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志会所,洗脚按摩都发生过什么尴尬有趣的事情?

2023-09-18 23:35:04 30阅读

深圳同志会所,洗脚按摩都发生过什么尴尬有趣的事情?

我在洗脚按摩的地方,遇见了我未来的相亲对象,两个人家约家庭见面时,简直尴尬得要死,好在最后都默契地没说出来。

事情是这样,我是江西赣南人,一直就在广东上班,这么多年来,白天工作,晚上休息,从前每天晚上休息时。

深圳同志会所,洗脚按摩都发生过什么尴尬有趣的事情?

就是在宿舍里看看电影,与朋友开黑打游戏。

但时间久了,也会觉得每晚躺在宿舍很没意思,于是乎,开始和室友经常到外面走一走。

一开始,大家的活动还算积极,每天晚上就是在江边走一走,跑跑步锻炼身体。

到后面人一多,就觉得跑步不得劲,还得一帮人找个夜宵摊撸串喝啤酒比较好。

有天晚上喝得比较晚,天气又比较热,大家提议就在路上走一走,晚点再回去。

这时,路过一条繁华的街道,街上二楼有个醒目的招牌,叫某某养生馆,主打足浴,养生,耳烛等业务。

于是乎,大家莫名奇妙的就走上去做了个足底按摩,事后都神清气爽的回宿舍休息了。

不过,从那以后,我就发现,忙碌一天以后按摩洗脚,真的是一件很放松的事情,一直想着哪天自己再去一次。

年底忙碌一天,准备去洗脚放松一下。

记得还是2020年的年底,那时候因为年底工作忙,连续工作了14天才休息,坦白地说,整个人精疲力尽,又酸又痛。

恰好室友们都不在,我就准备一个人去上次那家洗脚店再泡一次脚。

当天晚上过去,是一个很年轻的按摩师帮我按摩。

我这人洗脚的时候不爱说话,喜欢闭着眼睛,可一旦有人主动和我说话的话,话匣子就打开来了。

当时这个女的问我力道怎么样,我说还可以,之后她又问我是做哪个行业的,一来二去的就聊起来了。

这时候我睁开眼才发现,这个女的还很年轻,脸蛋也还可以。

她自己说是初中毕业就出来了,很多工作都尝试过,都最后发现,还是这个工作轻松一点,收入也更高。

最后聊着聊着才发现,我俩都是同一个市的人。

之后她让我办一张卡,我说年底了,回家用钱的地方多,年后再过来办,两人就这样说好了。

年底尴尬的事情出现了,相亲对象居然是她。

我一向不喜欢相亲,可前两年因为顶不住家里人的软硬兼施,抵挡不住,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相亲也简单,对象是我妈小学朋友的姐姐的女儿,总之就是认识吧。

