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解约是什么意思,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已经判决了

2023-02-25 18:28:04 59阅读

婚姻解约是什么意思,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已经判决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百零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婚姻解约是什么意思,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已经判决了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院长可以提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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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后是合葬还是分开葬?

当一对夫妻去世后,两个人是要埋在一起的,这叫生前同枕,死后同穴。

中国人很看重这个,特别是在农村,对这件事的认真和严肃程度超出人们想象。

本来,生前共枕,死后同穴,这是一件挺正常的事,夫妻在世时是夫妻,去世后埋葬在一起也理所应当,这在以前是没有问题的。

为什么在以前没有问题呢?因为以前离婚的人少。可是到了现在就成了问题了,现在离婚率上升。

很多人因此就生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离婚后,夫妻是合葬还是分开葬?假如合葬的话,两人都不是夫妻了,为什么还要葬在一起?这不等于是没有离婚吗?

可假如是分开葬的话,女人如果离婚后不再嫁,她该埋在哪里?出嫁过的女人是不能埋到娘家坟地中的,她最后的归宿在哪里?

其实,这是一件特别严肃的事,同样也有很多的规矩,它里面也是分着各种情况的。黑嫂经常在村里红白喜事上帮忙,加上对这些事有兴趣。

所以在这里说一下自己了解到的。(图片是我自己拍的)

Ⅰ:离婚后各自再婚且有孩子的情况下

夫妻离婚后,一般都会各自再婚,就算是有不再婚的,也大多都是男方,女人是容易再嫁的。

当一对夫妻离婚后,女方再嫁了,她就成为了别人的媳妇。而男方则没有再娶,他成为了光棍。

等到他去世后怎么办?农村有个奇特的规定,没有结过婚的男人不能入村里祖坟。啥意思呢?就是你身为一个男人,却连婚都没有结过。没结过婚,就不会有孩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你连婚都没有结过,你没有孩子,你对不起祖宗,所以你不配入祖坟。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这里说的是没有结过婚的男人,并不是指光棍。光棍有一直是光棍从没有结过婚的,有的是结过婚但媳妇去世了,或者离婚了。

只有从来没有结过婚的男人才不能入祖坟。

所以,就算是一个男人离婚了,没有再娶而成为了光棍,他仍然可以埋在村里祖坟上。但他是一个人埋吗?

当然不是的,因为人家结过婚,所以埋的时候不能是一个人。但跟谁一起埋呢?前妻吗?人家已经再婚了,成为了别人的媳妇,人家是要跟再婚的男人埋在一起的。

所以,民间就想出了个代替的方法,就是扎假人。

我小时候看过一次扎假人。就是用高粱杆扎出一个人体的样子,然后外面用面糊上,在脸上刻画出人的样子,最后在上面写上前妻的名字。

这样就等于是埋在一起了。

女方再婚后,是跟再婚的男人埋在一起的,但先前结婚的男人如果没有再婚,他去世后,会扎个假人,写上这个女人的名字跟自己埋在一起。

假如是离婚后,男人也再婚了,等到他去世后,是跟再婚的女人埋在一起的,但如果立碑的话,则要同时写上前妻和现任的名字,表明他一生娶过两个媳妇。

有人说这很无稽。其实这里面是有原因的。因为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两人会有孩子,农村离婚,孩子大多跟男方。

孩子长大后,人家上坟烧纸的话,得有个娘。但是娘已经嫁给了别人,所以就有了扎假人的办法。

Ⅱ:假如是在都没有再婚且有孩子的情况下

假如是两个人离婚了,一直都没有再婚。

那么等到双方去世后,两人的孩子会想办法把两人葬在一起。也就是说,虽然你们两个离婚后不是夫妻了,但你们还是孩子的爹娘,他们以后上坟会给你们一起上,所以要埋在一起。

假如是两个人离婚了,男方家里留了孩子,而女人再婚后一直没有再生孩子。

那么她去世后,留在男方这里的孩子会想办法把已经去世的她给要回来跟自己的爹葬在一起。

由于女人再婚的家庭可能前面也有孩子,所以那边的孩子也大多不反对。

所以,就算是离婚了,女人如果在那边没有再生孩子,以后她去世,还是可能跟前夫埋在一起的。

假如是两人离婚了,两人还没有孩子。那么这件事就不那么好办了。因为这边没有孩子,没有人操心这件事,一般都有侄子来办。

侄子不会搞那么麻烦,往往是直接扎假人来应付。

要是总结的话就是,虽然离婚了,但以后两人去世还是有可能埋在一起的。假如是没有埋在一起,也得用女人的名字配假人葬在一起。

Ⅲ:当然了,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样太没意思了,也太无聊了。人死一闭眼,身后的事也就不知道了,谁还在意这个啊?

