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100元的爱情,有一个日本老婆是什么体验?

2023-07-05 18:21:04 35阅读

老乡100元的爱情,有一个日本老婆是什么体验?

我在日本工作过六年多,在大家的心目中,日本女子是贤良、温柔的代名词,网上很多中国男子都表达了想娶一个日本女孩子的愿望和感慨。

老乡100元的爱情,有一个日本老婆是什么体验?

我在日本期间接触到一些娶了日本女子的中国男子,也接触过娶了中国老婆的日本男子。总体来说中日两国的跨国婚姻还是比较和谐的,甚至比本国男女之间的婚姻还要更好一点。但社会是由复杂的群体构成的,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就是人,每个人之间都存在着很多的差异,而且人们的生活又受到性格、爱好、工作、收入水平、家庭、受教育程度等多种多样的因素影响,因此不要说跨国婚姻,就是本国男女之间的婚姻也是千姿百态,五花八门。

日本和我们国家同属东亚,而且日本古代受中国文化影响很深,时至今日日本依然保留着大量的中国文化遗迹和习俗,很多日本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喜爱不亚于中国人,儒家思想在日本也影响很深。所以虽然日本现在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经济总量处于全球第三,但传统思想依然根深蒂固,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普遍偏低,所以绝大多数日本女人结婚以后就回归家庭,做专职太太,专司相夫教子之职。

而且日本家庭对日本女子从小就注重礼仪、家务方面技能的教育培育,大多数都形象端庄、彬彬有礼,有较高的做菜、洗衣、收纳技能,能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井井有条。

和日本女孩子谈恋爱并没有过重的经济负担,日本人的生活信条是不给别人添麻烦,朋友同事之间聚会吃饭都是AA制,恋人之间约会基本也是AA制,节日或生日也并不需要给女朋友送贵重的礼物,结婚前也不需要送远超自己经济实力的彩礼,也不要求男方有房有车,日本年轻人结婚基本都是独立租房住,买房都是四十岁以后的事,这些习俗的详细情况可以翻看我以前的文章。

日本年轻人结婚生孩子以后都是自己带孩子,日本女子吃苦耐劳的精神是我们现在的女孩子无法相比的,经常可以看到日本女子一个人带三个孩子外出。中国这些年的独生子女政策造就了一批连自己生活都照顾不了的独特男女,甚至不乏“巨婴”存在。而且日本即便对于结婚后坚持工作的女性都有比较优越的产假制度,有些公司男性也有产假。日本基本没有“月嫂”之说,而且日本富人家庭也很少有“保姆、佣人”。

现在日本经济不好,单靠男人的收入维持生活比较困难,一些日本女子也会坚持工作,但日本有从一岁多就可以入托的托儿所。总之,和日本女孩子谈恋爱结婚相对国内来说是比较轻松的。

但是,现在中国男子娶日本媳妇的并不算太多,远少于日本男子娶了中国媳妇的数量,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并不再羡慕中国,而且敬仰西方,明治发起了脱亚入欧的运动,全面学习西方科技和文化,日本得到快速发展,日本人也越来越看不起中国人,认为亚洲只有日本大和民族是上等民族。在这种意识形态和男尊女卑的思想下,很少有日本女人嫁给中国男人,而嫁给西方人的数量很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日本人虽然并不过于看重金钱,但日本的传统毕竟是男人主外赚钱养家,所以男人的收入水平至关重要,而过去在日本的中国人收入状况比日本人要差的多。

但这种现象最近几年在发生快速地变化,一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力增强,国家的地位和影响力大幅上升,弱国无外交就是国家地位和影响力的写照,在国外华人的地位更是如此。而且疫情以前国人在日本的买买买,着实让日本人吃惊不已,而且羡慕嫉妒恨。这大大增加了日本女子嫁给中国男子的动力。另一方面,日本男人大男子主义严重,在家里就是巨婴,什么家务也不会,沉重的工作压力也让日本男子变得沉默、消极、无趣。相反中国男人家庭观念强,认同男女平等,比日本男子疼老婆,现在越来越被日本女子所看好,所以最近几年中国男人娶日本老婆的比例明显上升。

