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词搞笑视频,如何看待官方公布山东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及其被驱逐出境?
结婚证词搞笑视频,如何看待官方公布山东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及其被驱逐出境?
哈喽我是三颗猫饼干,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个人感觉,就像一部中国版的《八恶人》电影一样,所不同的,导演不是伟大的电影鬼才昆汀,而是来自一场跨国演员自编自导的丑剧:
热量值很高,没什么营养;社会反响很强烈,事情真相无聊透顶。
然鹅,剧本的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导演的精心编剧,而在于观众的恶俗趣味,让我看到:中国剧本之所以没有国际市场,不在于演员、不在于导演,而在于观众的审美。
一、恶人一:鲍某某鲍某某是一个精英,留学米国,成功地入了米国国籍。
在感受米国超前的理念同时,也接受了“恋童”的不伦习俗。
本人没去过米国,也没恋童经历,更无高等学府的精英履历。
只是感觉到,凭借自己的海归背景、高管地位、金钱资本,在国内这么大张旗鼓地找寻“恋童”对象,有点下作。
难道当初“恋童”倾向也是被米国签证认同的一个前提吗?
如果是这样,我讨厌米国。
鲍某某把大陆、米国的法律知识都毫无保留地用到了“恋童”的爱好当中,可以说,“恋物细无声”:
从年龄的设置(法定年龄14岁以上),相处的取证(没有精神控制、没有侵犯幼女、没有人身自由控制、面对韩某某发难后的风险评估),都证明这是一个高智商、非常理性的“职业变态”。
我很难把这种人,同“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高知划上等号,这是学术的堕落、知识的没落、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倒退。
二、恶人二:韩某某韩某某,如果生活在春秋时代,我想应该很符合管仲先生的“选人用人”要求的:
有姿色(不然鲍某某不会对她动心)
有脑筋(诱导媒体的狂轰滥炸下,相关单位不得不提前和鲍某某撇清关系,最后单挑鲍某某)
有思想(卖肉赚的是小钱,诉讼赔偿才是名利双收)
有情怀(挣的是外国人的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推动了贸易顺差)
我很奇怪的是,义务教育怎么会教出这么“奇葩、独特、杀马特、阴毒”的学生呢?
作为一个女孩子,不自爱,选择和“老男人”过上“不伦不类”的生活,很光彩吗?
作为一个女青年,不想着自立更生,想着去“诈骗”,这种刀尖上跳舞的人生,很刺激吗?
作为一个女儿,不想着让父母过上安稳的日子,非要卷入着“世人皆知”的丑闻之中,很过瘾吗?
三、恶人三:韩某某的母亲不得不用中国有句古话来解释:“有其母必有其女”。
我相信,故事如果没有被媒体过度曝光,这件“狗血的事情”将会发酵的更加“七窍喷血”。
一个母亲,放任自己的女儿同一个年龄和自己相仿的“老变态”相处了150天,怎么有一种“索多玛120天”的感觉呢?
没有看过“索多玛120天”的自行下载看一下,不说了。
一个母亲,自己走的就不是正道,利用女儿的年轻、美色去赚钱,这种家庭观、教育观本来就很“反传统”啊,自己亲生的女儿,怎么生生被教育成了老鸨和养女的故事了呢?
四、恶人四:流量媒体这件事情,其实在警方受理之后,作为媒体人,就应该等待警方的官宣,再进行评论。
媒体人,不是拿自己的操守去换钱,更不是拿自己的底线去博眼球,一件丑事被宣扬的人尽皆知,是社会认知的倒退和滑坡。
相信大家官宣之后,发现媒体依旧沉醉在“强奸犯罪、父母教育、男女关系、媒体发声”的嗨点之上,你们到底是“审丑”呢?还是你们本身就是这种“恶趣味”?
