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100元的爱情,有一个日本老婆是什么体验?
老乡100元的爱情,有一个日本老婆是什么体验?
我在日本工作过六年多,在大家的心目中,日本女子是贤良、温柔的代名词,网上很多中国男子都表达了想娶一个日本女孩子的愿望和感慨。
王熙凤和贾蓉真的有私情吗?
王熙凤和贾蓉没有私情,他们俩是上下级之间互相利用的利益关系。男女关系方面一清二白,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对方的菜。
一幕“暧昧”惹非议,两层隐情说分明王熙凤之所以总有被人怀疑和贾蓉有私情,最重要的论据就是书中这一段描写:
《红楼梦》 第六回 贾宝玉初试云雨情 刘老老一进荣国府
这王熙凤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便向窗外叫:“蓉儿回来!”外面几个人接声说:“请蓉大爷回来呢!”贾蓉忙回来,满脸笑容的瞅着王熙凤,听何指示。那王熙凤只管慢慢吃茶,出了半日神,忽然把脸一红,笑道:“罢了,你先去罢。晚饭后你来再说罢。这会子有人,我也没精神了。”贾蓉答应个是,抿着嘴儿一笑,方慢慢退去。
这一段描写,看似很暧昧,其实很敞亮。
首先,王熙凤面前不仅有刘姥姥在场,还有一堆的丫鬟婆子伺候,别说有什么眉目传情、暧昧撩骚,就是荣国府的家务事,精明的王熙凤也不方便当着刘姥姥一个外人的面和贾蓉详谈。
不方便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她要交代贾蓉去办的事情,会涉及银钱账目出入,而且数目还不小。
众所周知,刘姥姥是来打秋风的,王熙凤之所以要先跟她一顿哭穷,还说是挪用了给丫鬟做衣服的银子,为的就是花最少的钱打发了她,还能给自己收获最大的人情和体面,这才符合王熙凤伶俐精明的性格。
如果让刘姥姥当面听见了贾府日常事务,动辄出入就是成千上万两的银子,那王熙凤拿二十两银子就很难打发她,就算她表面不嫌少,心里肯定是不满足的,更别提什么感恩了。
我们不妨将这一幕置换到现代社会,假设王熙凤是贾府总经理,贾蓉是个业务员,就很好理解了。
总经理办公室来了个穷亲戚借钱,正在磨牙。业务员有急事前来请示汇报,总经理本就不耐烦穷亲戚,就先给业务员处理了着急的业务。
业务员拿了批示刚走,总经理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件急事需要交代他去办,就喊他回来。
等业务员回来了,总经理才想到要交代清楚这件业务会涉及到财务账目,数额还不小,可眼前还有来借钱的穷亲戚,要是你,你会当面讲吗?那肯定不会呀!
至于和贾蓉有私情,当着刘姥姥一个外人的面,明目张胆眉来眼去,邀约密会就更是不可能的了,不然您以为是王熙凤不想掌权了呢?还是贾蓉嫌自己命太长呢?
