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征婚,正确处理来自同学的校园性骚扰?

2023-08-08 19:36:03 28阅读

天津征婚,正确处理来自同学的校园性骚扰?

个人建议首先要学习一些基本法律常识所谓的性骚扰:

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指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

天津征婚,正确处理来自同学的校园性骚扰?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

2018年8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随着我国公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对这个原来“欲说害羞”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2001年7月西安市童女士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提出起诉,指控她的上司对她进行了性骚扰,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我国首例性骚扰案。因缺少证据的支持,法院最终判决童女士败诉。此后全国陆陆续续的性骚扰案例不断涌现,但绝大多数都以原告的败诉为终。 立案难,取证难,赔偿难是性骚扰案的三大特点,之所以会出现这三个特点与性骚扰本身的特点不无关系,当然也与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的滞后有关。2005年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才第一次提到性骚扰这一法律术语,关于如何反性骚扰更是轻描淡写;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终见“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的规定。但是因同样没有解决性骚扰的性骚扰只是“水中望月”。但不可否认我国的反性骚扰法律是逐步向前发展的。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过对性骚扰词源的分析及对性骚扰这一概念内涵的扩张,得出性骚扰是侵权行为的本质;第二部分是对性骚扰侵权行为各要素的分析;第三部分是对我国现有的反性骚扰的法律的分析并指出其不足;第四部分是对域外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反性骚扰立法例的介绍并总结出几点经验;在第五部分中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反性骚扰立法的建议。[3]

表现形式

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1]

主要类型

补偿型性骚扰:大多数性骚扰者属于这类男人,由于长期性匮乏或性饥渴导致的一时冲动势必使他对女性做出非礼的冒犯举动。此种人的骚扰行径多是出于不同程度的亏损心理,骚扰的目的与其说是想占有女人不如说是想占便宜。

游戏型性骚扰:多是有过性经验的男人,懂得女性的弱点,把女性视作玩物,对女人的非礼和不敬出于有意的游戏心态。这类男人一般是“猎物能手”或花花公子。骚扰的目的一半是为了猎奇,也为印证自己的男性“势能”和“本事”。

权力型性骚扰:多发生在老板对雇员或上司对下属,尤以女秘书居多。骚扰者大都受过较好的教育,骚扰时虽然也多出于游戏心态,却比一般游戏者的表现要“高级”且“彬彬有礼”。此种骚扰者大都把女性视为“消费品”,且因为明显的利益关系,他甚至认为女人喜欢这种骚扰,并把这种骚扰当作自己的“专利”。

攻击型性骚扰:此种男人多半在早年和女人有过不愉快的关系史,对女人怀有较大的恶感和仇恨,把女人视为低等动物或敌人。他的骚扰有蓄意的伤害性或攻击性,骚扰者有时并不想占有那个女人,不过是满足和平衡他对女人的蔑视和仇恨。

病理型性骚扰:这是带有明显病态表现的性骚扰,如所谓的窥淫癖和露阴癖。此种男性骚扰者大都是真正的性功能失调者。骚扰本身能给他带来强烈的性冲动和性幻想,却无法“治愈”他,反倒会加深他的病症。[4]

认识误区

只有女性才会受到性骚扰

根据一般数字显示,大部分受害者为女性,但事实上男性也会遭受性骚扰,但数字普遍偏低,这可能基于下列原因:男性对于性骚扰的认定范围较女性的窄。就是说,大部分男性在界定自己是否受到性骚扰时有一个较大的容忍度,或者他们大都不以为意。如:被人拍拍腰背,女性对这种行为的敏感度较男性的敏感度高;若遭受女性性骚扰,男性大都不愿向外界诉说。他们担心可能没有人会相信。男性的自尊心促使他们不愿向人诉说。他们被女性性骚扰可能被理解为懦弱,亦表现了他们脆弱无能的一面。

只有年轻、容貌好的人才会被性骚扰

无论何人,不论他的性别、年纪、外貌、特征或背景,均有可能受到性骚扰。而且女性衣着性感也不可以作为性骚扰的借口。

语言上的性骚扰比身体上的性骚扰更普遍

事实上,言语上的性骚扰更为普遍,如色情笑话等。很多人认为一些带有性意识的言论或笑话是对另一方的一种赞美,但问题在于对方的感觉究竟是赞美或侮辱。[5]