五、恶人五:给韩某某改年龄的民警这个给韩某某改年龄的民警,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恶人五。
没有你的这个“改年龄”事实,恐怕韩某某也钻不了这个空子,可能至今鲍某某还在“有心恋童童不来”。
这是一个“蝴蝶事件”的起点之一。
关于户籍民警,有件事情让我不得不提,这件事情就是“1997中国刑侦第一案”、“世界刑侦第三案”的“白宝山案件”。
白宝山本来就仇恨社会,在从监狱出来之后,回到北京当地要落户的时候,户籍民警各种理由不给落户,客观上造成了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袭击军警,先后抢劫枪支3支,包括当时解放军最先进的制式武器81式自动步枪。打死军警和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
“8·19”白宝山特大持枪抢劫案的作案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
后白宝山归案后,据他交代:“如果不是户籍民警为难他,不给他落户,成为了最后一根稻草,他根本不会如此丧心病狂”。
后来公安部内部专门发文:“严禁为难刑满释放人员落户”,当年的那个户籍民警也引咎辞职,后来还去看望过白宝山的母亲,表达内心的愧疚。
所以:为人民服务,真的、真的无小事。
六、恶人六:某事务所负责人可以肯定的说,某事务所负责人是一定了解鲍某某底细的,包括他什么时候获得米国国籍、什么时候获得律师资格的,甚至鲍某某的低俗趣味,他也应该知道。
问题来了,为什么他们还会和鲍某某合伙开事务所?
是因为鲍某某的”国际共产主义精神“吗?
还是因为鲍某某“一颗赤子之心,已然跨越了国籍、爱好”?
我想最根本的是利益。
没有利益,鲍某某不会以此为支点,成为独立董事,成为高校顾问。
本身鲍某某就是一张利益蜘蛛网上的蜘蛛,只不过因为选择了白天觅食,被过早地曝光,在一天之内,这张利益网就和鲍某某撇清关系——鲍某某出局。
So,还敢说你们不知道鲍某某的底细吗?
不过是一场应急预案的有条不紊实施而已,丝毫、丝毫没有看到措手不及的痕迹,哎!
七、恶人七:韩某某男朋友韩某某的男朋友能排在恶人七,是因为他是不道德、不男人的。
为什么说不道德?韩某某和老男人鲍某某好了150天,他应该知情的。
相信每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异性伙伴,亲密接触时候,对任何同性的味道,都是非常警觉的,你能说他不知道?
我只能说揣着明白装糊涂,一个“吃软饭”的仔,估计这件事情曝光后,他也会以一个“受害者”人设,同韩某某友好分手了。
为什么说不男人?你若是真爱韩某某,就应该让那个她停止这个荒唐的举动。最起码,从韩某某要曝光这件事情的时候开始。
你们若是想成为一家人,就应该知道“家丑不可外扬”,但是,我分明看到这个小男人是OB一波,想吃波经验,要知道,这位外国友人可是来挣人民币、吃中国饭、说中国话、玩弄他女朋友的!
八、恶人八:每一个意犹未尽的吃瓜群众。今天这个瓜还没有吃饱的群众,我让你们吃个饱,但是请你们配合一下,穿上“恶俗”的粉丝装,带上“媚俗”的眼镜,挂着“低俗”的胸卡,这样,才能更完美地诠释——“当下吃瓜群众的真实审美”。
很失望吧,仅仅是个“恋童”实锤,没有强奸、没有嫖宿幼女、没有精神控制、没有母女通吃、没有情杀、没有血腥暴力、没有涉外交易、没有肉体虐待。
官宣最后一个“驱逐出境”,将一个“洋”律师礼送处境。
是不是很不过瘾?
仿佛让我想起了“笑贫不笑娼”,想起了“笑贫仇富”的国人们。
我们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为什么对一个文明史二百余年不到的米国文化如此着迷?
民族自信、文化自信都是写给孩子们看的吗?
己身正,然后正人。
如是吃瓜,也请吃有机健康的瓜;便是吃瓜,也请摆好自己的吃相。不然,吃瓜者便是个笑话!
领结婚证宣誓誓词是统一的吗?
我市统一制发颁证词和婚姻当事人结婚誓词。新结婚誓词为:“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 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濡以沫,钟爱一生。今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 是年迈,我们都彼此珍惜,忠贞不渝,同享家庭温暖,共历人生风雨。我们要坚守今天的誓言,我们一定能够坚守今天的誓言。”
玛莎拉蒂案能不能把驾驶员告死刑?