其实说得也是,在意这个的,往往是还活着的人,比如说双方的孩子,这是给孩子们留下来的一件麻烦活。而孩子还得去操办。

但这些终将得到改变,因为现在殡葬改革,很多以前的土方法已经不再提倡,以后大家都火葬了,同样都是在骨灰盒里,埋在哪里其实也并不重要了。

不过,我们不能因此就去贬低这些民俗和传统,这都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已经成为了传统的一部分,随意去贬低并不妥。您觉得呢?

为什么会出现双方都斩断联系的情况?

这种情况,可能是在婚姻中真的是伤透了心,感情完全破裂。为了不相互打扰,直接一点,要断就断彻底,不留一丝情面,以免触景伤情吧!

前几年,无意中和二婚很要好的朋友聊天,他给我讲起了他的前妻,看他的样子,好象有点后悔,但他并不承认。他说,就是有点想儿子,不过,这样更好,眼不见为静。

他和他前妻是自由恋爱。以前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并且两人的家同在一小区。朋友先两年到单位,而他前妻来的时候,朋友由于工作能力强,就已经升级为处长了。前妻是他的下属,一来二往的,他们有了感情。

但他前妻的父母,并不同意他们的婚姻。前妻是独身女,他父母希望找个入赘女婿。朋友虽然还有一个弟,一个妹,但他不想到前妻家。而那时前妻已有了他的孩子。没办法了,前妻父母只好免强答应了他们的婚姻。

婚后,他们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那几年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比较幸福,前妻父母虽然心里有疙瘩,但看在朋友对他们很有孝心的份上,也就接纳并承认这个女婿了。

工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单位改制解体,朋友下岗了。不甘平庸的朋友,想带着单位给的遣散费,一个人南下打工或者是做什么小生意。但他前妻并不同意,前妻希望他就近找工作,而他又不愿意。就这样,他们大吵了一场。心己决的朋友,后来还是去广东了,只带了一点生活费。

南下打工并不顺利。他找了几个小公司,都没做多久。眼看生活费会用完,他想再找一个公司,先把生活解决了再说。好事却总是在人束手无策的时候,悄悄降临。他找了一个合资公司,公司里的一个公关,刚刚被香港老板抄了鱿鱼。朋友去刚好是老板的小舅子面试。老板小舅子看朋友长得一表人才,又有文化,直接要他上岗,公关和代管后勤。

但是,朋友这个公关加后勤并不好做。原来公司是家族公司,老板小舅子与老板之间并不和睦,他处处都想捞公司里的钱。招朋友去,就是为了找个同伴,与他同流合污。朋友没办法,只有这样了。

从这以后,朋友每月都有大笔的钱寄回家。前妻看在钱的份上,也就原谅他了。而他每天都陪小舅子老板,酒吧里醉酒当歌。男人嘛,在那种场合下,难免不会犯错。那几年,连春节都不回老家。

纸永远包不住火。朋友前妻知道了他的风流韵事。希望他回来,反正已经有了很多的钱了。但朋友不愿意,在那里有好吃,好玩的,又有女人陪,更主要的还是每月都有“外水”。前妻决定亲自南下,要挟老板辞退他。

但无用,老板小舅子怎么会辞退他呢?他们是穿一条裤子的人,他退了,他怎么办?前妻受不了朋友的那种做法,说,只要朋友答应离婚,她就回去。朋友那时,也没想什么后果,直接找公司法律顾问拟了一份离婚协议,签字离婚。儿子跟前妻,女儿是他的。

自由后的朋友,在公司又做了两年,直到公司倒闭才带着几十万块钱回家。回来后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老婆结婚了。二婚的朋友,与老婆没有生孩子。去年,他与前妻生的女儿出嫁了。前妻没有来。

听朋友说,自从他们离婚后,前妻就搬走了,问周围的人,他们都不知道。但是,在他刚与现在的老婆结婚后,有一次在街上,却意外的碰见了前岳母,前岳母把他大骂了一顿,说是他害了她的女儿。但朋友没搭理她。

有一次,我问朋友,你儿子还与你联系吗?他说,都有20年不见了,他的模样我都记不清了,他大概大学已经毕业,参加工作了!

为什么会把男女的结合称为婚?

