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回来了图片,但是身上的毛很多灰尘?
爱情回来了图片,但是身上的毛很多灰尘?
谢谢悟空邀请!养狗是现在的一种风尚,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养狗是很正常和普通的事,有的养几只,农村和城市养狗的目地不相同,城市养狗是为了欣赏,农村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狗记性好,对主人忠诚,一般的狗只要你不给它蒙上眼睛,几十里甚至更远它都会找到家,找到主人,(被人伤害和收养除外)。我讲个我养的狗真实故事,95年我养了个柴狗,名字叫大黄,从开加油站就跟看我,好听话懂事,从来没有咬过人,当人入站时总要叫两声报信,有一次让三轮车把前右腿给压断了,我给它加扳扶正十几天后竞好了,从次它见到我就往找身上扑。几年后我在山区有个项目需它看院,就把大黄用面包车运到山上,因是山区,生地,开门后就跑了,连续五天没见踪影,心想这下完了,大黄再也回不来了,我满山找,滿山喊,就是不见大黄现身。正当我为大黄担心之时,第五天半夜突然大黄回来了,用前爪子挠门,并汪汪叫,我急忙打开门,它进屋后扑向我亲了我整整有几分钟,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我。所以即养狗更要爰狗,让它变成人们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至于它跑出去一天回来后身上脏呼呼的,这很正常,毕竟它是狗,哪都跑,也在外过夜,狗不可能象人一样讲卫生,只要它回来了,而且正常的回来已是很骄性了,好好款待它吧。以上是个人原创,插图为网上下载,如有侵权告之删除。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男生放弃了爱情?
我在这个问题下与众多网友分享了我的观点,男生究竟是在哪一瞬间决定真正放弃这份爱情的呢?
男人若坚定放弃一份爱情,那必然是自尊心被屡次无情践踏的结果。”
同时我也摘了其他网友的观点,我们可以看看里面男生的回答:
“看了一些回答 发现原来在年少的爱情中女生总是作死 没完没了的无理取闹 没完没了的索取不知满足 这是为什么呢?好像咱们父母那个年代女生通情达理的居多 怎么我们长大了大多数妹子都开始傲娇公主病了呢。”
男生都在哪一瞬间决定放弃这份爱情的?其实这个问题真的值得很多人深思、反省,当一个认真爱你的男人,终于决定不再隐忍、不再包容、决定要离开你的时候,除了自尊心这个人格底线,真的再无其他鸡毛蒜皮的原因。
看到@李嫑嫑的答案,想到了大学时的女友。说来话长,在入学前,加入了一个大学新人群,在里面看到一个不怎么说话,但是总感觉很特别的女生。在入学后班级第一次班会的时候,大家都在做自我介绍,当她说出自己的名字时,我震惊了,原来她和我在一个班。说实话,从那一刻,我爱上了她。之后聊天,慢慢相识,但终究没有捅破那层纸。一次,她要去西安拔牙,想让我陪她去。在火车上,我是第一次离她那么近。回来时候,她困了,闭着眼睛,头左摇右晃。我拍了拍我的肩膀,这里可以靠。她看了我一眼,笑了,轻轻把头靠了过来。之后,我们共同上自习,共同吃饭。中间和她说过几次,做我女朋友吧,她都没答应。有一天晚上上自习,在看着书,她突然递过来一张纸条,你想我做你女朋友吗?我望着她,然后写下“想”。她又写“我答应你”。之后我们跑到操场,在那里,我第一次牵了她的手。晚上送她回宿舍,在一个人少的角落,我鼓起勇气抱住了她,然后吻了下去。那时候真的是投入了全部的感情,甚至同学们都说我变成一个佣人一样,虽然不太好听,但是我心甘情愿。转眼到了暑假,开始的时候还在天天打电话,后来发现经常就联系不到她了,慢慢的感觉,有了距离,而且感觉她很不对。回校我比她早,我说要去西安接她,她说不用。但是我还是去了。接到她,我试着牵起她的手,却被她躲过去,说“我累了”。心里总有写疑惑,但是也没有说出来。感觉感情开始变味道了。就这么拖拉下去,一直到一次一起去西安买衣服,晚上没回去,去找了一个如家。进了房间后我看电视,她在一边不住的发短信。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快要完了。但是终究还是没抵得住感情,毕竟那个人不在这边。就这么一直拖着,其实慢慢的,她和那个人联系也少了,我也就把这事儿放过去了,还是以前那样对她好。过了几个月,也不知道我一个男人怎么第六感那么强烈,我感觉她又有点不对劲。