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证词(结婚证不在自己手里可以离婚吗)

2022-12-26 20:53:21 57阅读

女方结婚证词,结婚证不在自己手里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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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1.关于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关于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诉讼离婚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⑨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3.补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二、财产和债务协议离婚的共同财产、债务协商处理,诉讼离婚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债务共同承担;债务的分担一般系连带责任,不能对抗第三人。三、关于子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女方结婚证词(结婚证不在自己手里可以离婚吗)

关于云南的唐雪案件?

唐雪案,很明显事出有因,根据各种网上透露信息判断,矛盾明显是唐雪引起,死者虽拿刀砸门,但被人夺下,唐雪持刀出门但并未见死者有刀,而且根据目击证人所说,死者还被拉着胳膊。还有一点,唐雪是有庇护所的,院有院门,屋有屋门,而唐雪却抛弃最安全的地方暗藏凶器去门外袭杀李某,明显有杀人的意图,事实上也达到了她想要的目的。还有重要一点,网上至今没有杀人凶器的去向,有人说丢失了,藏匿杀人凶器是属于犯罪的,应该罪加一等。可能属于管制类刀具,根据死者伤口长度应该和下图类似。所以,唐雪应以故意杀人及隐藏杀人凶器定罪量刑!

哪些恐怖片都是真实的事件?

1.《招魂》(The Conjuring) 与贝斯希芭女巫(Bathsheba) 和佩伦一家。

电影情节:

佩伦夫妇跟5个女儿搬进一间郊区大宅。他们发现一个被封住的地窖入口,而一家人也经历了许多诡异跟超自然的现象,包括房门自己打开又关上、听见拍手声、小孩开始梦游并用头撞橱柜、长女还被一个老女人的鬼魂攻击。

一家人求助驱魔者艾德与罗琳‧华伦夫妇,而华伦夫妇判断要请神父来驱魔。之后他们也发现这栋房子原本属于一个叫贝斯希芭的女巫,她将1岁的女儿献祭给撒旦后就在湖边的树上吊。华伦夫妇架了许多器具要在驱魔时捕捉灵异现象,而罗琳看到以前受害者的灵魂,发现贝斯希芭是要附身在佩伦太太身上,要她杀死自己的孩子。

最后虽然贝斯希芭成功附身,让佩伦太太开始试图杀害女儿,但华伦夫妇最后成功驱魔。之后华伦夫妇将佩伦家的音乐盒放在家中的超自然物品博物馆。

真实事件:

佩伦家的长女安德莉亚(Andrea Perron) 说《招魂》“忠实地反映了我们在农场上面临的混乱与危险”。贝斯希芭也是1800年代真实存在的人,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能指出她是女巫,但她的小孩的确是在她的照料下死去。验尸报告上写着死因是缝衣针穿过了小孩的头骨,当时的人也相信那个孩子是被献祭给撒旦了。

后来法院判贝斯希芭无罪,但人们仍相信她是女巫。不过最后她是老死而不是自杀。佩伦一家也因为华伦夫妇将超自然现象与贝斯希芭连结。佩伦太太曾表示自己突然觉得腿上有疼痛感,查看后发现腿上有个圆形的伤口在流血。

之后她的女儿在书中描述那个伤口是“完美的同心圆…就好像大型的缝衣针刺穿她的皮肤一样”。他们也注意到这栋老房子过去曾发生过许多自杀、自然死、强暴甚至谋杀案。不过最后佩伦太太并没有尝试杀死女儿。

2.《招魂2》(The Conjuring 2) 与恩菲尔德事件(Enfield Poltergeist)。

电影情节:

在英国,单亲妈妈珮姬‧哈吉森(Peggy Hodgson) 跟孩子住进恩菲尔德小镇后就开始历经一连串的怪事。先是孩子珍妮开始梦游、夜惊,房子里的家具也会突然移动,珍妮甚至飘浮起来。

