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全包套和半包套的区别,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和别的人生小孩算重婚罪吗?

2023-08-15 15:36:03 30阅读

嫖全包套和半包套的区别,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和别的人生小孩算重婚罪吗?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和别人以夫妻之名同居,只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重婚罪,建议了解为妙。

嫖全包套和半包套的区别,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和别的人生小孩算重婚罪吗?

以下这两种情况,就是重婚罪,建议了解为妙!

1、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老乡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生孩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2、有一天我在上班,突然接到总经理开会。到了会议室,总经理通告一件事情,研发部的总监被无偿解雇。

我们感觉很突然,研发部的总监赵明,平常看着很斯文,戴着一副眼镜。

我们公司经常聚餐喝酒,喝酒完成之后,就去唱歌,赵明不喜欢喝酒,也不参加KTV唱歌,在我们心目中是挺老实的一个人。

总经理告诉我们,赵明和品质部的一个文员同居,赵明住在公司单身公寓,品质部的文员住在公司宿舍,经常找赵明,这种同居关系维持了半年多。

有一次文员发现自己怀孕了,要求赵明离婚,娶她做老婆,赵明不同意,文员找到赵明的老婆,要挟他们离婚,赵明老婆很生气,拒绝离婚。

文员要挟不成功,就到公司人事部告发赵明,人事部报告给总经理,经过高层讨论,认为赵明作为公司高层,影响公司形象,把他开除了。

在被开除以后,赵明心情不好,不但没有对文员进行相关赔偿,而且老婆也和赵明闹离婚,赵明拒绝离婚。

文员直接找到赵明,如果不和她结婚,去法院起诉赵明,赵明认为他们这种关系只是婚内出轨,不会构成犯罪。

赵明老婆被这个女人和赵明搞得心力憔悴,选择去法院起诉赵明这文员。

法院认定,赵明已经结婚,出轨文员,出轨是不违法的,但是由于文员已经怀孕,而且和赵明长期同居,已经造成重婚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已婚人士出轨是否触犯法律呢?

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2021年的最新法律出台,出轨不犯法,如果涉及以下几种关系是犯法的,建议了解为妙。

出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男女朋友还没有结婚,处于恋爱期,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再找异性,而且还发生了关系。

2、男女双方已婚,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找婚姻之外的异性,而且还发生了关系。

男女情人出轨一般情况下,是不违法的,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情况,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建议了解详情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爱情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碰到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

两个人也就一起被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并且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给他老婆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后非常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是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

异性男女之间涉及卖Y和P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开房,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Y和P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男女为了吸D,去酒店开房,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4、与军人的配偶自愿开房。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

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

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

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

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

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

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

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

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

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

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

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

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

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

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

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

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以上这几种情况,就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男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

已婚人士出现婚内出轨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属于道德问题。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写到最后。

1、【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虽然没有办理结婚证,只要有夫妻之名同居并且生孩子的也是重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男女朋友出轨只要没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违法的。

3、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4、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5、人生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是为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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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偷拍的照片爱情在法律上能当作证据吗?

这个一般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实这一点不难理解,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侦查人员在监控毒贩子交易过程的时候,为了固定证据,经常会跟踪偷拍偷录,从而固定毒贩子联络、接头、交易的相关证据,这些证据虽然都是在毒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录的,但均能够作为认定毒贩子犯罪的相关证据。

一个材料是否具备证据的资格,就看这个材料是否具备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回到题目中,偷拍的照片爱情,首先,你要说明你提供的照片爱情来源是合法的,这个合法性不在于你是否偷拍,而在于你是在何种情况下偷拍,比如你利用对方喝醉酒了,引诱对方说了一些言不由衷的话语,显然这个合法性无法保障,因为这是你设的一个“局”,是你精心策划的,然后进行别有用心的偷拍偷录,这个不具备合法性。

再比如,你通过花言巧语欺骗对方,假装让对方配合你搞一些恶作剧,对方不知情,说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话,你偷拍偷录,显然也是违法的,这是伪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承担伪证罪的相关法律责任。