说起来,这其实是一个具有历史故事的字。我们都知道,现代人结婚,一般都是在中午举行婚礼的,而在古代则不是。

01“婚”的趣闻

‘’婚‘’本义是指结婚,婚礼,是指女子出嫁到男子家里。从字面来看,‘’婚‘’这个字,由“女”和“昏”组成,单纯地从字体组合来看,可以看出不少有趣的意思。

如表示妇人归家,即女人有了家就有了一生的归宿。

因为在古代汉字中,婚是男娶女,姻是女嫁男。而“因”这个字,在甲骨文中是表一个人躺在席子上,即被解释为靠上去,躺上去。

大体来说,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可靠的,安全的,让人放松的意思。在“因”的边上,加一个“女”字,表达的意思是女子出嫁,从此有了依靠,有了归宿。当然,这里折射出的是一种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观。

要说放在现在这社会,再拿这样的观念来解释,显然不太有说服力。

02 古代结婚在黄昏时分举行

在古代,男女结婚,一般都是在黄昏时分进行,仪式之后就是洞房花烛,为此就渐渐形成了黄昏时结婚的习俗。

《说文》:“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说的便是此意。

为此,便有了“婚”这个字的组合写法。

在甲骨文中,“婚”这个字是用“闻”字来表示的,即一个人侧耳细听的形态动作。

为何如此?因为黄昏时嫁娶,光线不足,尤其是天色渐渐暗下来后,那时也没有什么电灯啥的,所以最简单的,也是最直用的办法就是用耳朵来听声音。

也就是黄昏时分抢婚时,女人在屋里,被蒙着头纱,一来又看不太清,二来加上光线也不太好,大概也就只能忐忑不安倾听周边的声音。

03 抢婚说法

另外,还有个比较有趣的说法是,古代是抢婚,把女人打懵打昏了抢走,即结婚是发昏。所以“婚”就成了一个“女”+“昏”的组合。

另外,“婚”在古代的字形写法中,这字形的右边是一个类似于“巨”的形状,为“取”的简写,而甲骨文中,这字是表示用手抓耳朵。因为在古代的氏族战争中,人们会将敌人的耳朵割下了,以表邀功。

如《说文解字》中说道:

“取,捕取也。周礼:获者取其耳。”

男人结婚时,娶亲的“取”边上加个“女”字,表示的便是把女人抢过来的意思。

从这里也大体可以窥视到,当时的女性地位,其实很低。因为用武力将女人抢过来,这显然并不符合两厢情愿的做法。这也由此可见,女性在婚姻中的主动权是没有的。

04 其他的说法

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极低,属于从属地位。为此,在古代,男人才有姓氏,女人没有真正的姓(出嫁前随父姓,出嫁后随丈夫姓)。

为此,“氏”本身除了表姓氏,还有表男性的意思。

男女结合称为“婚”,这字还可拆分为三个独体字,即“女”、“氏”、“日”。为此,“婚”拆开看,按三个独体字的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男人、女人、过日子。

此外,在中华传统的文化中,男性代表阳性,女性代表阴性。男女结婚时,于黄昏时迎娶,有寓意“阳去阴来”的意思。即黄昏落日,阳去之时,将女人娶进家门,正好与女性的阴柔特性相符。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女人嫁人,一般都比较盲目感性,容易被男人的花言巧语所蒙骗。即常常是脑子糊涂,发昏了,才随便嫁给了男人。所以,即“女”+“昏”=“婚”。

对此,你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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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一种契约?

婚姻本质上就是一种契约,是男女双方就生活利益而做的契约,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违约就解除合同,即离婚。离婚之时,契约终止。

既然讲婚姻的契约问题,我们就先不谈感情!

首先,从婚姻的起源讲起。

私有制产生后,男性是主要劳动力,他们的财产需要被继承,他们的基因需要传承。于是,他们需要继承者必须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与自己有血缘关系。

而那时候没有亲子鉴定技术,婚姻就是一种简单有效的方式。通过一场仪式,既能实现家族的联姻,壮大家族的实力,又能明确男性对女性的所有权。

那时候,婚姻的本质是产权制度。

在古代社会,女性只是男性的财产,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人属于她们的父亲、丈夫。在很多法律中,强奸罪属于侵犯财产,换句话说,受害者不是被强奸的女性,而是拥有她的男性。

工业革命后,纺织工业需要大量女工,女性渐渐获得经济独立。于是,女权主义运动开始兴起,男女正变得越来越平等。

而婚姻也从产权制度,变成了夫妻间平等的契约制度。《婚姻法》是最直接的体现。

所以,“婚姻”不是爱情,而是一个社会制度。婚姻的本质,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最稳固的婚姻往往都是基于经济利益的。

比如,“相亲”这种明码标价的方式,其实是最适合婚姻的,只是与爱情无关。

当然,理论是理论,我本人无法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

@有职业操守的小太阳 ,有很多浪漫的事情,如果我们都追究根底,就会变的非常没趣,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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