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相亲交友平台,乡村咏怀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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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村咏怀的诗句很多。2 因为咏怀乡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主题之一,许多著名的古代文人墨客都曾作过有关乡村的诗歌,这些诗句所表现的情感和意境也是非常丰富的。3 例如杜甫的“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表现的是江南乡村的清幽迷人;苏轼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则表现的是大江的雄伟壮阔;还有白居易的“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天蓝地。笑语盈盈暗香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则表现的是田园生活的自然和美好。
女性会构成强奸罪吗?
女性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但是要分情况,看她是处于哪种情况实施的犯罪经过。
女性侵害男性是不构成强奸罪的,但会构成猥亵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男性对女性通过暴力的方式强行发生性行为的情形,所以女性是不会构成强奸罪。
但是如果女性伙同他人或者间接帮助他人实施强奸行为的,如提供场地、诱拐妇女等,就构成强奸罪共犯,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4名女性,轮流侵犯一名年轻男子,致其失去功能19岁的杨某在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半工半读为来年的复考做准备。
2019年12月的一天,来了四名打扮时尚、容貌尚佳的中年女子,年龄在40左右。她们要了一间包厢打牌,并要求杨某为其服务。期间,杨某又是点烟又是倒茶,对四名女子的吩咐唯命是从。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令杨某终生难忘,造成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就在杨某接过对面递来的饮料后,被催促着喝完了,此时杨某有种眩晕的感觉。随后,四名女子轮流和杨某发生性关系,时间持续了两个小时之久。直到杨某突发性休克,才阻止了四人的恶行。
四名女子吓坏了,连背带拖将杨某背到楼下,打出租车送至医院,经抢救杨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失去了能力。
男性遭到性侵,也会产生生理反应,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愿意的。
之后杨某以强奸罪把四名女子告上法庭,但是那时候强奸罪的受害对象仅仅只是女性,所以案例中的四名女性不构成强奸罪。女性不是强奸罪的适格主体,因此不能判强奸罪。
目前中国《刑法》只规定强奸罪实施对象是男性,被实施对象为女性,但是女性强奸男性也是犯法的,应受刑事处罚,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不同可以构成猥亵儿童罪或强制猥亵、侮辱罪。
女的侵害男的是否犯罪女性侵害男性犯法,但是这里要区分被侵害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男子还是不满14周岁的男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两罪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下面几方面
1、侵犯的法益不同。强制猥亵罪是以满足性反映强烈为目的,侵犯他人的性自主权,主要表现为性羞耻心;后罪则是以满足性反映强烈为目的,侵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2、行为对象不同:强制猥亵罪猥亵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自然人,包括男性和女性;后罪则是猥亵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包括男童和幼.女。
3、方法手段不同:强制猥亵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实施猥亵,或者迫使他人与自己进行淫秽爱情、聊天之类的行为;后罪不要求采用强制方法,即使儿童自愿,行为人也构成本罪。
4、处罚规定不同:犯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性在何种情况会构成强奸罪?现实生活中,有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看到女强奸犯的新闻报道。这极易吸引很多人诧异的目光,怎么女性也会犯强奸罪呢?
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强奸罪专指男性强奸女性,而女性则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但是,这是一种误解,女性也可以犯强奸罪的。
尽管现行法律规定,女性强奸男性不会构成强奸罪,至多涉嫌构成猥亵罪,但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女性是可以犯强奸罪的。
说白了,目前女性自己本身是不可能直接构成强奸罪的,顶多涉嫌猥亵罪,但如果为其他男人实施强奸行为提供帮助的,如提供场地、诱拐妇女等,就构成强奸罪共犯,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女子帮男朋友强奸女同事 被判强奸罪获刑少妇姓李,贵州福泉人,她的男朋友是温州人陈某。陈某是个“花心鬼”,经常跟李某说古代男人三妻四妾的故事。他看到李某的同事栗某身材还不错,就动起了歪脑子。他对李某说,自己想和栗某发生性关系,要李某帮帮忙,有一次就行,下不为例。
李某起初也有些矛盾,但为了讨好男朋友,也就答应了下来。8月5日22点,陈某要李某约栗某一同玩,次日凌晨,李某将栗某带到陈某所开的一个酒店房间。栗某见陈某动手动脚,很不高兴,提出要走,但陈某不同意,说要“玩一玩”才放行。栗某不从,陈某就对她打了两拳,并且强行脱掉了栗某的衣裤……
8月7日,栗某向警方报了案,警方马上抓住了李某。半个月后,逃跑在外的陈某也被抓住了。
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和李某皆犯了强奸罪,其中陈某领刑三年,身为女性的李某也领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3岁女孩协助朋友强奸女网友获刑晓花是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去年1月,她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此后,她经常到丰台区一文身店帮忙,该店的老板是20岁的男子任某。