还有的情况是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威逼利诱强迫对方说一些虚假的话,做一些虚假之事,然后偷拍偷录,这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材料,如果是侦查人员这么干,同样是不合法的,就可能涉嫌刑讯逼供,在刑法上这样的证据应当依法排除,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办案人员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

其次,你要说明这个偷拍的照片爱情是客观真实的。因为无论是照片,还是爱情,它是否完整,是否经过剪辑,是否有原件予以佐证,是否清晰可辨、能够支持你的主张等。美国经常在很多国家搞舆论战,它经常会别有用心地剪辑制造一些假的音频爱情,通过拼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美国这样做有其政治目的,但是从证据角度而言,这些材料都是假的,没有任何客观性,美国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谓不择手段。司法实践中,假的证据也是层出不穷,有制造的假伤、假证明,包括偷拍的经过剪辑的假照片等,所以必须依法严格审查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其实如果证据的合法性无法保障,很多证据都可能不具备客观真实性。

最后,这个照片、爱情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没有任何关联性的材料再清晰完整,来源再合法,对于认定案件毫无意义。比如,甲男强奸了乙女,乙为了保留证据,就偷录二人的谈话,假如录音内容谈及甲在乙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乙发生性关系的相关信息,则该录音与案件具有直接关联性,能够证明相关强奸的犯罪事实。但是,如果偷录的内容只是双方讨论天气如何、衣服是否好看、什么东西好吃,这些内容与案件有任何关联性,故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使勉强作为证据使用,也无实质性意义,对认定强奸犯罪不起任何作用。

所以,如果偷拍的照片爱情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具有关联性,则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与其他证据一起共同指向待证事实,并经过法庭当庭举证、质证、认证,查证属实,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大佬们帮我分析一下?

朋友,这个对你来说其实都不是问题。在你的表述里面,也能看出来你想表达一下年龄差距,和不门当户对的问题。虽然你的心里有那么一丝希望,但是退堂鼓的成分占比更大。最终结果也在你的预料之内,只是暂时不想接受而已。就像你说的一样,只是抱怨一下而已,不管今天如何狂风暴雨,未来总能看到阳光的鸭!

从哪些细节去做个聪明人?

1、入住酒店的时候,不要拨打,插在门缝里的小卡片上的电话,要么是收费很高,服务很差,要么遇上仙人跳,逼得你只能舍财免灾。

2、晚上八点以后去大型超市买蛋糕,那个时候价格便宜。

3、无论是超市、家电商城、还是药店,都不要理睬促销员的推荐,他们推荐的都不是性价比最高的,而是他们提成最高的。

4、买袜子,按照春夏秋冬,每个季节的袜子全部一模一样,这样的话坏了一只,另一只还可以搭配着穿。

5、出差去外地,半夜才下飞机或者火车,直接去洗脚城,价格又便宜,还可以洗个脚,非常的舒服。

6、来成都游玩的时候,如果你想省钱,不用去预订酒店。

吃完晚饭以后,直接去温泉酒店,不到一百元的价格待上18个小时,可以享受到:宵夜、早餐、免费的大量水果、桌球、跑步机、游戏机、上网、泡澡、游泳、看电影、桑拿、打乒乓、大厅住宿等服务。

7、买房子是可以讲价的,千万不要不好意思,就可以省下很多钱。

8、凌晨三点到四点,非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去医院看病,这个时候的医生和护士都在沉睡。

