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交友,如何看待山西朔州10月31日街头命案?
溧水交友,如何看待山西朔州10月31日街头命案?
据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10月31日通报,10月31日09时50分许,朔城区雁门街发生一起命案,致一名女性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全力侦查中。
“正义”的妻子和暴力的丈夫据悉,犯罪嫌疑人和死者是夫妻关系,这起凶杀案的起因从表面看,让人匪夷所思。
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骑乘一辆三轮车,死者坐在车上,之后他们的三轮车不小心剐蹭到了路边一辆轿车。
犯罪嫌疑人想要快速离开,很明显是想要逃避剐蹭的责任,避免赔偿。可是,他的举动遭到了车上妻子的制止。
这让他非常气愤,自己的妻子竟然阻拦自己,胳膊肘怎么朝外拐?二人发生言语冲突,之后犯罪嫌疑人再次尝试逃离现场,再次发生剐蹭。
这次暴怒的犯罪嫌疑人开始对妻子施暴。用板凳,砖头以及路边商铺找来的铁叉伤害妻子,直至妻子死亡。
根据现场爱情显示,犯罪嫌疑人每一次击打都用尽全力,很明显是要致妻子于死地。
深层次的原因上边所述是我们可以看到的表面原因,丈夫闯祸,妻子“大义凛然”,惹得丈夫怒火中烧丧失理智。
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件看似不大的事情,理应不会引起如此严重的后果,必定有深层次的原因。
有传闻说二人是半路夫妻,夫妻关系一般。而犯罪嫌疑人的脾气暴躁,多数时候妻子都是忍让以图家庭安宁。
而案发当日,二人在事故发生前就因为琐事有过口角,剐蹭事件就成为了凶杀案的导火索。
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一直逆来顺受的妻子,今天竟然和自己对着干,这是他不能“忍受”的。
绝大部分事情的发生,都有一个变化的过程,从量变到质变。即使犯罪嫌疑人当时突然产生了杀死妻子的想法,也跟平常他的性格行为有关。不然,一个正常人不会也不敢下此毒手。
比天气还冷的是人心事情发生在上午9点多,当时老乡围观群众不少,可是无人上前阻拦。
犯罪嫌疑人看起来有五六十岁,算是一个老人了,他施暴的过程中,手上并没有致命性的武器。如果当时有勇敢的人上去阻拦一下,可能死者的生命就能保全。
可是没有,人们看着犯罪嫌疑人一下一下击打死者,看着生命在面前一点点消逝。
山西如今的气温已经很低,天气很冷,可路人的心看起来更冷。
也不知道怎么了,现在很多人在面对这样的情境下,变得沉默,变得麻木,甚至变得冷血。
心中的正义感随着有些事情慢慢消失,不是某个人,不是某群人,而是很多人如此。
无意指责路人,因为自己没有资格。只是产生这样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就像有网友提的问题一样:路边商铺卖铁叉的店主会不会担责?
类似这样的问题,是很多路人遇事之后自问的问题,在没有明确答案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怎么理解这个话?
恩人葬身井底,乌龟报案擒凶,包公一句名言,流传千古
北宋时期,浙西路有一个人叫葛洪。此人家中富有,且有善心,人称葛大善人。
一天早晨,一老翁来到葛家门口,送来一篮子鲜活的乌龟。老翁说乌龟是今早在龙王庙前的一个水沟里捞的,特意拿来卖给葛大善人吃。葛洪见乌龟确实很新鲜,于是便让下人拿去厨房,准备明天吃。
当天晚上,葛洪起床小解时,发现厨房之中传来人的说话声音,且相当喧闹。葛洪循声找去,发现声音来自水缸。揭开缸盖一看,原来是那些乌龟在喧闹不止。葛洪见乌龟很有灵性,所以让仆人把乌龟拿去龙王潭里放生了。
