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的可怕知乎,人为什么要生孩子?

2023-07-08 19:18:03 32阅读

婚检的可怕知乎,人为什么要生孩子?

胡适曾在写给儿子的信中这样写道:“我养育你,并非恩情,

只是血缘使然的生物本能;

婚检的可怕知乎,人为什么要生孩子?

所以,我既然无恩于你,

你便无需报答我。

反而,我要感谢你,

因为有你的参与,

我的生命才更完整。

我只是碰巧成为了你的父亲,

你只是碰巧成为了我的女儿和儿子,

我并不是你的前传,

你也不是我的续篇。

你是独立的个体,

是与我不同的灵魂;

你并不因我而来,

你是因对生命的渴望而来。

你是自由的,我是爱你的;

但我绝不会“以爱之名”,

去掌控你的人生。”

岁月会让你慢慢变老,但是因为孩子的出现,让你越来越有盼头。因为在你老去的过程里,一个鲜活的小生命让你又重新审视了一遍这个世界,让你对生命有了新的感悟。

王小波说:

“我来这个世界,

不是为了繁衍后代。

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

太阳怎么升起,タ阳何时落下。

我活在世上,

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

遇见些有趣的事。

生命是一场偶然,

我在其中寻找因果。”

选择不生孩子生命不一定不完整,但是有了孩子生命一定会变得丰盈。

生命是一场偶然,我们都在其中寻找因果,可或许再努力也无法参透生命的意义,可我有幸可以在有限的生命里孕育一个生命的降临,见证一个新生命的成长,这是我对生命幕崇高的敬意。

如果女朋友患有乙肝?

女朋友有乙肝你的担心有两个方面:一是怕自己和家人被传染上乙肝,怕将来孩子被传染上乙肝;二是怕将来无法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怕女朋友治不好。

——这两方面的担忧确实存在。 第一种担忧很容易解决,就是家人们都接种乙肝疫苗,也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完成母婴传播的阻断生下一个健康宝宝。 第二种担忧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或许你女朋友不需要治疗,只需定期复查就好了,当然生活上也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另一种情况是你女朋友需要抗病毒治疗,那么可能要长期治疗,会花一些钱,但通过正规治疗后也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

自己想明白这些,或者亲自去医院咨询一下专业医生,他们会给你详细解释。但是,如何选择还是自己说了算。

以前这样的家庭非常多。那时没有婚检,都是多年以后的某个契机发现了家人是乙肝病人,也是要积极面对的,就像我们人生当中不幸患上其它疾病一样。 现在乙肝可防可治没有那么可怕,可怕的不了解,是歧视。

感谢你的关注!

爱情公寓5大谜团?

第一、小贤父母没有出场,是剧组要省钱喽。不只是曾小贤,除了胡一菲(当然也是陆展博)的妈妈,关谷的爸爸,其他人的父母似乎都没有出场。当然除了省钱,重要的是剧情不需要。

第二、剧中貌似不止一次的提到胡一菲和陆展博是重组家庭,姓氏不一样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第三、第一季16集,吕子乔的干爹出现,我们可以知道吕子乔是靠着欺骗无知女孩赚钱的(顺便泡妞),除了这个他还卖过大力丸、保健品…… 再者说还有关谷这个小姨夫让他坑。

第四、(1)13张信用卡,还款日期不同,当然可以一张还一张了。(2)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是没有信用卡业务的,有一小部分有信用卡的业务。(3)每个信用卡额度都一样不太可能,平均一个卡不到10000,有13张就可以还十万了,当然,最后她的卡都爆了。

第五、第一季第二季,关谷刚来到爱情公寓,陈美嘉充当爱森公寓前台时提到过关谷的月薪,月薪50万日元,人民币4万一个月。月薪4万现在来讲,也算是比较高的了,再者说他买房买车可以贷款买,而且第四季第十五集关谷悠悠选择的小区也属于环境较差,位置很偏的小区,关谷完全买的起。办婚礼和还信用卡就更不用说了~~~

对于广西13岁少女肢解同学一事?

近日来,一条"十三岁小学生残忍杀害并肢解同窗,却不负任何刑责"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们众说纷纭,下面我从法律层面谈谈个人看法。 案件发生在广西河池南丹县里湖瑶族乡。覃某,女,13岁,仁广小学六年级在读学生,因不满同班一名女同学比自己长的漂亮,逐怀恨在心,将此同学约至家中,杀害并分尸,手段极其残忍。因覃某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仅仅受到劳动教养三年的处罚。 这样的决定立刻在社会舆论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性犯罪,是否要给予刑罚处罚一时成为争议的焦点。 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另外<<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 如此立法,是因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很多网友十三岁的覃某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被害人,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感到失望,但换个角度去想,这正是十三岁的覃某心智不成熟的表现,只不过由于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使这种不成熟最终变成极端的犯罪行为。 虽然覃某不负刑事责任,但不代表不需要负法律责任。首先,<<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司法实践中收容教养的决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作出,而非很多网友所说的是法院判处)。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被害人的家属可向覃某的监护人主要所有的侵权赔偿,虽然这也无法弥补失去亲人的伤痛,但这也算是对覃某监护人作为家长,没有尽到教育和监护好未成年人的一种惩罚。

婚姻最后会消亡还是回归合理?

婚姻不会消失,但是婚姻会变形,就像病毒变异一样,病毒还是病毒,但跟原来的病毒不太一样。社会上的每一种事物,都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婚姻也不例外。

过去和现在主张的婚姻制度都是传统的,结婚生子要合法,拿个本本,要请客送礼,要宴请四方,要彩礼嫁妆。将来会不会这样?大概率不会,等到老一辈把老思想,老传统带到棺材里去了,未来就是现在的年轻人的天下,现在的年轻人的生活特点是什么?是个性化,是轻奢趋势,是去繁琐化,将来可能没有一个人希望被婚姻束缚。

这个趋势在北欧已经非常流行,比如瑞典就是这么个趋势,还有挪威,年轻人越来越主张同居生活,而不是婚姻生活。虽然同居和婚姻生活很接近,但有很大分别,最大的分别是没有婚姻制度和法律的束缚。他们也会共同养育孩子,会有婚姻生活的某些方面,但本质上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人,随时可以分开(如果生活不愉快的话),这就给了大家寻求幸福的更多机会。

我们现在的趋势是,阻止你离婚,提高你的离婚难度,但是这种情况会消亡,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将婚姻强加于彼此带来的结果只会让婚姻更加的动荡,破碎。

现在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其成本都高,经济上的,时间上的,精力上的。各种无形的羁绊让更多的年轻人不想结婚,但我认为不想结婚的这种情况,反映的不是结婚本身,而是对婚姻制度和文化的抗拒与轻蔑,是对社会不平等和机会不平等的抵触,因为婚姻生活不可避免的增加了生活的负担,然而对应的,提升生活质量的机会却少得可怜。

按道理说,我们的下一代,或者这一代的人更应该抵触婚姻,至少比挪威,瑞典芬兰这些国家的年轻人更加抵触才对。事实上不是这么回事,我们的年轻人对婚姻还有一定幻想,但终究会归于寂灭。因为我们的际遇和福利都不足以像北欧国家那样,去支撑同居夫妻的幸福生活,每个人还是得靠自己。比如说,瑞典有六个月的带薪产假,在我们这里是不可能的,这就是问题。

所以,未来的婚姻形式会变,变得符合大多人的利益,变得让更多的人可以接受,否则,婚姻没有意义。传宗接代越来越被年轻人所不能接受,那么婚姻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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