刚好她家有个女儿也准备相亲,两家人之前一起出去旅游,聊着聊着,就很投缘,那个说要把女儿嫁给你儿子,这个说要让自己儿子娶你家女儿。

说着说着,大家就当真了,一定要年底聚聚。

到最后,我们相约在县城一家饭店吃饭。

当时她们母女俩是先到了,而我因为去办了点事,饭点才过去。

等我推门一看,我妈外加另外两个阿姨,都齐刷刷地冲我笑,让我坐上座等我一看到相亲对象,彻底傻眼了,我去,这不是上周刚见过吗,她也很惊讶,怎么会是我。

好在,我俩演技都特别高,没有暴露出来之前见过的事情。

但是,最尴尬的还是饭桌上的聊天,让我们给大家说一下有多尴尬。

01.双方都相互说错了县城。

我们市的人,百分之六七十的外出务工人员,都聚集在广东一带,因此经常撞见老乡。

当时洗脚的时候,因为出门在外,我留了一手,并没有直接告诉她我真正的老家。

我跟相亲对象说我是A县人,她说她是B县人,但实际上我们两个人都是C县人。

因为我妈妈和她妈妈是同一个乡镇,村子又挨的近,很有可能小时候我们还见过,现在那是相当的尴尬。

当然最尴尬的还是她,她之所以不说真正的县,也是不想让人知道她的工作。

02.家长都说错了性格和职业

接着是家长之间的商业互吹。

她妈妈介绍女儿的时候,说女儿在培训机构当老师。

不过这也没说错,之前洗脚聊天的时候她就说过,自己之前在培训机构做销售,因为培训机构上下工作人员都被称之为老师,所以她也是老师头衔。

只是后来压力大,认为销售辛苦,改行做洗脚了。

我妈听说是老师以后,很开心地表扬了她一下。

到了介绍我的时候,第一句话就差点社死,不知道为什么,上一代人夸后生,都喜欢夸人老实,认为老实是一个优点。

我妈直接说,我这个人很顾家。很有责任心,有钱也不乱花,别人请我去唱KTV,打麻将,洗澡泡脚之类的娱乐场所玩,我从来都不去。当我妈说完这句话以后,所有的阿姨都笑了,夸我是好孩子。

我看了看她,她嘴角上扬,似乎用尽了最大力气来强忍住不笑。

最后的故事

吃完饭过后,家长本想让我们两个单独聊聊天,但相亲对象死活不愿意,家长们以为是她害羞,也就没难为她。

最后让我们相互加个微信,说以后可以常联系,可实际上,那还需要相互扫码啊,早在广东的时候微信就已经加上了。

奇怪的是,从那天后,整个过年期间,这个女的没再和我聊过一句,我在过年那天给他发了个新年快乐,她也没回复我。

之后两人就没再聊过天了,年后回到广东,我没有再去过那家洗脚店,半年后我发现,那女的已经把我微信删了。

估计以后也不会见面了吧,只是我好奇,那天虽然尴尬,可双方都没相互拆穿。

为什么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理过我了。

男性被强奸了?

32岁的男子王某在入室盗窃后,反遭45岁的女主人李某强奸,当所有人都以为李某会被判为强奸罪的时候,没想到法院的判决结果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对于强奸这样的事情,在很多人的意识里,一般都是男性对女性做出违法的事情,受害者往往是女性,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男性遭遇后伤害往往会更大。

一.真实案例回顾

32岁的男子王某因为失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而家庭的压力有增无减,一时间让王某觉得痛苦不堪。

某日下午,王某正在村口散步,突然间看到隔壁村的女子李某开着车子从自己身边经过。

王某一下子被吸引住了,因为对于李某,王某还是有些了解的。李某是个女强人,自己一直在做生意,有一个大的服装厂,还有20多个员工,据说家里面也有不少钱,开的车子也是100多万的。

前几年,李某和丈夫离婚后,就一个人独自生活,大部分精力都在工作上。

王某一时间起了歹意,想着去李某家里面看一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当天晚上11点多的时候,王某在确定四周无人之后,翻过李某家的窗户,跑去了李某家里。

王某在确定李某房间没有人之后,以为李某不在家,便开始潜入房间,打开灯,翻箱倒柜地找起来。

当他找到两串价格不菲的珍珠项链,放进口袋里的时候,李某突然间出现了。

吓得王某四处逃窜,但因为窗户都是关紧的,门又被李某堵住了,王某一时间慌了神。

王某以为李某会大喊大叫报警,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某竟然提出只要王某同意同他发生性关系,那么就不会将这件事情说出去,而且会给王某五万元现金。

面对李某这突如其来的要求,王某一下子吓到了。

王某直接拒绝了李某,也是自己家中已经有老婆孩子了,不能够做出对不起他们的事情,哪怕是李某报警说自己盗窃,自己也就认了。

但是如果李某逼迫自己做出这样的事情,自己是不会同意的。

看着王某真的拒绝了自己,李某一时间非常懊恼,不顾王某的意愿,直接强迫王某发生不正当关系。

因为王某本身比较瘦小,力气也不抵李某,无论他如何拒绝反抗,最终还是被李某伤害了。

事发之后,李某给了王某五万元,让他不要报警。并且表示,如果王某报警了,到时候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毕竟王某上门盗窃。是违法的行为。

