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者男,同级生结局是好是坏
婚约者男,同级生结局是好是坏?
同级生结局是好的
司波达也最后会和司波深雪在一起。 在小说中,四叶真夜指名达也成为深雪的婚约者,达也的处境也峰回路转。 司波达也是轻小说《魔法科高中的劣等生》中的男主人公。魔法科第一高中风纪委员(1年级)、学生会副会长(2年级)、司波深雪的守护者、国防陆军第一零一旅团・独立魔装大队特尉、四叶科技开发人员
古代强奸犯会有怎样的下场?
我特意查了一下史书,古代法律中对强奸罪的定义以唐朝为分界点,处罚上比现代狠多了。在唐朝之前是没有明确定义的,从唐朝开始,才在法律上正式定义,并在历代不断完善。
唐朝以前怎么处理强奸犯?自商周时期到魏晋南北朝这段历史中,对于强奸罪,是没有这种说法的,一般是把强奸和通奸行为归类在一起处理的。
比如《尚书》记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行宫。
这意思就是说,男女之间如果产生不正当的性行为,男的要处以宫刑!但是没有明确说强奸怎么处理。
秦朝到魏晋南北朝,都把强奸和通奸归在一类,处罚上要么是宫刑,要么是死刑,刑罚还是比较严厉的。
三国时期魏国的《魏书》就曾记载:男女不以礼交,皆死。
这个是针对通奸行为的,凡是发生通奸行为,男女双方都要处以死刑,但没有明确规定强奸如何处理。
从古代一些典籍、史书上的记载来看,对于强奸行为的处罚,也是因人而异,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处理方式,有些官员会将男的处以死刑,有的则不然,没有统一的标准。
唐朝及以后对强奸罪的处罚从唐朝开始,针对强奸行为有了明确的法律定义,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了统一的处罚方式。
据《唐律疏议·名例》记载:妇人共男子和奸者:并入“内乱”。若被强奸,後遂和可者,亦是。
这是对强奸罪的定义,规定了如果中途就范的话,不算强奸,算通奸。另外对男女这方面的案件做了分类,分为:和奸、强奸、媒奸。
这和奸就是通奸的意思,但这媒奸是啥意思呢?其实就是说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而产生通奸行为,至此,对男女之事从法律上给出了明确的分类和定义。
在处罚上相对来说,唐朝是历代最轻的,但是也要视情况而定,情节严重的也是处罚严厉的,据《唐律疏议》记载:
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各加一等。
这是刑罚上的处罚方式,就是说通奸的行为,男女各判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如果女方是有夫之妇,这女的得判2年,强奸罪要罪加一等,也就是3年以内有期徒刑。
但同时也对一些造成严重后果的强奸行为有单独的规定,处罚也十分严重。对于一些乱伦的强奸行为以及对已有婚约的女性造成严重伤害的,视情况处以杖、笞等型,严重的直接处死。
到了宋朝,单独针对强奸罪做了进一步完善
据《宋刑统·杂律》记载: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
唐朝对于普通的强奸案件,基本上还是以劳动改造为主,但是从宋朝开始,处罚就开始十分严厉,直接处死。
到了南宋时期,对这个规定做了进一步完善,据《庆元条法事类·杂门》记载:
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先强后和,男从强法,妇女减和一等。既因盗而强奸者,绞。会恩既未成,配千里。
进一步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强奸幼女罪这块,对于强奸10岁以下的幼女,宋朝的法律规定是要流放三千里,发配到偏远地区流放的,即使没有成功,也要发配500里流放,如果对女方造成伤害,直接处以绞刑。
强奸罪在宋朝,不一定全部处死,还是有很多没有处死的案件的,但是到了元朝,这处罚就一个字:死。
据《元典章·刑部》记载:诸三男强奸一妇者,皆处死,妇人不坐。
元朝增加了轮奸行为这类犯罪,并且凡是参与了的男的,全部处死,受害女方不受处罚。在强奸幼女罪这块,元朝也是一个字:死。
《元史刑法志》记载:强奸有夫之妇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强奸十岁以上女者,杖一百七。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
按照这个规定,强奸幼女的,直接处死,没有余地。至于强奸未婚女性的,要打170棍,这个打完之后只有两种结果:残疾或打死!
