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结婚风俗舅舅,为什么现在有人叫舅父
潮汕结婚风俗舅舅,为什么现在有人叫舅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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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亲舅如父。因为一个孩子的一半血缘,还是来自母亲家族,所以舅舅在古代,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了。
如果家里有什么大事,如家庭分家之类的,父亲就会请娘家的人过来,当然就是娃的舅舅了,一者这样一来夫家就不会欺负女家了,再者旁观者清,也可以避免一些小矛盾。
所以舅舅在一个家庭中,还是很重要的。
因为舅舅是母系的亲亲,所以在称呼上,也有一些带有母系特征的叫法。
如现在的潮汕地区,就有叫母舅。还有江浙一带,叫的是娘舅。
其实意思很直观了,母和娘,都是代表一种血缘的来历。
有点意思的是,母舅和娘舅,在南方汉文化底蕴比较浓厚的地方,还在使用,说明这个两个词与传统汉文化息息相关。
舅父的这个称呼也是由来很久。《史记·孝文本纪》有记载:“封淮南王舅父赵兼为周阳侯。”这里的舅父,就是指淮南王的舅舅。
感觉舅父这个词,是一个书面语,比较正式。
而母舅和娘舅两个词就比较口语化了。
当然了,现在还是舅舅这个词更普遍。不仅口头上使用没问题,书面表达也是比较流行。更多历史类原创内容,欢迎关注@历史宝藏请问嫩生姜怎么腌制?
我在农村时经常种植生姜,为了能腌制一些嫩姜仔姜,每年都会特意多种一点,专门腌制仔姜。刚好前不久拍过一期腌制仔姜的爱情,为方便讲解特截频用文字措述一下,供大家参考,如果描述不太清楚可去我头条号看完整爱情。
很多朋友只知道用来做调佐料,但嫩姜是不能长时间存放的,今天的做法是把鲜嫩的生姜腌制起来,可长期保存还能随时取出食用,特别是胃口不好的时候能增加食欲,提高免疫能力还开胃下饭。
如何自己腌制嫩姜仔姜?我们把嫩姜清洗干净去掉杂质和姜芽,红色的姜皮也要去掉,以免夹带生水容易变质。在阳光通风的地方晒干表面的水份,千万不要直接腌制,经过阳光晒过的仔姜腌制后往往要香脆爽口一些。第二天就可以切成大小均匀的厚片,如果容器够大也可整块来腌制,但可能腌制的时间会长一点蒜切片在嫩姜中调味,小米椒切小圆圈,用量多少可按自己口味添加青花椒能提味增香,还能防腐,也可适量加入,没有青花椒的话也可以用干花椒,加两勺白糖三勺盐,盐的比例为1:0.4最后加入30克左右的高度白酒搅拌均匀,加白酒有两种功效,一是增香,二是防止长出白霉,便于长期存放。用保鲜膜封好腌制一晚上,这样腌制的嫩姜脆爽香辣,可以广泛适应在各种炒菜中充当佐料,还可以当早餐正餐的下饭小菜。装之前再次搅拌均匀,可稍用力把姜片压实,腌制出来的原汁不要倒了,也倒入容器中浸泡,加双层的保鲜膜封住瓶口后再锁紧瓶盖,可确保存放一年都不会变坏,一般情况下五至七天就可以打开食用了。
总结与建议:腌制仔姜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过程,当然类似的吃法还有泡仔姜,晒干姜,都是可以长期存放好吃的一些方法,这里建议大家三个要点
腌制的仔姜和容器不要沾有油渍或生水装瓶后一定要在瓶口撒一层盐,这样可让腌制的仔姜与外部隔绝,便于保存。脆制后至少要在20以后再食用,这时亚硝酸盐硝酸盐含量最低,仔姜的口感最好。祝你健康!我是头条号优质美食博主【我是卓卓妈】,每一篇问答都是原创真实分享,只发表对本问题的个人观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如有不同观点欢迎评论、交流指正,你的关注、点赞是对我最大的支持,谢谢!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
古代中国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先纠正一个错误的认知,中国古代并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所谓妻,就是指与丈夫生死与共,利益关系最为紧密的人。妻子在家中的地位一般和丈夫一样,对家里的事务有发言权。
至于妾,与丈夫则类似于“契约”关系。如果这个男性有钱,他就可以花钱娶纳妾。妾在家中一般没有地位,只为了满足男性的欲望,以及生儿育女。如果男性这个家庭破落,或者遭遇官司,妾是可以选择主动离开的。
只不过,由于“五四”以来的知识分子,强烈批判传统中国的伦理关系,就统一将以前的婚姻制度称之为“一夫多妻制”
不过,我们不能讳言,即使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实也是传统中国的毒瘤。
共产党对“一夫多妻”制的批判:必须打倒旧伦理制度自古至今,由于一直是以男权为主的农业社会,再加上生育率低下,导致有钱的男性可以娶很多女性。反过来,宋代以后,女性则必须遵守“三从四德”,从一而终。
对于这样的毒瘤,早期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就予以坚决反对。