王某在回家的路上,心事重重。他觉得自己虽然得到了五万元,但是却对不起自己深爱着的妻子和孩子,他不能够允许自己犯出这样的错误。

而且李某的行为也对自己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让自己内心倍受折磨。

想到了这里,王某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派出所,进行了报案自首,同时也要求警方将李某抓捕。

后来在确认案情之后,李某被逮捕了。王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处李某强奸罪。

毕竟李某的犯罪行为属实,但所有人都以为你们会被判为强奸罪时,但是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却并没有判处李某此罪,这让所有人都大惑不解。

二.在这起案件当中,李某的行为到底属于什么罪行呢?为什么不会被判为强奸罪?

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必须对强奸罪要有一定的了解。

强奸罪,是指在违背女性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罪行,会被判为强奸罪。

由此可以知道,要满足强奸罪,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受害的主体一般为女性,二是发生了性关系。

如果触犯了强奸罪,一般会被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在这起案件当中,有不少人觉得,但李某提出这种无理的要求时,但是就遭到了王某的拒绝,但李某依然不依不饶,通过身体上的优势,强行逼迫王某发生不正当关系,那么李某的行为就属于强奸罪,法律应该按照强奸罪来处理。

但是法院最终却判决李某的罪行为猥亵罪。

因为在这起案件当中,作为施暴者的李某,是女子,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定义,女性是不犯有强奸罪的,所以李某的行为不属于强奸罪。

但是李某对王某做出的伤害行为却是事实,因此也会受到一定的法律惩罚。

李某的行为属于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猥亵他人,其中就包括受害者对象为男性。

根据法院的最终判决,由于李某的性质恶劣,对社会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王某最终没有选择了上诉。

三.在这起案件当中,王某又所犯何罪呢?

在案件中,王某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一时间没有管控好自己,选择了去王某家偷窃,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是属于入室盗窃了。

因为王某盗窃的两串项链价值十万元以上,因此属于大额盗窃了。

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中的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

念在王某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并且主动归还财物给李某,而且最终判处王某一年的有期徒刑。

四.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如何避免强奸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首先从意识上就要改变,不仅仅女性要学会自我保护,男性也要学会保护自己,以免受到伤害。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防患于未然,在日常生活当中,要学会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1.意识层面,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2.夜晚要尽量少走夜路,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很多伤害都是在夜里发生的。

3.平时要多学一些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五.写在最后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对于任何的违法事件,不是凭着主观意识去判,而是有法可依。

同样的,对于违法的事情,也是违法必究的,因此不要去做出这样的事情的。

你觉得如果男性遭遇强奸,法院该如何判呢?女性不会被判为强奸罪,你觉得公平吗?都来说一说。

能把腰笑闪的笑话有哪些?

1、有两只小鸟看见一个猎人正在瞄准它们,一只说,你保护现场我去叫警察!

2、小时候每次吃饭,我爸都给我讲很多道理,长大后才知道,他是怕我没荤菜,所以来点鸡汤。

3、一女子拿一张支票到银行兑现。出纳员:你能证明是你本人吗?女子听了困惑不解,掏出一面镜子照了照,答:没错!是我本人!

4、突然想旅行,给朋友说:把自己圈养了这么久,很想去旅行,然后放养下自己。朋友:你得了把,你当条单身狗已经够不容易了,你居然还想当流浪狗?我:……

5、我跟老公是相亲认识的,相亲时老公告诉我,虽然他现在没钱,可他家里马上就要拆了! 跟老公闪婚后才知道,原来是老公家里,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马上就被强拆了……

6、一大哥去医院看病。医生问:你得了什么病?大哥说:我得了间接性失忆症。医生问:具体什么症状?大哥说:我一看到漂亮的姑娘就忘记自己已结婚了。医生说:滚滚滚,这病我自己都没治好!

