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区结婚风俗,张家界新娘为爱冲锋的勇士事件中女子该受到法律惩罚吗?

2023-09-22 02:00:04 27阅读

青岛市区结婚风俗,张家界新娘为爱冲锋的勇士事件中女子该受到法律惩罚吗?

张家界新娘、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女学生,最近女性婚内出轨的大瓜可谓不少,除了对其口诛笔伐,她们又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结合事件经过和法规、案例简要说一下:

青岛市区结婚风俗,张家界新娘为爱冲锋的勇士事件中女子该受到法律惩罚吗?

一,张家界新娘玩出“花”,婚礼前一天在酒店与另一男子共度良宵

关于张家界新娘的故事,想必前因后果大家已经了解不少了,简单来说,张家界一对新人准备办婚礼,此前男方已经支付了价值20万阿的彩礼。而就在婚礼前一天,新娘把几张婚纱照发给了她的男性朋友,然后双方的对话内容就失控了,约在婚礼的前一晚,在酒店内“带妆、穿婚纱”共度良宵;男方还大言不惭地说“有个大胆的想法,听天由命,看怀孕是谁的”,毫无顾忌。

新娘更不是省油的灯,回复道“我也想,觉得自己好坏,哈哈”。两人一拍即合,公序良俗都抛在了脑后,男方同时还提出了一个更刺激的玩法,“要不明天我再叫个人,刺激一下”,懂得人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以上是爆出的聊天记录,至于究竟有没有着手实施,我们不敢妄下结论。但从后续聊天记录来看,大概率是“如愿以偿”了,因为男主在某个群聊中炫耀“群里是不是不让发视频”;同时事情败露后,新娘的朋友质问她为什么要对待李哥(新郎),新娘求饶道“只有那么一次,为了孩子(不要告诉新郎)”。

朋友知道后,质问新娘

事情的经过大致就是如此,后续是新郎在网上吃瓜,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是被戴帽子的那一个!再后来,新郎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已离婚,彩礼已协商妥当”,并表示不做评论,等警方通报。

那么该事件中,新娘、新娘约的男性朋友,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

首先,对于新娘,无论与他人的“春宵一夜”发生在领证前,还是领证后,都是不触犯法律的,顶多算是违背公序良俗,受道德层面的谴责:

尽管《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这仅仅是一项义务,依靠自制力自觉履行,并非法律层面的强制履行,所谓“婚内出轨”,触犯《刑法》的情况恐怕仅限于“军婚”,而新郎又不是军人身份,所以追究新娘的法律责任,几乎是不现实的。

第二,对于破坏他人家庭、破坏他人婚姻的男性朋友,如果过程中没有伴随其他“出格”行为,同样不违法:

道理是一样的,与已婚女性“有染”,不负法律责任,甚至不构成一般违法,更谈不上触犯刑法了,对其谴责也只限于道德层面。

归根结底,这对行苟且之事的男女,尽管有悖风俗、有悖公序良俗,但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残酷又无奈。

当然,以上说的只是“一般情况”,事实上这对男女如果过程中伴随着其他更出格的行为,也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比如:

1,对于男主,他提到了要“拍视频”,如果拍了,并且转发给他人了,最轻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因为该法第68条中规定: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还是男主,他在与新娘的对话中提到,“明天再叫一个人,刺激一下”。如果真实施了,那么问题就大了,可能涉嫌“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中规定: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不是简单地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了,还是要入刑的,量刑标准是5年以下。注意一点,构成“聚众淫乱罪”并非一定是在公开场合,即便是在私密的酒店内,酒店也属于公共场所,具有“当众”的性质,也是涉嫌构成本罪的。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就可能涉嫌本罪。

当然该罪只针对“首要份子”,即“组织者”,所以如果有该行为,还要对“组织者”进行认定,可能是新娘,也可能是男主。至于非组织者,不构成本罪,而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和罚款。

当然这只是基于聊天记录的推测,是否构成本罪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比如到底有没有叫来另一个人或者另几个人?参与者是两人、三人,还是四人?这都是定性时要考虑的因素。

3,对于新娘,虽然大概率有既不被追究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但是除了将面临“离婚”的局面之外,恐怕20万彩礼也要如数退还了,退还的原因不是基于犯了“婚内出轨”的错,而是双方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如果退还彩礼事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诉诸到法院,法院在裁决时也会考量这个因素,全部或者部分退还是大概率事件。

4,再就是关于孩子的问题,从聊天记录上来看,新娘已经怀孕了,但是谁的?说不清楚。

如果是新郎的,那么新郎应继续抚养,即便是离婚并放弃抚养权,也应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后期经DNA检测是出轨男主的,那么男主应夫妻抚养责任,同时将新郎这段时间内花费在孩子抚养上的费用酌情赔偿。

