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都叫什么婚(最近在农村结婚流行的)
结婚都叫什么婚,最近在农村结婚流行的?
前天给我姨妈打电话,想给离异的表姐介绍个对象,姨妈听完说不着急,先给你表弟介绍吧,这已经是从去年到今年我从姨妈口中听到的第四遍同样的话语了,一个农村适婚甚至超婚小伙子,让一家人坐卧不宁。但是现在当地的结婚条件的确不低,我一时还找不到女娃给表弟介绍,只能嘴上应付。
这农村结婚成本一个劲变化,从原先拿一袋子麦当彩礼,拉个牛就能把媳妇娶回家,到后来的缝纫机,锁边机,自行车,录音机到90年代的洗衣机,彩电,冰箱等,再到现在的“三边一响”真是一步步从娶媳妇变成了拿半辈子换个媳妇。
三边一响这三边一响到底指啥呢?说出来简直是气煞人,照这标准娶的不是媳妇,是尊佛爷,民有怒却无处发。三边分别是商铺临街边,姊妹靠一边,父母单边靠,一响指的是喇叭声音明亮的小汽车。就这标准气的村里老陈破口大骂,说道:你就问一下这女娃要火箭不?坐上去,点燃直接跟她发到外太空去。
昨天跟婶子聊天,她抱怨说娶个儿媳妇自家彩礼钱掏了9万元,几年的积蓄搭进去后还欠了账,这娶回家一天连个人都没见过,更甭提让人家孝顺了,自己嫁了三个女儿,一个女儿彩礼钱也就收了女婿家240元,1000元和3000元,如今自己年迈将近70岁了,还没给自己把棺木准备好,心里也是很不痛快。
还想着如果儿媳妇能早点生个孙子,自己帮忙带也算安心了,不用担心受怕儿子儿媳两人不和,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这花了9万的儿媳妇一家人都供着呢,生怕人家嫌弃自家条件差,到时候甩脸子不过了。
从身边人都能看到那些花了大价钱,既买了临街商铺,又买了车,生完孩子婆婆又帮忙给带着的男方家庭了,大负担都转嫁给男方家庭了,女方去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坐享其成,所有人还得看脸色,生怕人家不高兴跟自家儿子不过活了。
结婚标准升高的原因那这一切到底都是因为啥?男多女少在农村是一种现象倒是不错,但是最主要还是男方太上赶子了,一旦有个单身女娃,所有男方父母都找了急,恨不得让媒人赶紧给自己儿子说合成,好早日抱上孙子不被村里人笑话,其实这种盲目结婚的做法并不可取,反而让多数女娃家长坐地涨价,彩礼结婚标准一个劲上涨。
总之,三边一响的结婚标准是各方原因催生出来的畸形理念,婚姻的本质是找一个相互鼓励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努力,让生活过的更好,而不是一味的索取不付出。
我是一起种植,每天分享点三农事儿,喜欢就点赞加个关注吧。听别人说近亲是不能结婚生孩子的?
近亲是指三代和三代以内的有血缘关系的。如果这样的人结婚,他们的基因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有害的基因会从隐形转化为显性,危害下一代。
大多数人都听过近亲不可以结婚,却不是所有的人都准守。像是“达尔文”“爱因斯坦”都是近亲结婚,前者娶了他的表妹,后者娶了堂姐,那么他们的孩子都健康吗?
不是的,“达尔文”生育了10个孩子,其中三个从小就夭折了,有六个终身不能生育,还有一个二女儿伊丽莎白也终身未嫁;爱因斯坦的二儿子爱德华受米列娃家庭遗传的影响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生未娶。在法律明文中规定了:禁止近亲结婚时禁止三代以内的及三代内旁系亲属的结婚,其它的不在这个范围内是可以结婚的。
从基因上来说:我们每个人都会从父母那里获得一个基因的模板,这个模板又会分成显性基因和隐性基因。下一代患病的原因就是隐性基因的结合。为什么结合呢?要使的隐性基因表现出来,那么就像是数学口诀中的“负负得正”一样,必需有两个隐性基因的模板。如果不是近亲结婚,下一代就是带着一个隐性基因的患病载体,在遇到另一个隐性模板时会大概率的加大患病几率。
在2010年《人类学年鉴》(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上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比特莱斯和布莱克在全球范围内对近亲婚姻进行了研究,基于以上讨论的原因,除了危险的隐性等位基因外,近亲所生的孩子继承同一等位基因的两个复制版本——任何等位基因,无论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遗传给下一代的几率都会提高。不是说不可以结婚,而是结婚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近亲结婚中也有许多人生下了健康的宝宝,但是致病的隐性基因还是存在下一代身体里,遗传的几率还是会很高。
一定要结婚生子吗?