王熙凤堂堂王家嫡出大对象、荣国府管家媳妇儿的身份教养摆在那里,权利、名声和贾蓉哪个对更重要?就不言而喻了。
这里就有看官不服气了,你说王熙凤和贾蓉没私情,那她脸红什么呀?贾蓉笑什么呀?这其中还有另一段隐情。
我们都知道《红楼梦》的成书过程非常复杂,所以版本也有很多。
在众多版本中,可分两大类:即带有脂砚斋、畸笏叟等人评语的手抄本,止于前八十回,简称脂本;另一大类,一百二十回全本,最先由程伟元与高鹗整理出来印刻成书,世称程高本,第一版成于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即程甲本,翌年(一七九二)又改版重印程乙本。
一般我们看到的是流通最广的程高版,程乙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但是对于王熙凤和贾蓉这一段故事的描写,我们还要参照一下脂本。
如庚辰本、甲戌本的《红楼梦》书中,其中关于这一段的描写,“满脸笑容的瞅着王熙凤”,“忽然把脸一红”和“抿着嘴儿一笑”这三句都没有,是程高本加出来的。
至于谁是谁非,实在很难说清,在《红楼梦》艰难漫长的成书过程中,未完结时已历经无数手抄流传,这其中就难免有些删删改改,但是事关王熙凤清白名声,还是要全面对照分析,至于看官们作何感想,就见仁见智了。
女强人的骄傲VS纨绔的尊严,王熙凤和贾蓉互相看不上王熙凤是红楼世界首屈一指的女强人,根本看不上贾蓉那种轻浮下流的货色。
冷子兴评价王熙凤:
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
周瑞家评价她:
这凤姑娘年纪儿虽小,行事儿比是人都大呢。如今出挑的美人儿似的,少说着只怕有一万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的男人也说不过他呢。回来你见了就知道了。就只一件,待下人未免太严些儿。
翻遍《红楼梦》,放眼荣国府,人人敬服的琏二奶奶王熙凤她拿正眼儿瞧过谁呢?平辈里也就宝玉、黛玉、探春和李纨,八面玲珑的宝钗也不见她多么待见。
小辈子侄里也就是个秦可卿,丫鬟里有个平儿和小红。就是长辈们她虽然表面上恭敬,但也也打心底里瞧不上自己的无能窝囊的亲公婆。
王熙凤精明强干,她深爱的丈夫贾琏也不是一个绣花枕头。
冷子兴这样评价贾琏:
若问那赦老爷,也有一子,名叫贾琏,今 已二十多岁了,这位 琏爷身上现捐了个同知,也是不喜正务的,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得,所以目今现在乃叔政老爷家住,帮着料理家务。
贾琏不是一个整天就知道花天酒地的人,虽然不喜欢读书,但是很会说话,情商很高,在人情世故的场面上很有随机应变的心计。
如果看官要说武则天更加精明强干,不是一样喜欢找面首,纳男妃吗?可是武则天养后宫不也是在高宗驾崩,她自己称帝之后吗?除了生理需求,更多是宣示皇权的一层意思。
王熙凤的丈夫贾琏,现如今活的好好地,而且风流俊俏,又是贾府对外公关的颜值担当和能力担当,王熙凤犯不着去找别的男人,他们都不如贾琏。
再者,王熙她作为一个年轻的管家媳妇,想要震慑住贾府几辈子的那些油滑刁钻的老奴自然要雷霆手段,同样的为了服众,她对自己的要求也很高,不仅工作起来也是事事争强好胜,是个拼命三娘,日常也十分爱惜爱重名声,更注重维护自己的威严和骄傲。
贾瑞调戏她的时候,她内心第一反应是这样的:
王熙凤儿故意的把脚放迟了,见他去远了,心里暗忖道:“这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呢。那里有这样禽兽的人?他果如此,几时叫他死在我手里,他才知道我的手段!”
第一反应见人品,可见王熙凤是极其厌恶这种违背人伦的男女关系,认为这是禽兽行径。
邢夫人找她讯问绣春囊之事,她的反应也足以说明她是遵守封建礼法约束,行的端,走的正的女人。
王熙凤听说,又急又愧,登时紫胀了面皮,便挨着炕沿双膝跪下,也含泪诉道:
“太太说的固然有理,我也不敢辩。但我并无这样东西,……不但我没此事,就连平儿,我也可以下保的。”
可见王熙凤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就连下属平儿她也管的很严,如果她真有什么不清白的事情,很容易就会让平儿拿住把柄,那她又凭什么来管束平儿呢?