心理分析

性骚扰心理产生分析

性骚扰心理的产生,与人的性欲求心理的异常有很大的关系。性欲,或性欲求,是人的性意识活动中最主要的一种性心理因素,它构成人的性行为的内驱力。有性欲求并不一定会导致性骚扰或性犯罪。只有在性欲求通过正常渠道达到满足时才不会导致违背社会道德规范与社会规范而走向邪路。人的性需要受到性意识的驱使,而性意识变成性行为的中介是性活动的动机,性动机激发当事者去行动,使人进行性取向、性对象的选择,以求得性欲的满足。性需要越强烈,越迫切,由其所引起的性动机越稳定,越有力。但人的性意识,又决定着人的性冲动的方向。一个性意识不健康的人,就必然决定着其性冲动的方向朝着邪路上发展,并不能以自己的性观念、性道德来约束自己的性冲动。人如果没有这种自约力,加之没有正常的途径来满足性冲动,则会在其他因素的促动下,使性冲动转化为性骚扰,或性越轨,或性犯罪。

另外,人的性压抑也会使人形成性骚扰心理。积欲长期得不到合理、正常发泄的人,则会以歪曲的形态发泄自己的积欲。

哪些人更容易受到异性骚扰

容貌漂亮,富于性别魅力的人。性格软弱、柔顺,独立性差,喜欢逆来顺受的人。处于被异性支配和操纵地位的人。经常与异性打交道特别是经常与那些作风不正派的异性打交道的人。婚后生活不幸福的已婚者,择偶失败或情场失意的未婚者,当他们的这些个人隐私被泄露,并且成为了公开的秘密时,都容易受到异性骚扰。

哪些人更容易对异性实施骚扰

攻击性、侵犯性强、支配欲强和占有欲强的人。掌握某些社会资源如权力、财富和地位等的人。婚后生活不幸福、择偶屡遭失败,造成自己情爱和性欲长期得不到满足的人。思想淫乱、道德败坏的人。某些性心理障碍者。

法律保障

中国法律法规

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漫画

中国对“性骚扰”行为的法律适用散见于法律法规。如《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民法通则》第101条和第120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05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性骚扰具体形式。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管理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6]

2005年6月26日,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性骚扰这种在社会上受到极大关注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首次进入中国立法者的视野。

性骚扰并不是只针对“妇女”的狭义性骚扰,而是针对不分年龄大小、男女老少和同性异性的所有人群的广义性骚扰。但从2005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将性骚扰立法的定位来看的话,当男性遭到性骚扰将无法无依,无处申冤,这确实是法律的定位困惑。其实,类似于性骚扰的惩罚表述在其他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诸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刑法》等。

中国各地在制定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中,对性骚扰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如《上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恋爱、征婚、招聘为名或者用其他方式玩弄”,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等等,这些规定都是反对性骚扰的积极措施。此外,《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违背女性的意志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规定较为明确。

在中国台湾,2002年公布了两性工作平等法,分为敌意工作环境与交换式性骚扰,只适用于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情况,与美国类似。行为人与受害者之性别不限。[6]

2018年8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2]

国外法律规定

德国:于1994年制定了“工作场所性骚扰受雇人保护法”。其工作场所性骚扰定义很广,只要是受雇人人格尊严受屈辱就算。

美国:行政管理方面有机会均等委员会于1980年发布之指导,而联邦法院在判例中确定工作场所性骚扰违反公民权法第七条,并且在1986年确定“有报酬”与“敌意工作环境”两种类型的性骚扰。美国方面的定义较德国严谨,相关制度只适用于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情况。[6]

日本:行政管理方面有劳动省于1998年公布的指导方针,将工作场所性骚扰分为“对价型”与“环境型”两类,只适用于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情况,与美国类似,但不同的是保护对象限为女性受雇者。法律方面则是以民法之侵权行为之规定为主。2013年12月2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了经修改的《男女雇用均等法》准则,其中规定同性间的不当言行也属于性骚扰。新规定将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法国:政府定于21日发布一项打击性暴力的法案,新规包括对街头性骚扰当场罚款以及延长提出强奸指认的期限。这项法案需经法国议会通过才能生效。针对街头性骚扰行为当场罚款,罚款数额从90欧元到750欧元不等,如果是累犯或情节严重,罚款数额可能更高。[7]

