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交友,如何评价天龙八部里的慕容复?

2023-07-17 03:54:04 27阅读

黄梅交友,如何评价天龙八部里的慕容复?

金庸小说中最惨反派,被亲爹坑了三十年,最后落得失心疯

当代知名武侠小说家金庸创作了许多精彩绝伦的武侠作品,在1999-2005年间,他对包括《天龙八部》在内的多部作品进行了最后一次修订,读者往往称这些版本为“世纪修订版”。而其中《天龙八部》的结局更是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三大主角之一的段誉割下心中所爱王语嫣,放手让她追随大反派慕容复。

这慕容复虽说是反派,却同样也是书中的一大悲情人物,按理来说如果没有书中的萧峰、段誉和虚竹三大男主角轮番压制,曾被江湖中人与丐帮帮主乔峰(萧峰)并称为“北乔峰,南慕容”的他或许还真的能有一番成就,但前提是他不做那飘无虚渺的“复国梦”。

黄梅交友,如何评价天龙八部里的慕容复?

《天龙八部》中的慕容复身为鲜卑人,祖先乃是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大燕皇室,家族中最为知名的一位武林奇才为五代末期的慕容龙城,独创一门武功绝技“斗转星移”,为金庸小说中武功和实战能力最强的人物之一,但被宋太祖赵匡胤抢先建立大宋,终其一生空有一身称霸武林的功夫却无所建树,颇为可惜。

但其后半生大彻大悟总结毕生武学流传后世,同时祖宗复国遗训也随之流传至慕容博、慕容复父子身上,时光流转,沦为平民后的姑苏慕容成为了享有盛名的武林世家,绝学“斗转星移”更是令慕容复在江湖中闯下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威名。

慕容复不仅背后有着传承数百年的家族基业,本身武功天赋就堪称优秀,再加上从幼时起就广习各路武功,因此年少闯荡江湖后就获得了“北乔峰,南慕容”的名头,更别提他身边还有钟情于己的活的“武学百科全书”王语嫣,可以说从出场之时基本就立于不败之地。但他们父子俩的失败真的是由于萧峰、段誉和虚竹三人的存在吗?其实从书中的种种故事情节反映出他父子俩的处事风格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没有三位主角,慕容家的复国之路仍然是镜花水月而已。

要研究慕容复其人,我们必然要先从他的父亲慕容博这位深谙人心谋略的反派人物说起。虽说慕容博直到《天龙八部》中后期的“少室山大战”方现身,实际上他潜藏极深,可以说是这一系列事件的幕后黑手。从导致萧峰母亲死亡而令萧远山和中原武林决裂的“雁门关大战”到最后慕容博、萧远山双双皈依三宝的“少室山大战”之间的三十年大戏,慕容博的人生可以说是“成也萧远山、败也萧远山”。

首先,身为肩负姑苏慕容“复国”集团的领袖人物,和理论上的最高决策者,慕容博认为只有挑拨当时交好的超级大国大宋和大辽,引起两国之间的战争方能争取一线复国之机。这思考方向本没有什么错误,可慕容博却天真的认为只要除去致力于宋辽睦邻修好的辽国亲军总教头萧远山就可挑起战火。(虽然事后补读发现金庸大爷在新修版里补全了萧远山的背景,他是负责保卫皇帝与太后,备受他们赏识的武功高手,每逢宋辽有什争议,萧远山总是向皇帝与太后进言,劝他们不要动武用兵,这才引来慕容博的杀身之祸,但老子懒得改了)

更可笑的是,为了骗过少林寺掌门人“伏虎罗汉”玄慈方丈,慕容博亲身前往少林寺报信欺瞒这些武林巨头,并且在目睹“雁门关大战”萧远山手撕强敌的情景被吓尿之后,更是假死数十年,化名“燕龙渊”从商并暗地里纠结武林好手意图复国。慕容博身为在武林中颇有声望的姑苏慕容家家主,将宋辽两国交战的导火索引到了江湖之中,却导致自身在武林间的表面影响力大大减弱,并令武林巨头们开始提防姑苏慕容世家,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此外,慕容博洞悉人心,挑拨离间的能耐都是《天龙八部》中的好手,他成功将萧远山变为自己扰乱中原武林的棋子,还利用痴迷武学的吐蕃大轮寺“大轮明王”鸠摩智,令吐蕃和少林寺、大理国的关系日趋紧张。但是在细节之处慕容博却频频犯错,比如说他为了暗算被少林寺派出前往调查自己的玄悲大师,由于低估了玄悲的实力,用上了偷袭却仍被逼使出“斗转星移”神功,这盘黑水反倒差点泼到了打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名号在江湖上行走的慕容复身上,成为了故事中实力坑儿子的典型例子。