7、一对夫妻吵架,男的吵不赢女的,直接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女的就问,“你躺床上干嘛”?男的回答,“死了”!女的又问,“死了怎么还睁着眼”? “死不瞑目”!男的回答,女的又问,“那怎么还呼吸”?男的说,“咽不下这口气”!

8、在路上看见一女生蹲那哭得梨花带雨,我问她怎么了, 她伤心的告诉我:“我好难过,刚在公交上钱包丢了,呜呜。”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很着急,于是摸着她的头, 关切的告诉她:“难过就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哭吧,你挡我道了。”

9、小明:"爸爸,我到底是哪里来的?"爸爸:"这个,这个......你是网上下载的。"小明:"可是,我们家去年才有网络啊,我都6岁了啊?"妈妈在旁边打圆场:"傻孩子,是蹭了隔壁王叔叔家的WIFI。"爸爸内心咯噔一下:好像哪里有点不对啊……

10、老婆出去逛街,老公紧紧拉住老婆的手怕丢了似的,老婆心里这个甜蜜哟!问老公:亲爱的,你干嘛那么紧的拉着我的手啊!人家又丢不了。老公说:我敢撒手吗?马上就双十一啦!你一进商场跟疯了似的,我一撒手就找不着人了,等我再找到人的时候钱就没了。

11、有位大爷去银行取钱,直接走到窗口,保安过来说:“大爷,按号。” 大爷:“啥?” 保安:“按号。” 大爷心想,不愧是大银行呀,取个钱还要暗号,于是低声对保安说:“天王盖地虎。” 保安无奈的帮老爷子按出一张排队票,老爷子心想:吓死我了,居然被我蒙对了。

12、一男人白天工作偷偷玩手机,下班接完孩子回到家立刻又玩起微信。老婆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骂道:“玩玩玩!天天玩!你tmd什么时候才会发现,孩子不是你 亲生的!”男人一听大发雷霆:“尼玛!!早就怀疑很久了,你终于敢承认了哈!”老婆:“我怎么就不敢承认!你去客厅看看,你从幼儿园接回來的,是你儿子嗎!?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女性会构成强奸罪吗?

女性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但是要分情况,看她是处于哪种情况实施的犯罪经过。

女性侵害男性是不构成强奸罪的,但会构成猥亵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男性对女性通过暴力的方式强行发生性行为的情形,所以女性是不会构成强奸罪。

但是如果女性伙同他人或者间接帮助他人实施强奸行为的,如提供场地、诱拐妇女等,就构成强奸罪共犯,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4名女性,轮流侵犯一名年轻男子,致其失去功能

19岁的杨某在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半工半读为来年的复考做准备。

2019年12月的一天,来了四名打扮时尚、容貌尚佳的中年女子,年龄在40左右。她们要了一间包厢打牌,并要求杨某为其服务。期间,杨某又是点烟又是倒茶,对四名女子的吩咐唯命是从。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令杨某终生难忘,造成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就在杨某接过对面递来的饮料后,被催促着喝完了,此时杨某有种眩晕的感觉。随后,四名女子轮流和杨某发生性关系,时间持续了两个小时之久。直到杨某突发性休克,才阻止了四人的恶行。

四名女子吓坏了,连背带拖将杨某背到楼下,打出租车送至医院,经抢救杨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失去了能力。

男性遭到性侵,也会产生生理反应,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愿意的。

之后杨某以强奸罪把四名女子告上法庭,但是那时候强奸罪的受害对象仅仅只是女性,所以案例中的四名女性不构成强奸罪。女性不是强奸罪的适格主体,因此不能判强奸罪。

目前中国《刑法》只规定强奸罪实施对象是男性,被实施对象为女性,但是女性强奸男性也是犯法的,应受刑事处罚,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不同可以构成猥亵儿童罪或强制猥亵、侮辱罪。

女的侵害男的是否犯罪

女性侵害男性犯法,但是这里要区分被侵害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男子还是不满14周岁的男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两罪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下面几方面

1、侵犯的法益不同。强制猥亵罪是以满足性反映强烈为目的,侵犯他人的性自主权,主要表现为性羞耻心;后罪则是以满足性反映强烈为目的,侵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2、行为对象不同:强制猥亵罪猥亵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自然人,包括男性和女性;后罪则是猥亵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包括男童和幼.女。

3、方法手段不同:强制猥亵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实施猥亵,或者迫使他人与自己进行淫秽视频、聊天之类的行为;后罪不要求采用强制方法,即使儿童自愿,行为人也构成本罪。

4、处罚规定不同:犯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性在何种情况会构成强奸罪?

