CEO,同时上榜的还有乔布斯、巴菲特等人,综合身家保守估计逾20亿人民币。
虽然Bruce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与前妻还有两个女儿。但李玟与继女相处的显然非常愉快,结婚的时候两个女儿还全程做了伴娘。
记得以前看过李玟的一篇文章,她说两个女儿是因为看了她的演唱会被她感染了才彻底接受了她。
不知道看完《我是歌手》后,会不会有更多的人爱上她。但无论怎样,有这样闪闪发光的简历和“国际天后”的光环,她已经是值得我们骄傲的“华人之光”了。
你告诉过闺蜜最隐私的事情是什么?
我告诉闺蜜,他男朋友真正喜欢的人是我,结果她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再也不联系了
我和闺蜜算是青梅竹马,那时候我们家是从外地刚搬过来,我人生地不熟的,是她带领我从小学一直上到初中。虽然我俩关系好,但是性格却截然不同,我的性格比较柔弱,她的性格大大咧咧,像一个男人婆。我就像她的军事一样,遇到事情都是我给她出谋献策。
初中的时候我被她带偏了,我们经常一起抽烟,约架。活成了电影里面才有的青春的样子,但是我的父母发现了我的黄牙,把我揍了一顿,自此我老实了很多,不再那么放肆。但是闺蜜却依然我行我素,后来我才知道她说的父亲出差了,其实是她爸妈离婚了,目前平常工作忙没时间管她。
高中的时候我俩又在一起,一天晚上我们在操场上许愿,谁都不要离开彼此,要不然就是小狗。所以整个高中我们都是相互地帮助着熬过来三年高中。我开始变得爱打扮,慢慢地有了女人味,可是闺蜜仍然是一个女汉子,一句不服就球场见,让所有的男生为她欢呼。我一直以为会有男生喜欢我,我也会先比闺蜜找到男朋友。但是令我惊讶的是闺蜜居然先找到男朋友,也是我们学校篮球队的,那时候跟着她没少喝奶茶。
可能也是高中奶茶喝多了,高中毕业我俩都辍学了,在奶茶店上班。那时候我们的目标就是开一家自己的奶茶店。闺蜜她男友每天都会来看她,每次都会多拿一份给我,一开始我觉得他是出于礼貌,但是最后我发现我错了,大错特错。
有一次闺蜜休班,闺蜜男友又来找她,看到闺蜜没有来,害羞地靠近我。
上来红着脸说:“晚上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
我看了看他,又指了指我惊讶地说:“我,你是说约我?闺蜜今天休班干嘛约我?”
他红着脸说:“对啊!就是约你,没差了,今晚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关于你闺蜜的。”
带着好奇心,我还是赴约了,我就是想知道我闺蜜究竟有什么秘密!
晚上我们去了一家浪漫的餐厅,吃了一家烛光晚餐,没想到一个打篮球的,还羞答答的。
吃着饭我就问:“我闺蜜到底有什么秘密?你快点告诉我!”
只见他红着脸说:“其实我真正喜欢的人是你,我是为了你才接触你闺蜜的,我一直害怕给你表白,你柜子里的苹果一直是我放的。”
这时候我才迷糊过来,原来一直给我送苹果的是他。为了给我送东西,他一直买两份东西,说的我还有点小感动,但是原则我还是要的,骂了他一句神经病就走了。
但是这像把话匣子打开了一样,他开始疯狂地追求,在闺蜜面前也变得肆无忌惮,有时候竟当着闺蜜的面给我示好。弄得闺蜜都尴尬得不行了,但是渐渐地我也对他产生了好感,慢慢地陷进去了。
有一次我和闺蜜回到校园散步,走到我们约定的地方,我笑着说:“几年前我们在这约定谁要谈恋爱谁是小狗,你现在是不是要学小狗叫了?”
只见闺蜜汪,汪,汪,真的叫起来了,我一时竟有点凝噎,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说了:“其实阿豪喜欢的人是我,为了我他才和你在一起的。”
只见闺蜜愣住了,一巴掌打在了我的脸上,顿时脸像烧在火炉上,然后闺蜜就走了,我想去追她,但是她已经死在黑夜里。
就这样我和阿豪在一起了,我仍然相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直到一天我看到阿豪牵着别的女生的手,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愚蠢,我把我最好额闺蜜伤了,几十年的情感再也回不去了。
故事结语闺蜜是最真诚的情感,一定要守护好。这是我同事给我讲的她年轻时候的故事,其实大家的青春都差不多,有过很多放浪不羁的过往,有过很多不堪回首的过去,最后想想这些才是真正的财富。著名作家曾说过一句话;“愿你的生活中多一点云翳,这样才会收获一个美丽的黄昏。”
已婚男士可以当伴郎吗?
我国传统婚嫁习俗认为结了婚不能当伴郎,因为在西方,伴郎必须是未婚男士,是下一个步入婚姻殿堂的幸福男人,同时未婚男士也象征着爱情的纯洁与高尚,这一直是大家对爱情的最高追求。当然,现在年轻人没有这些讲究,有的新人会选择已婚人士做伴郎,如2015年黄晓明大婚时,伴郎团几乎一般的人都是已婚。其实,已婚男士可以当伴郎,只要新人喜欢就好。
我老婆要给人做伴娘去?
南京的婚礼很正常的,没有俗的东西……
婚礼上伴娘要做的就是帮助新娘做这做那,说难听点,就是打杂的……
至于做什么过分的事,婚礼上是没有的……
你可以放心让她去,不过最好是当一次伴娘……
每个人最多可以做3次伴郎伴娘……
最好的是做一次……
呵呵……迷信的说法哈,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