主要影响

耻辱感

性骚扰会影响和限制被骚扰者的生活,损害她的形象以及自尊和自信。个人尊严是自我价值的护卫,自信是自我价值的体现,若一个女人屡次遭受性骚扰,她就容易怀疑自己的价值。人们总是对高贵的和好的东西生出捍卫之心,假如你不认为自己高贵,你怎么可能去捍卫自己呢?而性骚扰带来的耻辱感对女人自尊和自信的损伤往往混淆了她自身的价值标准。使她变得自惭形秽。

恐惧感

由于生理差别和文化影响,很多女人本来对男人就有种莫名的恐惧,性骚扰的发生会增加她的厌恶和恐惧,使她生活在恐惧、怀疑和压抑之中,加上人有想象的禀赋,不快的想象很有可能使她患上“男性恐怖症”,以致严重影响她对整体男性的看法。

自闭

有些女孩因性骚扰的痛苦记忆而陷入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习惯性恐惧中,从此有意识地把自己封闭起来,不与男性交往,拒绝恋爱和结婚,变得悲观厌世,成为性骚扰的牺牲品。

盲目依赖

由于胆小和恐惧,受到性骚扰的女性很可能产生盲目依赖感,下意识地想置身于某个男性的保护。这种过分企盼安全的不安全心理使她容易产生“急于求成”或“速战速决”的婚姻错误。一旦成婚,发现自己一心托付的男人并不比性骚扰者好多少,甚至那个男人在得到她以后还会用她曾经的伤痛再度刺伤她。

全面了解相关的信息后做好自我保护也可以学习一些简单的自卫方式有备无患!

徐志摩再别康桥中包含哪些情感宣泄?

徐志摩《再别康桥》中包含哪些情感宣泄,这首诗是何背景创作的?

谢邀!

看了之前几位老师的回答,可以说各有千秋。

在此,我还想从其他方面对这个问题做一拓展。

徐志摩林徽因

一 从徐志摩的所学志向分析

虽然我们把徐志摩定义为现代派诗人,但是他最初的志向并不如此。

从他开始海外求学所看,他选择的是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并且获得了本科和硕士学位,再有半年,博士学位不出意外也可以收入囊中,只是他志不在此。头也不回直奔剑桥而去。

因为他欣赏的哲学家罗素就在剑桥。一意孤行的结果往往都不理想。

一头扎进剑桥后,他所向往的哲学大师因其提倡的某些理念和英国王室相左,所以剑桥已将这位大师除名。

徐志摩去的时候,这位大师前往中国讲学去了。

百无聊赖之际,徐志摩又不能回美国读博,就开始遍寻英国本土和中国前往的业界名流。

结识了英国大作家狄更斯,拜见了梁启超的好朋友、此时在英国公干的林长民。也就在此时,遇到了一生的“白月光”林徽因。

后来经狄更斯介绍,以“特别生“身份得以进入剑桥学习。但直到他1922年回国,他也没再拿到任何专业的学位。

虽然他被誉为中国的新月现代诗派“掌门人”,但比起国内业界大咖,动辄留洋博士来说,徐志摩的确是“浪得虚名”。

而且,因为他所写现代诗歌从内容和风格上都有些不接地气。当时二十年代军阀混战、世界列强欺辱分裂中国,三十年代,抗日战争一触即发。

而徐志摩的诗歌还在附庸风雅、岁月静好,所以受到以鲁迅为首的左翼作家的嘲讽讥笑,认为徐志摩的现代诗表达是一种油滑世故,缺乏“中国脊梁”的民族大义、果敢勇毅。

还有更狠的疾风暴雨在等着他。

1926年,在徐志摩与陆小曼大婚。徐志摩父亲徐申如本来坚决不同意这门婚事,后经胡适、刘海粟等人斡旋劝慰,最后不得已首肯,但有一个前提是必需请胡适主持、梁启超征婚。