从佛家的角度讲,生子与否是你前世的业。有的孩子是来还债的,有的孩子是来讨债的,如果你前世没有欠别人,别人也没有欠你,你就不会有孩子。
不管你是否认同宗教的这个说法,抛开结婚生子的社会价值、家庭意义,我认为结婚生子是对自己的完善。
人一辈子要经历很多社会角色,我们是儿女、是学生、是朋友、是领导或下属、是恋人等等。也正因为这些关系让我们的生活变的丰富。我门这个世界是多维的,多维的关系让我们体验更丰富的世界。
记得上学的时候,晚上宿舍关上灯,男生们都要说一说自己的恋爱经历,如果谁没有过恋爱那是一件丢脸的事,因为你跟别人说不上话,所以有的人就是编也要给自己编一个对象来。
记得佛教里有一句话:要想让一滴水不干涸,就让它融入大海。结婚生子就是把自己融进这人世大海的最好办法。
结婚生子说起来就四个字,但是这其中要涉及与很多人的关系。
第一就是你与对象的关系。拥有一段美好的恋爱和婚姻是每一个人的愿望。记得一位心理学家说过,在爱面前,每个人的本性都会暴露无疑。那个跟你恋爱的人就是一面照妖镜,亮出你心里的善,也照出人性的恶。从此,你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从此你能看懂爱情小说、情感电影。你也更容易具备共情的能力,去理解这个世界上的别人。
第二个关系就是你跟孩子,当孩子和生孩子是两种体验,就所谓:养儿方知报娘恩。当了爹妈是让你换一个角度去感受曾经爹娘对你的爱,付出这个爱到底是什么滋味。
我有两个孩子,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我已经四十岁了,孩子小很烦人,搅扰着你不能干事情,但是孩子离开一天就会想,想的什么事情都干不了。我可以为这两个孩子做任何事,包括献出生命。牺牲自己的体验可能在这之前没有过,当你有了孩子自然而然的产生。有了孩子人才真正开始成熟,知道什么叫责任。
也就是在几个月前我经历了父亲的离世,他是查出癌症三个月后去世的。这期间我感受到父亲在情感上对我的依赖,我在最后的一个月学习了临终安慰,帮他最后的时刻能够走的平静一些。我跟父亲说:如果你能平静一些离开是你的功德,也是我的功德。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父子的机缘,我还不能体会到什么是功德。
第三个关系就是亲戚关系,结了婚你会有很多对方的亲人,这个新的亲属群以前跟你没有血缘关系,你要以一个成年人的心态跟他们重新建立起情感关系,这不仅需要爱,也需要智慧。这会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也将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最后,请不要把结婚生子当成负担,除了自己谁都催不动你,婚姻和孩子如果来,会来的很自然,不要紧张。
农村老话借婚不借嫁是什么意思?
农村老话“借婚不借嫁”是什么意思?虽然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农村的生活条件也是越来越好了,但是好多以前流传下来的老话,还有习俗依然在农村流传延续着,关于这方面的禁忌俗语,更是在婚殇嫁娶中最为讲究,比如下面这句老话,在农村现在还有很多地方还在使用它!借婚不借嫁大多数人可能对这句老话都比较陌生,因为我们平时一般也用不到它,大家从它的字面上的意思,也许就会对它有所了解。这是一句结婚出嫁的禁忌俗语。只有在农村结婚娶媳妇和嫁闺女的时候才能用的上。所以平时很少见到有人会说起它。这句老话的意思是:在我们农村男方结婚的时候,你可以去借东西,谁还没有个不方便的时候,何况这是个大喜事,谁都想来沾沾喜气,再说农村结婚娶媳妇,一般都是在家里自己办喜宴,做酒席,所以到时候需要用的东西非常多,虽然平时早已提前准备好了,往往到了事情的跟前,不是少了这个,就是差了那个,所以在农村结婚借东西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大家也都特别支持,有的还会主动把缺少的物品给送过来让你家用,乡亲们还是很热情的。但是,在农村如果嫁姑娘的话,这里面就有个禁忌了,那就是姑娘出嫁的时候,如果发现有啥没有准备够的话,是不能出去借别人的东西的。而且这个时候人家也不愿意去借给你。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民间,有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的说法。本来嫁人就等于给别人养了个媳妇,自己尽自己的能力陪送嫁妆就可以了,如果再去借东西做嫁妆,这里面就容易让别人说闲话了。所以这个时候都是有啥陪送啥,没有就算了,以后来往的机会还有很多,如果有啥不足的话,可以在后期去补吗。当然这句老话还是有些重男轻女的成分在里面,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也是越来越开明了,男女都一样,哪个都是心头肉,疼都还来不及呢,谁还在乎这个呢?所以现在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按部就班的,必须去执行原来流传下来那些习俗。很多结婚的老规矩也都是在慢慢的消失了!你那里有这样的习俗吗?你对此有哪些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讨论区,一起发表自己的看法!明朝的婚姻制度规定多少岁结婚?
