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年婚姻介绍所,历史上有哪些贤妻良母?

2023-07-31 16:06:03 24阅读

上海老年婚姻介绍所,历史上有哪些贤妻良母?

这道题潇生来答。

历史上的贤妻良母有很多,恐怕最为人称道的是所谓的四大贤母,但潇生却懒得说这些老生常谈的故事。贤妻良母没必要有这么大的名气,只要是勤俭持家、扶持丈夫、孝敬舅姑并且可以对子女有所教导的女子,都能算得上是贤妻良母。这类女性在中国历史上不胜枚举,潇生只例举几位,拓宽一下视野即可,敬请诸位品评。

上海老年婚姻介绍所,历史上有哪些贤妻良母?

苏洵之妻、苏轼之母——苏程氏

苏程氏,这时可称为程姑娘,出生于眉山,父亲为大理寺丞程文应,是书香门第、大家闺秀。后嫁给苏洵,此时苏家穷困,有人劝苏程氏向娘家求救,可苏程氏为了夫婿不被娘家人耻笑,坚决不允。

坚强刚毅的苏程氏,不仅力劝曾经游手好闲的夫婿苏洵苦读不缀,还在夫婿因常年游学不在家中的情况下尽心侍奉婆婆,苏洵的母亲非常严厉,族人在她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唯有苏程氏侍奉老封君极好,婆媳关系融洽,羡煞旁人。

同时苏程氏对子嗣的教导也别有心得,一日带着年仅十岁的小苏轼读《后汉书·范滂传》,范滂是东汉末年名士,与刘表并称八骏,因党锢之祸而遭通缉,为保家人主动投案自首,对前来送别的母亲说道:

“仲博(范滂弟弟)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范滂之父范显的雅称)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忍之恩,勿增感戚。”

范滂的母亲看开了一切,说道:“汝今得与李、杜(李膺、杜密都是著名党人)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

看到此处,小苏轼热泪盈眶,对母亲说道:“妈,我长大之后若做个范滂这样的人,您愿不愿意?”苏程氏微微一笑答道:“你能做范滂,我为何不能做范滂的母亲呢?”

古语云:言传身教!恐怕也不过如此。日后的苏轼直言敢谏,对于王安石的权势不屑一顾,写下无数酣畅淋漓的豪放诗词或许就来源于今日母亲的教诲。

朝堂重臣温国公司马光为之写墓志铭,说道:“贫不以污其夫之名,富不以为其子之累;知力学,可以显其门,而直道,可以荣于世,勉夫教子,不愧为古代一贤母。”

杀人魔之妻、暴君心中唯一的温柔——元贞皇后张惠

乍一说张惠此人,恐怕没几个人知道这世间存在过这样的一位女子,但谈到她的丈夫朱温,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暴君、昏君、杀人魔、扒灰、色魔等等”所有这世间可用来形容一个君王低劣的形容词几乎大半都可以拿来用。

但如果仔细研究这样的一位暴君,你会发现他年轻的生活中有着这样一抹白月光,那个人就是张惠。

年轻的朱温只是宋州一个浪荡子,而张惠却是单州大户人家的对象,朱温对张惠早有好感,曾有光武丽华之叹。后因黄巢之乱家道中落,张惠落难不得已嫁给了朱温,时人谓之:“门不当,户不对。”

嫁给朱温的张惠全然不似外表那般柔弱,面对冲动的丈夫,张惠总是能适时指出他的错误,对朱温的军事策略也屡有指点。

朱温性情暴虐,弟弟朱友裕兵败逃跑,朱温大怒欲斩之,朱友裕则跑进大哥家院,在中庭跪下求见长嫂。果不其然,张惠赤足奔出,用棉被裹住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叔子,也跪下来哭求丈夫:“(朱友裕)束身归罪,岂不欲明非反乎。”朱温这才放下屠刀,免了朱友裕的死罪。

朱温性喜渔色,攻破天平节度使麾下猛将朱瑾后,私纳其妻,归返汴州。张惠千里来到封丘迎接久战在外的丈夫,意外地看到朱瑾的妻子在车队之中,听闻了她的哭诉后,求见朱温:“兖郓(两个州名为天平军下辖)与司空同姓之国,昆仲之间,以小故兴干戈,而使吾姒至此;若不幸汴州失守,妾亦如此矣!”

朱温听到这里,看着面前梨花带雨的爱妻,挠了挠自己的头皮,干笑地哄着妻子,并将朱瑾的妻子送到寺庙中出家为尼,时时送些食物钱帛供养,守礼有加。

可惜天不假年,张惠在天佑元年病逝,并没有熬到朱温称帝的那一天,《新五代史》认为:

“后已死,太祖始为荒淫,卒以及祸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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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你感到发指的犯罪案件究竟有多变态?

