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结婚风俗新娘叫门,你都知道哪些关于高校简称的趣事?

2023-09-21 12:14:04 37阅读

天津结婚风俗新娘叫门,你都知道哪些关于高校简称的趣事?

高校简称,一场大学江湖斗争史...引无数学子投身其中,激烈交锋...

先来看江河湖海四大门派

天津结婚风俗新娘叫门,你都知道哪些关于高校简称的趣事?

江大——江南大学VS江苏大学

河大——河南大学VS河北大学

湖大——湖南大学VS湖北大学

海大——海南大学VS中国海洋大学

再来看东南西北中五大长老

东大——东南大学vs东北大学

南大——南京大学vs南昌大学

西大——西北大学vs西南大学

北大——北京大学(大家一起上,我萧某何惧)

中大——中山大学(中北大学:我好难,硬茬都被我碰到了,不敢抢中大,更不敢抢北大...)

高校圈天地两大护法是

天大——天津大学

地大——中国地质大学

厦门大学:门大不好听,我就叫厦大吧,各位有没有意见?

宁夏大学:没意见,我可不是吓大的,我是宁大的。

宁波大学默默流泪:两位哥哥手下留情,好名被你们占走了,留给我的这个不合适。

汕头大学听了:你们都别说了,争来争去我都“头大”了

看人家华南农业和华中农业多和谐~~~

华南农业和华中农业默契的对视了一眼,悲愤欲绝道:我们联合声明,我们真不是网上卖竹鼠的那个华农,放过我们吧。

最后说句正经的,院校层次有差别,但尊重是相互的。院校实力好的,少一些优越感,以欣赏的眼光看待兄弟院校。院校实力差的也不要自卑,用欣赏的眼光看看自己。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马云先生,站在耶鲁面前骄傲的宣布:我认为我的母校杭师大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没有之一!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再比如毕业于北京大学的王强(著名天使投资人,新东方元老,真格基金联合创始人)曾在某普通高校演讲时说到:当年我是想报考咱们学校,可是那时候还没有咱们学校,所以我才含泪走进了北大~~~

高校简称趣事多,你们的大学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欢迎大家补充

工厂上夜班是什么体验?

上夜班“等同于”熬夜

上夜班是非常辛苦的。首先要明白一点,上夜班其实就等同于熬夜。我之前上过夜班,后来换了工作也经常通宵过,可以这么说,上夜班绝对是一种“反人类”的制度。因为人是昼伏日出的动物,白天外出打工干活,傍晚回家睡觉休息,这是自然规律,人的生物时钟早已习惯了这种规律。一旦这种规律被打破,就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我的个人建议是取消夜班这种上班制度,但是显然这是不现实的,由于社会的发展需要,大多数制造业的工厂都是24小时运转,工人工作采用轮岗制度。被分在白班还好,分在夜班的人就比较辛苦了。

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回家休息,这是正常的生活规律,上完夜班之后,需要第二天白天补觉,生物钟被打乱不说,正常的吃饭生活作息规律也会乱套。

很多人会说,上夜班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白天补个觉就行了。而且上夜还有各种补助可以拿,何乐而不为呢!但是要明白,上夜班其实是和熬夜一样的,相信大家都知道熬夜对于人体的伤害有多大了吧。一般会这么说的都是小年轻,二十几岁刚进入社会,等你到了30岁之后,你再熬个夜试试,身体会立马给你拉起警报。

我年轻时特别贪玩,刚毕业那会家用电脑刚普及(暴露年龄了,呵呵),家庭宽带也走进千家万户。在买了电脑和安装好宽带之后,几乎每天都会熬夜打游戏到凌晨三四点,有时甚至玩通宵。那时,仗着年轻,确实没啥感觉,白天睡上几个小时,又能精力旺盛,生龙活虎。

但上了年纪之后,每次熬夜之后就显得力不从心了,恢复速度特别慢,二十几岁时熬夜白天睡一会就恢复了,现在熬夜至少需要三天才能缓过神来。下面结合我自身上夜班的经历,和大家聊聊我对于上夜班的看法。