尽管如此,与日本女子谈恋爱也存在很多的挑战,毕竟中日两国文化差异巨大,日本人也算世界上一种比较另类的人群,日本人是时时处处都充满“矛盾”的群体,他们保守又开放、守旧又现代、善良又邪恶。这些差异也带来很大的相处困难,有时很多的做法会造成和国内相反的结果。比如,一个中国男人日本老婆的闺蜜去家里做客,中国老公为了表现自己对老婆的体贴,包办了家务,做了一桌子中国美味,让老婆的闺蜜大饱口福也非常高兴。本以为会得到老婆大人的褒奖,但老婆却并不开心,原因是日本主妇的任务就是做家务,老公虽然包办了饭菜,但会让别人认为老婆不称职,很没面子。而日本人又往往不喜欢敞开心扉说出心里话,即便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都是如此,朋友之间更是交情平淡,这样冷战很多。

中国人家庭观念很强,现在父母对已婚子女的干预也不在少数,而日本人成年以后就与父母分开独立自主生活,父母对子女的恋爱和婚姻以及婚后生活干预很少,这种差异也导致很多问题,一个朋友家里对他娶日本女子不太接受,婚后父母、姐妹都对他日本老婆多有指责,而日本老婆又个性十足,导致最后是老婆带着一双儿女在日本生活,他自己在国内创业。这些星星点点的生活琐事背后潜藏的文化差异、处事方式差异,导致中日跨国恋爱也不轻松。

而且日本作为发达国家,西方文化的影响很大,很多人的想法、需求和爱好千奇百怪,要打动一个日本女子的心也要费一番功夫。日本的不婚族、不育族很多,离婚率也相当高,中日跨国恋爱又增加了更多的文化差异,离婚率自然很高。

现在日本的社会现实是经济停滞,人们的收入下降,很多家庭生活并不轻松,而支撑家庭的男人自然压力山大,很多人被老婆嫌弃。日本社会为了维护全职太太的尊严,实行的是男人的每月工资要全额上交老婆大人,由老婆打理,每月老婆给老公一定数量的零花钱。刚去日本工作时就发现公司每月要将员工的工资条邮寄到他家里,几千员工每月的邮寄费也很可观,因此建议他们发邮件,但社长说那样可能老婆看不到,必须邮寄确保老婆看到。

日本社会注重社交,同事之间要经常聚会喝酒,不在外面和朋友同事喝酒会被老婆抱怨没朋友,所以在日本的居酒屋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自己喝闷酒。但社交吃饭又需要钱,日本同事朋友相约喝酒是AA制,聚会结束时当场算账平分费用,有些零花钱少的人被邀请就非常尴尬。因此很多的男人精神压抑,出现变态心理,有一部分人则选择自杀,以至于富士山下出现了自杀森林,日本的自杀率在全球都是比较高的。

而日本女子做全职太太,每天面对锅碗瓢盆,除了做饭就是打扫卫生,生活无聊乏味,有些时候还要出去打点零工补贴家用,每天还要精于算计,精打细算,所以也是出现各种状况。

但日本社会崇尚的简单生活,不给别人添麻烦的理念,让在日本生活的人比在国内少了很多的人情世故,少了很多的攀比跟风,少了一切向钱看的铜臭气,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简单生活。由此在与日本女子的恋爱中也有同样的结果。

(图片来源于网络)

王熙凤和贾蓉真的有私情吗?

王熙凤和贾蓉没有私情,他们俩是上下级之间互相利用的利益关系。男女关系方面一清二白,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对方的菜。

一幕“暧昧”惹非议,两层隐情说分明

王熙凤之所以总有被人怀疑和贾蓉有私情,最重要的论据就是书中这一段描写:

《红楼梦》 第六回 贾宝玉初试云雨情 刘老老一进荣国府

这王熙凤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便向窗外叫:“蓉儿回来!”外面几个人接声说:“请蓉大爷回来呢!”贾蓉忙回来,满脸笑容的瞅着王熙凤,听何指示。那王熙凤只管慢慢吃茶,出了半日神,忽然把脸一红,笑道:“罢了,你先去罢。晚饭后你来再说罢。这会子有人,我也没精神了。”贾蓉答应个是,抿着嘴儿一笑,方慢慢退去。

这一段描写,看似很暧昧,其实很敞亮。

首先,王熙凤面前不仅有刘姥姥在场,还有一堆的丫鬟婆子伺候,别说有什么眉目传情、暧昧撩骚,就是荣国府的家务事,精明的王熙凤也不方便当着刘姥姥一个外人的面和贾蓉详谈。

不方便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她要交代贾蓉去办的事情,会涉及银钱账目出入,而且数目还不小。