明代,有专门关于男女婚配的法令,并严格规定男女双方的结婚年龄,若达不到结婚年龄,是禁止结婚的,且连娃娃亲都禁止,《大明令•户令》就载:“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禁止”,意思就是男女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年龄不合格者不得缔结婚姻,且禁止男女双方的家长在孩子幼年时私定娃娃亲。
那在明代,男女双方到了什么年龄才能结婚呢?
明太祖洪武三年,朱元璋定制:“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就是男女双方若想结婚,男方必须达到十六岁,而女方必须达到十四岁,只有这样才能缔结婚姻。
当然,在明代,不是说男女达到年龄,就能立刻结婚,男女双方要想结婚,还必须完成各种繁琐的流程。
首先,要想结婚,就必须先订婚。
《大明律•户律》规定,要想结婚,就必须经过“写立婚书,依礼聘嫁”的流程,之后方可缔结婚姻。就是说,男女双方在结婚前,要互相交换婚书,也就是先订婚,之后方可进行接下来的婚娶。如若没有先订婚,就立刻结婚,这是要受到明律的惩罚的。
而在明代,其订婚所需的条件是很多的。
第一、需要媒人。所谓“媒人”,就是类似于现在的婚姻介绍人,她在婚姻嫁娶中主要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奔波于男女双方两家,沟通彼此,替彼此传达双方的条件,并从中调和。中国自古就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问名”、“男女无媒不交”、“女无媒不嫁”的古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媒人在婚姻制度中所占据着重要位置。
因此在明代,男女双方若想要完成定婚,就必须要有一个媒人在。《大明律》规定,要想定婚,每一步都需要媒人的参与,“凭媒写立”是定婚婚书生效的必要条件,若婚书没有媒人的签字与画押,则会被视为无效。
第二、需要交换双方生辰八字的红贴。所谓“生辰八字”,就是指一个人出生时的干支历日期;年月日时共四柱干支,每柱两字,合共八个字。古代的人们深信生辰八字的好坏,决定着其接下来的命运的好坏。同时,古人也相信,不同的生辰八字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若生辰八字相生,则男女双方的运势、财势等都会变得很好,而如若相克,则就会运势衰退,家宅不宁。
因此古人在订婚前,就会互相交换生辰八字,以此来看男女双方以后的命运是好,还是坏,是相生,还是相可,只有生辰八字符合双方家长的要求,他们才会同意定婚。
第三、订婚的时候,需要家中长辈出来主持。中国的婚配,自古就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若想结婚,就必须要有家中长辈的同意,若没有家中长辈的同意,其婚姻就不会被人所认可。
对于父母之命,明代的婚姻法就十分重视。《大明令•户令》定:“凡嫁娶,皆有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 ,就是说无论是订婚,还是结婚,都需要有家中长辈的参与,若祖父母在,则有祖父母主婚,若无,则有父母主婚。若祖父母、父母皆不再,则有家中其他的长辈主持。总得说,一桩婚姻从订婚开始到缔结婚约,再经送收礼金,再到结婚,其全程都是需要双方家长的参与的。而若没有“父母之命”的婚约,明朝是不会承认其效力的,且如若是违背尊长意愿订婚的,男女双方更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
第四、需要彩礼。明代实行聘娶婚制度,就是要想订婚,男方父母需给女方父母一定数量的聘礼聘金。而只要女方接下了这个聘礼,那就是说明女方父母同意了与男方的订婚。
第五、需要婚书。这是订婚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最后一个环节。明代的婚书其内容,主要是列举了男女及双方的服亲、田产、官职、聘财等信息,采用男左女右的格式,分别写上男女姓名、生辰八字、籍贯及祖宗三代名号等,同时在这份婚书上,主婚人、媒人要分别画押,此外明代不少地区的婚书还印有男女双方的脚印喝手印。此后,婚书签订完成后,双方家长各自拥有一份婚书,作为两家结为秦晋之好的凭证。