现实生活中,有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看到女强奸犯的新闻报道。这极易吸引很多人诧异的目光,怎么女性也会犯强奸罪呢?

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强奸罪专指男性强奸女性,而女性则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但是,这是一种误解,女性也可以犯强奸罪的。

尽管现行法律规定,女性强奸男性不会构成强奸罪,至多涉嫌构成猥亵罪,但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女性是可以犯强奸罪的。

说白了,目前女性自己本身是不可能直接构成强奸罪的,顶多涉嫌猥亵罪,但如果为其他男人实施强奸行为提供帮助的,如提供场地、诱拐妇女等,就构成强奸罪共犯,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女子帮男朋友强奸女同事 被判强奸罪获刑

少妇姓李,贵州福泉人,她的男朋友是温州人陈某。陈某是个“花心鬼”,经常跟李某说古代男人三妻四妾的故事。他看到李某的同事栗某身材还不错,就动起了歪脑子。他对李某说,自己想和栗某发生性关系,要李某帮帮忙,有一次就行,下不为例。

李某起初也有些矛盾,但为了讨好男朋友,也就答应了下来。8月5日22点,陈某要李某约栗某一同玩,次日凌晨,李某将栗某带到陈某所开的一个酒店房间。栗某见陈某动手动脚,很不高兴,提出要走,但陈某不同意,说要“玩一玩”才放行。栗某不从,陈某就对她打了两拳,并且强行脱掉了栗某的衣裤……

8月7日,栗某向警方报了案,警方马上抓住了李某。半个月后,逃跑在外的陈某也被抓住了。

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和李某皆犯了强奸罪,其中陈某领刑三年,身为女性的李某也领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3岁女孩协助朋友强奸女网友获刑

晓花是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去年1月,她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此后,她经常到丰台区一文身店帮忙,该店的老板是20岁的男子任某。

去年7月19日,任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年轻女孩玲玲(化名)。当晚11时许,以帮助玲玲租房为由,任某将玲玲骗到他的文身店内。当时,晓花和另外3名男子也在店里。进屋不久,任某要求玲玲和他们几个男子发生性关系,但被玲玲拒绝。

任某开始恐吓玲玲称,“如果不听话,就把你埋了”。其间,3名男子中有人开始动手打玲玲,唯一的女孩晓花则和这些男子一起恐吓玲玲,并劝说玲玲,“你就从了他们吧。否则他们肯定把你拖山上埋了”。无奈之下,玲玲被迫与任某发生了关系。事后,其他3名男子又以“已对整个过程拍了照片”为由要挟,对玲玲实施了强制猥亵。

当晚,玲玲偷着给朋友发了短信。她的朋友报警后,任某和晓花等人先后被抓。

受审时,任某等人承认指控,希望法院从轻发落,而晓花也认罪,并表达了悔意。

法院认为,任某等4名男子结伙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均构成强奸罪。晓花虽为女性,但她和4名男子一起用语言威胁玲玲,实施了帮助任某强奸的行为,也构成强奸罪的共犯。此外,除任某外的另外3名男子还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应数罪并罚。

最终,鉴于晓花在缓刑期间又重新犯罪,法院依法撤销她此前因盗窃罪所受到的缓刑,并与强奸罪所判的3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3年3个月。

所以说,女性是可以构成强奸犯罪的,只是并非是女性强奸男性罢了。

需要注意的是,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或对男性有性骚扰行为的,尽管不会构成强奸罪,但是按照《刑法》规定,会构成猥亵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当然了,生活中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要是出现纠纷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千万不要出现过激的行为,以免伤人伤己。