一家人发现前屋主比尔(Bill Wilkins) 死在这栋房子中,附身珍妮的就是他。华伦夫妇介入调查后发现另一个恶灵「瓦拉克」(Valek) 才是这一切的主导,最后他们将瓦拉克驱逐回地狱,并将孩子们的音乐盒放回美国的家中。

真实事件:(更多请戳恩菲尔德凶宅恶灵事件)

哈吉森一家相信他们被鬼魂骚扰。一名叫比尔的男性之前因为脑溢血死于一楼的扶手椅上,BBC甚至录下珍妮以苍老男性声音讲话的片段。跟电影中一样,他们也听见墙内传来敲打声,一家人还有后来去调查的警方都表示有看到家具移动。

珍妮漂浮的影像有被拍下,调查者Maurice Grosse说他看到珍妮在不到一秒内从水平转为垂直。不过华伦夫妇只是在事件发生期间有拜访一家人的灵异现象研究者之一,并不像电影中有扮演那么重要的角色。

3.《驱魔人》(The Exorcist) 与罗兰‧多伊(Roland Doe) 驱魔事件。

电影情节:

12岁的丽根抱怨她的床会自己晃动,而她的周遭更出现许多奇怪的事件,她也坦承自己有玩显灵板(ouija board)。她还在母亲的客人面前小便、床会自己飘浮。之后她被带去进行医学检查,确保她的健康状况没问题。

但丽根的状况愈来愈严重,会讲奇怪的语言(倒过来的英语),甚至用十字架自残,头还会自己乱转,腹部出现“请帮帮我”的字样。之后几名神父试图帮她驱魔,在两名神父牺牲性命后恶魔终于离开丽根的身体,而丽根也完全忘记这段时间发生的事。

真实事件:

在1949年,13岁男孩罗兰‧多伊据传被附身,且历经多次驱魔。据说他跟身为灵能者的阿姨很亲近,而且曾因为她而接触过显灵板。因此在他的阿姨于1949年过世后,罗兰想用显灵板联络他的阿姨。之后他的家人就常目睹家具和宗教物品移位、东西飘浮起来,罗兰的身上也出现抓痕。

罗兰在2个月内历经多达30次的驱魔,根据纪录罗兰也跟电影中一样,会对驱魔师用恶魔的声音说话,有时是说拉丁文。床会摇动,罗兰的身上会出现「邪恶」、「地狱」等字眼。最后驱魔仪式终于成功,罗兰也平安长大。

4.《德州电锯杀人狂》(The Texas Chain Saw Massacre) 跟艾德·盖恩(Ed Gein)。

电影情节:

5个朋友前去调查其中一人的祖父坟墓被盗墓案件,途中让一名搭便车的人上车,但那个人之后却在车上自杀。他们到达镇上后面临恐怖谋杀犯追杀,他戴着被害者的人皮面具以掩藏自己的缺陷,并使用电锯杀人。他们原想跟警长与其他人求助,却发现他们都跟人皮面具男有关。

皮面具男会把许多受害者带到他的地下室,用屠宰场用的钩子吊死他们。最后5人中只有1人逃跑,就连前去调查的警方也被攻击,此案至今没有了结。

真实事件:

《德州电锯杀人狂》的故事是根据艾德‧盖恩事迹改编,他在1954-1957年间杀了两个已知的被害者,而且真的会把他们的皮肤穿在身上,甚至会用人皮制成各种东西,例如乳房背心。盖恩是用枪杀死被害人,不过其中一名被害人的确被吊挂并砍头。盖恩也承认他会挖掘让他想起母亲的女性坟墓,并用他们的骨头做成各种器具。警察平安逮捕盖恩后将他送到精神病院,最后他在那里病死。

5.《安娜贝尔》(Annabelle) 与真正的安娜贝尔。

电影情节:

一名叫约翰的男子给了米娅一个娃娃。之后他们跟邻居安娜贝尔希金斯(Annabelle Higgins) 和她先生爆发冲突,米娅被刺伤,安娜贝尔则割喉自杀身亡,一滴血滴在娃娃身上。之后米娅要约翰扔掉娃娃,却酿成火灾。后来米娅生下女儿莉亚,并搬进新公寓,但她在打开包裹时却看到那个娃娃。