一旦婚书签订完成,便具有了法律效力。此后,男女虽未成亲,但被已与夫妻无虞,双方家长以亲家相称。而若有一方无故悔婚,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大明律•户律》中定:“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残疾、老幼、庶出、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写立婚书,依礼聘嫁。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悔者,笞五十”,就是说一旦男女双方违反了婚书的约定,则违约方就要被处以笞五十的惩罚。
当然,也并不是说男女双方签订了婚书,他们就一定要结婚,其实如若男女双方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这婚书是可以取消的。
第一、男女定婚后,因故身亡,婚约自动解除。如若男女双方因故而亡,则婚书就会被自动取消。而对于这种情况,定婚书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是不用归还的,《大明律》就明文规定:“若已定婚,未及成亲而男女或有身故者,不追财礼”,就是说若男女双方在订立婚约并写立婚书,并且已经交付彩礼之后而没有举行婚礼之前,任何一方因病或者其他原因去世的,男方不得追回聘礼,女方也无需向男方交还聘礼。
第二、男方无故不娶及逃亡不还者。如若男方自己毁约,或者因事逃亡的,女方可单方面取消婚姻。成化年间,明廷就规定:“定婚五年无故不娶及夫逃亡过三年不还者,并听经官告给执照,另行改嫁,亦不追财礼” ,就是说定婚之后五年之内,如若男方无故不迎娶定婚对象,女方就可以向官府提交申请,官府核实之后,女方可以自由选择改嫁娶,并且不需要归还聘礼。
第三、男女或有犯奸盗。明律规定“男女定婚未曾过门,私下有犯奸盗、通奸”者,“义不可复合,听其别娶别嫁,不用悔亲之律” ,就是说如若男女双方在定婚之后婚娶之前,有一方犯了通奸、强奸、抢劫等严重罪行的,另一方可以选择退婚,另行婚嫁。
其次,在完成订婚后,就是婚嫁过程中最重要的二个环节,那就是迎娶。在签订婚书,定好结婚的日子后,之后在结婚的前一天,男方家就会前往女方家“催妆”,以明代北京为例,在这一天男方家多是要带酒菜和雄鸡到女方家催妆,一旦女方家开始接受催装之礼,就要尽快做好准备,开始为明天的迎亲做准备,并前往男方家布置新房,俗称铺房。
到了第二天,男方就会在选好的良辰吉日出发,前往迎接新娘回家行拜堂礼。以明代南京地区为例,男方前往女方家迎亲时,花轿多是在会下午四到五时发轿,新郎会头戴状元帽,身着龙凤红袍,腰持红花前往迎接新娘,且在轿子前面有鼓乐齐奏。而后当轿子来到女方家门口时,女方家人就会用镜子照向轿中,然后再点燃爆竹置于轿内,借此避邪,此谓之“搜轿”。之后,新娘就会换上新鞋或由喜娘扶着,或由家中的兄弟背上花轿。再之后,在花轿出发前,女方还会燃放鞭炮以求吉利。
当然,对于迎亲一事,因风俗问题,明代每个地区都有一些差别,有些地区由男方家长辈带着礼物、花轿到女家中迎娶新娘,新郎则不参加亲迎。而有些地区的新娘会有由其母亲随送至男家,舅姑设宴款待女方母亲。
再之后,当男女双方完成迎亲的流程后,还需要完成至少三个流程:一)“妇见姑舅”,就是新人要在第二日清晨拜见公婆姑舅,奉水奉饭。二)“庙见”,就是在第二天,男方家的主人要带着与新人去祭拜祖庙以告祖先。三)“婿见妇之父母”,在结婚后的第四天,新郎需要跟随新娘回娘家拜见岳父母。
如此,在完成了以上的全部流程后,才算婚成。
此外,明代是可以离婚的,也就是说结婚后并不是说一定就要终老,不合适的时候,在满足一定条件,还是可以离婚的。当然,明代的离婚是对男方而言的,而不是对于女方,女方是不能提离婚的。当时,只要女方满足“无子(没有儿子)、淫佚(通奸)、不事姑舅(不孝顺长辈)、多言(大嘴巴)、盗窃(小偷小摸)、妬忌(妒忌)、恶疾(有重病)”这七条中的任何一条,男方都有权与女方离婚。
不过,我们需注意的是,明代对于妇女还是存在着一些尊重的,在当时若妇女满足“三不去”的条件,只要不是淫佚(通奸),男方都不能提出离婚。这“三不去”就是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贪贱后富贵,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