众所周知,刘姥姥是来打秋风的,王熙凤之所以要先跟她一顿哭穷,还说是挪用了给丫鬟做衣服的银子,为的就是花最少的钱打发了她,还能给自己收获最大的人情和体面,这才符合王熙凤伶俐精明的性格。

如果让刘姥姥当面听见了贾府日常事务,动辄出入就是成千上万两的银子,那王熙凤拿二十两银子就很难打发她,就算她表面不嫌少,心里肯定是不满足的,更别提什么感恩了。

我们不妨将这一幕置换到现代社会,假设王熙凤是贾府总经理,贾蓉是个业务员,就很好理解了。

总经理办公室来了个穷亲戚借钱,正在磨牙。业务员有急事前来请示汇报,总经理本就不耐烦穷亲戚,就先给业务员处理了着急的业务。

业务员拿了批示刚走,总经理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件急事需要交代他去办,就喊他回来。

等业务员回来了,总经理才想到要交代清楚这件业务会涉及到财务账目,数额还不小,可眼前还有来借钱的穷亲戚,要是你,你会当面讲吗?那肯定不会呀!

至于和贾蓉有私情,当着刘姥姥一个外人的面,明目张胆眉来眼去,邀约密会就更是不可能的了,不然您以为是王熙凤不想掌权了呢?还是贾蓉嫌自己命太长呢?

王熙凤堂堂王家嫡出大对象、荣国府管家媳妇儿的身份教养摆在那里,权利、名声和贾蓉哪个对更重要?就不言而喻了。

这里就有看官不服气了,你说王熙凤和贾蓉没私情,那她脸红什么呀?贾蓉笑什么呀?这其中还有另一段隐情。

我们都知道《红楼梦》的成书过程非常复杂,所以版本也有很多。

在众多版本中,可分两大类:即带有脂砚斋、畸笏叟等人评语的手抄本,止于前八十回,简称脂本;另一大类,一百二十回全本,最先由程伟元与高鹗整理出来印刻成书,世称程高本,第一版成于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即程甲本,翌年(一七九二)又改版重印程乙本。

一般我们看到的是流通最广的程高版,程乙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但是对于王熙凤和贾蓉这一段故事的描写,我们还要参照一下脂本。

如庚辰本、甲戌本的《红楼梦》书中,其中关于这一段的描写,“满脸笑容的瞅着王熙凤”,“忽然把脸一红”和“抿着嘴儿一笑”这三句都没有,是程高本加出来的。

至于谁是谁非,实在很难说清,在《红楼梦》艰难漫长的成书过程中,未完结时已历经无数手抄流传,这其中就难免有些删删改改,但是事关王熙凤清白名声,还是要全面对照分析,至于看官们作何感想,就见仁见智了。

女强人的骄傲VS纨绔的尊严,王熙凤和贾蓉互相看不上

王熙凤是红楼世界首屈一指的女强人,根本看不上贾蓉那种轻浮下流的货色。

冷子兴评价王熙凤:

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个男人万不及一的。

周瑞家评价她:

这凤姑娘年纪儿虽小,行事儿比是人都大呢。如今出挑的美人儿似的,少说着只怕有一万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的男人也说不过他呢。回来你见了就知道了。就只一件,待下人未免太严些儿。

翻遍《红楼梦》,放眼荣国府,人人敬服的琏二奶奶王熙凤她拿正眼儿瞧过谁呢?平辈里也就宝玉、黛玉、探春和李纨,八面玲珑的宝钗也不见她多么待见。

小辈子侄里也就是个秦可卿,丫鬟里有个平儿和小红。就是长辈们她虽然表面上恭敬,但也也打心底里瞧不上自己的无能窝囊的亲公婆。

王熙凤精明强干,她深爱的丈夫贾琏也不是一个绣花枕头。

冷子兴这样评价贾琏:

若问那赦老爷,也有一子,名叫贾琏,今 已二十多岁了,这位 琏爷身上现捐了个同知,也是不喜正务的,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得,所以目今现在乃叔政老爷家住,帮着料理家务。