你还真不认,有种你最后也不认

最后,在全书最为精彩的“少室山大战”一役中,慕容博为了搭救因败于段誉而挥剑自刎的慕容复,暴露了隐藏多年的身份,苦苦经营了三十年的颠覆政权的复国野心大白于天下。就算没有全书实力最为神秘的扫地僧出现,令慕容博与萧远山双双摒弃戾气皈依三宝,慕容父子就算赢过了萧氏父子,靠阴谋诡计走到这一步的俩人也并不会得到江湖众人的支持,毕竟他们不仅身为鲜卑之后,还意图反抗朝廷,复的是数百年前的“大燕”。

退一万步来说,扫地僧没出来打圆场,慕容氏父子堪堪胜过萧氏父子,武林中人都瞎了眼跟随“武林盟主”反宋复燕,慕容博那所谓的“五家分宋”计划也始终不会成功。要知道在慕容博这计划中,他起兵的地点在山东,但是这里距离宋辽两国的核心地带都太近,等同于慕容博想要在两把不断对撞的铁锤之间建立根据地,而其根基“姑苏慕容”远在江苏,化名“燕龙渊”从商之时的基业也在河南登封……

再说回到慕容复身上,虽然从小其父慕容博就以假死身份离开了他的身边,但其依然不忘祖训复国大业,幼时其就开始学习各路武功,并凭借一手“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斗转星移”绝技打下了“北乔峰,南慕容”的名号。

但是其自身实力却远远不及其父慕容博了,由于年少闯出名头后就忙于复兴大燕的隐秘事业,出场时已经28岁的慕容复即使有王语嫣的帮助,武功也远逊于乔峰,计谋策略也比不上慕容博,最多只能是一名耍些小聪明的角色而已。相比隐姓埋名三十年的慕容博,起码还将大辽、大宋、大理和吐蕃关系弄成一锅乱粥,慕容复一出场就由于破不了“珍珑棋局”而被鸠摩智嘲讽,险些自刎,这心理承受能力高下立判。试问,一名小学时拿过年纪第一的中学生,结果因为区区一次月考考差了就要撞墙自杀,这人能成大事?

参与慕容家坑儿子事业的鸠摩智

另外,慕容博假死是因为见萧远山武功远在自己之上,故潜伏起来寻找机会东山再起。而这慕容复丝毫未得父亲真传,(你说这慕容博假死前留个信啥的也行,偏偏连老婆都不会教儿子)从一出场就先后挑衅大理国皇子段誉,前丐帮帮主兼大辽国南院大王萧峰,还要和逍遥派教主、灵鹫宫宫主虚竹抢女人,也是一点眼色劲也没有了。要知道,这三人在和慕容复相遇之前,还是对他“南慕容”的名头颇具敬意的。

可以说从《天龙八部》故事正式开始以来,慕容复也就从自己的人生巅峰开始下跌,步步走向灭亡。他虽既无先祖慕容龙城的绝世武功,也没有父亲慕容博忍辱负重的阴谋算计,但靠着手下邓百川、公冶乾、包不同、风波恶和痴女王语嫣的帮助倒也顺风顺水。但是他不但在“万仙大会”受挫,没收复“三十六洞洞主、七十二岛岛主”,还遇上比他更恶毒的“星宿老怪”丁春秋,没占得半点便宜不说险些被“化功大法”阴到。

《天龙八部》手游中的夜西湖

前面这些还可以算他武功实力上的不足,但到了“少室山”一役,他被“武林盟主”这一光鲜名头所诱惑,再次站错队伍,和萧峰、段誉、虚竹三兄弟为敌,还被曾经手无缚鸡之力的段誉打败后再次欲自刎。这回更是逼得他爹慕容博暴露身份,苦心经营三十年的阴谋大戏被当场揭露,慕容世家从此被武林中人所不屑,可谓是“风水轮流转,爹坑儿完儿坑爹”。

