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晚婚晚育假,你认为晚婚晚育好不好
取消晚婚晚育假,你认为晚婚晚育好不好?
我想只要在婚姻法,法定的年龄内成婚养育,都是正常的。至于好不好?又从何谈起呢?我如果说民族英雄岳飞的父母,中年得子生出永铭史册的抗金英雄岳飞。那肯定会有人,拿中年得子的“歌唱家夫妻”,某天一说事。为之我想说的是:“姻缘天定,珍惜就是宝”。
湖北省晚婚晚育规定?
根据2017年1月13日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结婚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奖励待遇。婚假2021年新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将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也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可享受法定婚假。
2021湖北省产假规定(一)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其他相关规定,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二)正常分娩的,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三)怀孕28周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视为正常分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产期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晚婚有多少婚假?
根据最新的规定,晚婚假已经取消,无论是否晚婚,结婚的男女双方,可享受3天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国家法定婚假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七八十年代结婚标准?
我就是七十年代的人。那会谈恋爱结婚都很纯粹干净。恋爱时没有太多的物质要求。都是以感情为重。也没有那么多的欲望。总是等到结婚。
恋爱谈到什么样子才可以结婚了呢,一是感情稳定能相互相外愉快。双方家长都觉得能结婚过日子就可以结婚了。
为什么要取消晚育假?
现在为什么没有晚育假呢?
其实也算是与时俱进,当年设晚育假也是鼓励国人晚婚晚育,有计划的生育,让新父母有所担当。
当今社会基本都是晚婚晚育,国家都在鼓励生育,另外大部分的适龄青年的思想觉悟都比较高,对于生育子女基本都有规划,因此,有没有晚育假期基本都不受影响。
也符合现在社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