去年7月19日,任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年轻女孩玲玲(化名)。当晚11时许,以帮助玲玲租房为由,任某将玲玲骗到他的文身店内。当时,晓花和另外3名男子也在店里。进屋不久,任某要求玲玲和他们几个男子发生性关系,但被玲玲拒绝。
任某开始恐吓玲玲称,“如果不听话,就把你埋了”。其间,3名男子中有人开始动手打玲玲,唯一的女孩晓花则和这些男子一起恐吓玲玲,并劝说玲玲,“你就从了他们吧。否则他们肯定把你拖山上埋了”。无奈之下,玲玲被迫与任某发生了关系。事后,其他3名男子又以“已对整个过程拍了照片”为由要挟,对玲玲实施了强制猥亵。
当晚,玲玲偷着给朋友发了短信。她的朋友报警后,任某和晓花等人先后被抓。
受审时,任某等人承认指控,希望法院从轻发落,而晓花也认罪,并表达了悔意。
法院认为,任某等4名男子结伙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均构成强奸罪。晓花虽为女性,但她和4名男子一起用语言威胁玲玲,实施了帮助任某强奸的行为,也构成强奸罪的共犯。此外,除任某外的另外3名男子还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应数罪并罚。
最终,鉴于晓花在缓刑期间又重新犯罪,法院依法撤销她此前因盗窃罪所受到的缓刑,并与强奸罪所判的3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3年3个月。
所以说,女性是可以构成强奸犯罪的,只是并非是女性强奸男性罢了。
需要注意的是,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或对男性有性骚扰行为的,尽管不会构成强奸罪,但是按照《刑法》规定,会构成猥亵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当然了,生活中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要是出现纠纷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千万不要出现过激的行为,以免伤人伤己。
最后:对于女性而言,在生活中要注意保护好自己,法律始终是“迟来的正义”,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发生了,永远不可能时光倒流的。如果不幸被人强奸的,应该果断报警,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对于男性来说,“女性性侵男性”,根据当下我国法律法规,构不成强奸罪,最多以强制猥亵或故意伤害论处,惩罚措施较强奸罪要略轻一些。但是随着司法进步,未来不排除范围扩大化的可能,毕竟男性的各项权利同样需要法律的保障。
别人给牵线介绍了一个离婚没多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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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部分常州的女生都不找外地来常州工作的男生?
作为一个潮汕人,这个问题时常被人问起,看来闺女不外嫁是全国家庭的共识,我就以家乡的情况来说吧!
一、地域观念。中国丈母娘都有一个共性想法,那就是女婿只有家乡的好,无论男方有多么优秀,性格有多么好,但是一个人居住多年的家乡风俗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过来的。有差异就有矛盾,这个磨合期有可能是一年两年甚至伴随一身都有可能,女生最好的年纪就这么几年,一旦选择一个男人就不会轻易改变,等到矛盾激化已经晚了,不如在源头上减少这种情况发生。
二、顾虑因素太多。我们知道,一旦女生找一个外地男生结婚,很大可能要去男方家乡过日子,这意味着要放弃你现在的工作、生活、人脉以及父母的日常探望。90后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一旦父母年事以高有点疾病什么的,来回奔波就麻烦很多。
为什么有的公司招不到人自己不反思下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不平凡的伟大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向着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稳健前行,社会中有些企业却面临着招不到人的困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小编收集了古今中外多方面的资料,总结出以下几个原因:
1.经济大环境不好,企业面临困境的时候,企业会和员工谈理想,谈高度,谈无私奉献,教育提倡万众一心,共渡难关,共享美好未来!为了帮企业渡过难关,员工们上下一心,不计较个人得失,日以继夜、废寝忘食、不知疲倦地工作。但是当企业渡过难关,并得到高速发展的时候,企业却和员工谈制度谈勤劳致富,企业领导总是认为企业的发展是因为自己领导有方,自己的正确方针政策,员工想享受更多的待遇就需要多加班,多劳多得。
2.这些企业不注重员工的工作生活娱乐,饭堂,宿舍,车间三点一线的工作生活成为员工的长期配置,每天的管理工作中心就是任务和质量,员工都觉得自己就是一台麻木的赚钱机器,当机器坏了或转不动了只能无奈地离开,用挣来的钱慢慢修理吧!
3.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些企业不会想到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对宣传企业文化,搞社会公益活动很热衷,可以说不遗余力,不惜重金,只为了提高自己社会的认识度,把企业的发展归功于自己的英明领导。有人问这些企业家,把做慈善的钱用一部分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不是更利于企业的发展吗?这些企业家回答说,不能独自打破市场的共识秩序。员工也是弱势群体,更是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中坚力量,共同努力的成果为什么拱手送给别人,也不愿意用在改善员工生活质量的领域上呢?
4.员工终于等到升工资的日子,然而企业经营的饭堂,宿舍租金,医务室药品也跟着水涨船高,这也不是等于变相减工资的行为吗?而企业的籍口更令人可笑“猪肉价格上涨”!装傻是为了逗你开心,你以为我真是逗比啊。
这些企业招不到工人,其实就是不得人心,他们管理的理念就是权谋,心理,制度,他们不会记得共渡患难,生死与共的艰难日子,他们只会考虑如何花钱提高这个企业认知度,如何使这个企业稳定长久,如何从员工的身上榨取更多的财富!
我弱弱地问一句,如果人们都不来你的企业上班,你的企业管理理念,你的企业文化,你的企业价值如何名留千古,源远流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