米娅开始看到一些小女孩跟象征符号的影像,并寻求侦探协助,同时也在书店主人伊芙琳的帮助下挖掘真相。她发现骚扰他们的恶魔想要她女儿的灵魂。之后米娅想要趁约翰不在时牺牲自己带走恶魔,却被伊芙琳阻止,伊芙琳并牺牲自己让米娅跟女儿得救。片尾字幕写道安娜贝尔娃娃被收藏在华伦夫妇的博物馆,且每两个月会被祝福一次。

真实事件:

真实的安娜贝尔其实是Raggedy Ann娃娃,而且是一位母亲给女儿的礼物。那家人跟撒旦仪式毫无关联,也不曾试图把安娜贝尔丢掉,所以她不曾突然出现在任何地方过。不过据说这个娃娃会自己变换姿势,头和**还出现血,所以一家人就找了灵媒。

在降灵仪式后灵媒表示附在娃娃上的灵魂是安娜贝尔‧希金斯,她在7岁时死在这家人住的公寓中。不过后来华伦夫妇介入时他们表示安娜贝尔是死于在公寓外发生的摩托车车祸。

在华伦夫妇接收娃娃前,安娜贝尔曾攻击一家人的朋友,勒住他直到他昏迷。还有一次是在身上被留下抓痕。屋内的烘焙纸上也有像是孩童写下的“救救我”等字眼。华伦夫妇表示后来一名年轻人在他们的博物馆内辱骂安娜贝尔后死于摩托车意外。

6.《邻家女孩》(The Girl Next Door) 与席薇亚‧莱肯斯(Sylvia Likens) 谋杀案。

电影情节:故事的主角大卫回忆儿时邻居露丝阿姨收养了姪女梅根跟苏珊,她们的爸妈因为车祸丧命,而露丝本身有3个儿子。大卫对梅根有好感,但却渐渐发现露丝把梅根当作佣人使唤,而梅根因为露丝以残障的苏珊要胁而无法逃脱,露丝的儿子们更是对梅根性骚扰。

在梅根跟警察反映之后,露丝把梅根锁在地下室,把她的手脚绑起来。大卫虽然在地下室留下刀子并把门打开让梅根逃跑,但梅根却因为要带着苏珊一起逃而被发现。最后梅根被绑在金属箱上遭人凌辱,大卫也被绑在一旁。露丝和受到煽动的男孩们甚至在梅根身上刻字。最后大卫设法引起火灾并逃跑,警察也前来搭救,但梅根仍因伤重不幸死去。

真实事件:(更多请戳印第安纳州最可怕的犯罪事件)

这部影片是根据1960年代席薇亚‧莱肯(Sylvia Likens) 的惨剧改编的。席薇亚和罹患小儿麻痹的妹妹珍妮(Jenny) 被托给一家人照顾。不过她们不是孤儿,只是父母离异,而父亲无法照顾她们。电影中露丝的角色在现实中叫做洁楚德(Gertrude Baniszewksi),她自己有7个孩子,而照顾莱肯姊妹可以让她每周领到美金$20 (台币630元) 的补助。洁楚德跟两姊妹并没有亲戚关系。

一切的虐待始于席薇亚的爸爸忘了及时给洁楚德钱,而洁楚德就把怒气发泄在两姊妹身上,后来更鼓励所有的小孩都欺凌席薇亚。洁楚德甚至在席薇亚的肚子上用烧热的金属刻“I am a prostitute and proud of it(我是个妓女而且以此为傲) ”的字眼,把她锁在地下室挨饿、殴打并虐待她…最后席薇亚因内出血、惊吓跟营养不良而死。

洁楚德虽被判刑但因狱中表现良好而获得假释。她始终不对凌虐席薇亚一事忏悔,坚持「那女孩需要学点教训」。电影中的主角大卫在现实中不存在,没有一个人试图帮助过席薇亚…

7.《鬼哭狼嚎》(Wolf Creek) 与背包客杀人魔伊凡‧米拉特(Ivan Milat)。

电影情节:

班(Ben)、丽兹(Liz) 跟克丽丝蒂(Kristy) 一起去狼溪国家公园踏青,但途中3人的车子抛锚。当地男子米克(Mick) 开车靠近提议帮他们修车,并邀请3人到他家过夜,3人在别无选择之下也同意了。3人在米克的营地分别睡着,丽兹醒来后发现自己被绑住,口中还塞着布。她逃脱后营救被绑在谷仓的克丽丝蒂并一起逃跑,但米克尾随在后。

之后两人使计让米克以为两人已死,丽兹则回到米克的车库想开车,却被米克发现并杀死。而克丽丝蒂想到公路上求救,但被米克把她跟帮助她的老人都射杀死亡。而班醒来后发现自己的手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成功逃脱后被营救,但因为同行女伴失踪儿被审讯,他虽控诉米克,但最后米克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

真实事件:(更多请戳澳大利亚背包客杀手:伊凡·米拉特)

虽然狼溪国家公园这个地方是真实存在的,不过片中的谋杀案其实是在澳洲的新南威尔斯州发生,而非澳洲西部。犯下这起谋杀案的伊凡‧米拉特被称为“背包客杀人魔”(backpacker murderer),他杀了5名观光客及2名澳洲人,并把他们弃尸在森林。

伊凡‧米拉特通常是用射杀、刺杀、砍头等方式杀死被害人。一般相信他在谋杀被害人后还喜欢跟尸体共处一段时间,这两点都跟电影符合。他被捕是因为一名男性受害者逃脱后指认他。最后伊凡‧米拉特7次连续无期徒刑。

8.《驱魔》(The Exorcism Of Emily Rose) 跟安娜莉丝‧米契驱魔(exorcism of Anneliese Michel) 事件。

电影情节:

艾琳(Erin)律师必须帮天主教神父理查‧摩尔(Richard Moore)辩护,他被控在对艾蜜莉‧萝丝(Emily Rose)驱魔时间疏于照顾导致她死亡。医疗小组声称艾蜜莉有癫痫及严重的精神疾病,导致她出现种种不正常的行为。回溯过去,艾蜜莉在半夜3点时闻到烧焦味而醒来,看见门自行打开关上、东西自己移动,并被不知名力量掐住脖子。

她的爸妈相信她被附身而请人驱魔。艾琳也开始经历这些现象,而神父警告她那是因为她想接触那些恶灵,而可能会被附身。在驱魔当晚在场的医生提供当晚的录音档,揭露当晚圣水在敲到墙壁后直接蒸发,还有艾蜜莉被附身后的呓语。

接着她挣脱束缚跑到狂风大作、尖啸不断谷仓,附身在她身上的恶魔揭露它们其实是6个不同的恶魔。最后艾蜜莉拒绝接受任何治疗,接受了自己的命运。而神父则被判有罪,但羁押期可抵宣判刑期。

真实事件:(更多请戳德国少女安娜莉丝驱魔记录)

电影根据对安娜莉丝‧米契进行的一连串驱魔改编而成。她出生在德国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家庭,在16岁时开始出现抽搐症状,被诊断为癫痫。她在祈祷时会看到异象、听见恶魔的声音,还开始对任何宗教相关的物品都产生负面的反应。她也开始发出异臭,之后她被带去给很多牧师、医生看过,就有人建议她应该被驱魔。

在1975她中止一切医疗行为,只接受驱魔。单单一年中就接受过67次驱魔。安娜莉丝宣称她体内有6名恶魔附身(犹大、尼禄、希特勒、该隐、路西法及一名被除籍的神父)。她也会在被附身的状态下开口。她相信挨饿会使附身她的鬼魂衰弱,因此停止进食,最后在23岁时死于脱水跟营养不良,死时只有30公斤。