我们的刑法里明确的有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里附加了一个危险驾驶罪,不过危险驾驶罪对酒驾行为仅仅是拘役,也就是拘留……交通肇事罪最严重的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玛沙拉蒂案里谭明明已经被判了无期徒刑!这已经超过了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处罚,交通肇事罪的最重处罚都是有期徒刑!如果把谭某某判死刑,那就更加超出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范围了!我们一直强调法治,法制就是依法律条文来治。而不是因人、依社会舆论来治。
玛沙拉蒂案虽然引起社会公愤,但是这个公愤媒体报道的作用很大。我们不能够靠舆论来定罪,而是要靠法律。不然的话,法律制定出来有什么用处。今天罪大恶极枪毙一个,明天罪大恶极又枪毙一个……那么很多罪不至死的人都可能会被枪毙!
对现今的交通肇事罪有疑问有不满,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修定它。不过罪不涉往,任何一项新的法律追究的都是法律生效后的罪行,之前的仍然沿用以前的法律!如果一个国家法院定罪是按社会舆论来,那么法律只会越来越偏向有钱人!在今天水军遍地的网络上,有钱人肯定比没有钱的人更容易操纵舆论,获得优于法律规定的处罚,没有钱的没有权的很容易变成罪大恶极掉脑袋的人!
我们国家刑事诉讼都是由检察院提起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并不是刑事案件的原告。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只可以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主张民事责任!玛沙拉蒂案中的受害者只能对肇事司机主张民事赔偿责任。刑事部分是检查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来主张的!民事诉讼案原被告可以和解,刑事案件原告被告是没有和解的说法的,只要触犯了刑法,不论受害人的态度如何!犯罪分子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正的法治是不以受害人对犯罪分子的态度来定罪,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严明!不然的话,有钱就可以用钱收买被害人脱罪,没有钱就可能被重罪!
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告重婚罪需要以下证据:
1. 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双方已经合法结婚的文件。这个证据可以用来证明被告已经与他人合法结婚,而且在未离婚或者死亡的情况下与他人再次结婚。
2. 被告与第二个配偶的结婚证或其他证明两人已经合法结婚的文件。这个证据可以用来证明被告确实与第二个配偶合法结婚。
3. 相关的调查、证词、聊天记录、通信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被告与第二个配偶有着夫妻关系。
4. 可以提供证人证词,证明被告与第二个配偶一起生活、共同经营、共同财产等。
5. 可以提供银行账单、财产证明、住址证明等财务和住址相关证据,以证明被告与第二个配偶有着共同财产和共同住址。
这些证据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确定。如果您面临类似的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要求和证据标准。
高云翔案件终于结束了?
不是,因为高云翔被宣判无罪,本质上跟东哥一样,没有触犯性侵罪,但发生了无公害的性行为。
高云翔被宣判无罪后,从法庭霸气侧漏的走出来,面对记者的提问“请问您对这个结果有什么看法,有什么感想?”
高云翔先生先是摇摇头,然后转过身用手指对记者挥舞了一下。
大概意思就是“我手指很灵活哦~”
高云翔现在这种吊炸的态度,分明就是等着被舆论反噬而已,他现在只是“性侵案”被宣判无罪,而且是在双方证据都不足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实际情况是:
高云翔方面不能证明自己是无辜的,而受害者也没有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性侵事实存在。
但是有一件事情已经确定,那就是双方在酒店中确实有性行为发生,性侵指控只是针对自愿与不自愿的争议罢了。
高云翔宣判无罪的原因,是女方的证词前后矛盾,而且使用大量让法官感觉过激的表述,比如“咬人”和“尖叫”等过激的行为,说白了女方的表述让陪审团认为,不能证明她当时不愿意,更加不能证明高云翔知道女方当时不愿意。
所以最终宣判高云翔男神无罪,从法律上证明他只是参与了一次双方协商一致的性行为而已。
这是对高云翔的几项指控都被推翻了,说实话这些指控要是成立一项,高云翔崩得就不是人设,而是直接开除人籍了。
2018年3月29日,惊爆在澳洲拍戏的高云翔因涉性侵案被逮捕。据当时的澳洲媒体报道,报案的被性侵者口述称当地时间周一,自己和高云翔、以及一位名叫王晶(音译Jing Wang)的男子住进位于The Rocks的香格里拉酒店,遭受俩人袭击性侵。2020年3月19日,经过陪审团紧张的讨论之后,高云翔被一致认为无罪,这场历时两年的狗血闹剧落下帷幕。
不,或许从高云翔跟董璇来说,一场新的闹剧才刚刚开始,虽然他们已经离婚了,但高先生载誉归国后,有些事情才可以正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