1920年,李大钊就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这篇文章中指出,“一夫多妻”的风俗带来的是重男轻女。要想打破这种风俗,必须要打破大家族制度的运动,打破父权(家长)专制的运动,也就是推翻孔子的孝父主义顺夫主义贱女主义运动。
另一位共产党创始人李达则说,纳妾就如同卖淫。“男子好比嫖客包娼,不过是要满足兽欲;女子好比妓女吃包,永久卖淫于某男子,不过是一种得钱米的手段”,没有任何人生趣味,自然也就没有爱情。
在共产党人看来,让中国人民得解放,并不仅仅是男性得解放,女性同样应该解放,女性的地位应该与男性同样平等。
废除“一夫一妻多妾制”的过程:早在1928年就开始颁布条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正式提出“一夫一妻”制,是在1928年的中共六大会议上。在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案》第四部分,就写到女性拥有继承权、土地权、反对多妻制,反对年龄过小之出嫁,拥有离婚权等等。
到了193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苏维埃政权之后,再次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正式禁止了“一夫多妻”。
1934年4月,苏维埃政权正式颁布《中华苏维埃婚姻法》,在这部法律里,除了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了“一夫多妻”之外,也禁止了贫穷人家“一妻多夫”的情况。
不过,那个时候,法律并没有用强制的手段,对已经存在的“一夫多妻”现象予以取缔,而且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势力还很多小,所处的地方也较为贫穷,并没有能力去解决妇女独立之后的经济问题,尤其是如果妾主动离开丈夫,是无法分得财产的,因此就没有强制执行。
1932年的,湘赣苏区颁布了《湘赣苏区婚姻条例》,里面开始鼓励妾站出来与丈夫离婚,如果予以离婚,将给予批准,而且对离婚女性如何分得财产予以了规定,开始有意识的保障离婚的“妾”的权利。
第一部《婚姻法》:鼓励妾离婚,不愿离婚也可以继续维持关系将“一夫一妻”贯彻到底,进行真正解决的,其实还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刚刚建国半年多,中央人民政府就颁布了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可见,共产党对保障女性权利极为重视。
在法律之中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禁止重婚、纳妾。”
这一回,国家要面临的问题就是必须解决,原先已经纳过妾的人,应该如何出力。《婚姻法》很人性,在1950年6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的解答中强调,对于《婚姻法》实施前的重婚、纳妾,一般可以“不告不理”;但女方如果提出离婚或其他合法要求时,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处理。
在1953年的解释中又说,是否离婚,要看女方(妻、妾)要求来决定。如果女方没有这样的要求,就仍应让他们保持原来共同生活的关系。
也就是说,那些娶了所谓“姨太太”的人,要看这些“姨太太”是否乐意离婚。
我很小的时候,听我父亲说,在爷爷奶奶家边上有位邻居,以前是国民党的军官,有两个夫人。后来,这两个夫人一直跟他一起生活,到了80年代先后去世,彼此相安无事。
其实,那个时候,还有很多女性并没有离婚。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离婚之后需要自谋生路,很多解放前有钱人家的女性,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意学习技能。因此,她们就觉得还是一起生活比较好。
以前有部纪录片叫《二十世纪女性史》,里面介绍了一对姐妹解放前一起嫁给了一个男人。《婚姻法》颁布后,妹妹主动要求离婚。
不过,后来姐姐因病去世,这位妹妹又与这个男人复合,单位还积极帮助办理了户口。由此可见,《婚姻法》对过去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金庸的祖先是谁?
金庸本名查良镛,他出生于浙江海宁,在明清两个朝代,查氏家族在当地都是非常有名望的,名人大家辈出,被称为“文宦之家”。
康熙年间,查氏家族人丁兴旺,“一门十进士”,查慎行、查嗣瑮、查嗣庭兄弟三人更是同为翰林院编修,时称“兄弟三翰林”。
所以,这么庞大的一个家族,传到金庸这一代,那基本已经是规模非常大了。
文字狱告发者查继佐,还是文字狱受害者查嗣庭都可以认为是金庸的祖先。
其间之所以有争论,无非就是因为金庸先生的小说作品对于清朝多有美化,一些人看不过。就搬出来查继佐,因为当年他被许多野史和明间传说认为是《明史》案的首告,名声不怎么好。而一些喜欢金庸先生的人,随后又抛出因直言批评康熙而获罪的查嗣庭,以此来为金庸证名。
但事实上,这两人都是查氏家族的名人,在古代的宗祠观念里,这样的人那都是祖宗,何必分得那么细?他们的作为,与金庸这相隔几百年的后人又有何干?
金庸先生写的是小说,不是历史,即使是在历史背景下,其三观也颇正,郭靖黄蓉夫妇死守襄阳、明教大众奋力抗元,这些都被视而不见?
何必上纲上线?
