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礼需要花费多少钱,没有举办婚礼的婚姻就不幸福了吗?
办婚礼需要花费多少钱,没有举办婚礼的婚姻就不幸福了吗?
谢谢邀约!
这个话题带点传统色彩,虽然说,婚礼与未来的幸福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不能否认的,隐隐约约隐藏着间接关系,也许对于新一代的现代人来说,有些人走新时代的新路线,而丢弃了传统文化意义。
愚人偏见,说一点看法,如果说的不对,请谅解。
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一直延伸如今,每个文化都有它的存在意义,虽然如今的我,也不能够深刻的理解每一个文化的内涵,但是,我总觉得,既然能传承到今天,肯定都有它的说法,与存在的意义,比如说,婚礼,也许,新时代有新做法,领个证,也可以证明了,两个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对于现如今的法制社会来说,证件对于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履行的,起到一种约束力,很好的规范了社会,只是,从个人而言,不仅希望夫妻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爱护,增加彼此的信赖,达到后期的幸福生活,幸福是需要物质维护的,完全的精神幸福,让夫妻俩个人,不可能达到人生彼岸的,所以,需要幸福生活的物质质量,人类都是通过劳动得到物质,人生的过程,也有命运的存在,所以,幸福,也不是完全取决于两个人之间互爱的努力,说到这里,也许有人隐约领悟到了什么,是的,那就是每个人的命运,不可否认,人类只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命运是人类无法去掌控的,命运的孬与好,也决定着一个人的前途;运气好的,人生路上多一些顺畅,而运气不佳的,人生路上困难多一些,也许是前世冤孽深重,也许是自身某一方面的忽略;无论人生选择某一行业,或者跳槽另一个行业,都逃脱不了命运套牢的枷锁。对于人类来说,命运我们只能顺从,远了……(省略很多)
传统的文化,对于婚姻,也是祈求自己未来能过上的幸福生活,选一个黄道吉日,召集亲人朋友,过来热闹一番为自己庆祝,也未尝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那么多人,一同见证美好时刻,婚礼日子的挑选,也不是随意定的,这需要两个人的生辰八字推算得来的,吉日的含义是重要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属相,两个人属相之间是否存在相扶相克,等等……
总之,对于即将踏进婚姻的人,都希望将来拥有幸福的婚姻,彼此的爱戴,相互的爱护,直到白头偕老,
这些老文化,也许,没多少人赞同了,在这里浅薄的谈一下,不存在对与错,只能言传不能身教(因为我也是听说而已,农村流传的习俗),个人喜好而已。
谢谢大家的关注,说的不是的,留言聊
现代人结婚到底需要多少钱?
没有物质基础的婚姻是不牢固的
如果说谈恋爱,那还可以的,
但是,既然选择结婚,
那你没有钱,就会使婚姻成为坟墓。
而且,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
试想,当你们俩任何一方的父母因病需要钱,
你又拿不出钱,这时你会心安理得的生活吗?
结婚办酒席的份子钱归谁?
婚丧嫁娶请客送礼俗称"随份子"是中华民族千百年延续下来的的传统风俗!全国各个地方都是如此!
说到结婚的份子钱归谁?别的地区我不知道,但在我们湖北孝感,一般是应该给一对新人的!因为结婚是人生一个重要的标志性里程碑,份子钱代表亲朋好友对新人的祝福!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代表给新人开始成家立业的资本!所以份子钱应该归新人所有!至于其父母日后需要还礼的义务,也应该由新人承担!小辈既然成家立业了,就应该让老人退居二线安享晚年,担起孝敬父母、养家糊口的重任!这点与丧事不同!丧事是兄弟姊妹等小辈们共同操办,然后各收各的礼!起码我们这里是这样的!不知道条友们有何高见?(图片来自网络)
为什么有些地方结婚的费用要男方承担?
这个问题我觉得有点搞笑。我觉得楼主家应该没有女孩子,一个人从生下到读书再到工作,所有的花费投资都是父母付出,等到挣钱了,有回报了被你一张结婚证就带走了,难道连正式送她入你家的那餐洒水钱还要父母出。那种没有一点体谅父母辛苦付出女壻,父母怎能放心把女儿交给他。这个问题的处理形试,也能看出男方的人品和家庭教养。
听说要8000是真的吗?
假的,哪需要这么多钱
复婚只需要双方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工作日去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就可以,需要花费工本费9元。
复婚手续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财产分割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