贾琏不是一个整天就知道花天酒地的人,虽然不喜欢读书,但是很会说话,情商很高,在人情世故的场面上很有随机应变的心计。

如果看官要说武则天更加精明强干,不是一样喜欢找面首,纳男妃吗?可是武则天养后宫不也是在高宗驾崩,她自己称帝之后吗?除了生理需求,更多是宣示皇权的一层意思。

王熙凤的丈夫贾琏,现如今活的好好地,而且风流俊俏,又是贾府对外公关的颜值担当和能力担当,王熙凤犯不着去找别的男人,他们都不如贾琏。

再者,王熙她作为一个年轻的管家媳妇,想要震慑住贾府几辈子的那些油滑刁钻的老奴自然要雷霆手段,同样的为了服众,她对自己的要求也很高,不仅工作起来也是事事争强好胜,是个拼命三娘,日常也十分爱惜爱重名声,更注重维护自己的威严和骄傲。

贾瑞调戏她的时候,她内心第一反应是这样的:

王熙凤儿故意的把脚放迟了,见他去远了,心里暗忖道:“这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呢。那里有这样禽兽的人?他果如此,几时叫他死在我手里,他才知道我的手段!”

第一反应见人品,可见王熙凤是极其厌恶这种违背人伦的男女关系,认为这是禽兽行径。

邢夫人找她讯问绣春囊之事,她的反应也足以说明她是遵守封建礼法约束,行的端,走的正的女人。

王熙凤听说,又急又愧,登时紫胀了面皮,便挨着炕沿双膝跪下,也含泪诉道:

“太太说的固然有理,我也不敢辩。但我并无这样东西,……不但我没此事,就连平儿,我也可以下保的。”

可见王熙凤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就连下属平儿她也管的很严,如果她真有什么不清白的事情,很容易就会让平儿拿住把柄,那她又凭什么来管束平儿呢?

贾蓉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轻浮浪荡,无耻下流,毫无伦理道德底线的纨绔公子。他喜欢女人的从来都不是女强人的类型,别说刚烈泼辣的王熙凤,就是风流袅娜、能力非凡的秦可卿都未必是他的菜。

原因很简单,贾蓉自己没本事,降服不住聪明强势的女人,但又自恃宁国府嫡子的高贵身份,所以他更喜欢在柔弱的女人面前显示自己作为男人的地位和尊严。

这一点我们从他在书中喜欢的女子类型可以推测而知,他在书中有明确男女关系的就是尤二姐。

尤二姐是正好和王熙凤相反类型的女人,家世卑微、花容月貌、柔情似水、逆来顺受,一点儿主意也没有的花瓶一个。这才是贾蓉喜欢的类型,喜欢到什么程度呢,甚至不顾尤二姐是他名义上的姨母。

且看贾蓉是这样评价王熙凤的:

凤婶子那样刚强,瑞大叔还想他的账:那一件瞒了我?”看到么,在贾蓉心里,王熙凤是个刚强的女人。

所以王熙凤和贾蓉之间若论男女关系,那是互相看不上的,他们就是上下级的利益关系。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长辈和晚辈的关系,别看凤姐大不了贾蓉几岁,但是贾蓉非常怕她。

我们看书也好,看87版《红楼梦》电视剧也好,王熙凤骂贾蓉那都是堪称一绝,张口就是口吐芬芳:

《红楼梦》 第七回 送宫花贾琏戏熙凤 宴宁府宝玉会秦钟

贾蓉道:“他生的腼腆,没见过大阵仗儿,婶子见了,没的生气。”凤姐啐道:“呸!扯臊!他是哪吒我也要见见。别放你娘的屁了!再不带来,打你顿好嘴巴子。”贾蓉溜湫着眼儿笑道:“何苦婶子又使利害!我们带了来就是了。”凤姐也笑了。

《红楼梦》第十六回 贾元春才选凤藻宫 秦鲸卿夭逝黄泉路

贾蓉忙跟出来, 悄悄的笑向凤姐道:“你老人家要什么,开个帐儿带去,按着置办了来。”凤姐笑 着啐道:“别放你娘的屁!你拿东西换我的人情来了吗?我很不希罕你那鬼鬼祟祟的!”说着,一笑走了。

《红楼梦》第六十八回 苦尤娘赚入大观园 酸凤姐大闹宁国府

凤姐一面又骂贾蓉:“天打雷劈、五鬼分尸的没良心的东西!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成日家调三窝四,干出这些没脸面、没王法、败家破业的营生。你死了的娘,阴灵儿也不容你,祖宗也不容你!还敢来劝我!”一面骂着,扬手就打。

