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同志聊天,老天对一个人能残忍到什么程度?

2023-07-06 18:09:03 46阅读

四川同志聊天,老天对一个人能残忍到什么程度?

我们同村的李大叔一家,太惨了。2005年最孝顺、最听话的小儿子在外打工出车祸去世了。2015年可爱的大孙女和二孙女在家烤火一氧化碳中毒去世了。2020年最后一个孙子出去和同学游泳,也去世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最终儿子也和他们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

四川同志聊天,老天对一个人能残忍到什么程度?

李大叔一家憨厚老实,和邻里乡亲相处和谐,为人大方又正义。

李大叔有四兄弟,但属他们一家最孝顺,把老母亲照顾的很好,其他兄弟偷奸耍滑各种理由借口不照顾老母亲,老母亲生病住院也不管不问,全都是李大叔和他媳妇伺候、出钱出力。

他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懒惰滑头,从小就爱调皮捣蛋,学习不成早早出社会打工,学了一身坏毛病,抽烟、喝酒、赌博样样会,一分钱都没攒下。

22岁时认识了一个外地打工的小姑娘,花言巧语骗的人家心甘情愿嫁给他,一年以后添了个可爱的女儿。但大儿子变本加厉去赌博,根本不拿钱养家,都靠李大叔老两口苦苦支撑。

小儿子帅气阳光,为人和善,又孝顺。奈何学业不成,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但踏实奋进,赚的钱都攒着给李大叔寄回家,让李大叔夫妻俩注意身体,吃好喝好。

2003李大叔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和小儿子寄回来的钱凑一起,翻盖了新房子,一幢三层高的小洋楼,让同村人羡慕不已。

好日子没过几天,小儿子出事了。

2004年春节刚过,小儿子拎着行李踏上了外出打工的路,走的时候跟李大叔打招呼:“爸爸、妈妈,我走了,就不回来了,你们多多保重身体!”

这一走真的没再回来,很多人说是他出门时说的话不对。

李大叔接到外地警察打来的电话,说他小儿子出车祸了,在医院抢救,让他们赶紧去见最后一面。

李大叔一家定了机票,当晚赶到了小儿子上班的地方,见了儿子最后一面。

也许是在等他们,握着父母的手,小儿子停止了呼吸。

小儿子早上急着上班,在人行道上看到绿灯后没有注意驶来的车辆,努力跑向对面,结果被急驶的车撞飞好远,当晚就去世了。

李大叔夫妻握着儿子的手,老泪划过沟壑纵横的脸,哭的泣不成声。坚持着处理好小儿子的丧事,老两口倒下了,病了一个多月,才逐渐好转。

这一个多月都是大儿媳伺候在床前,大儿子偶尔露面慰问一下,基本都在麻将桌上。想起小儿子想着大儿子,李大叔老两口又哭了起来。

过了半年,小儿子事件的判决结果下来了,肇事者给李大叔赔偿了80多万,一下子李大叔全家成了村里羡慕的对象,那可是村里第一个有几十万存款的人啊。

李大叔夫妻俩商量了一下,考了驾照买了车,准备跑车顺路拉人赚点钱,毕竟年纪大了,又受了打击,重活苦活干不了了。

村里人看着李大叔一家突然成暴发户,有车、有房、有存款,就酸溜溜的说,还不是拿儿子的命换来的。

李大叔老两口全部的希望都放在大儿子一家了。他们苦口婆心教育大儿子,让他不要那么任性没有责任感,毕竟是有家庭的人了。

大儿子突然开窍,决定出去好好打工赚钱。他开始每个月给妻女生活费,一切仿佛开始往好的方面发展了。

大儿媳也比较孝顺,把家里照顾的井井有条。还陆陆续续又生了女儿和儿子。

李大叔有了期盼,看着三个可爱的孙子、孙女,他们有了奋斗的目标。

然而好景不长,大儿子开始染上网瘾,整天除了上班就是通宵上网,和网友聊的不亦乐乎。有时候为了上网都不上班,导致经常换工作,收入只够自己花销。

大儿媳觉察到自己老公的不对劲,看着要吃饭要上学的儿女,总不能一直靠公公婆婆支援,就把孩子交给公婆带,自己外出找老公,一起打工奋斗。

结果夫妻俩天天吵架,总是为了钱的事争执。大儿子不顾媳妇的吵闹,也不顾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把钱都拿去上网、吃喝。有一次他们吵的厉害,还动手打架。