江冬秀尤其恨zha nan,所以坚决不让胡适参加婚礼。

结果呢,和一般婚礼满嘴吉祥祝福话大相径庭的是,梁启超把婚礼变成了大型道德评判现场秀。

梁启超的证词充满了训斥和警告,其中就指斥徐志摩“你这个人心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

结婚之后,陆小曼的夜夜笙歌欢舞、锦衣美食,都成为徐志摩的莫大负担。他为了增加收入有时同时打七份工,直接沦为陆小曼的提款机,哪里还有心情和时间去研究学问。

中国的男子,尤其是读书人,自小就受经典所染,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当成人生唯一目标。

徐志摩哪一个也没做到。

1928年徐志摩已32岁,三十而立,仅凭岁月静好的诗歌实现曾经改天换地的人生理想,似乎有些太过勉强。最起码要比肩杜工部“家国情怀”的诗品,方显其士子风骨。

剑桥,就是徐志摩人生理想的载体,是其梦想孵化器。

徐志摩陆小曼结婚照

故地重游锦衣夜行才与虚怀若谷相配,而徐志摩的重游,只能说是空有一腔弘愿,可惜灰飞烟灭。

所以只能借自然抒怀,一吐平生未得志的喟叹:康桥的一草一木,康桥的旭日斜晖,康桥的清潭小舟,描绘得有多美,徐志摩心中的空虚就有多重,对过去美好岁月擦肩的遗憾就有多深。

三年后,徐志摩撒手尘寰。机毁人亡,身体大都被烧焦。我们再读“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诡异中兼具无限的伤感 ,及对徐志摩命运如是的无奈慨叹。

二 从徐志摩的情感世界来分析

诗人自古多情善感、情愫汪洋恣意。徐志摩也不例外。一见徽因“误”终身。而豆蔻年华的林徽因倒是有着超越同龄人的清醒和理智。

她懂得情感的冲动与易于幻灭。多年以后,她在文中就做过如此描写:爱情是容易被怀疑的幻觉,一旦被识破就自动灰飞烟灭。

因此,她提醒自己:任何东西都可被替代。爱情,往事,记忆,失望,时间……都可以被替代。但是你不能无力自拔。

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即使感情再浓厚,林徽因也不可能去做有妇之夫徐志摩的小妾。

而徐志摩逼着怀孕的发妻张幼仪打胎,逼着刚出月子的张幼仪签下离婚协议。这些猛如虎又冷似冰的操作,也让林徽因惶恐和担忧。

16岁林徽因跟随父亲来到英国,父亲对其是有厚望的: “我此次远游携汝同行,第一要汝多观览诸国事物增长见识。第二要汝近我身边能领晤我的胸次怀抱……第三要汝暂时离去家庭繁琐生活,俾得扩大眼光养成将来改良社会的见解与能力。”

尤其最后一句话,寄希望于女儿养成改良社会的见解和能力。林徽因怎么可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剥夺张幼仪的婚姻幸福权利呢。

所以,林徽因跟着父亲回国,后与门第相同、志趣相同、性情互补的梁思成定亲,后一道去美国留学。并在1928年3月21日,两人在加拿大渥太华结婚。

林徽因梁思成结婚照

徐志摩1928年7月,回到他与林徽因的一见钟情的剑桥,睹物思人,心中该是多么感慨!