日本食人狂魔,吃掉白人美女,逃脱法律制裁,成为美食家,出书披露吃人细节。

1981年6月的一天,在法国巴黎郊区的森林里,有一个身材矮小的亚裔男人连续两天都带着一个大箱子来到树林,从树林离开时却两手空空。

这一奇怪的举动迅速引起了常常在此散步的一对老夫妇的注意,他们给法国警方打电话报了警。

在这片森林管理员的帮助下,警方在一个池塘发现了一个漂浮的行李箱,打开一看,顿时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箱子里面是已经腐烂掉的碎尸块。已经被毁的面目全非,随后警察又一个草丛中找到另一个箱子,果不其然,里面也是碎尸块。

经过拼接,这是一个白人女性的部分躯体,有一些器官比如臀部、大腿、乳部、嘴唇等都已经消失不见。

凶手是谁,会这么残忍,这些让法国警察感到案子有些棘手,抛尸的矮小男人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万幸的是,有几个人看到这个矮小男人的面目,一张拼图出来后立马就有人前来提供线索,这个身高1.5米的亚裔男人被找到了。

他就是日本来法国索邦大学留学的佐川一政。警察立即对这个日本人的住所进行了搜查,令人震惊发现在佐川一政的冰箱里发现了冷藏的人肉,而且从房间里搜出了猎枪和子弹。

佐川一政没有做任何挣扎就束手就擒,从楼上押下来时他还面带笑容和周围围观的邻居打招呼。

更让人奇怪的是,法医将得到的尸块拼接起来,发现竟然仍然有一部分缺失。警察询问佐川一政哪些丢失的部分在哪?

佐川一政很平静的告诉警察,那些部分被他给吃掉了。那种语气仿佛和朋友家人说今天早上吃了面包一样随意。

这个回答让警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瘦小个,竟然如此变态恶心。

被害人确认了,是一个从荷兰来巴黎留学的荷兰姑娘蕾尼,25岁,和佐川政一是同学。因为精通三国语言,所以佐川政一请她做自己的德语老师,因为求爱不成,所以枪杀了她,并且将其部分身体吃掉,留了一部分在冰箱里,其他的都丢了。

当警察询问为何吃人时,佐川政一永很平静的语气回答道:“因为我是个变态呀,我本来就是打算吃了她的肉,从一开始接触时就是这么打算的,不是因为她拒绝我才这样。”

警察们彻底凌乱了,佐川政一接着侃侃而谈:“我和我弟弟从小都是疯子,我怀疑我父亲佐川明也是个变态,只是他自制力强。我弟弟是个自虐狂,被送进医院治疗。而我,从初中开始,看见小姑娘光洁的小腿就想咬一口。”

佐川一政继续说道:“我父亲也知道我是个精神病,为了名誉 没有将我送到精神病院,我对矮小的日本女人不感兴趣,只喜欢高大的外国女人,在日本读研究生期间,本来差点吃掉一个德国留学生,因为被她发现报警,所以未成功,父亲为了让我不在国内惹事,说服家人把我送出国留学。”

听完匪夷所思的言论,巴黎警察觉得自己可能碰上历史上最变态的男人了。即使佐川一政杀了人,可是他被法国精神病院诊断为精神病患者,因此被判在精神病院隔离治疗。

这个时候,佐川一政的父亲佐川明出现了,他可不是普通人,他是日本一个地位很高的大富豪,担任粟田工业株式会社社长,整个东京的污水处理都由这个公司负责。

佐川一政在法国杀死并且吃了一位荷兰姑娘,在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佐川明的名声地位也受到很大的影响和威胁,于是,他想方设法想将儿子给弄回国内来。

通过聘用知名国际律师和动用一切关系,佐川一政终于被转回日本国内的的精神病医院继续治疗。

神奇的是,两年后,佐川一政竟然从精神病院治愈出院了,虽然不知道如何判定他已经痊愈的,但是接下来面临一个问题,佐川一政是否应该为杀人负法律责任。

法国方面认为:当时佐川一政只是以病人身份回去日本,既然治好了要遣返回来接受法律制裁。日本方面却认为从来没有此先例,虽然很多日本法律专家都强烈要求惩治佐川一政,但是日本政府依然没有将其遣返法国。

就是这么神奇,杀人后经过四年精神病治疗后的佐川一政被释放了,成为一个彻底的自由人。

一个食人魔的社会影响力可不小,虽然是硕士学位还留过学,可是在投出500份简历后无一个单位录用,刚有一家公司老板不怕死想要录用他,却被全公司其他员工集体抗议。

最惨的还要属佐川一政的父亲佐川明,因为为其儿子躲避法律制裁而被社会所唾弃,自己的公司声誉一落千丈,更是任何业务都接不到,最终从一个地位崇高企业家到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没过多久,公司倒闭,转盈为亏,负债累累。