大儿媳一气之下回了家,把两个女儿带到娘家照顾,自己就在娘家找了一份工作,提出了要离婚。

两个女儿很懂事,知道妈妈的不易,经常帮妈妈洗衣做饭。

看着朋友圈两个孙女的成长,李大叔于心不忍,打电话劝说,让儿媳带着孙女们回来过年,有话好好说,不争气的大儿子他也会帮忙教育。让他们老两口见见两个孙女吧。

大儿媳抵不住老人的苦苦哀求,过年的时候把两个女儿带回了婆家,没想到这是永生难忘的噩梦。

大年三十,全家人围坐在火盆前享受团圆的喜悦,一家人共话未来,希望新的一年越来越好。

过了十二点,全家人回屋休息,两个孙女住一楼,孙子和爷爷奶奶住。

两个孙女觉得房间好冷,想要烤火取暖,就回到客厅把火盆抬进屋,还把门窗都关的严严实实。

第二天一大早,李大叔夫妻俩做好饭,叫全家人吃饭,无论如何喊叫两个孙女没开门出来,他们以为孩子睡得晚,早起不来,直到发现客厅的火盆不见了,才觉得心慌。

打开孙女睡觉的房门,两个孩子安详的睡着,一点都不受外界影响,她们再也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了。

急救中心开着车来了,医生检查一番摇摇头说,早已经没气了,准备后事吧。

李大叔夫妻俩一屁股坐在地上起不来,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李大叔捶打自己的头,都怪他们疏忽大意,晚上没有看看两个孙女,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就这么走了。

孙女的葬礼一结束,大儿子儿媳就领了离婚证。孙子留给了老两口照顾,大儿子继续出门打工。

有了孙女的惨痛教训,李大叔老两口对孙子照顾的无微不至,每天上学放学车接车送,自己走亲戚、办事都把孙子带上,不留他一个人在家。

吃的喝的都给买最好的,老两口想着反正自己的钱以后都是孙子的。大儿子不成器,教育好孙子才是以后的希望。

一转眼进入了2020年,孙子已经十三岁了,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听话乖巧。

六月中旬,那天周末。老两口有急事要出去办,不放心孙子一个人在家,让孙子一起去,孙子说自己有很多作业要做,上学了要给老师上交。

老两口急着办事,叮嘱孙子一个人在家千万不要出门,尤其是不许下河洗澡,很危险。

在孙子的再三保证下,李大叔夫妻俩外出办事。就这两个小时,天人永隔,孙子下河淹死了。

李大叔夫妻俩以最快的速度办完事回到家,发现孙子不在家,预感到可能出事了。这时邻居气喘吁吁来到他家里,让他们赶紧去河边看看,他们的孙子被冲走了,找不到人。

李大叔夫妻俩连滚带爬来到河边,看着湍急的河水,李大叔不顾警察的阻拦要下河打捞自己的孙子。

警察一直死死抱着他不放手,直到他精疲力尽坐在地上哭泣。

打捞工作一直持续到半夜,才在下游找到孙子的尸体,已经泡的发胀。李大叔紧绷的弦断了,立刻晕了过去。

原来孙子很听话,真的就在家里认真的写字看书,奈何同村同学跑来叫他去河里游泳,起初孙子不答应,说要听爷爷奶奶的话在家乖乖写字。但这个同学死缠烂打说玩了就马上回家,没人知道。