9、买海鲜要自带透明的塑料袋,老板要是往里面装水,是能够看到的。

10、超市货架的最底端,往往能淘到便宜货。

11、货架上的商品,最外面的往往更靠近保质期,所以要看一看后面几排的商品的保质期,然后再选择购买。

12、买茶叶自己喝,不必买得太贵,其实都差不多。即便是要送礼,也要说是自己喝的。

13、打灯光的猪肉摊,肉虽然很好看,但不一定新鲜,买的时候要慎重。

14、现在网络购物的优惠券使用起来越来越复杂了,要好好的学习一下,科学合理的使用能够省下不少钱。

15、通讯套餐也是一样,总是花样百出,用心研究一下,也可以省下不少钱。

16、领导对你的提拔和重用,你的感谢不能只停留在嘴上,一定要用物质来体现。

17、在饭店吃完了饭,要仔细核对一下小票对应的价格,趁你的酒喝多了,他们喜欢乱算账。

18、吃串串香的时候,记得自己数一下签子,老板喜欢利用多数签子赚钱。

19、夏天买汽车和洗衣机折扣比较多,冬天买空调折扣比较多。

20、能够在家自己做饭吃,就不要去饭店吃饭,在饭店吃饭花最多的钱吃最差的食物。

21、先不要轻易去饭店吃饭,食材的卫生和新鲜根本无法保证,如果你在夏天拉肚子了,一定要回想一下,是不是因为在外面的饭店吃过饭?

22、男人出门去买菜,可以跟在老太太的后面,等他们讲好了价,你就跟着买绝对不会吃亏。

23、装修房子,请装修公司,比自己买材料请游击队价格更便宜。

24、男人就留个寸头,买一个电动推子,然后在家里让老婆给你理发,每个月都能省下几十元钱。

25、去影院看电影,不要买爆米花,他们的利润实在太高了。

当然啦,不去电影院在家上网看,那就更便宜了。

26、不要伸手向别人借钱,也不要把钱借给别人,永远不要替任何人做担保。

27、旅游尽量不要跟团,坐飞机很省时间。

自驾游虽然有体验感,但是太费时间,太费体力了。

不过,还是在家看纪录片那是最便宜不过了。

28、不购买纸质的书籍,在电脑和手机上看电子版,这也是一个省钱的方法。

29、无论发生任何事情,不要第一个表态,要学会倾听,先听听别人怎么说?然后,再决定自己是否发言,说什么?永远都必须牢记,只为自己的利益发声。

30、不要吃大油大辣的食物,钱花了不少,还伤身体,容易诱发各种炎症的爆发,特别是有牙疼毛病的人,千万别吃。

31、牙齿出现了一点小问题,不要犹豫,第一时间就去医院补牙,去的越早越省钱,去的越早越少受罪,如果烂得一塌糊涂,要装假牙,价格就更贵了。

32、只吃健康干净的食物,回避各种佐料,坚持一段时间,你的肠胃和大小便都会变得很舒服。

33、衣服不必买得太多,每个季节有几件像样的,换着穿,就已经足够了。

34、买手机没必要买最新款,等一年价格会下降很多,买5000块钱的以上的手机可以使用很多年,这样做也许比买便宜手机更省钱。

35、下载一个记账软件,每周做一个总结和分析,这样做可以帮助你省钱。

36、不要购买那些功能繁多的小家电,一年用不了几次,纯粹是浪费。

37、不要无条件地帮助他人,你这是在培养你的仇人。

38、去别人家做客,一定要带上礼物,在别人家里吃饭,必须要夸主人的厨艺艺好。

39、不要养宠物,要供宠物吃、供他穿、还要给它盖个窝,为他洗澡,带它散步,帮他收拾大小便。

你自己都请不起保姆,还给宠物当保姆,这不是吃饱了撑的是什么?

尤其可恨的是:宠物的年龄都比人类短,你还得为他养老送终,何苦哦?

40、不迷恋消费过高的业余爱好。

大家都知道摄影穷三年,钓鱼毁一生,一旦学会狗撵兔,从此踏上不归路。

凡是太花钱的玩意儿都不要碰。

41、车开得好好的,不要轻易换,除非换车能给你带来其他的价值。

42、能够全款买房就不要贷款,毕竟已经过了房价暴涨的时间。

43、也不要贷款买车。

44、买得起房就尽快买房,买得越早越省钱。

45、在家做饭,如果手被烫了,要尽快用凉水冲,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冰冻的物品,放在被烫伤的地方,就这样一直冰着,这样做会好的很快。