数年时光,他已为人夫,她亦为人妻。

无法诉说的怀念遗憾之情,只能深藏在笙箫别离曲中,深藏在康桥夕阳柳影中,深藏在漫溯青草的小舟中,深藏在夜深一船星辉中,深藏在寂寥的挥挥衣袖与云彩作别中。

人常说,初恋就是用来怀念的。那是因为初恋,在以后的岁月中,大概率此生不再谋面相遇。

可是,同在北京一片晴空下,同在一个大咖云集的文化圈,同在太太的客厅,一主一客。

同在新月社沙龙上的高谈阔论中,同在诗刊上的字里行间处。

时时刻刻提醒徐志摩:她在,且美好依然。

尤其是自己的婚姻生活不够和谐幸福,而“白月光”却是志同道合、神仙眷侣,两厢较之,徐志摩心如煎熬得感受会更加强烈。

因之,剑桥,对徐志摩来说,曾是幸福沉醉处,也是分离伤心所。

当年,林徽因不辞而别随父回国,徐志摩痛彻心扉,又无处发泄之际,就经常迤逦徜徉在剑桥校园中,看水看花,看草看木,情托自然,遥寄怀思。缪斯纷至沓来,诗作频出。

康桥对于徐志摩意义非凡,故数度重返。

这首《再别康桥》,诗歌语言呈现出来的轻快节奏,和谐音节,读来旋律婉转处,都是诗人用动性动情的宣泄与怀念。

韵脚的转换,音节回环往复,都是徐志摩在与他的白月光超越时空翩然起舞的动人身影。

每一小节诗句间架的既赋有规律性且兼具差异性的变换,呈现了似亭台楼阁层叠性的建筑之美。

所有这一切融合在一起,全诗构成了一首完整的怀念乐曲,听来是如此的唯美伤感、栩栩如生。

夕阳下的剑桥

综上所述,《再别康桥》情感宣泄有三:1 对母校的热爱之情。2 寻而不得的志向朦胧之情。3 情感世界无法言说的遗憾之情。

胡适评价徐志摩:他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的信仰”,三个词爱、自由和美。

而徐志摩的这种人生观,就是在剑桥数年建立起来的。

从这个角度说,剑桥就是徐志摩的“精神家园”。

为什么现在要抢破头买房子?

拿着以前赌今天,结果房价涨的离谱,现在拿着今天赌以后,谁知道房价怎么样,确实不敢在赌上了……

娶一个脾气暴躁没有教养的媳妇该不该离婚?

应该离,当初年轻阅历浅,只看表面的容貌身材,被这些迷住了双眼,没看清楚她的内涵和心性,以及为人,一辈子很漫长,难得呕气,忍耐,长痛不如短痛,快刀斩乱麻!

现在离婚是一个很平常的事,性格不合是个大事,一天到晚脾气暴踩,一蹦三跳的,象耍猴把戏,把一个好脾气的人都烦成疯子,忍无可忍,何须再忍?离婚是一条快速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我说得对吗?

谁进过传销呢?

前段时间,我看到一则关于传销的新闻,陕西汉中市一传销窝点被警方查处,现场控制了15名传销人员。警方现场对这些传销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询问哪些人想回家。让人感到可怕的是,这些传销人员都被“洗脑”了,面对民警询问是否想回家?一个个都摇头,竟然无人愿意回家。

第一次听到这个新闻,感到非常吃惊,但是突然想起去年有一个朋友误入了1040传销窝点,好不容易逃脱虎口以后,和我们讲了他的经历,似乎就觉得这些传销人员不愿意回家也是意料之中,传销真的会彻底颠覆你的三观。为了比较真实的还原这件事情,下面采用他的第一人称口吻来回忆整个事情。

小杨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和好朋友,他平常上班都是非常拼命的,一般很难约到他,最近却很空闲,常常一起聊知心话。我们约定要一起喝酒,但是等到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小杨因为胃不太舒服就吃了个重庆小面,这让我觉得有点奇怪,毕竟以前聚会的最低标准是牛排红酒,我猜想小杨可能是最近工作不顺心,过得比较落魄!

小杨高中毕业就去社会打拼了,可是知识却比我丰富很多,即使是以前,每天要上到十二个小时的班,他也会每天抽时间学习知识,我非常喜欢和小杨聊天。小杨说想年后换一个工作。我建议他不要冲动,工作需要慢慢看。他说朋友开了一个公司“共创空间”邀请他去,他想约我一起过去看看,帮他把把关,于是就决定陪他过去看看。

小杨安排在元旦去,当时我就纳闷,元旦都放假了,谁还在公司呀,但是他说因为公司是朋友开的,这不影响。我们到了约定的地方以后,过来接我们的是他的一个朋友,河南人,由于当天比较晚了,所以我就去他们那里住宿。这是一个小区,他们住的是三室两厅的房屋,加上我,总共是四男两女,年轻人很多想法都是一致的,所以很聊得来,并且大家对我十分热情。因为之前没有计划呆多久,所以出来没有带什么换洗衣服,隔壁的男室友马上把他新买的保暖衣借给了我,还给我加了一床被子。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大家都把被子折叠得整整齐齐像豆腐块一样,也给我准备了新的牙刷、毛巾等各种洗漱用品,早饭也做好了就等我起床吃饭,我的内心里立刻升起一股暖流,觉得这些人也太温暖了吧!并且他们出门,都会把垃圾带出去,家里也是一尘不染,真是一群高素质的人啊!他们说:“既然住在这里,那么就要当做家里人看待”,所以要像家里人那样对待彼此。