另外,倘若孩子不是新郎的,新娘还应赔偿男方一笔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新娘、男主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归纳起来,如果仅仅是两人婚内出轨行为,那么都不负法律责任;如果男主拍摄了视频并转发了,那么是一般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如果存在“聚众淫乱”行为,“组织者”恐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罪名需要进行后期认定,不一定一定就能构成。

二,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婚后在校内与他人谈对象,男子300公里“为爱冲锋”

这件事更毁三观,“为爱冲锋的勇士”,在7月份与女主王某领证,此后二人分开,女主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专升本”,继续学业;“勇士”在青岛打工,供王某读书。

两人已经领证了,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而女主王某却在校内见异思迁,谈了男朋友,并怀孕……

这件事就不做评论了,相信各位看官心里都有一杆秤,孰是孰非应该一目了然,尽管女主在事发后还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不知道她说这话的底气来自哪里,就凭你是女性,你就弱势?

唯一心疼的就是这个“勇士”,打工供妻子继续升学,却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狂奔300公里,不仅没见到女主王某,反而遭遇了几个校内“大汉”的围攻,被摁倒在地……三观尽毁。

至于女主王某的法律责任,与上文中的“张家界新娘”是一个道理,即便婚内出轨、即便婚内与他人怀孕,也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在离婚时属于“过错方”,净身出户算是唯一惩戒。

以上就是两位当事女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来说去,几乎是很难追究法律责任了,只希望两位男性能尽早从阴霾中走出来吧,这俩人,不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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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酒席用酒和烟都是什么标准?

谢邀回答。我就是土生土长的山东人,下面我说一下我们那边一般酒席用酒和烟的标准。

我老家是在山东泰安下辖的县级市肥城,这里有驰名中外的肥城桃,因产于肥城故称肥桃,是山东省肥城市的特产,也是中国水果名优特产之一。肥城桃又名佛桃,果肉细嫩,汁多香甜,以其个大、味美、营养丰富在国内外享有盛名,被誉为“群桃之冠”。这些虽然看起来表面风光无限,其实肥城是个收入低,物价高的贫瘠之地。咳咳,扯远了,言归正传。

既然土豪家庭除外,咱就聊聊我所处乡镇的一般酒席的真实情况,因为乡镇的消费水平最能体现基层人民的生活。

我们乡镇酒席分两种,一种就是红事以及寿宴、升学宴等喜事为主,这种酒席消费人均50-60起步,烟用的最多的是泰山宏图(本地香烟),零售价10元一盒,略微好一点的是苏烟或者玉溪。白酒用的最多的是本地酒康王系列,比如康王陈酿、康王御液,御液王三星等,零售价在30-70之间,再好一点的是康王河四星等,大约100元左右,这些酒大多都是红瓶包装,图喜庆。

另一种就是丧事宴,这种消费更低,往往酒席菜品管饱就行,人均消费在40元左右,最多50元。白酒一般是康王系列的绿康等,零售价在15元左右。香烟一般是泰山华贵(一支笔),或者泰山将军烟,零售价7-9元左右。

这个消费在全国来说应该很低,城市发展的很慢,所以城市建设还需要继续改变,卫生环境继续加强,旅游景点也需要开发。

不过肥城人杰地灵,物华天宝,空气新鲜,特别适宜居住,尤其是三四月份桃花盛开的时候,十万亩桃林竞相开放,漫步在桃花林里,粉色的桃色如梦如幻,让人流连忘返,仿佛置身世外桃源。

现在我以肥城桃的美名向全国人民甚至世界人民做宣传,希望大家都能来肥城旅游做客,感受一下肥城的风土人情,勤劳朴实的桃乡人欢迎你们的光临!

今天腊月初八是什么一个传统节日?

腊八一碗粥,明年好兆头

腊八节,俗称“腊八” ,即农历十二月初八,古人有祭祀祖先和神灵、祈求丰收吉祥的传统,也有喝腊八粥的习俗。

腊八至,春节也愈发近了,这一年在外的拼搏的你辛苦了,别忘了喝一碗热气腾腾的腊八粥,养胃又暖心,来年可万事“粥”全。

腊八粥吃了几天还有剩下来的,便是好兆头,取其“年年有余”,期盼来年生活富足,财源滚滚。

腊八习俗

祭祀神明先祖

腊八节来源于古代的“腊日”,“腊日”在早期并没有固定的日期,一般在岁末的最后几天。腊月初八祭八方八神,祈求来年风调雨顺。

喝了腊八粥,就把“年”来办

腊八粥以八方食物合在一块,和米共煮一锅,是合聚万物、调和千灵之意。

在腊八粥流行之前,民间有冬至吃赤豆粥祛邪避疫的习惯,认为冬天喝粥可以保平安。

人们对腊八粥的偏爱,或许是因为它预兆着年的开始,所以,人们年年过腊八,年年有粥喝。

腊八蒜

腊八蒜就是在阴历腊月初八的这天来泡制蒜,将蒜瓣去老皮,浸入米醋中,装入小坛封严,至除夕启封。

蒜瓣湛青翠绿,蒜辣醋酸香溶在一起,扑鼻而来,是吃饺子的最佳佐料,拌凉菜也可以用,味道独特。

“腊八粥、腊八蒜,放账的送信儿,欠债的还钱。”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连要账都这么这么“有文化”。

