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结婚风俗彩礼,太原结婚男方对女方家有什么要求?

2023-10-08 18:14:04 37阅读

太原结婚风俗彩礼,太原结婚男方对女方家有什么要求?

要求不多,配合下面做法:

婚礼前一天 避嫌:结婚的前一天两位新人是不能见的 谈判:男方家要到女方家探讨结婚那天的安排,当然去的时候要带点水果糕点。 喜字:基本上从大门口开始到家里的每个门口都要贴上一对红喜字,而女方家则是贴单张喜字。 嫁妆:一般都是写日常用品和房间内使用的床上用品,今后都是可以用到的,还有红色衣服、红色皮箱,皮箱还要放礼单和压箱底钱。 二、婚礼当天 梳妆:早上起来就新人都要化妆做造型,新娘穿好婚纱还不能下床。 挤门:新郎要想见到自己的妻子,需要过关,一是亲戚门,一是闺房门,闺房基本都是女性朋友在房内,不能有任何男性。 找鞋:进门后要找到新娘穿的鞋子,事先会藏好,找到后为新娘穿好。 改口:娶到了自己新娘那么就要改口叫爸妈了,这里女方父母就会给红包,之后新人就要拜别女方父母了,行礼过程新娘不能踩地,一般垫着红色手绢; 上车:传统的方式是可以用花轿的,但现在都是用抱或背,直到送上车。 进门:也是有新娘抱或背其上楼,进门时要跨进去不能踩到门槛. 开箱:打开嫁妆箱,里面的物品钱,男方家都要翻倍再放回箱子里锁好,其次开箱的人可以得到红包。 认亲:女方改口叫男方父母爸妈; 典礼:这一般就是按婚庆的安排来了,宣誓、敬酒等,婚礼上还会做些搞笑的游戏,这也是太原婚礼一大特色。 太原结婚禁忌

太原结婚风俗彩礼,太原结婚男方对女方家有什么要求?

1.

结婚的那天新娘出门,嫂嫂是不可送别的,因为嫂子有同音扫,不吉利。而且新娘的衣服还不能有口袋以免带走娘家的财运。

2.

新娘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戴耳环,表示听话,若是耳朵饲养没用孔,可以戴夹耳环的。

3.

若新人的长辈都不在了,敬茶时也要在他(她)坐的椅子上放新人敬的茶,以表敬意。

山西各地彩礼排行榜?

太原彩礼15一20万之间,周边也差不多,普通朋友上礼最少500元,比较好的1000元一2000元。

大同彩礼10万元。

忻州5、8万元一10万

太原结婚流程与讲究?

太原男方在结婚前要给女方家送衣服、新鞋、脸盆、镜子等,送四样水果四样点心,还有烟,酒,一刀肉。

2、结婚当天0点整(结婚前一晚12点时)夜里男女方都要放3个2踢脚,这也是太原传统的结婚习俗,要冲喜,预示着家中过的红红火火。

嫁女古典书写格式?

一、古代婚书范本

“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风行一时的民国最美婚书,用尽古往今来的美好词汇,为婚姻作证。古人用一纸婚书,缔结一双男女的婚姻契约。古代婚书上,除了优美的辞章,还有婚姻的真相。

草帖、定帖定婚约

南宋理宗景定元年(公元1260年),新任韶州知州郑竦,正在筹办一桩婚礼。他的侄女庆一娘,就要出嫁了。

庆一娘十四岁,刚刚达到法定婚龄。通过媒人向她求亲的,是官宦世家潘家的儿子。郑家对这门亲事很满意,双方合过生辰八字,非常匹配。于是潘家向郑家发出了定婚邀约:“草帖”。

“草帖”上记录了潘少爷的家世、祖宗三代姓名、官职、是哪一房(妻、妾)的第几子、生辰八字、主婚人等等内容。接到媒人传递来的“草帖”后,郑家依样回复。定婚也就完成了一半。

光看草帖文字还不够,潘家人还要带上彩礼,在媒人的引荐下,到郑家“相亲”。这支相亲队伍非常庞大,有男有女,除了考察郑家家境以外,潘家女眷还要看看庆一娘本人。

不过未来的新郎官——潘少爷,并不在队伍中。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婚姻的时代,新郎新娘直到婚礼当天,才能真正认识对方。

见过庆一娘之后,潘家留下彩礼,并和郑家商定好了结亲日期。这时,就轮到第二份婚书——“定帖”登场了。定帖的内容不如草帖详细,但辞藻华丽隆重,对对方也使用敬语。

潘家和郑家都是有名望的大家,定帖的交换仪式一点不能含糊。盛放定帖的盒子是私人订制,装饰精美。媒人和两家人在定帖上签字画押后,先男后女,择日传递。

草帖和定帖就是宋代的法定婚书了。它们是由唐代的通婚书与答婚书演变而来。通婚书是男方送与女方的求婚文书,女方接受后,再回复答婚书,双方就算完成婚约缔结,两封文书也作为纪念,由男女双方保存起来。

无论是唐代的通婚书、答婚书,还是宋代的草帖、定帖,都不是由政府颁发的结婚证明,而是由男女双方约定签署的,更像婚前协议。而且,它的缔约双方其实不是夫妻本人,而是夫妻背后所代表的整个家庭乃至家族。

交换过定帖,就意味着潘郑两家的婚事,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结亲后,发现对方家庭情况与定帖所述不符,就可以作为依据,悔婚或者离异。