最后:对于女性而言,在生活中要注意保护好自己,法律始终是“迟来的正义”,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发生了,永远不可能时光倒流的。如果不幸被人强奸的,应该果断报警,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对于男性来说,“女性性侵男性”,根据当下我国法律法规,构不成强奸罪,最多以强制猥亵或故意伤害论处,惩罚措施较强奸罪要略轻一些。但是随着司法进步,未来不排除范围扩大化的可能,毕竟男性的各项权利同样需要法律的保障。

哪些地方要远离?

大家好,我是三农周哥,回答是:女到中年,哪些地方要远离。我们好多人都是出生在普通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每个人每天都有各种的情绪,每天我们都有喜怒哀乐,有时很难把控自己的情绪,我们每天都要和它形影不离,当我们看到生活中的人和事的时候,我们内心就会产生自己的情感和想法,当我们是有感触的时候,就会情不自禁的表达出来,女人到了中年,一定要远离的五种“情”,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五种情感是我们要远离的。

我们女人这一生就像花朵,有的是淡雅而又温暖,有的却是隐忍而又坚任,还有的是自然又脱俗,我们目送生命的逝去,目送生命的远行,却只能目送无法挽留,人到中年这个年龄阶段就像是一个放大镜,看到了人生的缺点,也看到了人生的脆弱,更看到了人生的无情,从生命中溜走的人和事正在加快速度的离去,好多女人一生都是为情所困,今天我们来说一说人到中年的女人一定要甩开这些情,才能越过越幸福。

一、已经烂了根的婚姻。好的婚姻就像有肥沃的土壤,女人这朵娇艳的花也能越开越艳,而坏的婚姻就像一口灶台是在消耗女人的青春,最终把它她熏成了黄脸婆,多少婚姻的根是在岁月里悄悄都腐烂了,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就像牢笼一样囚困着女人,让她对未来没有一点希望,女人为了孩子和不相爱的男人将就着过了大半生,也有多少女人,因为没有勇气和那个嫌弃自己的丈夫分开,委屈的过了半辈子,人生苦短,女人到中年后就应该把这种不幸福的婚姻甩掉,只有把这种已经没有根的婚姻放下,才能让自己重新出发。

二、烫手的婚外的恋情。婚外的恋情,就是一块烫手山芋,你不能把它揣在怀里,你又咽不下它,还可能会烫伤你的名誉和皮肤,摧毁你的人生,人到中年的女人,如果现在被婚外情所困,眼下的幸福就有可能全被摧毁,你拥有的婚姻看着表面平淡如水,却是有很多的甘甜在其中,不管你们身在哪个年龄段,都可以追求自己的真爱,但是女人到中年后,即使和现在的丈夫已经不相爱了,也先请把这段婚姻结束,爱情的方式有多种,唯独婚外恋不被世人接纳,女人到了中年,请爱惜自己的名誉,尊重自己,远离那些镜花水月的婚外情。

三、虚情假意的亲情。有些亲情就像一根根倒刺,让你防不胜防,那些虚情又假意的亲情,我们应该学会保持距离,学会拒绝,女人到了中年不能被亲情所困,要多一些自我保护的方式,尤其是面对那些只认金钱的亲情,一定要保持距离,有些亲情不值得我们花费太多的精力。

四、远离网络上的虚情。随着现在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女人把空闲时间用在了网络上,在网络上交朋友,也在网络上聊天,但是记住一点,别投入太多的感情,一旦你陷在网络情里就会很难让自己拔出来,在网络上交朋友,就像你自己的眼睛被蒙住了一样,对方你是完全不了解的,不管自己的生活多不容易,也不管家里的矛盾有多少,你都不能把自己的情感转移在网络上,人与人到了中年需要稳重,需要保护自己的尊严。女人到了中年,一定要远离的五种“情”,只有远离了困扰自己的情感,自己的日子才能安稳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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