最后说点有趣的,得益于查氏家族的背景,金庸先生有一个超级牛的亲戚圈儿,在网上颇火。
第一位,徐志摩
徐志摩是著名的诗人,他们两个人之间看上去没有什么联系,但是祖上却有一定的渊源,金庸的母亲所在的徐家是当地有名的富贵之家,而徐志摩的爸爸和金庸的妈妈有堂兄妹的关系,所以这样说来,徐志摩的父亲是金庸的舅舅,而两人其实是表兄弟的关系,据说金庸还用了徐志摩的曾用名来给小说中人物起名字。
第二位,钱学森
钱学森是我国著名的导弹之父,这从表面看起来金庸和钱学森几乎没有什么了联系,但是他们之间确实有一些关系。金庸有一个同宗族的姑姑的女儿,她是钱学森的老婆,她也是非常有名的女高音歌唱家,这样一来,钱学森辈分上还是金庸的姐夫,这是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单看两人的身份是绝对猜不到的。
第三位,琼瑶
说起金庸和琼瑶的关系,就不得不说金庸的另一个堂姐,他这个堂姐的丈夫是琼瑶的舅舅,按照辈分来说的话,琼瑶还应该叫金庸一声舅舅,这层关系虽说很远,但确实存在。
第四位,蒋百里
这里的蒋百里就是蒋英的父亲,说起这个名字,大家可能都不太了解,蒋百里是民国时候有名的军事家,金庸同宗族有一姑姑叫作查品珍,她是蒋百里的老婆,这么一说来,而这个叫作蒋百里的人还和金庸有关系,看似根本不会有交集的两个人,实际上却有这层联系。
金庸祖上有这么多的有才厉害之人,主要是因为查氏家族的都很厉害,才能遇到同样优秀的亲戚,这样才能有更多优秀的人出现,金庸家族是有多厉害了吧,并非只是传闻,而是真的存在。
别和亲人合伙做生意?
亲人之间是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应该是比较亲近的,相互之间关心、支持、帮助也是应该的。但是也有因亲人之间互相借钱不还、合伙做生意合作得不好,而闹矛盾的。
“不想亲人变仇人,亲人之间别借钱,别和亲人合伙做生意”,你怎么看?不想亲人变仇人,亲人之间别借钱,别和亲人合伙做生意。我认为这句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
我就曾经经历过借钱给亲戚迟迟不还,和亲人合伙创业失败的深刻教训。十多年前,有个亲戚因其有困难,向我们借了两万元,到现在一直不还,追他吧,他说手头紧,过久就还,过后也不还,因各种原因,现在的钱没以前的值钱,十多年前的两万元至少抵得现在的五万元以上,还不要他还利益,只是本都追不回来。
我们也曾和亲人合伙创业,由我们出资建盖厂房、购买厂里一切所需东西及购买一百余头羊、十余头牛办个养殖厂,由一个亲戚专门管理,他只管理就行,不用出钱。后来,这个亲戚说今天有什么事、明天又有什么事,不好好守厂,也不好好搞防疫工作,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导致牛和羊死的死、丢失的丢失,后面这个厂办不下去、垮了。
因此,我认为亲人之间最好不要相互借钱,也不要和亲人合伙做生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亲人也有老赖现在,谁都怕不讲信用的老赖。亲人之间虽然有血缘或姻亲关系,按理说应该是我们最亲近的人、最值得信任的人,但每个亲人的思想,我们不完全了解掌握,亲人也有老赖,你有什么他都想要,他有什么不给你,他有事时找你,你有事时不见他,他找你借钱时你给他,过后他赖着不还。
二、亲人之间碍于面子不好说亲人之间毕竟有血缘或姻亲关系在里面,有时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不好撕破脸皮。比如,别人借钱不还,你可以警告他、可以向法院告他,但亲人之间就不好处理了。
三、亲人之间不好管理亲人之间合伙做生意,本来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有钱一起赚,有苦一起吃,有难一起担,相互帮助,共同富裕。但和亲人一起合伙做生意、一起创业,自觉的还可以,不自觉的出工不出力,样样依靠你,做得好赚钱他高兴,做得不好赔了他怪你,工作不主动不说,甚至还造成不良影响,你还不好开除他、辞掉他。
四、会仗着亲人关系故意而为有些亲人,和你借钱或与你合伙做生意,他们会想,反正你们是亲人,你不会拿他咋样,借钱后故意不还,合伙做生意出工不出力。
总之,不想亲人变仇人,亲人之间别借钱,别和亲人合伙做生意,有一定的道理,亲人也有老赖,借钱有借无还;亲人之间合伙做生意,碍于情面不好管理。但凡事无绝对,亲人之间也有互相帮助,你有困难时他们积极伸出援助之手的。比如,我买房时因房贷还没有办下来,就曾向亲人借款几十万作为周转金,他们也积极借给,当然,过后我也及时还清了。因此,亲人之间借不借钱、合不合伙做生意,也要因人而异,没有绝对的。(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