孙子动心了,就跟着同学去玩,哪知道河水由于常年捞沙子,变得特别深,他跳下去就没有上来,一起去的两个胆小不敢下水,看见他一直不上来,赶紧跑去找大人帮忙。

大人看不到人,觉得河水深不可测,就立刻报警了。

李大叔大儿子得知消息,立刻连夜赶回家,看到儿子肿胀的尸体,他双眼通红,扑向李大叔,说你咋不去死!你怎么看的娃,你要给他偿命。

一旁的警察赶紧上前阻拦,怒斥他住手!这种事哪能怪父母,父母含辛茹苦帮你拉扯儿子,这个意外谁都不想。

李大叔打着自己的头,说愿意自己去死换来孙子的命,前来围观的人都忍不住掉泪。

孙子的丧事处理后,大儿子头也不回的走了,说再也不回这个家,以后李大叔老两口的死活和他没有一点关系。

李大叔夫妻俩为人忠厚老实,从来不说人是非,也孝顺父母,善待别人,但不知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孝顺的小儿子、孙女孙子接二连三走了,留下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尝尽世间苦楚,受尽白眼。

很多人看李大叔家有钱,都跑来借钱,还不想还,觉得李大叔那么多钱不缺这几个。

李大叔家接二连三的出事,很多人看笑话,说有钱有什么了不起,人没了。

让人唏嘘!

有时想想,来世间走一趟究竟为何?

醉酒女子半夜走错房间?

该男子是否属于强奸,有以下两种情况。

1、醒酒的女子如果认为自己是自愿的,就属于一夜情,一夜情不犯法。

2、醒酒的女子如果不承认是自愿的,就属于强奸,因为该男子属于清醒的,在醉酒女子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的。

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的,这种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 行为的,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女发生一夜情不犯法,但是出现以下9种关系就犯法了,建议了解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爱情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吸食毒品、打针成瘾的,除以上处罚外还要强制进行戒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的可以进行劳动教育,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强制戒除。

3、男女同伙贩毒行为。

贩毒是违法的,一旦被抓到,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与军人的配偶发生关系。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老乡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6、民警朋友也碰到过这种事情。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入住宾馆,然后来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没有登记。

被举报行为异常,民警到宾馆检查,经过审问,发现是拐 卖儿童的,受到法律制裁。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拐卖儿童数量、产生严重后果等的不良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7、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

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

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

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

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

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

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

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

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

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

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

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

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

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

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

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

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8、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

两个人被一起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打电话给他老婆,他老婆接到电话后很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

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异性男女之间涉 及卖 yin和piao 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 yin和piao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piao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9、还有发现宾馆里面男女四人居住,感到可疑,被举报,经过检查,是毒博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这9种情况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一个深圳派出所的民警朋友 ,碰到有人举报,就去查房,抓到两个人,首先问双方是什么关系。

只要双方能熟悉姓名,没有金钱交易,就不是piao 娼,警察不会为难的。

假如有一方证明不是朋友关系,就是piao 娼。

要亲属去派出所领人,但是要交一定的费用,但是这种情况最怕夫妻知道,引起家庭不和谐,通常都是找朋友或者同事帮忙签名领走。

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从重处罚。

写到最后。

1、一夜情就不违法,但是如果男女关系出现以上9种关系也是违法的。

2、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以上是我的分享,感谢阅读,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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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成都一男子带一家人去妹妹家过年?

过年了,都想家,想亲人,盼团圆,这就是我国特有的亲情篇!每年到了年关,家家户户都热热闹闹,盼着亲人在一起说说笑笑,坐享天伦之乐!

“每逢佳节倍思亲”!又是一个年来到,成都一男子带一家人10口去妹妹家过年,妹妹嫁到山东20多年没回过一次娘家,可看这男子及家人多么的重亲情和感情。不过一奶同胞,20多年没见,确实是有点心酸,也有点想得慌!

20多年,你在他乡还好吗?现在网络发达了,可以爱情聊天,但总是不如亲眼所见,人生短暂,屈指可算几十年,还有几个二十年?该聚聚就聚聚吧!

也许妹妹另有隐情,不能如愿回家,但从这男子举动来看,应该过的好一些,就当一家人春节期间来山东旅游了,希望一路顺风,一路开心!

过年了,歇歇吧,有团聚的机会就聚聚,“子欲孝而亲不在”!希望大家有钱没钱,回家过年,看看父母以及亲人们!最后祝天下人春节快乐!

敬请关注【宗元】头条号!