直到这里,我的心情都是非常愉快的,感觉自己遇上了一群善良的人,接下来就要帮我的朋友去考察公司了。名义上是考察公司,其实就是正式洗脑的开始。我们接触了自称为公司的讲师,第一天他会带我们去拜访公司内的“成功”人士,让我们更了解公司。第一个见的是一个20多岁的大美女,到了楼下,讲师和美女通话确定好了,才能上楼。进了美女家里,就听到讲师和美女在瞎聊,美女不断在强调自己的各种成功事迹,现在我已经记得不太清了。接下来也是这样同样的方式拜访了其他几个“成功”人士。这些人的共同点,就是一直在讲自己有多么的了不起,并且我突然意识到,虽然这些人士都属于不同的小区,但是他们家庭的摆设几乎一致,和我朋友居住的地方,连牙刷、被子、杯子、毛巾都像是一个厂商批发的。就是从这里开始,我基本可以确定我可能误入了一个传销组织,毕竟之前我在网上做过识别传销组织的攻略。

完成拜访任务后,第三天,他们召集四五个新人开一个新人会议,具体介绍公司。首先他给我们大家两本书,一本叫做《北部湾集结号》,另一本叫做《民间资本白皮书》,我主要给大家讲第一本(第二本他们还没讲我就走了),它以介绍北部湾发展为名、穿插传销宣传的画册,被从事“资本运作”的传销人员奉若至宝。书中断章取义或编造不少名人的讲话,鼓吹资本运作是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也是致富的最佳途径。而在书内刊登的图片中,直接将政府部门的宣传广告标语改头换面,例如改成努力提高资本运作素质”、“博一次富三代”等。然后他再给大家灌输思想,说自己是合法的,是政府秘密认可的各种言论。最后会让大家学习经管21条,就是上面朋友表现出来的不喝酒、节俭各种行为,都是条例里面规定了的,表面看上去非常正规,实际上却是为了节约成本。

等到上面铺垫好了,公司就要真的和你讲生意了,说白了就是传销,说这个生意是98年从美国引进的,因为这个生意太好,所以发展的非常迅速。这个生意讲的是五级三阶制积份,是一种梯形结构,不是传销的金字塔等。具体够买一份需要3300,一个人最多21份,加500礼品费,就是69800元,组织还会次月退回你19000生活费,让你继续发展。一个人只用拉三个下级。当你拉一人进来,她买了多少份,都叠加到你下面。你下线拉来的人份数也一样都算你的。并且说只要有了600份,就可以做老总,什么事不干,光拿钱,等拿到1040万就出局,以后也不能加入,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参加一次,我后面才了解到这个就是 1040传销。

在这一次洗脑过后,我找了个借口说家里有事,离开了这个地方。给我的朋友发了最后一条劝说短信,我删掉了所有相关的联系方式,这是一段伤心的回忆,我不太愿意去揭露伤疤。

这个事情确实真实发生了,大家肯定有很多疑问,为什么传销经历中的朋友能这么顺利离开了传销窝点,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没有被洗脑。传销也分为南传销和北传销,一般大家看到的那种关在小黑屋各种的属于北传销,而南传销相对而言注重攻心,不会太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但是早就想好了对付你的策略,会让你一点一点沦陷。特别是那些家庭贫困,需要用钱,有理想抱负的年轻人。并且很多时候你即使有意识,报了警,他们也不会留下什么实质性的证据,这就是传销比较狡猾的地方。

最后教大家几个识别传销的方法,防止误入传销。传销组织一般会抛出诱惑力十足的“诱饵”,会给你假装温馨的“亲情、友情”,难以抗拒的“精神控制”,厚颜无耻的“政治旗号”,似是而非的“营销理论”,时常变化的“传销噱头”,在接触过程中,一旦你发现有以上这种现象,那么就要留神了,很可能危险的传销就在你的身边。

大家都有什么不一样的传销经历,欢迎曝光,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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