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同城交友相亲百姓网,但是又没有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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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是如何从白手起家到开国皇帝的呢?
关于汉高祖刘邦这个人,历史上一直争议很大,有人说他是流氓得志当了皇帝,有人说他是没啥能耐靠着运气做了君王,也有人说他很会审时度势善于用人,那么刘邦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也许是由于《史记》所载的原因,世人大多对汉高祖刘邦没有公正的认识,认为他不过是个市井流氓,好酒及色,喜欢跟人开玩笑,戍卒门吏无不狎辱。如果这么理解的话,那只是看到了刘邦的表面,我们可以说他是个市井小民,但却不能说他胸无大志,更不能说他是个流氓。
即便从《史记》等史书记载来看,刘邦也不是一个损人利己干尽坏事的人,他并没有这样做过,而好酒及色其实不过是人的本性,翻开史书看看,哪个英雄人物不是好酒及色呢?不是英雄人物的人也一样都是好酒及色的;再说喜欢跟人开玩笑逗闷子算什么坏事吗?这恰恰是一种跟人处好关系,平易近人的表现,难道要整天板着脸去见每一个人才是对的吗?很显然也并不是那样的。
刘邦虽然成长于小农之家,但并非是没有理想甘于现状的人,年少的刘邦就仰慕魏公子信陵君魏无忌(战国四公子之一),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想投效其门下,而且他还真的去了,这样的举动即便放到现在也很少见吧,十三四岁的孩子还都是初中生,有这样的理想和做法也是很与众不同了。
但是当刘邦来到信陵君魏无忌的住所的时候,魏无忌已经去世了,刘邦算是扑了个空,但是他听说信陵君门客张耳做了老乡一个县的县官,正在招徕门客,于是他就往投到张耳门下,结果两人竟然很快成了知交好友,要知道张耳比刘邦大了八岁,一个二十多岁已经做了县官的年轻人,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竟然能成为好朋友,可想而知青少年时代的刘邦的交际能力就有多么的出类拔萃了。
之后刘邦又回到了家乡,但是他只是个农家子弟,既没有资本也没有靠山,所以想当官和做一番事业都很不容易,这时的刘邦也很无奈,现实让他不得不混迹于市井之间,但是他又不甘心就这样下去,但也或是由于这个原因,他年龄很大了还没有婚娶,也不想着成家立业,只和寡妇曹氏在一起混日子,但即便如此,他也混了个亭长的小官儿当当,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乡镇派出所所长。
但是就这样混到了40岁,刘邦也没有混出啥名堂,俗话说人到中年万事休,古代时候40岁的人基本都觉得这辈子都过得差不多了,刘邦应该也是这样想的,这时的他应该很有些人生失败的感觉,回首之前甚至都觉得有些可笑了,便也想成个家安稳过日子,于是就娶了吕雉,并且很快有了一儿一女,他当着派出所所长,家里还有着几亩薄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活也算过得去。
然而谁能想到此时天下局势忽然又风云突变,秦始皇驾崩赵高专权,秦胜吴广揭竿起义,社会陷入动荡的大乱局之中,刘邦想好好过日子也不可能了,想当官继续他的仕途也费劲了,不过时势造英雄,天下乱成这个样子,还不如在乱局之中赌一把,于是刘邦带着他的一帮囚徒们也造了个反,并且回到家乡招兵买马,将以前的一些酒肉朋友都拉到队伍中来,就连在县政府中很有实权的人物萧何也参加到了他的队伍中,萧何是刘邦的好朋友,不过他也很有可能是被迫的,因为如果他不听从,刘邦的队伍极有可能会把县衙都端掉。
既然造了反,那就不能太老实了,手下有一大帮人跟着要吃的呢,而且弄不好会被秦朝军队或者其他势力消灭掉,所以刘邦带着队伍选择了投奔更大的造反势力项梁的楚军,在这里刘邦出类拔萃的交际能力又起到了作用,他很快和项羽成了铁哥们,而且两人还真就结拜了兄弟。