西京贩货,引狼入室一天中午,葛洪请来朋友陶兴,告诉他自己要运货物去西京贩卖,希望能有一个人搭把手,不知道他有空没有,陶兴闻言当即表示愿意去。此事被葛洪之妻孙氏知道后,孙氏却反对陶兴随行。
孙氏认为陶兴此人不实在,平日里阿谀奉承,喜欢说一些大话。这样的人,可能不是真心的人。葛洪心胸开阔,他从不怀疑陶兴的为人。而且当时货物已经发出去了,于是便决心带着陶兴一起出门。
几天之后,葛洪和陶兴来到卢家渡口装船,货物必须在这里装船走水路运输才行。陶兴帮忙葛洪把货物装好后,便说天色已晚,不如到老乡喝酒吃肉,晚上休息好了,明日一早再出发。
葛洪此时已经又累又渴,自然答应了陶兴的请求。
二人观井,为利杀人当天夜里,二人在渡口外的一个村子里喝酒,陶兴频繁劝酒,葛洪几杯酒下肚后渐渐有了醉意。
夜深人静之时,陶兴搀扶着葛洪返回渡船,中途来到一个叫新兴驿的驿站老乡时。陶兴发现前面有一口古井,陶兴突然告诉葛洪,前面的古井之中有五彩光束冲出,里面可能有珍宝。
葛洪一听来了兴致,让陶兴扶着他去古井边上看看,葛洪来到古井边,哪有什么五彩光束?正要问陶兴光束何在,陶兴见四周无人,用力把葛洪往井里一推,葛洪跌入井中,陶兴抱起石头往井里砸。葛洪沉入井底,惨遭杀害。
陶兴杀死葛洪,将其货物运到西京卖光,赚到了一大笔钱。陶兴把赚得的钱分成两份,一份留着自己用,一份带回给了葛洪之妻孙氏。
孙氏问陶兴,葛洪为何没有回来。陶兴欺骗孙氏,说葛洪在路上遇到一处美景,所以去观赏美景去了。葛洪让他先把钱带回来,所以他就提前回来了。陶兴说罢,把银子送给孙氏,孙氏相信了陶兴的话。
河中浮尸,家产被夺几天之后,陶兴跑来告诉孙氏,说在城外河边发现一具溺亡的尸体,看样子有点像葛洪的。孙氏闻言大惊,立刻让家仆去看个究竟。家仆去看了那具尸体,发现尸体面部腐烂模糊无法辨认,仆人从尸体上解下一个锦囊绣袋。
孙氏看到绣袋,顿时放声痛哭。这个绣袋是葛洪的,葛洪随时佩戴在身上,所以那具尸体肯定是他的。孙家人痛哭之后,把尸体收殓抬回家里举行隆重的葬礼。葬礼期间,陶兴忙前忙后,放声痛哭,把葛洪的葬礼办得井井有条,人们都称赞陶兴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
尸体被埋葬之后,陶兴以帮忙管理葛家商铺为由,渐渐接管了葛家的所有产业。陶兴巧立名目,用各种手段渐渐蚕食鲸吞了葛家的财产。短短一年时间,陶兴就霸占了葛洪的全部家产。
乌龟报案,包拯擒凶一天,北宋名臣包拯路过新兴驿,突然发现有一只大龟撕扯着自己的鞋子。包拯见大龟很有灵性,于是便跟着大龟走出了驿站大门。走了大约一里路后,大龟突然爬上一口枯井上跳了进去。包拯看到这一幕,当即让人下井打捞寻找,井中肯定有问题。
结果衙役从井中捞出葛洪的尸体,葛洪死不瞑目,面色如活人一般。从葛洪的衣袋里,搜出一个竹片制作的路引。包公让衙役循着路引上的地址去找,结果找到了孙氏。
孙氏前来辨认,发现尸体果然是丈夫葛洪,此时才知道被骗。包拯于是让人将陶兴捉拿归案。陶兴被捕之后,包拯又让人挖来了被当成葛洪埋葬的那具尸体。那具尸体是一个病死的百姓的尸体,陶兴花钱买来这具尸体,又把葛洪的锦囊绣袋挂在尸体上,以此欺骗了孙氏。
面对确凿无误的证据,陶兴不得不承认了杀人的罪行。
包公断案,留下名言陶兴见财起意,将好友葛洪推入井中杀死,随后又谋夺了葛洪的家产。包拯按律判处陶兴斩首之刑。
陶兴被杀之后,包拯写下感叹之言:“一人不入庙,两人不观井,三人不抱树,不惧物凶,而人心恶,熟人相谋。”
这三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不要随意进入寺庙里,因为里面神鬼不分,可能什么怪事都有可能发生。两个人不要同时观察水井,因为如果有人起了杀心,就会害死另外一个人,而且很难破案。三个人抬树(抱树),如果有人起了害人之心,很容易害死他人。
这句话非常有道理,时至今日,人们还在不断引用。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时刻记住这些道理,才不至于吃大亏。所以,包公留下的这句话,已经千古流传,成为一句真理。
到底算什么水平?