她的爸妈及两名神父都被判过失杀人,驱魔时的录音也在法庭上播出,最后4人跟电影一样都罪名成立,但都只被判6个月且立刻交保。

9. 《阴宅》(The Amityville Horror) 跟卢兹一家(Lutz family)。

电影情节:

卢兹一家人搬到纽约阿米提维尔的梦想家园,这间房子因为德费欧(DeFeo) 家族被这家的儿子罗纳德(Ronald) 用来福枪射杀而十分便宜。卢兹一家一搬进去就经历了一连串古怪的事件,像是冰箱上的磁铁排成“KATCH EM, KILL EM(抓到他们,杀了他们)”,其中一个孩子跟一个叫乔迪(Jodie)的人成了幻想朋友,而乔迪其实是德费欧家的孩子之一。

她甚至拿到跟乔迪一起下葬的泰迪熊娃娃。父亲开始时常待在地下室,常在那边听到声音,看到3:15的影像,这也是德费欧家被杀的时间。船屋的门会一直打开,墙壁渗出血…最后这家人请牧师来为房子祈福,但神父被缠绕着他的苍蝇吓坏了。

母亲调查发现这房子曾属于Reverend Ketcham,他在地下室折磨许多美国原住民。最后父亲被Reverend Ketcham附身,拿着散弹枪要杀死家人,而母亲在船屋敲倒父亲后,父亲警告他们逃跑,再也不要回来。

真实事件:(更多请戳电影《鬼哭神嚎》真实历史闹鬼事件)

卢兹家的其中一个孩子在2005年接受访谈时表示电影唯一拍对的事就是他们有搬进房子然后搬离。在1974年,罗纳德‧德费欧的确用来福枪杀死了他在睡梦中的父母及手足,也的确在法庭上说是有声音叫他做的。不过他在2002年时表示他当时会那么做是因为他的爸妈会家暴,而他当时喝醉了。

一名神父的确有到房子祈福,他说在洒圣水时有听到声音叫他“滚出去”,并觉得被扇了一巴掌,虽然他旁边没有人。不过他并没有被苍蝇缠身。其他电影中的灵异现象并没有出现,卢兹家的父亲也没有试图杀死家人,而德费欧家根本没有叫做乔迪的成员。

预测界的朋友们来预测一下53岁来女士在家失踪案?

看了8年《名侦探柯南》的我告诉你文女士失踪之谜,只有2种可能,不服来辩!

我更倾向于来女士还活着,或者是自行离开!讲讲我的逻辑:

杀人分尸的可能性有没有?我觉得这个可能性应该被排除了

一来是小区住户反映隔音比较差,大半夜冲个马桶都能吵到邻居,而7月5号当晚邻居并没有听到任何异常声响,二来是警察带了警犬来现场进行勘察,依然没有发现可疑的东西。如果是杀人分尸,一定会留下声响或者痕迹,是绝对逃不过专业人员的眼光的!

有网友猜测说,会不会用强酸强碱把尸体溶掉?我觉得这个也是不现实的。要想在短时间内把一个成年人的尸体溶掉,必然要先进行分尸,而这又必然会留下声响和痕迹,想想看,你在砧板上切个白斩鸡,都会有不小的声音,邻居和警察们一定会有所发现,至少至今没有相关证据。

另外,还有朋友建议查一下厨房瓷砖墙体和厨柜里面的墙体,怀疑被藏尸其中,这个也可以被排除了。那几天的杭州那么热,真要那么做,别说警方带来的警犬,就是我们一个正常人都能闻到异味吧!

警方派出警犬参与搜寻

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该查的地方警方都已经排查过了。

天台的水箱里没有。

电梯井里没有。

窨井盖下面没有。

各种管道里没有。

警方还挨家挨户检查了冰箱甚至是保险柜,还是没有。

所以我们能想到的杀人毁尸的方法,警方肯定早能想到,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相关通报和结论,证明这条线是被排除了!