聊聊我在工厂上夜班的经历

先说说我上夜班的经历,毕业之后,托人介绍,去了一家工厂做保安。(那时候工厂门卫保安都是单独聘用,还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接管。)

做过保安的都知道,是每天24小时轮岗制度。和正常的朝九晚五不同的是,保安的上班时间很奇葩,每天12小时,上一个早班,一个夜班,休息两天,早班是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夜班是晚上7点到早晨七点。

每次上夜班,最难熬的就是到凌晨一两点时,最困的时候,但是又不能睡觉,只能硬撑着,到了天亮下班时,虽然身体已经很疲劳,但是大脑却很兴奋,困意全无,回到家之后,也睡不着,一般都是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才上床睡觉。

上两天班休息两天,看似很不错,但在真正上过班之后,才知道有多累,那时20多岁,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在连续上了一个月之后,身体已经感到疲惫不堪。夜班之后休息的第一天,白天时间几乎都在睡觉,一天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去了,第二天才能真正做点自己的事。实在是不能忍受这样的上班制度。做了两个月不到,和领导提出换岗。

换岗之后,是做夜间巡逻工作,说白了还是保安,只是需要配合门卫的工作,晚上定时在工厂内巡逻,因为之前工厂内经常发生盗窃事件(那时候工厂还没有安装监控),所以这个夜间巡逻的岗位是新设立的。

之前在门卫时,晚上困了还能打个盹,小眯一下,现在晚上巡逻,每隔两个小时就要出去,根本不能睡觉。所以一个夜班上下来还是挺累的,不过好处就是不用一直待在门卫小房间,可以外出走走,这点我是蛮喜欢的,比较自由一点。

不过好景不长。虽然明文规定每隔两小时就要出去巡逻一次,但时间长了,工作上难免有些懈怠,由于这个岗位管理上比较宽松,加之没有什么领带会监督,所以我们几个索性就照着自己的性子来了,晚上想出去就出去,不想出去就在办公室坐着聊天,半夜困了就睡一会。但纸包不住火,很快就被领导发现了,后来经过上面开会讨论,这个工作岗位比较鸡肋,完全依靠人力解决不太现实,就把这个岗位剔除掉了,所以我也终于告别了上夜班的生活了。

在软件公司工作之后,总算不用上夜班了,但加班频繁,偶尔还需要通宵

从工厂出来之后,也做过很多杂工,期间遇到一名“贵人”,在他的指导下,去学了软件编程。所以后来就顺理成章地进了软件公司工作了。

从事软件工作之后,原本以为终于不需要上夜班了。但往往事与愿违,加班可以说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做软件外包,平时加班多不说,还需要在甲方那里办公,做项目需求,收款时完全得看客户脸色,完全没有归属感。

其实我从事软件工作时,已经快30岁了,都说搞软件是吃青春饭的,确实没有错。刚开始那几年加个班,熬个夜什么的,都还能坚持坚持,但后几年真的是力不从心了,软件这行一做就是10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年龄大了之后,确实经不住熬夜,每次只要熬夜加班,第二天整个人都萎靡不振,无精打采,工作效率极低。

然后就是通宵加班了,几乎是每个月一到两次,由于我们做的是电信移动的项目,一般项目升级都会选择在凌晨12点,在线人数少的时候,所以每次版本升级,都需要有两三人留下来通宵支持。

如果是经常需要熬夜加班和通宵的话,其实这点和在工厂上夜班是一样的,只是工作环境不同罢了。

总结:尽量避免上夜班,如果一定需要,可选在年轻时期

熬夜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还会严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规律。如果你喜欢上夜班,那么无可厚非。但我相信大部分人是不喜欢上夜班,大多都是迫于生活,无奈才选择的上夜班。

不过也不是所有公司上夜班都很累,也要看不同的工作岗位,有的公司上夜班就很舒服,也就是象征性地坐在办公室值班,对于这种上夜班的人来说,还是很幸福的,累了困了晚上还能睡觉。

但对于工厂而言,上夜班是非常辛苦的工作。我的建议是,如果一定要上夜班,可以在年轻力壮时期,35岁之后,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着想,还是尽量避免上夜班。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感兴趣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我是小白,分享生活,用车体验,喜欢运动和羽毛球。(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注:原创内容,请勿转载!