失去了家族的庇护,佐川一政开始想方设法挣钱谋生,他出过十几本书,更是将他曾经真实经历写在《弥雾》这本书中:"它无色无味,进入我的嘴里像化掉的河豚肉一般。”“我终于吃到了美丽的白种女人的肉,没有比它更好吃的东西了。”

更令人无语的是,他转身变成了一个美食家,一家电视台为赚取噱头,让他在电视台做起了美食节目,专门教人美食烹饪。

即便如此,他的名字还是让人不寒而栗,进入老年的佐川一政失去经济来源,只能靠救济机构来维持生活,2013年还中风瘫痪,失去了自理能力。

但是不要去可怜他,因为,这个变态并没有什么悔罪心理。他曾经这么说:我还想在有生之年能再吃一次人肉,这样我死也瞑目了。我猜我可能有点任性了,但如果能让我再尝一次人肉的滋味,你们就是把我送上绞刑架我也毫无怨言。

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掉的?

近日发生在杭州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夫妻之间因家庭生活当中的某些矛盾,一个残忍而变态的丈夫(许某某),在7月5日深夜凌晨把与自己,同床共枕了十几年的妻子狠心杀害,犯罪嫌疑人为了蒙蔽警方以及被害者家属,制造被害人失踪的假象采取了分尸抛弃。

在事发后被害人丈夫许某某,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强作镇定想瞒天过海使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媒体和警方面前颠倒事实黑白隐瞒事实真相,虽说给杭州警方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挑战,但是杭州当地警方与特别刑侦组投入大量的警力物力,对事发小区逐家逐户的搜查与调查,以及被害人家中用水量与该小区化粪池详细的调查,在7月23日的时候锁定重大嫌疑人许某某,经过杭州警方连夜审讯突破了许某某口供,犯罪嫌疑人初步交代在7月5日凌晨,将熟睡的妻子来某杀害并分散抛尸。

一个晚上嫌犯是怎么处理掉的尸体

从相关报道来看53岁的被害人来女士身高1.58米,按照标准身材来说体重大概在120斤左右,犯罪嫌疑人如果只有一晚上的时间,在仅有50多平又有11岁小女儿所居住的家中,没有任何预谋的情况下想要处理这么大的一个尸体,做到人不知鬼不觉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因为按照医学上来说我们正常人的身体当中,8%-10%的是血液,全身上下200多块骨头的重量,占总重量约15%-20%之间,忽略的按照最大值,体重按照120斤计算,血液重量12斤,骨头重量24斤,其余器官和肉的重量约84斤。

一个晚上的时间处理完12斤的血液没有问题,想要处理骨头和肉不可能在,一个夜深人静小小的家庭当中,做到不被邻居以及11岁小女儿听到的声音,但是竟然被这样的狠心而变态的许某某做到了,只能说被害人丈夫许某某蓄谋已久。

通过化学方式进行分尸概率可以说为零,因为可以达到高强度腐蚀效果的化学用品,均是禁止普通民众买卖,即便是个别地区小商小户偷着买卖,也不会销售给个人很大的量,因为贩卖危险物品属于犯法(企业购买高强度腐蚀性化学品也是需要,向公安备案才可购买),即便是通过某种方式获取到所需的化学用品,嫌疑人使用大量的腐蚀性化学用品,进行分解尸体是会产生很大的气味,不能说全小区会有这种气味,但是整栋楼均会存在化学用品残留的气味,当地居民是会向物业反应,所以说使用化学用品的概率为零。

从近期杭州进入7月份的天气来看,在7月4日和7月5日一直都是大雨,打破了夜深人静的环境,在下大雨的情况下即便是某个家庭当中,发出某些声音也会被其他人误认为,是下雨天而造成的噪音,许某某应该是利用了有利的天气,通过某些不为人知的方式进行了分尸处理,通过下水道或厕所冲走的概率极高,具体使用的是绞肉机还是破冰机等等不宜深究,通过被害者家中事发当天,用水量达到了2吨相当于4000瓶矿泉水,相当于55桶16.8升的桶装水,当天的用水量远远高于正常人家庭的生活用水,可以证明许某对尸体进行了残忍的粉碎。

友情提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是犯罪永远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对于知情不报者属于共犯,同样会采取严厉的法律制裁)。

上海家长大都反对找外地女孩子?

我长得一表人才相貌堂堂,今年在交大读医二年级研究生的长兄外孙,交了一广州医学研究生漂亮师妹,在我们娘家人第一次吃饭相聚见面时,大家都有点不由自主、面面相觑的尴尬,因在前一次娘家人聚餐时,就听我侄女说过其子和一外地女孩交了朋友,当时遭到全家人大大小小一致反对!侄女还说,她有几套房家境优越的本地人,还有市区工作本科学历、家庭条件佳漂亮女孩的同事,都纷纷提出和她攀亲家......上海像侄女儿子如此优秀的男孩还是非常抢手的。我们希望他能在上海找个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优秀漂亮的女孩,没有地域差别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我们和侄女一样:儿大不由娘,一切随缘吧。

公公该不该跟儿媳避嫌?