气死慕容家三人组

眼看假死多年的亲爹突然间就放下仇恨一心向佛,复国大业再次压到了慕容复的身上,这经历了两次自刎失败的前“南慕容”在中原武林也呆不下去了,只好跑到西夏国意欲入赘谋取驸马之位。这次慕容复已经被“复国”两次彻底蒙蔽了头脑,竟然将从小跟随自己到大的“痴女跟屁虫”王语嫣逼得跳井,殊不知人家西夏银川公主李清露早就与虚竹情投意合,到场也只是跳梁小丑而已。

而最后,压倒骆驼的那根稻草就是慕容复认四大恶人之父之首段延庆为父了,从此处可见他已经退无可退了,随着生父慕容博出家,阴谋曝光后姑苏慕容在武林已经没有威望和名气,为了谋取大理皇帝的位置他已经剩下认贼作父这条路。这时他慕容复唯一剩下且能利用的的就只有跟随至此的四大家臣,为向段延庆表忠心更是亲手挥刀杀死包不同(虽然这人因为这张嘴已经得罪了很多武林中人),导致四大家臣当场与慕容家分裂。

《天龙八部》手游

到此时,慕容复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复国大业”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为逼段正淳退位,一刀一下将他的数位情人阮星竹、秦红棉、甘宝宝等人一一击毙,其中甚至包括舅妈王夫人,这就彻底和王语嫣、段誉等人结下了不解之仇,毕竟这些女人的女儿都和段誉有一腿。但慕容复所以的计划都是功亏一篑,他狠下心抛弃一切认作父亲的段延庆竟是段誉的生父,并且随后退隐江湖,和慕容博一样再也不理江湖事务。

至此,慕容复终于走到了众叛亲离又身败名裂这一步,精神崩溃发疯陷入了皇帝梦,每日一群讨吃的小孩为了些瓜果零食高喊“吾皇万岁”即让他满足,这究竟是不幸还是幸福呢?相比为了宋辽两国民众而自刎于雁门关的萧峰来说,慕容复好歹是活着,可在精神层面上,他又与死并没有两样。

综上所述,即使在《天龙八部》这一悲剧色彩浓厚的作品中,慕容复依然是其中数一数二的悲情人物,他本可凭借显赫的家世、天赋成为武林中响当当的人物,却因父辈的飘渺“复国梦”而被自己亲手毁掉了一生,一手好牌却打得稀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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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南阳襄阳的躬耕地之争?

我直接上图说明。诸葛亮躬耕地在汉代南阳郡邓县隆中,襄阳城西二十公里,也就是现在襄阳隆中。历代都有明确定论,有的只是南阳市的普通市民臆想,官方倒很理智,无从说起。历史学家领导人历史教授都明确注释题词结论在隆中,习凿齿、郭沫若、董必武、谭其骧、江泽民。四川大学教授方北辰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明确指出在隆中。我不想说多的,只想上图有真相。分析的清清楚楚。方教授在中央电视台讲座,考证分析的清清楚楚在隆中。谭其骧和郭沫若注释题词。

有图有真相,简单明了,有说服力。谢谢大家点赞。

通奸在法律上有什么后果?

通奸和出轨不一样,通奸一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违法了,有可能受到处罚,看完涨知识了。

通奸的定义是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男女,是自愿发生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按照客观判断的必要条件是以下几个方面。

1、不是配偶关系的男女发生了关系。

2、男女自愿发生关系的。

3、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这种行为被发现,导致给自身的声誉,各种的家庭,所在的单位组织造成不好的影响。

通奸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假如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情况,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建议还是要了解详情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爱情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J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通奸,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3、与军人的配偶通奸。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老乡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5、有一天我在上班,突然接到总经理开会。到了会议室,总经理通告一件事情,研发部的总监被无偿解雇。