到了明朝时,重八兄向来是搞严刑峻法的高手,对于强奸罪,在明朝法律中也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
据明朝法律规定: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
强奸有夫之妇,要判绞刑的,同时对家暴行为做了明确规定:
另,夫殴妻致死者,绞。以下情况别论,夫有殴骂妻妾,致妻妾自尽身死者勿论;夫殴妻,非斫伤(用刀斧砍)勿论。
如果丈夫对妻子进行家暴,造成死亡的,要判绞刑的。另外,明朝把“幼女”这个标准从10岁提高到12岁,只要是12岁以下,都算幼女。
清朝的时候,在处罚上也十分严厉,即使没判死刑,也跟死差不多。
据《大清律例刑律犯奸》记载:恶徒伙众,将良人子弟抢去,强行鸡奸者,无论曾否杀人,仍照光棍例,为首者拟斩立决,为从者若同奸者俱拟绞监候,余犯发遣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
在清朝,强奸罪的结果有三种:斩立决、绞监候、给披甲人为奴,绞监候相当于死缓,给披甲人为奴这简直生不如死,可以说也非常严厉。
总结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强奸罪的定义和制定明确的处罚,开始于唐朝,而唐代的那部《唐律疏议》也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善的一部法典。
自唐朝以后,历朝历代在其基础上不断完善,针对犯罪行为做了更加细致的分类和处罚,总体上来说,只要犯了强奸罪,非死即残。
最后,你可能也发现了,古代的法律大多特意规定了,强奸“有夫之妇”的直接处死,对于强奸没有婚约或者未婚的女性,处罚力度没有那么高。
根据我个人的看法,我推测这是因为有回转余地,古人对于贞洁观念十分看重,有夫之妇她的贞洁属于她丈夫,如果被强奸,还会损坏夫家名声,影响很大。
未婚或者没有婚约的,如果那个男的愿意把女的娶了,不会波及他人,造成更大的影响,可能是这个原因。
动画片今天开始做魔王中的保鲁夫拉姆是男还是女?
中文音译:冯·比雷费鲁特卿·保鲁夫拉姆 日文名:フォン·ビーレフェルト卿·ヴォルフラム 罗马注音:fon bireferutokyo vorufuramu 德文:Wolfram von Bielefeld 性别:男 生日:3月21日 身高:173cm(有利是175cm) 名言:有利是我的婚约者-有利なのは仆の婚约者だ 年龄:与有利初次见面时为82岁(但要除以5才是魔族相当于人类的年龄) 金发碧眼的超级美少年,美到令第一次见到他的有利为之惊叹,第26代魔王最小的儿子,82岁(魔族的年纪要除去5来看),魔法在国内是数一数二的,剑术也是相当的厉害,母亲是他剑术的启蒙老师,以后的剑术是跟二哥孔拉德学的。由于母亲方面的血统比较浓厚,所以继承了母亲的火系的魔法。真魔国贵族中公认的任性的毛头小子,有低血压,早上很难醒来,会晕船。拥有纯正的魔族血统,自尊心极强,十分高傲,非常瞧不起人类,小时候和孔拉德关系很好,在得知孔拉德是魔族和人类的混血儿后,完全不把孔拉德当兄长看待,并为因为有利是半魔半人而很瞧不起有利,而且以言语侮辱了有利的人类母亲,为此左脸挨了魔王愤怒的一巴掌,因此被求婚(打左脸表示求婚),认为被羞辱的保鲁夫拉姆提出和有利决斗,最终败给了魔王化的有利,从此名正言顺的成为了准魔王妃,并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有利,对有利的独占欲日渐加深的保鲁夫拉姆几乎24小时的监视有利的举止,不准他随便接触别人,连与女性(美丽的男性)说话都不可以,经常叫有利为见异思迁的家伙或是花心大萝卜,更经常的称呼有利为菜鸟(对此有利已经训练有素的在同一时间反驳“不要叫我菜鸟”)怎么看都是一个十足爱吃醋的小女生;虽然平时打打闹闹,打翻一游泳池的醋,但是一旦遇到危险,保鲁夫拉姆总是第一时间把有利护在身后,不让他受到一丝伤害,虽然爱有利到可以不要命,但是却总喜欢嘴硬,死不承认,被哥哥们调侃的时候又会超级可爱的脸红,甚至恼羞成怒,是个不会掩饰心事的率直孩子。
异性只为传种接代?