46、买衣服买鞋都可以过季的时候去买,价格会便宜很多。

47、如果单位的美女突然对你非常的热情,你不要高兴得太早,那是因为她有事要请你帮忙。

48、不要追求老板或者领导特别照顾的女人,绝对不属于你。

49、没有钱就别指望能够拥有爱情。

50、不要看直播,不要为主播打赏。

51、已经切好的水果,不要买。

52、不要去喝奶茶,价格实在是太贵了,就像是诈骗行为。

53、戒烟戒酒,这两个东西又伤身体,又花钱。

54、如果你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就不要去搞婚外情,一旦钱跟不上,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55、不相信“家花没有野花香”,牢记“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56、能买现房不要买期房,期房要买大品牌,小品牌的烂尾的概率更高,实在是担心,干脆就买二手房。

潘金莲和西门庆出轨事件放在现在的话?

按照现在的法律,潘金莲和西门庆不是出轨,而是通奸,通奸和出轨不一样,通奸一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违法了,有可能受到处罚。

通奸的定义是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男女,是自愿发生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按照客观判断的必要条件是以下几个方面。

1、不是配偶关系的男女发生了关系。

2、男女自愿发生关系的。

3、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这种行为被发现,导致给自身的声誉,各种的家庭,所在的单位组织造成不好的影响。

通奸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假如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情况,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建议还是要了解详情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爱情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

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J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通奸,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3、与军人的配偶通奸。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老乡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5、有一天我在上班,突然接到总经理开会。到了会议室,总经理通告一件事情,研发部的总监被无偿解雇。

我们感觉很突然,研发部的总监赵明,平常看着很斯文,戴着一副眼镜。我们公司经常聚餐喝酒,喝酒完成之后,就去唱歌,赵明不喜欢喝酒,也不参加KTV唱歌,在我们心目中是挺老实的一个人。

总经理告诉我们,赵明和品质部的一个文员通奸,赵明住在公司单身公寓,品质部的文员住在公司宿舍,经常找赵明,这种关系维持了半年多。

有一次文员发现自己怀孕了,要求赵明离婚,娶她做老婆,赵明不同意,文员找到赵明的老婆,要挟他们离婚,赵明老婆很生气,拒绝离婚。

文员要挟不成功,就到公司人事部告发赵明,人事部报告给总经理,经过高层讨论,认为赵明作为公司高层,影响公司形象,把他开除了。

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通奸和出轨有什么区别呢?

1、通奸的对象,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人士,而出轨的对象,没有要求是否是已婚。

2、通奸的男女双方通常是保持长期的关系,而出轨没有要求,一次也是出轨。

3、通奸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这种行为被发现,会给自身的声誉,各种的家庭,所在的单位组织造成不好的影响。而出轨不一定会造成什么影响。

4、通奸和出轨在法律上是不违法,但是有违道德的问题。

根据以上条件,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事件是通奸,而不是出轨,按照现在的法律,通奸不会被定罪的。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但是出轨有以下几种情况也是违法的。

1、出轨不满14周岁的,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强J罪。

2、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碰到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

两个人也就一起被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并且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给他老婆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后非常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是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

异性男女之间涉及卖Y和P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Y和P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这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J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男女为了吸D并且出轨的,触犯法律。

5、与军人的配偶发生关系。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男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

已婚人士出现婚内出轨的行为,虽然只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犯法。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婚姻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切莫为了贪图一时的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情。

男女在入住宾馆入住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入住宾馆时,男女双方要共同登记,并且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现在有电子身份证,这个也可以作为入住宾馆的有效证件。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有犯罪的行为,要求宾馆管理规定租客登记有效身份证,方便有异常可以追踪。

也是确保租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场所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现在的宾馆登记系统与公安部犯罪分子的系统联网,一旦发现入住人员有犯罪案底,就会触动公安系统报警,警察就可以找上门来,便于抓住犯罪分子。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就去宾馆开房,却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写到最后。

1、人生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是为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且行且珍惜!

2、男女关系住酒店,不要做违法的事情,遇到警察查房时,要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如实相告即可,警察不会为难的。

3、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4、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事件是通奸,而不是出轨,按照现在的法律,通奸不会被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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