女孩和男孩深夜喝酒睡一起?

2022年,浙江杭州女孩深夜和三名男性出去喝酒,酒醉后和其中一名男性住在一起被性侵未果,但女孩并没有报警依然和男孩裸睡在一起,而就在第二天还是酒后并与其发生关系,这个时候女孩确选择报警强奸,而法院审理的结果也让99%的人都没有想通!

在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被认定为强奸罪。

而性侵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刑事案件,就以我国为例,但凡是涉及到强奸案的,总是以三年起步至最高死刑的处罚。

但虽然法律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很严厉,社会上的强奸案件却依然时有发生,根据《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涉嫌强奸案件高达16595件。

虽然看起来有点多,但是相比2020年的32516件,其实已经下降了1.9%,所以从数据上来看,我们对于治理强奸案的效果非常显著。

而随着现在科技的发展和5G网络的普及,让许多原本对于法律不懂的人,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了解到了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

但是随着现代网络的普及,也让许多我们之前从未听过的奇葩案件也逐渐产生,很多时候有些案件的过程并不是我们表面看到的。

一、案例回顾一:无业女孩遭遇性侵被制止,竟然选择同男子裸睡!

2022年8月5号,浙江省杭州市某酒店的1420号房间,来了一女三男四名旅客,这四名旅客全部都是自由职业者,简称无业游民!

其中女顾客名叫范倩(化名),是1999年出生现年只有23岁,对于范倩来说除了三名男孩中的张扬(化名)有些熟悉以外,其他的几个人也不是特别熟悉。

但是范倩还是在8月5号,受张扬的邀请下和其他三人一起出去喝酒,由于都是年轻人几个人一时没注意,导致从饭局从开始一直持续到了深夜。

由于喝酒的时间太长,让先天体弱的女孩范倩有些难以承受,在她的提议下几个人匆匆结束了酒局,来到宾馆内开房休息。

而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上文中开头的一幕,只不过由于女孩范倩,是和其他三名男孩同处一室,导致8月6号号凌晨的时候,张扬趁着女孩熟睡时强行要与女孩范倩发生关系。

这个时候被惊醒的女孩范倩开始激烈反抗,她反抗的行为引起了其他两位朋友的注意,随着女孩不断地求救,也让其他两位朋友开始劝说张扬。

最终在朋友们的劝说下,张扬停止了性侵女孩的动作,按照按照正常逻辑,如果是一般女孩肯定会选择立马离开酒店,随后保留证据进行报警处理,但女孩范倩并没有这样做,反而是选择和张扬裸睡在一起!

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到了8月6号中午,这个时候女孩范倩还没有离开,依然和其他三名男孩同住在一起,并且在其他两位朋友的劝说下和张扬达成了和解!

就在当天晚上,四个人又换了一家酒店继续喝酒,虽然还是在杭州本地,但是房间号由1420换成了1203号。

而这次女孩范倩还是和之前一样喝醉,只不过这一次相比较于之前的她,已经达到喝醉呕吐!

就在8月7号凌晨,因为其他朋友发生了争吵,女孩范倩被张扬带到了1401号房间进行休息,当日的凌晨1:37分,张扬偷偷打开1401号的房间,又一次强行与范倩发生了关系。

而这次由于没有其他两位朋友进行劝阻,最终张扬还是“得偿所愿”,随着次日清晨女孩范倩在酒醒后,才发现自己身体有异样后马上选择报警,而随着警方的到来,一直还在睡梦中的张扬就在案发现场被抓捕归案。

二、在这起案例中,男子张扬会被怎么判?

在文章的开头我就已经说过在我国《刑法》上,对强奸罪的定义是指违背妇女意志,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因此如果我们单看男子张扬的行为,那么他已经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所以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张扬是应当被判处强奸罪的!