作者:文武双全的小白

有什么红事引起白事的案子吗?

有什么红事引起白事的案子吗?

我的答案是:有。

举例如下:

第1件事:

10多年前,我们这边结婚的时候,流行女方买嫁妆的时候,给买一辆大型的摩托车。大型的摩托车对于年轻人来说,骑着特别酷,爽,兜风。

我们这边当时附近有一对恩爱的新人结婚,新娘家同样给买了一辆大型的摩托车做陪嫁。

婚礼的当天,等热热闹闹,在大家的欢声笑语中,举行完新婚典礼仪式后,新媳妇按照礼数回了娘家。

这时候,男方家里暂时没有什么事,只有等到晚上,再去把新媳妇从娘家接回来就可以了。

新郎和他的好朋友两位年轻人,按奈不住心中的喜悦,就想趁着这闲暇的短暂时间,骑着新买的摩托车,去外面跃跃欲试,兜兜风,耍耍酷。

家里人好言相劝他们,今天就不要去了,在家里休息一下,等到明天再去吧!

可是,年轻气盛的人都愿意出去玩,怎么能安分守己地在家里闲呆着呢?就没有听从大家的劝告,擅自骑着摩托车出去兜风儿了。

没想到在出胡同口的时候,恰好遇到了一辆大卡车从大街道上飞快地行驶过来。

也许是他们操作的经验不太丰富,也许是他们骑的速度也太快,两个年轻人驾驶着摩托车,根本没有来得及正面躲闪,一下子就撞上去了……

结果可想而知,摩托车被撞翻倒在地,新郎当场摔倒毙命,那景象惨不忍睹。另一个年轻人也受了重伤,立马送到了医院去治疗,并且落下了重残疾。

新郎年轻而短暂的生命就这样匆匆地消失了,红事立马变成了白事,欢快愉悦的笑声急速地变成了悲痛欲绝的哭声,大家都沉浸在悲痛伤心的氛围里。

一对新婚的年轻人,还没有等到晚上圆房,就这样阴阳两隔了。

大家纷纷议论说,这女孩子天生不吉利,一辈子不能结婚,有克夫的命数。

不管这流言蜚语是不是真的,但是就这一件事,直接导致这个女孩子到现在还没有结婚,独身一人独自地在娘家的一个单独的房子里生存着,工作着,默默地在父母面前尽着孝。

因为大家都不敢给她再提亲,有适龄男孩子的人家,即使条件再差,也都不敢娶她做媳妇,怕把她娶到家以后,把自己的小命弄丢失。

可怜了这个无辜的女孩子,说没地方说,怨也没地方怨,只好把苦水自己咽到肚子里。

她是不是将来以后一直要独守空房,谁也不可预料啊!哪一个男人敢冒天下之大不畏呢?

唉,年轻人都爱耍耍酷,但也要有个度,并且必须要把握好这个度。如果不能认真地去把握这个度,而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很有可能变成了耍“哭”吧!

第2件事:

大概在四、五年前,我有一位同事,他的女儿找了一个如意郎君,家里条件各方面都很不错,马上就要结婚了。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临近结婚的前四、五天内,男方的爸爸晚上睡觉的时候,为了取暖,把木炭火盆放进卧室里。

结果因为木炭燃烧的时候,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的混合物,在密闭的卧室内排泄不出去,导致这个男孩的父亲煤气中毒,抢救无效去世了。

为了婚礼的照常举行,男孩子的父亲死后没在家里做任何停留,匆匆忙忙地被埋葬到了地里。

本来家里马上要办喜事,结果不得不先办了一场白事。

婚礼虽然照常举行,但是整个婚礼现场的气氛可想而知,大家都是沉浸在一种沉闷的氛围中,根本谈不上有任何愉悦欢快的成分。

也许这是家里就该发生的不吉利的现象,女孩结婚两年以后,没有怀孕生子,经检查是男孩身体有毛病,他排泄的精子都是死精,根本不能让女孩怀孕。

所以女孩在娘家人的好心劝说下,还是离婚了,然后又找了一家。虽然经济条件没有上一家好,女孩儿现在生活得还不错,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在一块生活着。

可惜的是男孩家,生活就不那么开心如意了。父亲去世,媳妇离婚,家里虽然经济条件还可以,但是再找一个满意的媳妇也是很不容易的事啊!