贾蓉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轻浮浪荡,无耻下流,毫无伦理道德底线的纨绔公子。他喜欢女人的从来都不是女强人的类型,别说刚烈泼辣的王熙凤,就是风流袅娜、能力非凡的秦可卿都未必是他的菜。
原因很简单,贾蓉自己没本事,降服不住聪明强势的女人,但又自恃宁国府嫡子的高贵身份,所以他更喜欢在柔弱的女人面前显示自己作为男人的地位和尊严。
这一点我们从他在书中喜欢的女子类型可以推测而知,他在书中有明确男女关系的就是尤二姐。
尤二姐是正好和王熙凤相反类型的女人,家世卑微、花容月貌、柔情似水、逆来顺受,一点儿主意也没有的花瓶一个。这才是贾蓉喜欢的类型,喜欢到什么程度呢,甚至不顾尤二姐是他名义上的姨母。
且看贾蓉是这样评价王熙凤的:
凤婶子那样刚强,瑞大叔还想他的账:那一件瞒了我?”看到么,在贾蓉心里,王熙凤是个刚强的女人。
所以王熙凤和贾蓉之间若论男女关系,那是互相看不上的,他们就是上下级的利益关系。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长辈和晚辈的关系,别看凤姐大不了贾蓉几岁,但是贾蓉非常怕她。
我们看书也好,看87版《红楼梦》电视剧也好,王熙凤骂贾蓉那都是堪称一绝,张口就是口吐芬芳:
《红楼梦》 第七回 送宫花贾琏戏熙凤 宴宁府宝玉会秦钟
贾蓉道:“他生的腼腆,没见过大阵仗儿,婶子见了,没的生气。”凤姐啐道:“呸!扯臊!他是哪吒我也要见见。别放你娘的屁了!再不带来,打你顿好嘴巴子。”贾蓉溜湫着眼儿笑道:“何苦婶子又使利害!我们带了来就是了。”凤姐也笑了。
《红楼梦》第十六回 贾元春才选凤藻宫 秦鲸卿夭逝黄泉路
贾蓉忙跟出来, 悄悄的笑向凤姐道:“你老人家要什么,开个帐儿带去,按着置办了来。”凤姐笑 着啐道:“别放你娘的屁!你拿东西换我的人情来了吗?我很不希罕你那鬼鬼祟祟的!”说着,一笑走了。
《红楼梦》第六十八回 苦尤娘赚入大观园 酸凤姐大闹宁国府
凤姐一面又骂贾蓉:“天打雷劈、五鬼分尸的没良心的东西!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成日家调三窝四,干出这些没脸面、没王法、败家破业的营生。你死了的娘,阴灵儿也不容你,祖宗也不容你!还敢来劝我!”一面骂着,扬手就打。
王熙凤不仅骂贾蓉,还差点上手打,唬的贾蓉连忙跪下讨饶,不停磕头,还自己左右开弓抽了一顿嘴巴子,就差没管王熙凤叫祖宗奶奶了。
如果王熙凤和贾蓉有暧昧关系的话,贾蓉必定有她的把柄在手里,就算贾蓉怂恿贾琏娶了尤二姐,王熙凤再生气也会有所顾忌,断然不敢这么理直气壮的来宁国府撒泼吵闹,更不会把贾蓉吓成这幅熊样。
王熙凤对贾琏非常忠诚,贾琏出轨她反应过激王熙凤对自己的丈夫贾琏非常忠诚,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她都是一心一意对贾琏的。这一点平儿可以作证:
平儿道:“她防你使得,你醋他使不得。她不笼络着人,怎么使唤呢?你行动就是坏心,连我也不放心,别说她呀。”
也正因为王熙凤对贾琏的忠诚,她本身又性格强势,所以才对贾琏的出轨反应那么激烈。她想要和贾琏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惜琏二爷是个风流种子,不仅不忠诚,还荤素不忌,王熙凤越是妒火中烧,他就越发的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屋里拉。
但他们曾经也是很恩爱过的,《红楼梦》第二十三回 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
贾琏道:“这也罢了。”因又悄悄的笑道:“我问你,我昨儿晚上不过要改个样儿,你为什么就那么扭手扭脚的呢?”凤姐听了,把脸飞红,“嗤”的一笑,向贾琏啐了一口,依旧低下头吃饭。贾琏笑着一径去了。
这一段夫妻闺房之乐描写的十分生动,王熙凤面对自己最爱的贾琏都是一改在外面凤辣子的泼辣,变成小女人的娇羞,说明她在男女关系上是很保守的一个人。她对自己的丈夫都保守,更不可能会有什么婚外的暧昧不伦关系了。
综上所述,纨绔公子贾蓉其实很畏惧管家婶子王熙凤的威严,他们之间没有男女之情,更没有暧昧。
平日里凤姐和贾蓉说说笑笑,一时因为她出身将门,性格本就活泼爽利,又自由当作男儿教养,没有那么普通闺秀的娇羞和扭捏,与兄弟子侄说笑也是为了笼络人心,便于管家。