王熙凤不仅骂贾蓉,还差点上手打,唬的贾蓉连忙跪下讨饶,不停磕头,还自己左右开弓抽了一顿嘴巴子,就差没管王熙凤叫祖宗奶奶了。

如果王熙凤和贾蓉有暧昧关系的话,贾蓉必定有她的把柄在手里,就算贾蓉怂恿贾琏娶了尤二姐,王熙凤再生气也会有所顾忌,断然不敢这么理直气壮的来宁国府撒泼吵闹,更不会把贾蓉吓成这幅熊样。

王熙凤对贾琏非常忠诚,贾琏出轨她反应过激

王熙凤对自己的丈夫贾琏非常忠诚,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她都是一心一意对贾琏的。这一点平儿可以作证:

平儿道:“她防你使得,你醋他使不得。她不笼络着人,怎么使唤呢?你行动就是坏心,连我也不放心,别说她呀。”

也正因为王熙凤对贾琏的忠诚,她本身又性格强势,所以才对贾琏的出轨反应那么激烈。她想要和贾琏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惜琏二爷是个风流种子,不仅不忠诚,还荤素不忌,王熙凤越是妒火中烧,他就越发的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屋里拉。

但他们曾经也是很恩爱过的,《红楼梦》第二十三回 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

贾琏道:“这也罢了。”因又悄悄的笑道:“我问你,我昨儿晚上不过要改个样儿,你为什么就那么扭手扭脚的呢?”凤姐听了,把脸飞红,“嗤”的一笑,向贾琏啐了一口,依旧低下头吃饭。贾琏笑着一径去了。

这一段夫妻闺房之乐描写的十分生动,王熙凤面对自己最爱的贾琏都是一改在外面凤辣子的泼辣,变成小女人的娇羞,说明她在男女关系上是很保守的一个人。她对自己的丈夫都保守,更不可能会有什么婚外的暧昧不伦关系了。

综上所述,纨绔公子贾蓉其实很畏惧管家婶子王熙凤的威严,他们之间没有男女之情,更没有暧昧。

平日里凤姐和贾蓉说说笑笑,一时因为她出身将门,性格本就活泼爽利,又自由当作男儿教养,没有那么普通闺秀的娇羞和扭捏,与兄弟子侄说笑也是为了笼络人心,便于管家。

贾蓉整天嬉皮笑脸的奉承王熙凤,则是为了哄她高兴,从她手里讨一些好差事,以便从中捞油水,中饱私囊,说穿了,两人不过是互相利用罢了。

王熙凤可是专心搞事业的女强人,忙起来睡觉的时间都不多,连心爱的丈夫都没空应付没空管,这才导致了贾琏频繁出轨。这么一个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的人,哪里还有闲情逸致去搞什么婚外恋哦。

【参考文献】:

程乙本,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作者: 曹雪芹撰,高鹗续。

《白先勇细说红楼梦》,作者白先勇(理想国出品)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

万恶淫为首,百行孝当先。

这句出自明朝《古今贤文》的名言,相信各位并不陌生,然而纵观古今,其实不止唐朝,历朝历代虽有各类犯罪与律例见诸史册,但与“淫”相关的犯罪案件却鲜有记载,最近我恰巧看到一则典故,由此引发许多思考,费尽心思查了许多资料后,将所想感悟说与诸君听,尽可能探知古人的真实面貌,还历史以真相。

“强奸犯少”的原因之一,大概有如下三点:

首先,吏民相奸,常以“和奸”论。

法律史学家程树德著有一本《九朝律考》,其中记载了一则“奸部民妻”的案例,条引于宋代全科文献《太平御览》,该案例大致经过为:

谢夷吾身为汉朝的荆州刺史,率部来到南阳县,正巧遇到孝章皇帝也在南阳狩猎,县官趁机禀报,称有亭长奸淫民女,为了不影响亭长与民女的声誉,便将此事论为“和奸”,即“通奸”。

(注:亭长即是古代掌管地方治安的官吏,相当于现今的派出所所长。)

谢夷吾听完汇报以后,当即斥责县官:“亭长”是皇帝下诏选出,身着“朱帻”的官吏,自己本应守法尽责,如今却领头犯案,且让三老、孝悌等乡官按律严加治罪。

最后便把亭长由“和奸”改为强奸罪,按照法律将其严惩。

(注:三老,为古代掌管教化的乡官,一般具备“ 正直、刚克、柔克“三种德行,且是乡中长者,德高望重。孝弟,性质与三老相同,皆是主掌教化的乡官。)

(谢夷吾·字尧卿)

