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的证词(有哪些可以证明是重婚)
结婚证上的证词,有哪些可以证明是重婚?
实践中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通常的做法是,只要受害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有重婚的行为,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对于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具体需要分两种情况:
1、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情况:此种情况收集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子女的出生证等直接性的证据。
2、有配偶与他人未领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此种情况及比较复杂了因为他没有直接性的证据,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婚外情双方的一些一起进出的照片录像、双方法定聊天、短信记录等,但收集证据不得违法法律规定,否则是无效的。
有哪些比较有意思的证婚词?
最美证婚词:民国时期结婚证上的证婚词
一·民国时期江苏省吴江县结婚证词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二.民国时期浙江省
“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jian die),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li)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俦(chou),共盟鸳蝶,此证”
三.民国时期安徽省泾县
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此证。
四.民国时期江苏省川沙县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五.民国时期湖南省湘潭县
礼同掌判,合二姓以嘉姻,诗咏宜家,敦百年之静好,此证!
礼同掌判什么意思?
礼同掌判
“掌判之敬”,向媒人表示感谢。
掌判:媒人。语本《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郑玄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
诗咏宜家
诗咏:用诗歌来赞美;
宜家:
《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朱熹 集传:“宜者,和顺之意。室者,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保族宜家。”
如何看待那些选择重婚的人?
一、你说你上爱了不该爱的人,何止心中满是伤痕。
一场孽缘,爱之深,伤之深。
某单身女与某家室男网上相遇,相聊甚欢。单身女被家室男的幽默、绅士迷得神魂颠倒,家室男被单身女的知性、妩媚迷得不知所措。虽双方都明知家室男已有妻女,但仍想在危险的边缘试探。相约共饮,不想酒精的刺激让二人初尝禁果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你来我往,身体和灵魂在白与黑中交织,在错与对中挣扎。终于,单身女怀孕。在一番抗争之下,单身女同意在家室男不离婚的情况下与之再组家庭,甘当“隐性股东”,家室男奔波于两个家庭当中游刃有余。
时光荏苒,转眼三年,单身女的女儿也长大了。此时,反应迟钝的原配妻子原配女发现端倪。原配女性格刚毅,宁折不弯,情知所终,恨知所起。保留证据后到公安机关报警。
最终,单身女、原配男被判重婚罪,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什么是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什么情况下“小三”会被认定为重婚罪若认定重婚罪需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
1、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要求被明确告知,只要主观知道便可认定,例如查过对方的户口,见过对方的配偶。被渣男、渣女蒙在鼓里骗财、骗色的不属于明知。
2、与之结婚。不要求必须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即可认定。民法取消了“事实婚姻”的概念,刑法中仍然适用。共同生活也不要求每天的在一起,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皆可认定为共同生活。
四、“小三”可以成为遗嘱的继承人吗?“小三”身份一经民事法庭确认,因为违反“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不可成为遗嘱的继承人的。所以那些觊觎某些老大爷、老大妈财产的还是知难而退为宜 。
大丈夫、媚女子何患无佳偶。何须火中取栗,被公安机关赠送大银镯子一对儿,岂不得不偿失。
情敦鹣鲽?
民国时结婚证上的证词:
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俦,共盟鸳蝶,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