贾蓉整天嬉皮笑脸的奉承王熙凤,则是为了哄她高兴,从她手里讨一些好差事,以便从中捞油水,中饱私囊,说穿了,两人不过是互相利用罢了。
王熙凤可是专心搞事业的女强人,忙起来睡觉的时间都不多,连心爱的丈夫都没空应付没空管,这才导致了贾琏频繁出轨。这么一个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的人,哪里还有闲情逸致去搞什么婚外恋哦。
【参考文献】:
程乙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作者: 曹雪芹撰,高鹗续。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作者白先勇(理想国出品)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
万恶淫为首,百行孝当先。
这句出自明朝《古今贤文》的名言,相信各位并不陌生,然而纵观古今,其实不止唐朝,历朝历代虽有各类犯罪与律例见诸史册,但与“淫”相关的犯罪案件却鲜有记载,最近我恰巧看到一则典故,由此引发许多思考,费尽心思查了许多资料后,将所想感悟说与诸君听,尽可能探知古人的真实面貌,还历史以真相。
“强奸犯少”的原因之一,大概有如下三点:
首先,吏民相奸,常以“和奸”论。
法律史学家程树德著有一本《九朝律考》,其中记载了一则“奸部民妻”的案例,条引于宋代全科文献《太平御览》,该案例大致经过为:
谢夷吾身为汉朝的荆州刺史,率部来到南阳县,正巧遇到孝章皇帝也在南阳狩猎,县官趁机禀报,称有亭长奸淫民女,为了不影响亭长与民女的声誉,便将此事论为“和奸”,即“通奸”。
(注:亭长即是古代掌管地方治安的官吏,相当于现今的派出所所长。)
谢夷吾听完汇报以后,当即斥责县官:“亭长”是皇帝下诏选出,身着“朱帻”的官吏,自己本应守法尽责,如今却领头犯案,且让三老、孝悌等乡官按律严加治罪。
最后便把亭长由“和奸”改为强奸罪,按照法律将其严惩。
(注:三老,为古代掌管教化的乡官,一般具备“ 正直、刚克、柔克“三种德行,且是乡中长者,德高望重。孝弟,性质与三老相同,皆是主掌教化的乡官。)
(谢夷吾·字尧卿)
由此来看,如果不是谢夷吾的深明大义,秉公执法,再加上正好皇帝巡狩到此,恐怕这利用职权强奸民妻的亭长便会逃过律法的制裁,而那位被强奸的民女,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也体现出为何古代强奸犯少的原因之一,即在汉代,很多发生于民间的强奸罪,或许会以“和奸”,即“通奸”论处,而并不会上升到强奸的程度,其严重性自然与强奸罪无法相提并论。
《太平御览·良刺史下》:谢夷吾,字尧卿,山阴人。为荆州刺史,遇孝章皇帝巡狩,幸鲁阳,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有亭长奸部民者,县言和奸,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须臾,夷吾呵之曰:“亭长朱帻之吏,职在禁奸,今为恶之端,何得言和?”切让长吏治亭长罪。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与上合。帝叹曰:“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朕不忧天下矣。”同时汉代的律法属于初设阶段,虽然较之秦律有了明显进步,但仍有所局限,同时对于女性的权利保护并不重视,如《汉书・张汤传》中,便记载一则“郎官奸淫官婢”的案例:
官婢之兄向身为光禄勋的张安世举报,称自己的妹妹在郎官家中做婢女,却惨被郎官强奸,然而张安世非但未予伸张,反而怒斥官婢之兄诬陷郎官清白!遂将此案件隐瞒下来,不予处理。
(注:光禄勋,相当于掌管皇宫警卫的官员,负责宫禁与各类警务,主要保护皇帝与后宫安全,当时担任光禄勋的张安世,也统领郎官。官婢,则为因罪被罚到官员府中做奴婢的女子,身份极其卑微。)
《汉书・张汤传》:郎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诬污衣冠。”告署適奴。其隐人过失,皆此类也。通过此事,更可证明,起码在汉代,如官婢等身份低微的女子,一旦遭遇强奸,则无处得以伸张,如果告发强奸者,反而会遭到诋毁,称女方诬陷男方。