一次她烫了头发,我说想去她们宿舍那边等她看看她,她不让去,我以为是女生的矜持,怕觉得自己不好看在男朋友前出丑,但是我会在乎吗?我还是过去了,在她回去的路上等她。看到她以后,我叫住了她,她看了我一眼,说你来干吗,然后我说今天没见到你来看看你,她居然头也不回的往宿舍走,我拉住她,问她到底怎么了,她居然对我吼了一顿,因为人多,也不想和她吵,我就回宿舍了。我冷静下来给她打电话,但是电话就是打不通,我真的怕了,骑着车满校园的找她,在一个树林里,我看到她趴在一个男生怀里哭。卧槽!当时怒火上来了,我一把扯过她到我身后,指着那个男生说:哥们儿你他妈谁啊?她跳出来说是一个关系挺好的学长,和我吵架后心里不舒服找他出来聊聊,然后对那个男生说“你先走,我没事”,然后那男生就走了。我他妈居然信了!把她载回宿舍,说以后就算吵架了也不可以让我找不到你。然后,我居然去找到那个学长,去跟他道歉,被爱情蒙蔽了的我是有多傻逼。后来没怎么吵过架,但是却一次次看到她和那位所谓的学长这去那去,给她打电话就说自己在忙。终于在一个阴天,我说出去聊聊吧。“要分手吗”“等会要是下雨就分吧”“你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吗?”“基本没有” 不一会,下雨了,“一直听你的,这次也听你的吧”。但是怎么可能说放就放,还是坚持了一段时间。又过了一个月,学校所在地有一个很大的博览会,我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看看,她说不要。第二天,因为班里的事找她,我说你在哪呢,她说在外面,但是从电话里听出来的那种热闹,在学校所在的那个小地方,除了那个博览会不会有第二个地方。这次我彻底跟自己说“和她分手吧”,后来她一个室友证明我感觉的是正确的。经过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从这段感情走出来,不敢见她。她倒好,不到一个月,就和那个学长在一起了。哥们儿安慰我:别伤心,这种女的不值得,她会劈腿一次,就会劈腿第二次,你要一直放不下,想带帽子带到什么时候?过了一年吧,才敢正面她,像个普通同学一样,但是带着心酸。我的正式的第一次恋爱,持续了半年,就这么结束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对任何女生有过任何的想法。现在她在我工作的城市读研,我来的时候给她打过一次电话,说我想见你。就那次见过她一次,后来就没再见过面,也没有任何的联系。褪去了学生的外壳,走入社会,我见过好多的女孩子,依然没有动心过。不过,最近遇到了一个女孩子,很聊的来,但是得知她有男友,虽然感情有些不合。但是,撬别人女友这种事,我还是不会做的,我还是觉得离她要远一点。这一次,我又知道了喜欢别人的滋味,但是,能不能细细的品尝,就看上天了。希望每个在爱情里的男女都幸福.希望每个在爱情里的男女都幸福美满.
有一个很能撒娇的女朋友?
看你换标题的份上,我试着答一下题,虽然我的问答或许对你没什么用,但它体现出的是对你的尊重。
首先我要声明,腻歪人的女友我是没遇到,即使遇到了,也不会多喜欢。因为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找对象首要的是自强自立,不说能独挡一面,起码也是成熟稳重类型,尽管也曾有激情燃烧的岁月,但那个年代,燃烧的是岁月,至于激情嘛,更多是在彼此心中燃烧,体现的是对家的付出与操劳。男人女人该干嘛干嘛,极少在公共场合腻腻歪歪,两人独处亦是如此。有人说,那个年代的人不懂爱、不懂情,甚至不懂生活,也许说的没有错,但至少一路来,家庭破裂极少,离婚率极低。
言归正传。为了答题,网上简单看了几部都市情感剧,试着分析一下。为了避嫌,剧名不说了。
一、你是大叔级,或许会喜欢。都说老牛喜欢吃嫩草。娇嫩娇嫩,年龄小的女孩爱撒娇、爱腻歪人的多。这时大叔怜香惜玉的天份就有了用武之地,且不知不觉中会忘了代沟和年纪差异,一个爱腻歪人依赖人,一个光想着去如何宠溺人呵护人,两人一拍即合,正好互补。
二、你们年纪仿,慢慢会厌倦。如果你们处在热恋中,兴许对女友的甜密腻歪感兴趣,对她的哼哼唧唧求宠溺也会有所行动。但家是需要两个人分担的,一旦你们结了婚,特别是有了孩子之后,一大一小比着腻歪,估计你想不烦都难。正所谓,初交过蜜,好景不长吧。
三、你的年纪小,估计会争吵。这个更容易理解,你们是姐弟恋,你本身都想找个人来照顾自己、宠溺自己,结果对方不但不宠溺你,还对你腻歪来腻歪去,你能不心烦?我估计不出三天就会各找各妈了。退一步讲,即使你们能腻歪到一块,只怕爹妈也吃不屑啊!所以无论男女,还是成熟稳重些好。
可以分享一些名人的爱情故事吗?