唐律明确规定,如果女家有“妄冒”行为,欺骗男方,要受徒刑一年;如果男方出现“妄冒”,罪刑更重,要在徒刑一年的基础上再加一等。而确认“妄冒”后,就可以断处双方离异。《宋刑统》沿用唐律,对婚书内容的真实性,同样严加管理。

二、古代婚书怎么写

五年不娶,婚书无效

交换婚书,并不代表婚姻完成。古人讲究仪式感,必须在吉时迎娶,完成婚礼,并广而告之,才算真正结婚。而从定婚到结婚的过程,尽管有婚书作保障,还是会出现一些幺蛾子。

元至元七年(1270),一位名叫刘泉的老汉拿着定帖,跑到太原府衙告状。刘老汉告诉知府,自己的女儿伴姨,在十一年前经媒人说合后,与元凯的儿子交换了婚书,定了婚。

但是,过了这么多年,元凯家始终没有来迎亲!当年写婚书时,伴姨还是一位年仅13岁的少女,等到现在,她已经整整24岁了。

婚书是定婚过程中“男家致书礼请,女氏答书许讫”的书信往来,它与今天结婚证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证明了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合法地位。所以,和元凯家交换了婚书,伴姨就是法定意义上元凯家的儿媳妇了。

即使过了十一年都还没有举行婚礼,伴姨也不能另嫁他人。刘老汉又气又恨:“我女儿因为一纸婚书,守了十一年活寡,耽误了大好青春。求青天大老爷还她一个公道!”

这个案子着实棘手。太原知府也没想到,世间还有如此心大的人、不靠谱的事儿!最后知府决定,把案子上报中央,让主管全国民生的户部官员们来处理。

户部开会研究之后,有了结论:限元凯家在三十天内,将伴姨迎娶过门;否则,婚书无效,伴姨另行改嫁。这样的判决是不是轻了点?“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户部只能这么判。

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元家一味拖延,没来迎娶,不算悔婚,也就不违法。所以,户部只能依据婚书,催促两家完婚,却无法处罚元家,补偿伴姨这十多年来的精神损失。

后来,太原府又接到一桩奇葩案子:至元五年(1268)时,石虎虎与宋德荣的侄女宋小梅立婚书定婚,但至元七年时,石虎虎却突然逃婚,不知所踪了。宋德荣没办法,只能向太原府告状。

石虎虎钻的也是法律空子,他逍遥自在了,可苦了宋小梅。太原府这次找到了大都、卫辉等地的相似案例,经过比对,宣告双方的婚书作废。

伴姨和宋小梅的遭遇,给元朝政府上了一课。至治三年(1323),《大元通制》颁布,里面有这样一条法规:五年无故不娶,即宣布婚书无效。

三、古代婚书原本是什么样

婚书原本是合同

文字婚书具有法律效力,但一开始并不是男女结婚的必需物品。唐代法典《唐律疏议》规定:“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也就是说,在唐朝,“私约”(口头婚约)和婚书差别不大。

唐律还规定:“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也就是承认了以聘礼为基础的事实定婚行为。没有婚书,仅仅依靠私约或者交换聘礼构成的定婚行为,极容易引起争议,要是有一方不按口头约定行事,讹要更多的彩礼钱,甚至耍赖悔婚,就难免要闹到公堂了。

《元典章》中就有这样一个案例:至元十年(1273),郭伯成状告李仲和的女儿李丑哥,说她犯了重婚罪。事情要追溯到四年前。当时,郭伯成通过媒人撮合,为儿子郭驴儿和李丑哥定了婚。

郭伯成嫌麻烦,就没有写婚书,而是直接把聘礼送到了李家。不过,因为两家孩子年纪都小,所以没有正式把儿媳娶过门。没想到第二年,李仲和又收了聘礼,把女儿嫁到了石家!

自己的儿媳转眼成了别人的妻子,郭伯成当然不肯罢休。受理了案件的官员也支持郭伯成。李丑哥和郭驴儿之间,虽无婚书,但已有聘礼,属于法律承认并保护的事实定婚。

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李家和石家的婚姻无效。鉴于石家不知道原委,因此最终判处李丑哥嫁给郭驴儿,并退回石家聘礼。

追根究底,李丑哥重婚案的发生,是因为定婚双方没有文字婚书。为了重新规范民间结婚行为,减少争讼和摩擦,从元朝以后,政府正式规定:今后结婚,私约不再算数,必须要写文字婚书。

为了规范婚书,政府甚至还出台了相应的格式规范。“自聘定后,择日成亲,所愿夫妻偕老,琴瑟和谐,今立婚书为用者。”

这句话常出现在元代婚书最后,美好的祝愿前面,其实是冷冰冰的内容:彩礼金额。男女双方、主婚人、媒人、证人等都要在上面签字画押,以防日后赖账。婚书背面,有硕大的“合同”两字,一式两份,双方各自收好。

向男朋友的家里人要五千块彩礼过分吗?

我觉得真的好过分,非常过分!这种姑娘哪里有?!很多人都想要的!

现在娶媳妇的成本很高,车子房子是很多地方的标配,有时还要加上数十万的彩礼,如果男朋友家里连5000都不愿意给,是南方太过分了!这种人不要嫁了,你嫁过去肯定过的不好!人的自尊、幸福是自己争取来的,让你看看我国部分的彩礼价格还有别的你再看看你说过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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