我是乔姥爷,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同性是不是真爱见仁见智,客观看待。
但,异性只是为了传宗接代的根本原因是肯定的,身边就有真实的典型例子。
同性的爱同性的爱在逐渐被社会大众所接受,同时群体总数量也在逐年上升,甚至还有些国家的法律是允许同性结婚登记的。
同性不是病,是基因和性染色体等多种因素导致的特殊群体,不应该被歧视也不支持。世上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对立的角度看问题不理解也不奇怪,正常看待就好。
异性的爱之所以出现“异性只为传宗接代”这样的言论是有原因的。
举个身边真实发生的例子一个朋友的朋友,大学时和同班一起学医的女孩边读书边恋爱,毕业后顺其自然的工作,结婚。
和很多人一样的人生轨迹…读书,恋爱,工作,结婚,生孩子。毕业后就参加工作,结婚,接下来就是完成人生大事“生孩子”。
两人结婚几年女孩都没有怀孕,一直忙于工作也并没有急着生孩子也就没有多想。后来,男孩母亲病重,想趁着母亲还清醒的时候生孩子,不让母亲有遗憾,了去她的心愿,可日子一天天过去依然没有怀孕的迹象。
于是,他们就去医院做了相关的检查,结果是女孩不能生育,这个结果让所有人始料未及。
结婚多年虽然没有孩子,但他们是大学同学自由恋爱结婚的,感情很好,谁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或许,是传统观念的束缚。
或许,是迫于家里的压力。
后来,他们离婚了!!!
不久之后听说,简直不敢相信。离婚的理由就是“不能生孩子”,简直不能理解。
原本那么相爱的两个人,郎才女貌,一起读书一起学医,就因为“孩子”的问题,就要被现实的压力强行分开,未免太残忍了些。
男孩的父亲也是医生,家庭条件还算不错。他是家里的独子,因此,“孩子”就成了他必须完成的任务。
虽然他们分开了。
男孩也算有情有义,女孩选择继续读书“考研”,男孩负责了她所有学费,默默的支持着她(哎…最痛不过…有爱却又要强行分开…只能相忘于江湖)。
再后来,男孩在亲戚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比他小一些的女孩,有点胖,有点矮,相貌普通,他们结婚了。
终于,如愿以偿有了一个儿子。过着为了生孩子而结婚的日子,平淡如水的婚姻,谈幸福可能有点荒唐。
或许,这样说对这个胖女孩不公平,这个女孩是第一次结婚,男孩毕竟是结过婚的。只因,男孩家庭条件和自身条件都比较优秀。才会成了彼此的选择,各取所需。
或许,女孩不知道他老公和前妻有多相爱,只当普通的无子离婚,她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有优秀的老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人生最可悲莫过于此…
如果,不是为了传宗接代。
或许,他们就不用分开了。
在他们分开的哪天,他就再也没有爱了吧。
选择不在他择偶标准里的女孩传宗接代,他能接受。只因,不是她,和谁生孩子对于他来说都一样。
过程已经不再重要,结果是他让所有人都满意了,自己亏欠自己一生。
试问: “异性只为传宗接代”这种言论又有谁有勇气去否定呢?事实就赤裸裸的摆在眼前,强辩只会更难堪。
平等看待感情不论是同性情,或是异性情,存在就有他的必然性。不论那种感情,以敬畏之心,看平常之事。平等看待每一种感情,尊重所有人的选择。
世界的模样,取决于你凝视他的目光…
关于: 同性或异性哪个才是真爱的问题,大家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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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是顶替别人上大学的冒名顶替者后?
如果发现自己的配偶是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那么,被发现之后,肯定对自己的爱情生活和家庭是一次打击,更是一次人品人格等信任危机。
首先,如果发现配偶是顶替别人上大学的,那么被发现之后,家庭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矛盾。如现在山东省冠县发生的陈某某顶替农家女陈春秀事件,顶替者被开除了公职,并且要面临吃官司,甚至是经济上的赔偿,这样的话,两人的对解决问题的想法和方式方法产生分歧,甚至产生矛盾和冲突,所以,这对家庭来讲肯定是不小的打击了。
其次,爱情是一种信任,是对一个人的人品、人格的认可和敬佩。如果发现自己的配偶是顶替者,两人的感情生活会产生问题,甚至产生危机。首先在信任上产生了危机,觉得自己被欺骗的感觉,同时,也对其的人品人格产生了怀疑,再没有了敬重之感,这肯定要影响两人的感情生活,甚至影响家庭关系的不和谐,这不仅是经济上的问题,更多的是两人的感情生活和家庭成员关系的和谐等问题。
面对这一系列矛盾和问题,首先,配偶要实事求是地承认自己的错误,请求对方原谅。其次,两人要冷静地面对,心平气和地交流,坦诚地商量和探讨有关问题的解决,最好是能够让配偶理解和原谅当初犯的错误,但是,如果不能理解,可以冷处理一段时间,等以后再慢慢来解决。最后,如果真的不能原谅,那只好坦然接受,感情是不能强求的,缘分也许就到这里了吧。
大家好,我是浩墨香教育,以上是我对这一问题的一点看法,欢迎大家关注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