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把男女的结合称为婚
婚约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把男女的结合称为婚?
说起来,这其实是一个具有历史故事的字。我们都知道,现代人结婚,一般都是在中午举行婚礼的,而在古代则不是。
01“婚”的趣闻‘’婚‘’本义是指结婚,婚礼,是指女子出嫁到男子家里。从字面来看,‘’婚‘’这个字,由“女”和“昏”组成,单纯地从字体组合来看,可以看出不少有趣的意思。
如表示妇人归家,即女人有了家就有了一生的归宿。
因为在古代汉字中,婚是男娶女,姻是女嫁男。而“因”这个字,在甲骨文中是表一个人躺在席子上,即被解释为靠上去,躺上去。
大体来说,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可靠的,安全的,让人放松的意思。在“因”的边上,加一个“女”字,表达的意思是女子出嫁,从此有了依靠,有了归宿。当然,这里折射出的是一种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观。
要说放在现在这社会,再拿这样的观念来解释,显然不太有说服力。
02 古代结婚在黄昏时分举行在古代,男女结婚,一般都是在黄昏时分进行,仪式之后就是洞房花烛,为此就渐渐形成了黄昏时结婚的习俗。
《说文》:“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说的便是此意。
为此,便有了“婚”这个字的组合写法。
在甲骨文中,“婚”这个字是用“闻”字来表示的,即一个人侧耳细听的形态动作。
为何如此?因为黄昏时嫁娶,光线不足,尤其是天色渐渐暗下来后,那时也没有什么电灯啥的,所以最简单的,也是最直用的办法就是用耳朵来听声音。
也就是黄昏时分抢婚时,女人在屋里,被蒙着头纱,一来又看不太清,二来加上光线也不太好,大概也就只能忐忑不安倾听周边的声音。
03 抢婚说法另外,还有个比较有趣的说法是,古代是抢婚,把女人打懵打昏了抢走,即结婚是发昏。所以“婚”就成了一个“女”+“昏”的组合。
另外,“婚”在古代的字形写法中,这字形的右边是一个类似于“巨”的形状,为“取”的简写,而甲骨文中,这字是表示用手抓耳朵。因为在古代的氏族战争中,人们会将敌人的耳朵割下了,以表邀功。
如《说文解字》中说道:
“取,捕取也。周礼:获者取其耳。”
男人结婚时,娶亲的“取”边上加个“女”字,表示的便是把女人抢过来的意思。
从这里也大体可以窥视到,当时的女性地位,其实很低。因为用武力将女人抢过来,这显然并不符合两厢情愿的做法。这也由此可见,女性在婚姻中的主动权是没有的。
04 其他的说法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极低,属于从属地位。为此,在古代,男人才有姓氏,女人没有真正的姓(出嫁前随父姓,出嫁后随丈夫姓)。
为此,“氏”本身除了表姓氏,还有表男性的意思。
男女结合称为“婚”,这字还可拆分为三个独体字,即“女”、“氏”、“日”。为此,“婚”拆开看,按三个独体字的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男人、女人、过日子。
此外,在中华传统的文化中,男性代表阳性,女性代表阴性。男女结婚时,于黄昏时迎娶,有寓意“阳去阴来”的意思。即黄昏落日,阳去之时,将女人娶进家门,正好与女性的阴柔特性相符。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女人嫁人,一般都比较盲目感性,容易被男人的花言巧语所蒙骗。即常常是脑子糊涂,发昏了,才随便嫁给了男人。所以,即“女”+“昏”=“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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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同国内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第六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四)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第七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
第三章 婚姻登记
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订婚是什么?
订婚,又称婚约, 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 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 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什么叫未婚妻?
未婚妻:已与某男子订婚尚未结婚的女子,是该男子的未婚妻。
已有婚约的双方,女方是男方的未婚妻。清·顾炎武《先妣王硕人行状》:“王氏者,昆山儒生顾同吉未婚妻也。”巴金《灭亡》第七章:“我现在只唱开头的一部分,唱到拉进辞别未婚妻到顿河地方去煽动革命为止。”曹禺《北京人》第二幕:“袁先生说他的未婚妻就要到。”
女人叫未婚妻男人叫什么?
女人叫未婚妻,男人叫未婚夫。这是中国很多地方广为流行的流传叫法。
在到了适婚 的年纪,把找配偶的行为称为相亲。
相亲双方认可后就到了另一阶段,也可以说成是处对象,谈恋爱。
到了恋爱的中后期,会是谈婚论嫁的阶段。通常在很多地方,在婚前还有一个订婚的过程,即双方已经确定对方的准婚姻角色,准备进入正式婚姻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的男女双方男的就叫准女婿,或者是叫未婚夫;女的就叫未婚妻,或者是准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