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征婚交友,租女友发生了关系违法吗?
军人征婚交友,租女友发生了关系违法吗?
作为1名警察,实话说还未办理过此类案件,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一旦发生类似案件,我们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是发生关系时,女方是否属于自愿?简单来说,就是查清女方当时的具体想法,是否存在胁迫、昏迷等情况。
二是发生关系前,双方是否打成金钱和性之间的约定?简单来说,就是查清双方有没有打成一致意见,比如明确说发生一次关系,给多少钱,或者给买有价值的商品。
三是发生关系时,双方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特殊情况?简单来说,就是查清双方中是否有未成年人、是否有传染病等。
之所以,查清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区别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和强奸等其他犯罪。
二、几点情况说明关于租女友是否违法的问题。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打击违法犯罪,租女友明显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所以租女友是否违法对案件定性没有影响。
关于租女友隐瞒已婚事实的问题。凡是涉及性行为的违法犯罪,与双方当事人是否婚配没有关系(军人除外)。
关于租女友未成年的问题。这点就不用多说了,凡是与14周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不论女性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关于租女友违法和犯罪的区别。简单来说,违法行为一般处以罚款或者拘留,而犯罪行为都将面临刑事处罚。
综上,租女友的行为和涉及性行为的违法犯罪,没有任何关系。
三、处理结果与租女友发生关系,女方系自愿的情况下:
(一)女方未满14周岁,以强奸罪处理。
(二)男女双方明确打成金钱和性之间的约定,以卖淫嫖娼处理。实际上,这种情况很难被发现,毕竟人家是在自己家里,而且人家可以辩解称:给的钱,是租女友的费用。
与租女友发生关系,女方非自愿情况下:
这个无可争议,假设男方为了与女方发生关系,采取了灌醉酒、下药、胁迫等各种手段,属于典型的强奸罪。
有时候男性会辩解称“女方没有反抗啊”,这点明显不成立女方自愿。因为租女友是在你的家里,你的一些行为,让她产生了想法,认为“不发生关系,她会很危险”。法律上,一般会倾向于受害者的主观判断。
综上,从现实角度来说,租女友发生了关系,一般警察的侦查方向就是强奸罪。至于卖淫嫖娼等很难取证,因为男女双方一定不会承认的。
我是@职场取经阁,很多人片面将出轨、对婚姻不忠等行为归入违法犯罪,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这些还是属于道德约束的范围,越界了才是违法犯罪。
现在在你嘴边的一部电视剧?
不要思考,现在在你嘴边的一部电视剧/电影名字是什么?
当然是《绝命律师》。这是高分美剧《绝命毒师》的衍生剧,不同的配方,一样的味道,吉米一路摸爬滚打,最终成为黑道专用律师的奋斗历史。
这里给我们呈现的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现实社会其实是灰色的。这个剧能让你三观时常摇摆不定,在无奈和傻笑之间来回切换,观众的情绪就这样不知不觉被剧情调动起来。
吉米一直是个很努力很积极的人。试图做一个好律师,尽管遭遇各种奇葩惨事,也坚守着道德底线,因为不想让哥哥CHUCK失望。就连走投无路时耍小聪明给自己打广告,回家还得诚惶诚恐应付哥哥内含深意的眼神。哥哥是他人生中的偶像,得到CHUCK的肯定,几乎是他人生和事业的目标。
Chuck从前期开始看似一直照顾不懂事的弟弟,用诚心把弟弟带回正道。而也正是CHUCK,才是Jimmy律师生涯中最大的绊脚石。当吉米通过业余时间考上律师资格证时,是他哥哥不让他在HHM律所当律师;有机会与HHM律所合作大案子的时候,也只答应分钱,而要把吉米踢出局。CHUCK只能接受低他一等的吉米,比如去感化吉米、去局子里打捞吉米、在律所收发室跑腿的吉米。一但发现吉米,有可能和他平起平坐,有可能要超越他,CHUCK就无法容忍了。
霍华德,HHM律所的CEO。他在合伙人当中应是最年轻的,做事干脆麻利,有条不紊。当然律所要得罪人的事情,也得他出面去做。比如不让吉米入职律所当律师,接到大案时却把主角踢出局。在吉米看来,霍华德就是一个含着金钥匙出身,运气超好的混蛋而已。而只有霍华德自己知道,夹在你们两兄弟之间,我才是那个日子不好过的人。
TUCO是个脾气暴躁的黑帮头目,行事嚣张,心狠手辣,遇到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合作伙伴/上司,估计只有认倒霉了。但他对家人却是万般呵护,厨艺超群,亲自为奶奶做菜,他在家的时候,甚至不用奶奶操持家务。这种反差萌并不生硬,反而令人信服。恶棍也有人类的一面才正常。
MIKE是个有着30年经历的资深退休警探,因为同是警察的儿子被同事害死,奋起报仇,而远走他乡。为了接济照顾他的儿媳和孙女的生活,他开始接起了黑活儿。用Mike的话阐释了罪犯和坏人的区别,你可以选择不守法,但这不意味着你就一定是个坏蛋/恶棍。就是我们说的,盗亦有道吧。有组织犯罪者通常具备一定的原则,把犯罪当生意,好好过日子,并非刻意地反社会或找乐子。同样具备这一特征的,还有剧里Tuco的副手Nacho,尽管看起来凶恶,但却是横在狂躁症患者Tuco和受害者之间的唯一理性屏障。
……里面的人物众多,故事线索也不只一条。每一个人物都形象丰满,有在太阳底下的一面,也在黑夜里的那一丝阴柔。
《绝命律师》目前一共5季,据说收官了。绝对是一部让人看了会拍案叫好的电视剧。
说说你在今日头条上经历过那些奇葩事?