而根据刑法上对于强奸罪的定义,张扬的行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一审时法院也是这么认定的。

但是作为犯罪者的张扬却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女孩范倩,竟然已经选择在半夜和自己一起出去喝酒,那么按照逻辑来讲已经是默认自己和她的关系。

而且当第一次性侵发生以后,张扬之所以会停止接下来的动作,主要原因是女受害者因为酒后产生的呕吐,而正是因为有污秽的影响,才让两个人停止并且发生争吵。

因此张扬以这种理由向法院提出二审上诉,法院在接收到张扬的上诉后对此非常重视,重新审理了此案件的种种疑点。

最终当法院调阅了受害女孩和张扬以及其同伙的微信聊天记录,经过详细查询发现,在第一次女孩是强烈反对张扬的性侵的!并且女孩把自己强烈反对的意见还传给了张扬其他的两位朋友。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在张扬与受害女孩第一次发生关系时,在事实上是已经违背了妇女意志,已经违反了强奸罪的基本定义。

同时在稍后第二次被强暴事实中,受害女孩范倩已经处于醉酒状态,这个时候的女孩是已经处于神志不清,本身对于外界的信息交流也处于也处于无法应对。

而通过女孩在酒醒后发现自己身体有样,立马选择报警的行为,可以看出女孩是已经认定自己是被强奸的。

所以根据相关线索以及所得到的证据显示,张扬确实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状态下,强行和受害女孩发生性行为。

其行为本身明显已经违背了强奸罪的基本逻辑,但因为受害女孩在第一次时,依然选择同张扬裸睡在一起。

事后又有原谅张扬的行为,其本身在案发后也出具了谅解书,所以法院终审认定张扬是犯了强奸罪。

但由于其案件的复杂性,所以法院也认为对于张扬的处罚可以酌情处理,终审判处了张扬三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三、女孩和男孩深夜喝酒睡在一起,第二天女孩儿报警被强奸,法院会怎么判?

在上文中我已经通过真实案例,解答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我们不能只看问题的表面,而是需要通过表面看本质。

而由于每一个案件的基本情形不同,所以法院也会根据实时情况来确定最后的审判结果,所以想要搞清楚法院会怎么判?需要理清案件本身的特点:

01:是否违背了妇女意志

其实在我国《刑法》第236条中,对于强奸罪的定义已经明确说明了基本逻辑,无论我们处于任何状态下,只要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那么就可以适用于强奸罪。

看到这里肯定会有朋友产生疑惑,如果是合法的夫妻在床笫之间发生争执,那么作为老公的男孩也会被认为是已经违法了吗?

然而答案非常不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其实有一个专用名词叫做“婚内强奸”而法律对于国内强奸的处罚标准也是按照强奸队的标准来进行制定的!

就比如王卫明事件以及凤阳事件等,这两起案例正是很典型的婚内强奸案,而当地法院对于违反相关法律的责任人,也是做出了强奸罪的处罚。

02:是否采用暴力强迫手段

强奸罪的另一项基本定义,是在违背妇女意志时又采用暴力行为,通过暴力或者胁迫行为手段来强迫妇女答应自己的要求。

而所谓的暴力手段,单从字面上的意义来看,是指对女受害者的殴打,捆绑,推搡,对身体产生伤害的行为。

而胁迫行为通俗来讲,是指对犯罪者对受害女性妇进行语言威胁恐吓,非肉体上的伤害以达到精神上强制控制的手段。

就比如我们常见的扬言报复行凶,揭发隐私,加害其亲属,通过宣扬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协制迫害,迫使女孩不敢反抗自己的行为。

而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妇女患重病,或者妇女熟睡以及在醉酒,麻醉,假借其他治病等种种因素来实施对女性的侵犯行为,全部是以强奸罪来进行论述。

03:需解签罪与非罪的逻辑

很多时候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并不是女孩上下嘴皮一碰,就可以让司法机关认定并逮捕女孩所指责的人!

在在当今社会中,女孩和男孩当发生性行为时,其本身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法院也不会单单只从一方面来认定罪于非罪的逻辑。

如果在男女双方准备进行结合之前,男方并没有违背妇女意志,也没有采用任何强迫的行为。

而女孩只是因为自己脸面问题,而选择一种半推半就,或者是在事后因为某些原因,选择举报男方强奸,这种行为并不会被法院支持并且认定为强奸罪的。

所谓的半推半就是指在女孩和男孩发生关系时,女孩一方面表现出了同意的一面,又一方面表现了一丝拒绝的态度!