我们感觉很突然,研发部的总监赵明,平常看着很斯文,戴着一副眼镜。

我们公司经常聚餐喝酒,喝酒完成之后,就去唱歌,赵明不喜欢喝酒,也不参加KTV唱歌,在我们心目中是挺老实的一个人。

总经理告诉我们,赵明和品质部的一个文员通奸,赵明住在公司单身公寓,品质部的文员住在公司宿舍,经常找赵明,这种关系维持了半年多。

有一次文员发现自己怀孕了,要求赵明离婚,娶她做老婆,赵明不同意,文员找到赵明的老婆,要挟他们离婚,赵明老婆很生气,拒绝离婚。

文员要挟不成功,就到公司人事部告发赵明,人事部报告给总经理,经过高层讨论,认为赵明作为公司高层,影响公司形象,把他开除了。

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通奸和出轨有什么区别呢?

1、通奸的对象,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人士,而出轨的对象,没有要求是否是已婚。

2、通奸的男女双方通常是保持长期的关系,而出轨没有要求,一次也是出轨。

3、通奸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这种行为被发现,会给自身的声誉,各种的家庭,所在的单位组织造成不好的影响。而出轨不一定会造成什么影响。

4、通奸和出轨在法律上是不违法,但是有违道德的问题。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但是出轨有以下几种情况也是违法的。

1、出轨不满14周岁的,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强J罪。

2、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碰到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

两个人也就一起被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并且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给他老婆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后非常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是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

异性男女之间涉及卖Y和P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Y和P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这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J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男女为了吸D并且出轨的,触犯法律。

5、与军人的配偶发生关系。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男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

已婚人士出现婚内出轨的行为,只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犯法。

婚姻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无论是通奸还是出轨,一旦被抓到而且还录制爱情,只要没有把爱情散播出去,只是保存起来作为证据,是不违法的,不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男女在入住宾馆入住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入住宾馆时,男女双方要共同登记,并且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现在有电子身份证,这个也可以作为入住宾馆的有效证件。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有犯罪的行为,要求宾馆管理规定租客登记有效身份证,方便有异常可以追踪。

也是确保租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场所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现在的宾馆登记系统与公安部犯罪分子的系统联网,一旦发现入住人员有犯罪案底,就会触动公安系统报警,警察就可以找上门来,便于抓住犯罪分子。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就去宾馆开房,却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3、非夫妻男女同住宾馆,发生关系,属于外遇,不违法但是有违道德。遇到警察查房时,只要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即可,一定要如实相告,通常情况下警察不会为难的。

写到最后。

1、男女关系住酒店,不要做违法的事情,遇到警察查房时,要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如实相告即可,警察不会为难的。

2、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3、人生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是为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且行且珍惜!

4、无论是通奸还是出轨,一旦被抓到而且还录制爱情,只要没有把爱情散播出去,只是保存起来作为证据,是不违法的,不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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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湖北光棍最多的县?

No.1监利、洪湖(应该是去年的报道了,记得有新闻说160人中就有60人或许在打光棍,时隔一年,估计差别也不是特别大)

No.2石首(好姑娘伢都跑到外面发展了,比如前段时间很火的苏思蓉,石首男银独守空房)

No.3公安(在没修长江大桥之前,交通太不发达了,导致很多菇凉以为克公安蛮远,都不愿意嫁到公安,这个观念如今才稍微改善了些)

No.4江陵(和公安一样,总是感觉距离荆州城区蛮远,江陵男在荆州并不吃香但是由于其和潜江接壤,听说不少江陵男银都娶了潜江和江汉油田的女生)

No.5荆州(和古城墙一样,思想有些守旧,姑娘伢如今并不是特别喜欢太保守的男生)

No.6 沙市 (江汉平原最时尚的潮男往往都会诞生在沙市神马早年很火的街舞啊之类的沙市男银往往能文能舞,追女生方面,比荆州男生强多了)

No.7松滋(传说松滋蛮多土豪,之前也有报道说松滋人花钱的增幅排在荆州全市第一位,大家都喜欢跟土豪交朋友啊

以金翅大鹏的实力为什么还要抱团?