再后来刘邦和项羽在义帝熊心的安排下征伐秦朝,以先入关中者为王,项羽由于和秦军主力交战而耽误了时间,刘邦则率军直入关中,进咸阳接受了秦三世子婴的投降,这也意味着刘邦灭掉了秦朝,并且全盘接收了秦朝的遗产,但是他在这里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保证了这里的和平安宁,深深地赢得了三秦百姓的民心,这也是他后来在4年的楚汉战争中能够击败项羽的基础。
刘邦入关中,当为王,但是项羽不服呀,他认为自己打败了秦王朝的主力军,他才应该是秦王朝的继承者,于是也率军要进入关中,并且在谋士范增的建议下准备杀掉刘邦,然而刘邦却在张良和樊哙等人的帮助下从鸿门宴上逃出,其实项羽也没有杀掉刘邦的理由,后来就封刘邦到偏远的汉中之地为汉中王,这个时候的项羽其实已经成为了天下的王者。
然而项羽很显然不是治国的料,他自称为“西楚霸王”,舍弃富饶的关中之地回到家乡彭城,认为做了大官不以锦还乡,犹如锦衣夜行,这个时候齐国田广造反,彭越造反,项羽不得不征讨之,而刘邦也拜了韩信为大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迅速取得三秦之地,并且得到这里人民的热烈拥护,开始了与项羽长达4年的楚汉战争。
刘邦很懂得审时度势,凡事有益处才为之,虽然他在与项羽的战争中屡战屡败,但是由于项羽不得人心,自己弄得众叛亲离,所以项羽的势力越来越小,刘邦的势力却越来越大,而且刘邦还派韩信开辟了第二战线,完成了对项羽势力的合围,最终,刘邦联合韩信、彭越、英布等人,将项羽围于垓下,以韩信为总指挥,一战而大破之,项羽出逃后被追到乌江岸边无路可去,最终自刎而死。
至此,刘邦的大汉王朝得以建立,他就是汉太祖高皇帝刘邦,之后他开始致力于王朝的巩固,在治国方面他采取了和项羽不同的方法,并且吸收秦王朝制度的优越性,实行了适合于时代的郡县制和分封制结合的新制度,天下和平,社会安定,开大汉王朝400年基业。
纵观刘邦的一生也能发现,他绝非胸无大志没有理想没有眼界的人,恰恰相反,他其实胸怀大志,并且做过不少努力,若没有秦朝末年的乱局,他很可能也是庸碌的度过一生,但是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创造的,在机会到来的时候,他把握了机会。
东汉初著名史学家班固评论高祖说:“初,高祖不修文学,而性明达,好谋,能听,自监门戍卒,见之如旧。”这正是刘邦亲和力过人的表现。他以自己过人的交际能力和亲和力笼络了一大帮有才之士,如萧何、张良,韩信,陈平、樊哙、任敖、卢绾、周勃、灌婴、夏侯婴、周苛和周昌等,这些人在刘邦的领导下群策群力,之后都成为汉朝的开国功臣,其实这些人有很多都是他年轻时的好友,他们愿意跟着刘邦造反,也说明刘邦的为人是不错的。
所以,别再认为刘邦是个市井流氓似的人物了,也许是司马迁的《史记》中对他的记载受到了个人主观性的影响,导致他在我们的印象里有了不佳的形象,其实他跟我们想象中的很不一样,一个不学无术胸无大志的市井流氓不可能成为建立伟大王朝的开国帝王的。
对于刘邦的评价,东汉末的史学家荀悦说得十分的公允公正,他说:“高祖(刘邦)起于布衣之中,奋剑而取天下,不由唐虞之禅,不阶汤武之王,龙行虎变,率从风云,征乱伐暴,廓清帝宇,八载之间,海内克定,遂何天之衢,登建皇极。上古以来,书籍所载,未尝有也。非雄俊之才、宽明之略……安能致功如此?”这样来评价汉高祖刘邦,其实才是中肯而符合实际的。
丈夫一丈之类是丈夫?
“一丈之内为丈夫,那么一丈之外呢?”
众多回答,不论讲法律、讲道德,还是讲情趣,高论不少。
比不了大家,就讲点儿孔乙己一类“不解风情”的“掉书袋”的话。
其实,“丈夫”的本义和引申义,都与“一丈之内”的平面面积无关——“丈夫”一词的来源,却关乎身高。
《说文解字》对“夫”的解释是:“夫,丈夫也。……周制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
“人长八尺”,是许慎引用《周礼.考工记》中的话。
可是,即然“十尺为丈”,怎么又八尺就称丈夫了呢?