章莹颖碎尸案嫌疑人

媒体早期报道的信息有纰漏,而家属了解到的消息可能存在偏差:人可能自行离开的

《1818黄金眼》栏目昨晚报道一个消息:有安防专家和搜救专家来现场实地考察后,发现-1楼有一条没有灯的暗道,是可以避开监控到达地面出口并且该出口是没有监控的,从而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

所以,来女士有可能是通过楼梯达到-1楼,然后走另一条比较隐蔽的通道到达地面,再乘坐车辆离开小区,整个过程可以完全避开监控。

《1818黄金眼》栏目播放画面

我觉得这起离奇的失踪事件,最大的蹊跷点在文女士丈夫

自己老婆一大清早不见了,丈夫却觉得很正常,甚至一直拖到两天后单位因为人没上班主动打电话过来,家里人才去报警,而此时距离来女士失踪已经有40个小时了。自家老婆失踪40多小时将近2天,我不知道身为丈夫怎么能不闻不问甚至睡得着?或者说这里面确实有隐情!

这有两个张记者采访来女士丈夫的截图很是值得人推敲:

记者的文字采访

记者的爱情采访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这背后只有两种可能:

1.文女士丈夫许先生其实知道妻子在哪里,但是不说。

首先我们想到的这是不是合伙儿骗保,但好像家境那么好应该不至于吧;其次可能是逃避追债或者亲朋好友的借债;最后可能也不排除有其他难言之隐。反正是因为一些我们不知道的原因,原先的文女士选择消失来躲避某些人的视野,可随着事件不断升温,它成为一个全国性关注事件,这时候有一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尴尬和无奈,说不定谎报案件还违法得去坐牢,所以一家人不得已继续自导自演的了这出离奇失踪案。

2.来女士半夜不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他才觉得很正常,没在意,想着等周一上班了人总会回来的,但在媒体面前,他不好意思说出实情。

如果一个女人隔三差五玩离家出走的把戏,这样你们觉得丈夫隔了40多小时才发现,再去报案,是不是就特别正常了!或许长久的二婚生活对于一个身价上百万,手里还握有三套房的“中年富婆”来说,确实没有一点新鲜感,所以不排除她有在外面发生灯红酒绿,红颜知己相见恨晚,最后私奔的狗血剧情,然后乘着凌晨四下无人,跟着自己的“白面书生”策马奔腾,一路红尘作伴,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感觉来女士丈夫绝对知道一些关乎来女士私生活等难言启齿的秘密,只是碍于脸面不能公之于众!

最后这个要重点说一下,我家隔房大舅是个算命的,他看到来女士的照片就说:此女子面色白净而略带粉红色,口大唇厚,山根又低,印堂却开阔,标准的犯桃花面相,命中注定有这么一劫,不好过啊!

来女士面相

以上猜测纯属个人想法,大家理性分析,不服来辩,不喜勿喷!

说不定来女士明早就回家了!

现在检查出来我染色体有问题?

向妈妈坦白,并做好妈妈的思想工作。

你应该向你妈妈坦白,说是因为你的染色体出现问题导致不孕,这件事情你不能明知道事情真相,还故意装聋作哑,让你妈妈继续责怪你老婆,如果你妈妈一味的责怪你老婆,最终会导致家庭不和谐。

同时,你还需要做好妈妈的思想工作,让她相信科学。因为在老人认知里,女人生孩子天经地义,没有孩子,就是女人的问题,你一定要扭转老人这种不科学的思想观念。

医院检查,确认自己的不育症无法医治,可以考虑领养孩子。

你到医院检查,确认这种不育症状无法医治,也可以考虑领养一个孩子,只要你真心付出,领养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

处理这件事最重要是,“家和万事兴”,如果你明知道事实真相,而不和你妈妈说清楚,让你妈妈一味责怪你老婆,说不定,你老婆哪天受不了,提出离婚,告到法院,说是因为你的问题,导致家庭不睦,到时候,法院也会采纳你老婆的证词,你只能被迫同意离婚,而且,事情也大白于天下。到那时候,你再去挽留老婆,为时晚矣,家破人散,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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