由此来看,如果不是谢夷吾的深明大义,秉公执法,再加上正好皇帝巡狩到此,恐怕这利用职权强奸民妻的亭长便会逃过律法的制裁,而那位被强奸的民女,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也体现出为何古代强奸犯少的原因之一,即在汉代,很多发生于民间的强奸罪,或许会以“和奸”,即“通奸”论处,而并不会上升到强奸的程度,其严重性自然与强奸罪无法相提并论。

《太平御览·良刺史下》:谢夷吾,字尧卿,山阴人。为荆州刺史,遇孝章皇帝巡狩,幸鲁阳,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有亭长奸部民者,县言和奸,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须臾,夷吾呵之曰:“亭长朱帻之吏,职在禁奸,今为恶之端,何得言和?”切让长吏治亭长罪。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与上合。帝叹曰:“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朕不忧天下矣。”

同时汉代的律法属于初设阶段,虽然较之秦律有了明显进步,但仍有所局限,同时对于女性的权利保护并不重视,如《汉书・张汤传》中,便记载一则“郎官奸淫官婢”的案例:

官婢之兄向身为光禄勋的张安世举报,称自己的妹妹在郎官家中做婢女,却惨被郎官强奸,然而张安世非但未予伸张,反而怒斥官婢之兄诬陷郎官清白!遂将此案件隐瞒下来,不予处理。

(注:光禄勋,相当于掌管皇宫警卫的官员,负责宫禁与各类警务,主要保护皇帝与后宫安全,当时担任光禄勋的张安世,也统领郎官。官婢,则为因罪被罚到官员府中做奴婢的女子,身份极其卑微。)

《汉书・张汤传》:郎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诬污衣冠。”告署適奴。其隐人过失,皆此类也。

通过此事,更可证明,起码在汉代,如官婢等身份低微的女子,一旦遭遇强奸,则无处得以伸张,如果告发强奸者,反而会遭到诋毁,称女方诬陷男方。

由此可见,妇女人身权益,虽然在律法中予以规定,但结合实际的现实情况来说,却往往得不到保护,甚至是会被忽视,乃至于可能反成罪人,根本得不到切实有效的合法保护。

一旦遭遇强奸,便不会为人所知。

这属于封建社会的陋规,对于女性人权的不重视,以及律法的不完善,成为强奸犯不受法律严惩的原因之一。

其次,同样也是因为古代律法,但却是因为法律的进步。

随着时代进步与社会变革,古人对于律法也在不断完善及修订。

到了唐朝,已对强奸罪有明确规定,且对“和奸”,也有严厉惩戒:

《唐律疏议》:“凡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各加一等。

从上文可看出,凡是通奸者,男女各判徒刑一年半,而如果是女方有丈夫,则徒两年。

最后一句:“强者各加一等”,即如果是强奸,则在此律之上,罪加一等。

结合唐朝徒刑共分为五等,从一年半到三年,可知“罪加一等”,即为,徒刑加半年,因此如果是强奸犯,则在“和奸罪”的基础上,加半年刑期。

打比方,如果有人犯下强奸罪,则在和奸罪的一年半徒刑上,再加半年,为两年徒刑。

当然具体判罚标准,还会视情况而定,最重者将会处以绞刑或斩刑,足以可见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开明的大唐的确比之汉代进步许多。

再到宋朝,文化极其兴盛的朝代,对于强奸施暴者,更是刑罚分明:

《宋刑统杂律》:“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

此律的意思,相信不难理解,如果有夫之妇被强奸,强奸者按律当斩,而受害女子则无罪。

同时宋律还规定:若强奸者在女子反抗过程中被反杀,则女子同样无罪。

乃至于宋代还首创了“强奸幼女罪”,宋宁宗赵扩时的法令汇编,名为《庆元条法事类》,其中明文规定:

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

此处“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同样以强奸罪论处,流放三千里,发配边关荒芜之地。

如果是强奸未遂者,则发配五百里。

而如果是实施强奸者,在过程中切实伤害到女性,则不问其他,直接绞刑伺候。

由此可见,在宋朝对于强奸的重视程度,随着社会文明的开化,也从正面体现出对于女性人身权利的逐渐重视,以及对于强奸犯的惩罚力度,均在不断加强。

而到了明朝,强奸罪成为罪不容殊的大罪,有明律为证:

《大明律·犯奸》: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奸亐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由此可以看出,在明朝时,强奸罪已经上升到死罪的程度,如有强奸,则处以绞刑。并且还对强奸未遂者,也做出了具体判罚标准,即“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更将强奸幼女者,直接以强奸罪论处,皆为“绞刑”。