腊八冰,吃不坏人

腊八前一天,人们一般用钢盆舀水结冰,等到了腊八节就脱盆冰并把冰敲成碎块。据说这天的冰很神奇,吃了它在以后一年不会肚子疼。

寒冬腊月,一炉火,一锅粥。

其乐融融,一片心,一家人。

我们带着对生活的热忱,带着对新年的祈盼,对生活的热情,共享一碗冒着热气,香甜的腊八粥。

岁月静好,大抵就是如此。

彩礼一般给多少钱?

大概是三万一千八、五万一千八、六万一千八、八万八、十万零一、十万八、以及十三万八这么几种,至于十数万和数十万乃至更高的,不在普通家庭的考虑范围以内。三万一千八的寓意是三家一起发(包括男方家、女方家和新人成立的新的家庭),后面的五万一千八、六万一千八、八万八、十万零一、十万八、以及十三万八,也多是图的这么一个吉利数字。数量的多少和家庭状况相关,也更和双方的理念有关,许多人把彩礼的多少看作是一个面子问题。大多数家庭认为反正这些钱都用在孩子身上,所以多少无所谓,会提前沟通协商确定,而有些家庭则很看重彩礼数量的多少,将其作为完美婚姻的衡量标准,或有搞得双方家庭多有不快的也大有所在。

还有彩礼需要返回男方一部分,返回多少也没有定论,有多有少,多是以吉利数字为好。如三万一千八返给男方或六千、或八千、或一万不等,而且女方需要给男方置办衣服鞋子等物,很多长辈考虑不清楚新人的喜好和风格,所以不买衣服而返给一点彩礼供新人自行选择购买也是有的。艺品美薇提示新人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青岛订婚风俗里面的六样礼物),6条黄花鱼、6扎粉丝、6包糖块、6瓶酒、6样点心、一刀六斤六两整块的肉,除了肉以外其他的每样儿都返回给男方两份,这是从男方家拿来的彩礼中直接分出来就行,但是回礼的礼金不要从送来的礼金中现取出来当着亲家的面儿数,而应提前准备。

青岛城阳订婚习俗?

在青岛订婚的日子现在一般是由双方的家长协商决定的。 -

订婚当天,新郎要带的聘礼有订婚戒指、礼金(也叫订婚钱)、两个红包袱、两条红腰带、衣服至少两套(要有棉袄,俗话说婆婆的袄传到老)、小六样,女方家要给男方准备一双新鞋(叫丈人鞋)。 -

根据个人经济条件的不同,礼金通常有31800元100000元不等(我晕,记得不久之前还是10001),具体数额由双方家长在订婚前商量好,到时候男方家给女方家一个存折就好。(也有例外的,有一个朋友订婚,女方家是李沧那边的,给的就是现金,还要摞起来放在桌子上摆几天,啥规矩这是?摆着好看?这个事情可不能马虎,因为礼金的问题最后搞得双方分手的,不在少数) -

小六样包括:六斤肉(一刀切的)、六条带麟的鱼(黄花鱼)、六瓶酒、六斤糖(六盒也可以)、六扎粉丝(用红线扎起来)、六斤点心(六盒也可)。 -

以上的每样(肉除外,俗话说闺女是娘身上的肉,是舍不得给别人的)一般女方家都会返还给男方家一些,每种两份或四份。 -

订婚戒指根据个人喜好,最好事前由新娘选好。 -

棉袄里和面按理说是穿不着的,但是有有理有面的讲究就拿来压箱底吧。 -

红包袱和红腰带各2个。 -

订婚的日子到了,新郎和父母带着聘礼到新娘家,新娘家应准备茶、点心、水果或干果来招待。订婚当天最好找一位第三者来主持,最好是有经验的善于表达的人来调节气氛。 -

一般在中午以前男方家要到达女方家,大家聊聊天,这时新娘和新郎就要改口叫爸妈了,给对方父母敬茶、改口,这时家长把准备好了的红包(也是改口费)分别送给新郎、新娘,视经济情况,一般从2000元-5000元不等。

新娘家事前应该去一家档次和环境比较好的酒店定下酒席,请男方家吃饭。饭后男方家的人应该在日落前返回自己的家。 -

男方在离开女方家时,女方应该将男方送来的小六样(肉除外),每样回给男方2份。还要给男方回一定的定金。 -

这就是所谓的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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