李春波和“小芳”同舟共济、不离不弃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 这优美的旋律和质朴的歌词激起了多少人心中的回忆。一首歌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歌曲的背后却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真实爱情。
27年前,这首《小芳》红遍大江南北,那一年也被称为“小芳年”。在那个科技不发达的年代 ,我在一台只能接收到一个地方台的十四寸黑白电视上听到听到这首歌。那一年我八岁,上小学一年级。从此那熟悉的旋律就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这首歌发行于1993年,由李春波作词、作曲并演唱。
歌手简介李春波,辽宁沈阳人,歌手、词曲作家、导演。他自幼喜欢音乐,父母为老党员,两个哥哥、两个姐姐都是当年的知青,姐姐用第一个月工资为他买了一把吉他,从此他便与音乐结下了不解之缘。
歌曲《小芳》创作背景这首歌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背景,讲述了一段青涩凄美的爱情故事。男主人公是一位知青,在下乡过程中认识了一位名叫“小芳”的温柔善良的女孩子,两人相识、相知、相恋。
“在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你和我来到小河旁,从没流过的泪水,随着小河淌......”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男主人要回城了,“小芳”却要留在农村,两人在河边最后一次约会,难舍难分,魂牵梦绕,数不尽的牵挂,终于忍不住留下了伤心的泪水。
这看似土里土气的歌曲一经发行却迅速蹿红,李春波名利双收,歌曲中的“小芳”也成为了“国民”情人。1994年他发行了歌曲《一封家书》,这首写给父母的歌打动了无数游子的心。此后,李春波逐渐淡出歌坛,淡出了人们的视野。直到2014年歌曲凭借单曲《姐姐》他才重回歌坛。人们不禁要问,这么多年,他都干什么了?
李春波隐退,“小芳”不离不弃或许每个人都有经历低谷的时候。父亲病逝,自己的处女作电影无法上映,声带长囊肿等种种不顺让李春波彻底陷入低谷,一度患上了抑郁症。他沉默寡言,茶饭不思,脾气暴躁。“四五年的时间,不愿意出门,就在家呆着。不太愿意公开露面,演出能推就推。”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会有一个伟大女人。李春波在那段暗淡无光的日子里,都是女友在默默地陪伴他,支持他,安慰她,鼓励他。无论他多么堕落,脾气多么大,女友总是笑脸相迎,不离不弃。她对李春波说:“你现在这个样子,恐怕会比我早一步离开这个世界。哪一天,你走了,我陪你一起走,我放心不下你,我得照顾你。”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不能被打倒,一定要振作起来。
重登歌坛,有情人终成眷属在女友的默默支持下,李春波终于走出阴霾。2013年他与女友登记结婚,2014年李春波发行单曲《姐姐》,重归歌坛。
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当年的“小芳”到底在何处?
其实李春波的妻子就是歌曲里“小芳”的原型,她叫王红,也是一位歌手。两人于1993年相识,1997年正式在一起,为了全身心支持李春波,王红放弃了自己的事业。
陪伴才是最长久的告白。二十多年来,两人携手相伴,相濡以沫。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也不离不弃,相守相伴。这忠贞不渝的爱情让人动容!
“既然爱了就不留余地
既然爱了就同舟共济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既然爱了就不离不弃”
这是李春波为妻子王红写的歌《不离不弃》,也是对两人爱情最好的诠释。
李春波在《艺术人生》中这样说:“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在音乐创作这条路上,有一帮好哥们一直支持我,还有那么多的歌迷支持我,也有幸遇到了赏识自己的唱片公司。最重要的是,我遇到了一个好女人,伴着我走过了很多年的风风雨雨。
“那几年,她默默忍受着我的少言寡语,还有阴晴不定的脾气,她始终不离不弃,照顾我,安慰我,要么拉着我去散心,要么陪着我一闷就是一整天。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如果没有她,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坚持过来。因此,我很感谢她,也很抱歉这么晚才给她一个正式的名分。她给我的爱就像一剂良药,医治了我身体上还有精神上的创伤。20年的感情要说的话太多太多,今天的这些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还是让我很感动。千言万语一句话,谢谢你,我生命中的‘小芳’。”
爱的真谛甜蜜温馨也许不是衡量爱情唯一的标准,患难与共才是爱情最坚实的堡垒。
如果我们相爱二十年,有一天你选择让我离开,那一刻,我一定不会选择放弃,而是选择抱着你说句爱你。
有多少岁月一去不复返,有多少花开花落,物是人非,唯有一首歌,一段情深深留在心中。是李春波和“小芳”让我们看到了爱情最好的模样。
祝福他们!
我是土豆鲜森,喜欢聊一些情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欢迎评论区留言或者关注我一起学习交流,谢谢!
与子偕老描述的是爱情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讲的是爱情吗?