虽然看似与宋律无异,但实际上宋律中对于施暴过程是否造成伤害,来判断是否该处以绞刑,而明朝是但凡强奸,无论造成伤害与否,直接判处绞刑,尤其是在明朝的理学全面发展过后,强奸罪更是罪不可恕,为世人所唾弃。

由此来说,严苛的刑罚为明朝女性的人身权利提供了一定保障,而理学的发扬又从道德层面对施暴者加以谴责,因此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法律的不断完善,使得明朝时期的强奸犯罪大幅减少,比之早先的唐代,甚至是汉代,皆有了大幅改善。

到了清朝,则与明朝法律基本保持一致,刑罚甚至更为具体:

《大清律例卷三十三·刑律·犯奸》: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强奸者,绞(监候)。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凡问强奸,须有强暴之状、妇人不能挣脱之情,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毁裂衣服之属,方坐绞罪。若以强合以和成,犹非强也。如一人强捉,一人奸之,行奸人问绞,强捉问未成流罪。又如见妇人与人通奸,见者因而用强奸之,已系犯奸之妇,难以强论,依刁奸律。)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同强论。

因此,我个人认为,除了前文所说“女性人身权利,因法律不完善得不到保护”的原因外,强奸犯少的第二个原因则是:

因为时代的不断发展,与法律的不断完善,历朝历代对于强奸罪的惩罚程度不断加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阻扼了强奸行为的发生,并且为古代女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

尤其以明清两代,对于强奸罪的惩治之严,综上可见一斑。

第三个原因,也是比较无奈,且令人心寒:

在某些时候,古人对于女性声誉的保护,大于对女性在律法中所拥有的人身权利的重视。

我相信这段话并不难理解,很多情况下,即使是现代如果发生了强奸案,人们首先考虑的并非使犯罪分子得以严惩,反而是首先考虑受害女性的声誉问题,而选择隐瞒不报,在古代也是如此。

自古到今,女性对于贞操的看重,可谓比之生命还要重要,援引北宋理学文献《二程遗书》所说:

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这段话后人予以总结,正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由此可见古人对于失节的重视程度,至少在观念上高于生命。

(本人声明,绝无诋毁现代女性不重视名节之意,此处只论古代,望各位头条读者不要误会,谢谢。)

因此有时古代女性为了名节,会选择默不作声,即将自己的惨痛遭遇隐瞒下来,而使犯罪者逍遥法外。

此原因也让我想起了清朝时的一则案例,在道光十九年,发生于山西太原的一起“大盗奸杀案”,该案中的犯罪者不仅强奸了同村妇女,甚至在事后将其残忍杀害,并将脚趾剁下,此案不仅惹得当地百姓民愤难平,更上达皇帝,遂命令太原府严办此事,虽然罪犯最终被斩首示众,然而为了受害妇女的名誉,其家属却拒不承认妇女被强奸,只承认罪犯大盗有偷盗行为,为的就是防止被强奸的事实传播出去,有损女方名誉,此后家属更难以见人。

《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九年》:虞守住介两月,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满欲回省。及方伯将案详结,仍不过寻常盗案耳。中丞另片奏称:“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而事涉暧昧,难以刑求。今盗首已问斩枭,群盗概不免死,即使轮奸属实,罪名无可复加,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以省拖累”等情。

“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

这段话,想必也不用我翻译了,诸位读者朋友应该都能看懂。

虽然这只是个例,但仍能看出古人对于名节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大过受到伤害后理应获得的法律伸张。

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我直言说明,大多数情况下,会出于考虑女方的名誉,而隐瞒实情,上述情况还是因为比较特殊,即强奸者本身便是江洋大盗,犯案累累,按清朝律例,理应问斩,所以最后受害者家属只承认遭到盗窃。

那如果不是江洋大盗,而是同村邻居呢?

结果可想而知。

我并非否认受害者家属会大胆揭发,但客观事实上,我们无法否认为了受害者名誉,而隐瞒案件事实的可能性,近代还有许多乡村,会发生类似的魔幻事件,即受害者遭遇强奸以后,两家大人为了双方名誉着想,甚至还会强行将男女撮合在一起,施以婚娶之名,而以此避免外人风语。

所以我个人认为,受害者为了名誉考虑,瞒而不报,也是“强奸犯”在古代不多的原因之一,因为事实都被隐瞒了,无人可知究竟有多少女性受到侵害,自然也无人可知有多少强奸犯逍遥法外,不得严惩。

但无论如何,“强奸”作为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不管是古还是今,皆为世人所不齿,势必因其残忍伤害女性的暴行,而受到全人类的唾弃与谴责!