由此可见,妇女人身权益,虽然在律法中予以规定,但结合实际的现实情况来说,却往往得不到保护,甚至是会被忽视,乃至于可能反成罪人,根本得不到切实有效的合法保护。
一旦遭遇强奸,便不会为人所知。
这属于封建社会的陋规,对于女性人权的不重视,以及律法的不完善,成为强奸犯不受法律严惩的原因之一。
其次,同样也是因为古代律法,但却是因为法律的进步。
随着时代进步与社会变革,古人对于律法也在不断完善及修订。
到了唐朝,已对强奸罪有明确规定,且对“和奸”,也有严厉惩戒:
《唐律疏议》:“凡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各加一等。从上文可看出,凡是通奸者,男女各判徒刑一年半,而如果是女方有丈夫,则徒两年。
最后一句:“强者各加一等”,即如果是强奸,则在此律之上,罪加一等。
结合唐朝徒刑共分为五等,从一年半到三年,可知“罪加一等”,即为,徒刑加半年,因此如果是强奸犯,则在“和奸罪”的基础上,加半年刑期。
打比方,如果有人犯下强奸罪,则在和奸罪的一年半徒刑上,再加半年,为两年徒刑。
当然具体判罚标准,还会视情况而定,最重者将会处以绞刑或斩刑,足以可见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开明的大唐的确比之汉代进步许多。
再到宋朝,文化极其兴盛的朝代,对于强奸施暴者,更是刑罚分明:
《宋刑统杂律》:“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此律的意思,相信不难理解,如果有夫之妇被强奸,强奸者按律当斩,而受害女子则无罪。
同时宋律还规定:若强奸者在女子反抗过程中被反杀,则女子同样无罪。
乃至于宋代还首创了“强奸幼女罪”,宋宁宗赵扩时的法令汇编,名为《庆元条法事类》,其中明文规定:
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此处“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同样以强奸罪论处,流放三千里,发配边关荒芜之地。
如果是强奸未遂者,则发配五百里。
而如果是实施强奸者,在过程中切实伤害到女性,则不问其他,直接绞刑伺候。
由此可见,在宋朝对于强奸的重视程度,随着社会文明的开化,也从正面体现出对于女性人身权利的逐渐重视,以及对于强奸犯的惩罚力度,均在不断加强。
而到了明朝,强奸罪成为罪不容殊的大罪,有明律为证:
《大明律·犯奸》: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奸亐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由此可以看出,在明朝时,强奸罪已经上升到死罪的程度,如有强奸,则处以绞刑。并且还对强奸未遂者,也做出了具体判罚标准,即“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更将强奸幼女者,直接以强奸罪论处,皆为“绞刑”。
虽然看似与宋律无异,但实际上宋律中对于施暴过程是否造成伤害,来判断是否该处以绞刑,而明朝是但凡强奸,无论造成伤害与否,直接判处绞刑,尤其是在明朝的理学全面发展过后,强奸罪更是罪不可恕,为世人所唾弃。
由此来说,严苛的刑罚为明朝女性的人身权利提供了一定保障,而理学的发扬又从道德层面对施暴者加以谴责,因此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法律的不断完善,使得明朝时期的强奸犯罪大幅减少,比之早先的唐代,甚至是汉代,皆有了大幅改善。
到了清朝,则与明朝法律基本保持一致,刑罚甚至更为具体:
《大清律例卷三十三·刑律·犯奸》: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强奸者,绞(监候)。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凡问强奸,须有强暴之状、妇人不能挣脱之情,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毁裂衣服之属,方坐绞罪。若以强合以和成,犹非强也。如一人强捉,一人奸之,行奸人问绞,强捉问未成流罪。又如见妇人与人通奸,见者因而用强奸之,已系犯奸之妇,难以强论,依刁奸律。)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同强论。因此,我个人认为,除了前文所说“女性人身权利,因法律不完善得不到保护”的原因外,强奸犯少的第二个原因则是:
因为时代的不断发展,与法律的不断完善,历朝历代对于强奸罪的惩罚程度不断加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阻扼了强奸行为的发生,并且为古代女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
尤其以明清两代,对于强奸罪的惩治之严,综上可见一斑。
第三个原因,也是比较无奈,且令人心寒:
在某些时候,古人对于女性声誉的保护,大于对女性在律法中所拥有的人身权利的重视。
我相信这段话并不难理解,很多情况下,即使是现代如果发生了强奸案,人们首先考虑的并非使犯罪分子得以严惩,反而是首先考虑受害女性的声誉问题,而选择隐瞒不报,在古代也是如此。
自古到今,女性对于贞操的看重,可谓比之生命还要重要,援引北宋理学文献《二程遗书》所说:
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段话后人予以总结,正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由此可见古人对于失节的重视程度,至少在观念上高于生命。
(本人声明,绝无诋毁现代女性不重视名节之意,此处只论古代,望各位头条读者不要误会,谢谢。)
因此有时古代女性为了名节,会选择默不作声,即将自己的惨痛遭遇隐瞒下来,而使犯罪者逍遥法外。
此原因也让我想起了清朝时的一则案例,在道光十九年,发生于山西太原的一起“大盗奸杀案”,该案中的犯罪者不仅强奸了同村妇女,甚至在事后将其残忍杀害,并将脚趾剁下,此案不仅惹得当地百姓民愤难平,更上达皇帝,遂命令太原府严办此事,虽然罪犯最终被斩首示众,然而为了受害妇女的名誉,其家属却拒不承认妇女被强奸,只承认罪犯大盗有偷盗行为,为的就是防止被强奸的事实传播出去,有损女方名誉,此后家属更难以见人。
《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九年》:虞守住介两月,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满欲回省。及方伯将案详结,仍不过寻常盗案耳。中丞另片奏称:“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而事涉暧昧,难以刑求。今盗首已问斩枭,群盗概不免死,即使轮奸属实,罪名无可复加,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以省拖累”等情。“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
这段话,想必也不用我翻译了,诸位读者朋友应该都能看懂。
虽然这只是个例,但仍能看出古人对于名节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大过受到伤害后理应获得的法律伸张。
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我直言说明,大多数情况下,会出于考虑女方的名誉,而隐瞒实情,上述情况还是因为比较特殊,即强奸者本身便是江洋大盗,犯案累累,按清朝律例,理应问斩,所以最后受害者家属只承认遭到盗窃。
那如果不是江洋大盗,而是同村邻居呢?
结果可想而知。
我并非否认受害者家属会大胆揭发,但客观事实上,我们无法否认为了受害者名誉,而隐瞒案件事实的可能性,近代还有许多乡村,会发生类似的魔幻事件,即受害者遭遇强奸以后,两家大人为了双方名誉着想,甚至还会强行将男女撮合在一起,施以婚娶之名,而以此避免外人风语。
所以我个人认为,受害者为了名誉考虑,瞒而不报,也是“强奸犯”在古代不多的原因之一,因为事实都被隐瞒了,无人可知究竟有多少女性受到侵害,自然也无人可知有多少强奸犯逍遥法外,不得严惩。
但无论如何,“强奸”作为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不管是古还是今,皆为世人所不齿,势必因其残忍伤害女性的暴行,而受到全人类的唾弃与谴责!