答:美丽的“奇葩”—— 爆文连连🔥
1、喜得头条导师赐爆文,感恩,不敢骄傲。
2、爆文连连,这是诗友们对不才格格的厚爱。
3、拜读诗友老师清丽、隽美、真诚、流畅的留言,感慨万千,致敬真诚❤️
4、老师们佳作才是真正的爆文——那文字构织成人间烟火的生活画面,让人欣喜而沉迷。
5、我想,诗友老师已寻到了那个美丽的中国梦,于是让我来分享那甜甜蜜蜜的梦境,美美满满地被感染。
6、格格随老师们一起寻梦了……感谢老师厚爱,让我得到了梦的滋养!
父母爱情里丫丫是谁演?
父母爱情里丫丫是张琛演的。
剧情简介:
青岛某海军军区,海军炮校丛校长和妻子杨涛为军官举办婚介舞会,两人一心想为大龄军官们解决个人婚配问题。海军军官江德福深受丛校长器重。
在丛校长夫妇的引荐下,江德福在舞会上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安杰,并对她心生爱慕。而面对大老粗似的江德福,安杰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由于安杰家庭成分不好,全家人屡次受到江德福的帮助,安杰渐渐发现了貌似粗犷的江德福其实是个机智、可爱的男人,她逐渐接受了江德福的情感,两人结为夫妻。
江德福和安杰夫妻共同克服了出身的差异、文化程度的悬殊、生活环境的恶劣以及特殊时期的生存困境,抚养着五个孩子,共同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几十年。
孩子们长大成人,步入老年的江德福和安杰回首往事,觉得能携手度此一生是无比幸福的事情。
徐志摩陆小曼两人结婚?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说到底,陆母吴曼华也是一个母亲。只是她比一般的母亲要高明一些。对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当时反对的人很多,不但徐家和陆家极力反对,就是社会名流反对的也不在少数。先说反对的原因:
1、当时徐志摩已经有妻儿。在他们家里,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张幼仪才是最合适的儿媳妇,而且事实上,张幼仪也确实优秀。儿子要抛妻弃子,那还得了。这是徐家反对的主要原因。
2、陆小曼当时也有丈夫,其丈夫也比较优秀,叫王庚,年纪轻轻,已经是陆军上将。当陆母得知小曼还为此悄悄打掉孩子,更是痛心疾首,放着一段好好的婚姻不珍惜,非要胡乱折腾。这是陆母反对的主要原因。
3、徐志摩和王庚是好朋友,因为王庚是军人,经常不在陆小曼身边,就委托徐志摩多照顾。不想,他们两个竟然-----
陆母后来松口的原因:
1、女儿的强烈坚持。当时陆小曼和徐志摩已经难舍难分,不再听母亲劝说。
2、徐志摩为此和家里闹翻,直接搬出来住,而且当时陆小曼身体不好,徐志摩经常来探病,无微不至的照顾。这些陆母看在眼里,母亲的心本来柔软,多少就开始有些松动了。
3、徐志摩请朋友刘海粟,胡适说情。由于陆家,和当时名流多有来往,徐志摩的圈子也是当时名流,陆母多少要给胡适他们面子。
有了以上原因,经过深思熟虑,陆母确实松口了,但是即使看在胡适的面子上,依然提了两个非常苛刻的条件才能答应婚事。
第一,就是请梁启超做证婚人。梁启超在当时社会的声望不需多说,重点是徐志摩,陆小曼,王庚都是他的学生,而且梁思成是他儿子,林徽因是他儿媳妇。不得不说这个条件提得相当有水准,耐人寻味!
第二,在北海公园举行婚礼。这个条件实际和第一个条件相辅相成,请梁启超这样的社会巨擘,在如此公开的场合证婚,相当于昭告天下,想尽量合理化这桩婚姻,尽可能为女儿消除日后的闲言碎语。用心良苦父母心啊。
这两个条件在当时都是很难做到,每一个的完成都要克服巨大障碍和困难。可偏偏徐志摩和陆小曼就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愣是完成了这两件事。于是1926年七月七日,他们举行了婚礼。
这里,顺便分享下梁启超先生在现场给他们的祝词,堪称有史以来最直接、最别具一格的婚礼贺词: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的性格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把婚姻当做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辈子最后一次结婚!
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