本来还想再加一个原因,即古代男子对于自身品德的重视,如果起了色心,甚至出现过自扇耳光,试图清醒的事例,但我仔细思考了一番,认为这种情况少之又少,便不再加为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还是那句老话,随着时代社会与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并切实保障到每一个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虽然不得不承认,法律也有不完美,但无论如何,至少从原则性上来说,经过现代化建设以后,我国现今的法律,为了能使每一位公民的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障,结合日新月异的现实发展,也在不断修订并加以完善。

因此,遵纪守法,共创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

逾越法律,实施犯罪,势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尊重他人,和谐共处,才能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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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九朝律考》程树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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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良刺史下》:谢夷吾,字尧卿,山阴人。为荆州刺史,遇孝章皇帝巡狩,幸鲁阳,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有亭长奸部民者,县言和奸,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须臾,夷吾呵之曰:“亭长朱帻之吏,职在禁奸,今为恶之端,何得言和?”切让长吏治亭长罪。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与上合。帝叹曰:“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朕不忧天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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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张汤传》:郎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诬污衣冠。”告署適奴。其隐人过失,皆此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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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凡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各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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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刑统杂律》: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

·《庆元条法事类》: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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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犯奸》: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奸亐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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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卷三十三·刑律·犯奸》: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强奸者,绞(监候)。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凡问强奸,须有强暴之状、妇人不能挣脱之情,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毁裂衣服之属,方坐绞罪。若以强合以和成,犹非强也。如一人强捉,一人奸之,行奸人问绞,强捉问未成流罪。又如见妇人与人通奸,见者因而用强奸之,已系犯奸之妇,难以强论,依刁奸律。)

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同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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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遗书》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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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九年》:

虞守住介两月,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满欲回省。及方伯将案详结,仍不过寻常盗案耳。

中丞另片奏称:“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而事涉暧昧,难以刑求。今盗首已问斩枭,群盗概不免死,即使轮奸属实,罪名无可复加,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以省拖累”等情。

男朋友家开车去我家?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开车6个小时推算路程的话大概在600公里上下,甚至600到700公里。为什么这么说呢?年轻人在恋爱期间连续开6个小时的车是可以的,按照时速110公里算基本上66公里,600多公里对我们来说当然算是远嫁了。

不过虽然距离远了,但是好在交通发达。纵横的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可以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如果你们俩是真心相爱,你可以接受远嫁哪其实也无所谓。当然距离这么远你的父母想要帮助你也是不容易的,毕竟是600公里的距离,就算坐高铁这样两个多小时的。

这么远的距离你要在你男朋友那边重新开始你的人际关系,因为那边没有你的亲朋好友和兄弟姐妹。所有的人际关系都需要你自己去重新开始,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你想得到一句面对面的安慰都是很难的,你只能通过网络看到你之前的亲朋好友和兄弟姐妹。随着时间推移你想随便回去自己的家乡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你要在这边工作,生儿育女,拖家带口,你会逐渐有自己的家庭,慢慢会把自己的精力转移到自己的家庭上。你原来的人际关系也在逐渐淡化,慢慢你会发现,这个陌生的城市反而是你永远要生活的地方。反过来,你的父母远在他乡,想要见你一面也是不容易,离开自己生活的城市也不容易。总之,你和父母见一面都很难。

有什么关于恋爱的甜甜的文案?

以下图片均源于网络

句子源于网络或者自己原创:

(欢迎大家搬运 注明出处就好 但是谈恋爱用的话就不用啦~)

1.我终日游荡在这荒芜的原野上

终于窥见光的到来

2.一想到你

我眼里就像洒满了星星✨

3.从此开心难过都与你有关

4.有的人哪怕是跋山涉水

去见一见

也是值得的

5.我们要相爱到八十岁

怎么八十一岁要打一架吗

6.别抱怨了

抱我好不好

7.近朱者赤 近你者甜

7.想你的心情

实在没办法用一句话代替

8.举头望明月

低头亲亲我

9.我没什么好给你的

到只要你点头

我就是你的

10.人生建议

养一只可爱的我

先到这里叭~ 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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