我说个事实,象南京江宁区溧水区,夫妻有九套房的多的是。你夫妻俩,结婚前,一般的父母都给各自买了一套房。农村一家三口拆迁分个三四套房子,合计八九十套很正常。多的还不止。拆迁补贴安置费等等加起来,另外100万左右。与同地方的人相比,并没什么优势。也就普通人家。就我们溧水区而言,男方家里有四五套房的,如果本人没有较高收入且稳定的工作,不一定能找到本地比较漂亮的姑娘。因为,姑娘家她也有几套房。她选择对象,除了房子,就是看男方的工作单位。你如果是送外卖的,打股票的,姑娘一般不愿意。尽管你收益高过一般人,但风险大,哪个姑娘及姑娘的父母愿意找一个没有稳定收益的不知未来如何的人呢?故而,我们这有的拆迁户的青年只好找外地的。而且还漂亮聪明。但是,有的结婚两三年,离婚了。她跟了当地又有房子又能挣钱的人。这种人就喜欢漂亮旳女人,哪怕这女人结过婚。为此,我们这里的家长千叮咛万嘱咐正在读书的孩子,要好好读书,光有房子是没有用的,用心读,千万不要打游戏了,打游戏是考不上大学的,考不上,你努力了今后不后悔。考上了,找个好工作,找个好对象。
为此,这时候,最重要的是,夫妻俩务必重视孩子的教育,而不是与别人比挣钱挣多少。
宋朝官员赴任的主要出行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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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各州、县之间都有官路相通,官路也称官道;通驿传的官路也称驿路、驿道,通常大多数官路即是驿路,主干线常称为大驿路、大路。
最著名的大驿路,如“入川大路,自凤州(今陕西风县东北风州镇)至利州(今四川广元)、剑门关(今四川剑阁北),直入益州路”。通常自首都到各路(类似后代的省)首府,都有大驿路相通,以便于快速传递文件。
驿路、官路两侧大多栽种行道树,挖有排水沟渠,北宋末政和三年(1113年),又诏令:“遍于驿路及通州、县官路两畔,栽种杉、松、冬青、杨柳等木。”随后各地申报“共栽植到杉、松等木共三十三万八千六百株,渐次长茂,已置藉拘管”。
并依照官有山林法令管理,未经政府批准“辄采伐者,杖八十”。告发私自砍伐行道树者,可以获得二十贯钱(相当于二两、约60多克黄金)的奖励。
北宋政府最晚从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起,在河北“沿边官路左右及时栽种榆柳”。以后不断要求各地栽种行道树,但直到北宋晚期才有严惩盗伐行道树的法令。
宋代在驿路、官路旁,每隔十或五里设有“堠子”,即里程碑,因而各州、府之间及到首都的距离都有较准确的记载(参见《元丰九域志》)。
宋代沿驿路每隔四十里左右设驿站(水路视一日航程设驿站)一所,两所驿站之间的路程称为一驿程,或一驿、一程。由于地理环境的关系,有时一驿程为五六十里;极少数达七十里,通常则在其间增设一所驿站。
各府、州、县城的驿站,常称为驿馆;乡村驿站通常设在镇市上,只有极少数设在荒僻地点。驿站建有馆舍,以供赴任、离任官员住宿,路、府、州长官在辖区内“行部”(视察),也住在驿站内。
如南宋著名诗人杨万里于绍熙元年(1190年)任江南东路转运副使,次年八月南下“行部”,第一天即住秣陵驿(今江苏南京秣陵关),次日宿乌山(今江苏溧水西北),第三天“发乌山入溧水县(城内)中山驿”,即是一例。
“纲运”的押纲官兵、差出的官吏军卒,也可凭“驿券”住驿站,先到者入住,但通常低官要让后到的高官,尤其是直系高官。北宋时北方官员多乘“递马”赴任、“行部”,南方官员水行乘船,陆行乘“檐子”,南宋时乘轿子,杨万里“行部”时,“人报官来争出看,牛逢轿过忽然惊”,说明乡村中轿子还不多见。
驿站还允许“品官之家,及未入官人若校尉,虽不请(驿)券,并听入宋代“驿站”不备马匹,官员们凭“走马头子”乘骑“驿马”,实际是乘骑“马递铺”的“递马”。
驿站只是提供食宿服务的“官旅”,只供官员及其家属居住,这里的“未入官人”是指九品以下,“校尉”即是无品的低级武官,“进义校尉”以下至“守缺进勇副尉”八阶,仍属于官员。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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