这个时候法院就不能单纯地认定男方已经违法了强奸罪,而需要通过全面调查男孩与女孩日常生活的关系。

除此以外还需要调查发生性侵行为的地点,时间,环境,以及女孩在事情发生后的态度,同时也会侧重于女孩在日常生活中的品德,所以但凡是有以上3点因素,犯罪者都会按照强奸罪来进行判处。

四、关于给女性朋友们,如何最大程度避免被性侵的几点建议

当我查阅了大量资料后发现了强奸案件屡发的几个原因,而正是这几种原因才是造成强奸案无法杜绝的原因,而这几点原因也是我给女性朋友们的一些建议

1:提高防范意识

其实如果我们仔细查阅大量资料,就会发现98%的强奸案是发生在夜间,而发生强奸案的地段又多是一些人际罕见地处偏僻的地方。

特别是当时间过度到了炎热的夏季,由于女性先天服装过于暴露,会在吸引大众注意力的情况下,也同时会吸引犯罪分子的注意。

而很多时候强奸犯们的作案动机,又被分为提前心有准备和临时起意两种模式,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有许多被害者是在犯罪分子临时起意因为衣物而被锁定为目标。

因此无论是当地环境如何安全,在深夜时对于女性朋友,我依然不建议单独行走在偏僻的线路上。

2:避免被诱惑

当今社会受益于无线网络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很多时候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进行的生活是远比以前更加便利以及发达的。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很多放在以前难以被普通人所享受的事物正在逐渐平民化,但是人的本身欲望是没有上线的,很多时候我们对于某些事物的向往,会成为犯罪者实施性侵的重要原因!

因此在社会上也就产生了一种诱惑性性侵害,而所谓的诱惑性性侵害,是指利用受害者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爱慕虚荣的心理,诱惑受害者自然而然的走进犯罪者的陷阱。

3:熟人之间依然需要提高警惕

在我们下意识的想法中,性侵害的受害者基本上是属于陌生人之间,许多犯罪者和许多受害者并不熟悉。

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的非典型强奸案正在频发,很多女受害者正是被原本的熟人侵犯。

而正是因为犯罪者是女性受害者所熟悉的人,这导致许多被侵犯的女孩,出于维护个人名誉而又怕对方报复勒索选择默默承受。

而当警方通过一线证据抓捕到犯罪者时,往往被害人会因为顾及身边人的想法,选择故意隐瞒事实,做不实的陈述,给司法机关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因此作为女性朋友,在碰到熟悉还是陌生的人时,都要抱有警惕心,千万不要因为是周围的朋友而放松警惕!

写在最后

所以如果想要知道当一个女孩深夜和男孩儿喝酒并睡在一起,第二天女孩儿报警被强奸,法院到底如何处理是非常复杂的!

我们是需要通过综合考虑,并不是只看表象就可以得出答案。不过我想说的是:如果女孩在之前对男孩是抱有一定想法,那么法院会根据综合因素来判定,这件案件到底是不是属于强奸案!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和转发。

家长们该如何处理女儿网恋及接触不良信息?

如果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有网恋的倾向,这个时候家长该如何制止自己的孩子呢? 其实这个时候家长必须要起到一个高度的重视才可以,因为网恋这种东西其实是相当不靠谱的,因为你的孩子现在还在上学过程当中,有可能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网恋就会影响到自己的学习,那肯定就会影响到自己的未来,所以我觉得你最好的的方式就是一定要好好的监督好你的孩子,尽量不要让他步入网恋这样的事情。 其实现在的很多网恋往往都是一些骗局,都是一些喜欢骗人的人,然后骗取别人的钱财,所以网恋这种东西也是不靠谱的,当然也是有靠谱的成分在里面,但是这种靠谱的还是几率比较少的。 如果你的孩子还在上学,一定要督促他好好的学习,尽量让他不要跟网上的这些陌生女子聊天,或者是陌生男子聊天,如果你的孩子已经工作了,未来也要找对象,那你可以帮忙帮自己的孩子去找一些靠谱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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