《说文》在“尺”字的解释下,有一句很重要的话——“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
就是说,这些长度单位,都是根据人体作为“法度”的。
“寸”的长度,是根据人的手腕内侧一个重要“脉之大候”确定的。
《说文》曰:“人手卻一寸动脉,谓之寸口。”
这就是现在通常说的“寸、关、尺”中的“寸”。
“寸口”,大约在拇指根部骨骼下面的成人一指宽之处,这个一指宽的长度,就成了“寸”的长度。
许慎还说,寸,包括十分;分,亦叫程,包括十髪。这个可以不去细说。
寸和尺是怎样的关系呢?
《说文》云:“尺,十寸也。”但在“夫”的解释中说了,“周制八寸为尺。”
许慎又在“咫”字的解释中说:“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周尺也。”
“中妇人”,是指中等身材的女人。“手长八寸”,是讲中妇人的“一拃”,也就是把手张开,从大拇指指尖到中指指尖的长度。
小篆的“尺”字,就像用手之“一拃”丈量。
这个长度,是周代一尺的长度。
所谓“近在咫尺”,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咫”和“尺”之间的距离——周代的时候,尺咫无异,没有距离。
一指宽的“寸”,约在两厘米左右;八寸,就是十六厘米左右。
殷商的墓葬中,曾经出土了一件象牙制品。学者们认为是当时的“尺”。因此,这件文物被称作“商代牙尺”。其长度接近十七厘米。
这就与“八寸为尺”的长度相吻合了。
“十尺为丈”,那么,一丈高的人,换算过来,就是接近一米七。这说得通。
从殷商遗址出土的人骨看,当时的人,大概多数是这个高度。
一直到西周,大概“尺”的长度,都如上所述。
东周之春秋战国时期,度量衡也随之发生变化。
1935年,唐兰先生发表了《商鞅方升与商鞅量尺》一文。他确认,当时秦国的尺的长度为23厘米左右
1928年开始,被外国传教士怀履光等人盗挖的河南洛阳金村周天子大墓中,亦出土了东周青铜尺,其长度也为23厘米左右。
汉尺,出土的比较多,长度基本与前述两个相当。
许慎所说的“尺,十寸也”,应该指的是这一类“尺”。这种尺包含十寸,也比较合理了。
《周礼》成书应在战国时期,所以,其曰“人长八尺”,非周制八寸之尺,很可能是十寸之尺。但具体是哪种新尺,就不太好考证了。荀子说过“七尺之躯”的话,因此有“七尺男儿”的说法。反正当时的情况比较混乱。
许慎还说到了“寻”字和“仞”字。“寻”,他说,就是人的两臂张开的长度,八尺;仞,就是寻,也是八尺。
甲骨文中有“寻”字,为人张开双臂丈量的象形。可为许慎解释之证。
仞,后来常被认为是七尺,比较混乱,可以不去管。
一般来说,一个成年人张开双臂的长度,基本就是自己的身高。这可以为“人长八尺”之证。
关于“常”这个长度单位,段玉裁认为,应该就是“丈”。“寻常”一词,把这二字连用,大概能说明,常即寻也即 “人长八尺”之八尺。
“丈夫”除了指身高之外,更重要的,起先是对成年男子的统称。
《谷梁传》曰:“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
《晏子春秋》云:“今齐国丈夫耕,女子织,夜以接日,不足以奉上。”
古时,子女统称“子”,男称“丈夫子”,女称“女子子”。《战国策.燕册》曰:“人主之爱子也,不如布衣之甚也;非徒不爱子也,又不爱丈夫子独甚。”
“丈夫”,作为妻称夫的称谓,大约从元代才开始。
《水浒十七》:“只见老婆问道:‘丈夫,你如何今日这般烦恼?’”
这是把对成年男子的称谓,转用到对“夫”的称呼而形成的。
可能是很扫兴的一番议论。
石友们对我的这一说法赞同吗?
人寻石来石寻人,千里一线牵姻缘。人石有意来相会,无缘如何事成全?天赐就是月下佬,际遇命运与君缠。眼力辛苦见识广,美石如愿到身前。
63年的男兔女兔子们?
我是63年11月15日。儿子媳妇有他们的事业,孙子我和老伴来带。我还有两个外孙女。
我看到快乐的几个孩子,天天都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