谢邀。

回答金翅大鹏为啥抱团,得先分析分析这段剧情的背景。

首先还原一下原章节,(不是影视剧哈)

第七十四回 《长庚传报魔头狠 行者施为变化能》

第七十五回 《心猿钻透阴阳窍 魔王还归大道真》

第七十六回 《心神居舍魔归性 木母同降怪体真》

第七十七回 《群魔欺相性 一体拜真如》

过狮驼岭这一关,竟然用了4个章节,纵观全书,唯有这一难描述最多、波折最大,绝对是最难过的一难。

五百年前,这金翅大鹏来到了狮驼国,夺了江山,吃尽了国王及文武官僚,满城大小男女也被吃的干净,如今,这尽是妖怪。这种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生吞活剥,举国之人,男女老少,一个不留,细思极恐啊。

原文中描述:

“却说孙大圣进于洞口,两边观看。只见——

骷髅若岭,骸骨如林。人头发翙成毡片,人皮肉烂作泥尘。人筋缠在树上,干焦晃亮如银。真个是尸山血海,果然腥臭难闻。东边小妖,将活人拿了剐肉;西下泼魔,把人肉鲜煮鲜烹。”

绝对是世界级禁片啊!

不仅如此,西游记里最强大的妖怪,莫过于狮驼国,这可不是一个山洞这样的地方,而是一个国家,整个国家的人都被妖怪杀了,妖怪占领了这个国家。4万8千小妖在里面光看门的就有一万名,各个有名有姓,挂牌值班,这是西游记全书中最庞大的小妖军团。三怪大鹏王更加强悍,他是《西游记》全书中唯一一个不住山洞住城市统治国家的妖怪。

胆大的孙猴子都破天荒的说:师傅,咱绕道吧!

由此可见,这老魔的实力,一个字:硬!不像其他小妖小怪一样杀个人、掠个货还偷偷摸摸,不怕神仙来管,不怕佛爷来抓。

却看那另外两只妖精。那青狮白象原住在距狮驼国四百里的狮驼洞,与这金翅大鹏不是一道的,这老三却是为了吃唐僧肉,才把天赋带到狮驼洞,去抱大腿。

原文有云:小钻风道:“我大大王与二大王久住在狮驼岭狮驼洞。三大王不在这里住,他原住处离此西下有四百里远近。那厢有座城,唤做狮驼国。他五百年前吃了这城国王及文武官僚,满城大小男女也尽被他吃了干净,因此上夺了他的江山,如今尽是些妖怪。不知那一年打听得东土唐朝差一个僧人去西天取经,说那唐僧乃十世修行的好人,有人吃他一块肉,就延寿长生不老。只因怕他一个徒弟孙行者十分利害,自家一个难为,径来此处与我这两个大王结为兄弟,合意同心,打伙儿捉那个唐僧也。”

这只是金翅大鹏抱团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呢还与这老魔的“野心”有关。

了解西游的老铁们都晓得,西游取经是佛道的道统之争的延伸,前半部分,取经团队面对的都是道家妖怪,后半部分是佛家妖怪,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因为这两家的“地盘”,凡间宗教信仰的不同,而狮驼岭就在佛家的领域内。这金翅大鹏抢夺此处,无异于与如来开战。以这老魔的实力“吃唐僧肉长生”那就是鸡肋,人家都已经是如来的舅舅了,在上古以龙为食,不差这点“长生药”,吃唐僧肉、阻碍取经团队,就是与灵山宣战的导火索而已。

拉拢两个哥哥,充实自己实力,当然就十分必要了。而且,这俩也是有背景的主!

原文:三魔道:大哥休得悚惧,我们一起上前,使枪刀搠倒如来,夺他那雷音宝刹!

这哪是阻碍取经,简直是造反呐!唐僧肉人家压根不会放眼里。

看如来的回应:“面前五百阿罗汉,脑后三千揭谛神。迦叶阿傩随左右,普文菩萨殄妖氛”。基本上全体出动啊!

虽然最终,金翅大鹏造反失败,但是,如来佛祖还给他好处!

原文:如来道:“我管四大部洲,无数众生瞻仰,凡做好事,我教他先祭汝口。”

为啥,如来如此忌惮金翅大鹏鸟呢?舅舅这个名号在政客眼中肯定是无关轻重的。其根本原因,还与佛家内部暗流涌动、错综复杂的势力有关。继续说下去,就扯远了,有机会再哔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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