真诚地希望大家在用煤炭取暖时,千万要注意安全啊!

宋朝宰相吕蒙正说得很好:“时也,命也,运也!”他没有高中时,令人人厌;等到他高中后,就变成了人人敬。

有的人天生就是被人尊敬的,有的人天生就是被人践踏的,有的人天生就是来享福的,有的人天生就是在为生活辛苦奔波劳累着……

人生不可预料,人生中的大事,包括生死和婚姻都是命中注定的。有时候,任你再努力再跳腾,都跳不出上天给你早就安排好的这个圈。所以人生该努力时努力,该断舍时断舍,不要纠结,不要自己捆死结。要驱逐出心里的魔,乐观面对生活中的一切,顺其自然依然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你遇到过最搞笑的炫富是怎么炫的?

这可不是一般的炫富,网友的能说会道属实厉害,佩服。

1、这风油精被你一弄,方便多了时时醒脑2、姐妹牙不好就是要看,不好找借口

。。

3、果然一眼就看得出来,天然纯正,还可口4、可怜的你,以为精致就是富5、你的嘴能塞下一个苹果吗?6、因为被你吃完了,还要去准备切一半7、你这想象力简直可以上天了,怎么不说你带上它就可以飞了呢😂8、这是一个看西游记看多了产生的精神病后遗症9、属实厉害,佩服佩服10、现在炫富就是比口罩多吗😂

欢迎大家交流,评论。

鲍毓明突然发文质疑养女撒谎?

鲍某再能言善辩,再巧舌如簧,再引导舆论方向也没用。就算把所有的东西说出花来也没有用,

作为知名大律师他应该一开始就明白:

根据我国法律:

行为人明知对方是14以下的少女,而与之发生关系,不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会被视为强 奸。

除非戴某能够证明自己与之发生关系时,并不知道她是不满14岁的少女。

即便戴某不知道她有没有超过14岁,但韩某是未成年人的事实总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个能够当韩某爸爸年纪的男人,同时也作为一个熟知法律的大律师,同这样一个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就是应该的吗?

他难道不知道什么是知法犯法,从道德角度他这种行为不应该被谴责吗?

这是我们需要关注的其中一点。

其次,而同时我们要知道的另一件事是,鲍某还是一个美国人,作为一个拥有中美律师双重执照的知名学界权威行业大拿,难道不知道美国法律也是不允许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的吗?

这还不是知法犯法?这一点可抹不掉。

根据美国的法律,美国人无论在哪里进行儿童性行为犯罪,都要被起诉,所以虽然鲍律师是在美国之外犯事,根据美国法律也是可以管到他的。

同时美国法律中与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非性行为都是要被起诉的。

比如说一个美国籍成年男性在去其他该服务合法的国家购买了未成年性服务,在美国将会导致重判,最高可达30年有期徒刑。

之前的美国就曾经报道过一名年仅23岁的女教师,利用职权与男学生发生关系,被警方逮捕并判刑,面临12个月以上的监禁。

当然,如果是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的主动行为则另当别论。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发生关系的年龄差在三岁以上,就算是自愿发生也是非法的,也会被判刑。

目前鲍毓明之所以在社交网站上提出所谓的10条直击要带的发问,不过是想引导舆论朝他所期待的方向发展,希望用舆论来搅浑水,争取可乘之机。

我们也用鲍律师发的那句名言来回击他的浑水摸鱼举动:

“你可能在某个时刻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

不要试图带节奏,搅混水,你的问题在于和未成年发生关系的本身属于什么性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你做了,那么认罪伏法是你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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