本来还想再加一个原因,即古代男子对于自身品德的重视,如果起了色心,甚至出现过自扇耳光,试图清醒的事例,但我仔细思考了一番,认为这种情况少之又少,便不再加为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还是那句老话,随着时代社会与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并切实保障到每一个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虽然不得不承认,法律也有不完美,但无论如何,至少从原则性上来说,经过现代化建设以后,我国现今的法律,为了能使每一位公民的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障,结合日新月异的现实发展,也在不断修订并加以完善。
因此,遵纪守法,共创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
逾越法律,实施犯罪,势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尊重他人,和谐共处,才能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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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九朝律考》程树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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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良刺史下》:谢夷吾,字尧卿,山阴人。为荆州刺史,遇孝章皇帝巡狩,幸鲁阳,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有亭长奸部民者,县言和奸,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须臾,夷吾呵之曰:“亭长朱帻之吏,职在禁奸,今为恶之端,何得言和?”切让长吏治亭长罪。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与上合。帝叹曰:“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朕不忧天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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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张汤传》:郎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诬污衣冠。”告署適奴。其隐人过失,皆此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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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凡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各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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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刑统杂律》: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
·《庆元条法事类》: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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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犯奸》: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奸亐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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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卷三十三·刑律·犯奸》: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强奸者,绞(监候)。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凡问强奸,须有强暴之状、妇人不能挣脱之情,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毁裂衣服之属,方坐绞罪。若以强合以和成,犹非强也。如一人强捉,一人奸之,行奸人问绞,强捉问未成流罪。又如见妇人与人通奸,见者因而用强奸之,已系犯奸之妇,难以强论,依刁奸律。)
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同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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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遗书》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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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九年》:
虞守住介两月,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满欲回省。及方伯将案详结,仍不过寻常盗案耳。
中丞另片奏称:“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而事涉暧昧,难以刑求。今盗首已问斩枭,群盗概不免死,即使轮奸属实,罪名无可复加,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以省拖累”等情。
男朋友家开车去我家?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开车6个小时推算路程的话大概在600公里上下,甚至600到700公里。为什么这么说呢?年轻人在恋爱期间连续开6个小时的车是可以的,按照时速110公里算基本上66公里,600多公里对我们来说当然算是远嫁了。
不过虽然距离远了,但是好在交通发达。纵横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可以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如果你们俩是真心相爱,你可以接受远嫁哪其实也无所谓。当然距离这么远你的父母想要帮助你也是不容易的,毕竟是600公里的距离,就算坐高铁这样两个多小时的。
这么远的距离你要在你男朋友那边重新开始你的人际关系,因为那边没有你的亲朋好友和兄弟姐妹。所有的人际关系都需要你自己去重新开始,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你想得到一句面对面的安慰都是很难的,你只能通过网络看到你之前的亲朋好友和兄弟姐妹。随着时间推移你想随便回去自己的家乡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你要在这边工作,生儿育女,拖家带口,你会逐渐有自己的家庭,慢慢会把自己的精力转移到自己的家庭上。你原来的人际关系也在逐渐淡化,慢慢你会发现,这个陌生的城市反而是你永远要生活的地方。反过来,你的父母远在他乡,想要见你一面也是不容易,离开自己生活的城市也不容易。总之,你和父母见一面都很难。
有什么关于恋爱的甜甜的文案?
以下图片均源于网络
句子源于网络或者自己原创:
(欢迎大家搬运 注明出处就好 但是谈恋爱用的话就不用啦~)
1.我终日游荡在这荒芜的原野上
终于窥见光的到来
2.一想到你
我眼里就像洒满了星星✨
3.从此开心难过都与你有关
4.有的人哪怕是跋山涉水
去见一见
也是值得的
5.我们要相爱到八十岁
怎么八十一岁要打一架吗
6.别抱怨了
抱我好不好
7.近朱者赤 近你者甜
7.想你的心情
实在没办法用一句话代替
8.举头望明月
低头亲亲我
9.我没什么好给你的
到只要你点头
我就是你的
10.人生建议
养一只可爱的我
先到这里叭~ 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