这不只是避嫌的事情,而且尊重的事情。 我认为,除了夫妻关系之外,都要避嫌。只有儿媳和婆婆在,或者只有女婿和岳父在,上卫生间也要关好门,不是怕被看见,而是要尊重对方。

适当的避嫌还是要的。我也是做公公的人,俩儿媳对我很尊重,当亲生父亲一样。但她们在家时我从不光膀子穿裤衩,也不进她们房间,有事在外面叫她们出来问。

要看什么时候避嫌,记得有段爱情说儿子不在家,儿媳妇正好面临临盆,马上生小孩了,这时候作为家长公公就不能避嫌了,在公公眼里孩子大人都是自家人,而有的网友说嘛的都有很无聊,如果平常就应该避嫌了,必定儿媳妇是外人,儿子结婚就是独立个体了,

公公婆婆对于媳妇如何去做?小两口如何去对公婆?在农村住在一起太多了。一家人看电视很多老人离开!这就是老人为了家人们!有些公公婆婆把儿媳妇比自己女儿还重视。因为儿媳身体好了更能把日子过好。媳妇就是全家幸福!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这社会别说男人不是好东西,其实一部分女人也好不到那里去,现如今二拾岁左右的女孩为了金钱少奋斗找男人都是爷爷级的宝贝,有啥办法婚姻自由啊,政府沒法律约束,家庭更管不了,这社会没女人坏那有机会男人爱呢,女人不想自己挣钱只有用不干净的毛爷爷。

避嫌这个词,用在与外人的关系上还可以,用在自已家人身上好向不适当,更多的是互相尊重方为上,公公拿儿媳当女儿,媳妇拿公公当亲爹,那么就一切都无所谓了,举个例子,公公上侧所嫁好在不知有人的情况下。也走进了侧所,在这种情况下三相干旭就不必说了,但是回头想一想,如果与自己女儿有此等事,不也同样道理吗,难道双方还要自杀不成,所以说关健是内心干干静静,比什么都强,如果你过于避嫌反到说明你心中是有浴望和杂念的,只有心静一切才能够真正的平静,如果你拿儿媳当女儿达到无话不说,形么她穿的过少或太露,你可以他亲爹的语气告诉她,你多穿点衣服,不要太暴露,那她能骂你吗,我认为不可能的,所以首先拿对方当亲人,在亲人面前说点啥是没啥事的。

无论儿子在不在家,儿媳和公公都应该避讳一些,即使是女儿,大了也应该避讳一些的,至于说公公在家里穿大裤衩子,光膀子,这些就要看儿媳的情况了,如果对这些不在意,可以,如果儿媳在意,天在热也的穿上。伏天那么热,又不开空调,穿个背心,三分钟就湿透了。

这事就看老人把儿媳放在什么位置上,把儿媳当做自己女儿看待,你能对女儿如何如何吗,心态就是一个心态问题,把心态放正一切都是干静的,心态不正心理不正之人装成正经也是恶心人。

有句话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公公儿媳该保持多大的距离除了取决于你公公与媳妇的自身修养以外还要考虑一下婆婆和儿子的感受,对于善妒猜疑的就尽可能的避嫌保持距离才能换来家的安宁。

说一千到一万公婆不是一家亲,公婆只是儿妻的保母和用人!她们在娘家也没避嫌这一说,而对公婆这边同样是喊爹叫娘。却隔着一从山,就因为有了这从山,儿妻不进孝道就成了理所当然,你们也拍拍胸脯说句良心话,当今社会还有儿妻孝敬公婆的吗?她们心里只有自己的亲爹娘。世道真的变了,儿妻是太上皇,公婆是阶下囚。

公公和儿媳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有他儿子的和他父亲的这种关系,再者他儿媳是跟着他儿子过一辈子的,这些自然就形成了一家人的这特殊关系,既然是一家人,就应该和和睦睦,像你说的:‘只因为一场婚姻,因为同一个男人,才有了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既然你承认他们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那就应该和睦相处,当然别说是公公,就是她娘家亲爹这些人,都不能同他的儿媳、及闺女有什么亲近的举动,请你们不要误解,儿媳妇既然嫁过来,是跟他儿子生活一辈子的,像你说的那样,脱离了一家人的氛围,:你对我冷淡,我不给你看孙子孙女,你买房子和车子,我有钱也不给你,再想想能过成日子吗?不往下说了,道理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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