没错!
别看到这首诗的题目叫《击鼓》,就真的以为是讲战友之情了。
有人说,这件事争论了两千年。其实哪有?自古以来,靠点谱儿的学者,没见谁非得认为《击鼓》这首诗,好比是两千年前的《送战友》。
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讲的是爱情,最重要的证据如下。《诗经》,不是孔子编的,他也没删过。这是近现代几乎所有相关学者的共识。
但是,孔子极其认真地研究过《诗》——他那个时候不叫《诗经》,就叫《诗》或《诗三百》,《诗经》是汉儒们给改的名字。
《论语》里,二十篇,孔子二十次提到了《诗》。不仅如此,现存于上海博物馆的楚简中,整理出一部《诗论》,与《论语》的体裁一样,记录了孔子及主要弟子研究《诗》的思想和心得。
这批1994年入藏的楚简,对于《诗》学以及其他古文献,意义太过重大了。
《诗》不是孔子编的,而是在他之前,由周王室的史官乐官编的。孔子在《诗论》里,讲到了他对《诗》之编辑宗旨的理解,他说:“诗也,文王受命矣。”
文王承天授命,抗殷建周,周王室统治天下正当合理——这是诗三百要告诉诸侯、士大夫和底层民众的核心思想。
《诗》,分为《风》《大雅》《小雅》《颂》四部分,各部的第一首诗称“始”,即《关雎》《鹿鸣》《文王》和《清庙》。
配合“文王受命”的总宗旨,这“四始”,讲的是“夫妇、父子、君臣、天人”四种关系。这四种关系,也就是后来儒家所说的“纲常”。
《击鼓》,是《邶风》十九篇之一,归于《风》,说这首诗描述了夫妻关系,或者说爱情,是入情入理的。
《毛诗序》曰:“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风”,就是用来正天下夫妇的“风气道德”的,所以,选了十五个诸侯国的作品云云。
《风》中的作品,以讲夫妻关系为主,兼顾其他家庭情感,如兄妹、子母等等。
《击鼓》这首诗本身,也能说清楚这件事。《击鼓》,讲的是公元前720年,也就是《春秋》的鲁隐公三年,卫国公子州吁,联合宋、陈、蔡三国伐郑。仗打完了,可一部分士兵却长期留在了国外,迟迟不能归家。于是,兵士们很郁闷,就有人写了这首诗。
或问,既然是卫国的士兵,干嘛不归入《卫风》而归入《邶风》?
邶,也是西周的分封诸侯国,在现在河南汤阴以南至浚县、滑县、淇县一带。周武王灭商后,封纣王之子武庚于此地。后武庚叛乱被杀,邶并入卫国。
朱熹《诗集传》说:“国者,诸侯所封之城;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
大约是邶地,其民俗歌谣自有其特点,所以,即便并入卫国,但在《诗》中仍然单列。这与“鄘风”一样,“鄘”曾为“三监”之蔡叔或管叔封国,在朝歌之南,后“三监之乱”被平息,也并入卫国,但在《诗》中,亦保留了“鄘风”。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公子季扎受聘于鲁,还欣赏了《邶》《鄘》《卫》等国的诗歌表演。这年是孔子出生的前一年,公元前552年。
说回到《击鼓》。
这首诗,五章二十句——
1,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2,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3,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4,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5,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注释如下——
1,《诗集传》曰:“镗,击鼓声也。兵,谓戈戟之类。”踊跃,形容情绪激昂,争先恐后。
《郑笺》云:“或役土功于国,或修理漕城。”漕,为卫国邑名,在今河南滑县东南白马城。
2,《诗集传》:“孙,氏;子仲,字。时军帅也。”范家相《诗渖》曰:”平陈与宋者,连合陈宋之谓。”
3,《郑笺》说:“今于何居乎?于何处乎?于何丧其马乎?”《诗集传》:“军士散居,无复纪律。”
4,闻一多《诗经通义》云:“死生契阔,犹言生则同居,死则同穴,永不分离也。”
5,“不我活兮”的“活”,当为“佸”之假借。《毛传》曰:“恬,会也。”《毛传》:“洵,远。”牟庭《诗切》:“不我信,谓使我‘偕老’之言不验信也。
译成白话——
1,猛击战鼓咚咚响,战士奋勇挥刀枪。
他人修路守漕城,我却远行去南方。
2,跟着统帅孙子仲,联合陈宋等友邦。
不能让我把家回,满怀忧愁费思量。
3,哪里住下哪歇,哪里撒手那马缰。
哪里能够找到它?在那茂密林下方。
4,愿同生来死同穴,你我相约永不忘。
紧紧握住你的手,白头到老永相傍。
5,叹息路途太遥远,不能相聚在一堂!
叹息离别太久长,誓言难兑我忧伤!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爱情佳句,没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