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友,为什么却被武则天做成人彘?

2023-06-09 09:36:03 32阅读

洛阳交友,为什么却被武则天做成人彘?

萧淑妃被做成人彘这件事,历史上是有争议的。不过有一点确认无疑,那就是萧淑妃确实是败给了武则天,而且下场很惨。而萧淑妃之所以败给武则天,主要是因为她当时和皇后内斗得太厉害,给了武则天可乘之机。

这事要想解释清楚的话,还得从头说起了。

洛阳交友,为什么却被武则天做成人彘?

贞观十七年,因为一场太子谋反案,原本被封为晋王的李治,一下子被李世民封为太子,成了大唐帝国的储君。

要说李治这个太子位,得来的也是巧合。原本之前的太子,是李治的嫡亲大哥李承乾。李承乾是李世民和皇后长孙氏的嫡长子,在李世民登基之后,就被封为了太子。而李治,则是李世民和皇后长孙氏的第三个儿子。

李承乾的太子之位,原本稳如泰山。奈何长孙皇后去世以后,李世民对他管教得太过严苛,导致父子二人生出间隙,让李承乾心中日益惶恐,担心李世民会废掉自己。于是不得不铤而走险,打算发动政变,逼李世民退位,自己登基做皇帝。可没想到还没来得及造反,事情就败露了。

事发之后,李承乾被李世民废黜了太子之位,流放到了黔州,不久之后就死了。

李承乾被罢黜之后,李世民除了伤心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要考虑,那就是接下来立谁做太子。按照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度,既然嫡长子李承乾被废了,那接下来就该轮到嫡次子李泰做太子了。问题是,之前正是因为李泰和李承乾争宠,才会导致李承乾不得不铤而走险去造反。所以,李泰一旦上位,李承乾必死无疑。

所以,李世民思来想去之后,只能让嫡三子李治上位。于是在李承乾被废的同时,李世民立李治为太子。

这个太子位,真的相当于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此时的李治,才刚刚年满十六岁。之前李治大概也从来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做太子。但世事有时候就是这么巧,一个原本绝不可能成为太子的人,就这样登上了太子之位。

在李治成为太子之前,李治已经成了亲,娶得是太原王氏的一名女子。王氏也是身世显赫,祖父当年曾做过西魏的尚书左仆射,唐高祖李渊的亲妹妹同安公主,是她的叔祖母。正是因为这样的家世,王氏才有机会嫁给了当时已经被封为晋王的李治。但是王氏大概做梦都没想到,她刚嫁给李治没两天,就由晋王妃升为太子妃了。

这运气,真的是好的逆天了。

不过,成为太子妃之后,地位虽然上升了许多,但麻烦也随之而来。既然李治做了太子,那东宫自然不能只有一个女人,得多选几个侧室吧?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萧氏进入了东宫,成了李治的侧室,被封为良娣。

萧氏能够通过层层选拔,进入东宫做李治的侧室,自然也不是白给的。别的不说,光家世就很夸张。萧氏出身兰陵萧氏一族,老祖宗是汉初三杰之一的萧何。后来到了南北朝时期,他们家更是先后开创了南齐和南梁两代政权。后来隋朝虽然统一了天下,但这一族的势力,依然极为可怕,绝对是当时最顶级的门阀豪族之一。

对于其他几个同期进入东宫的女子,身为太子妃的王氏倒也不太在乎。唯有这个萧氏,不管是家世、相貌、学识……方方面面都不比她差,这就让王氏感到了威胁。果不其然,萧氏进宫之后,很快就得到了李治的宠爱,甚至隐隐压过了王氏这个正妻一头。

一场女人之间的战争,就这样展开了。

王氏和萧氏,其实各有所长。萧氏胜在姿色妖媚,更讨李治的喜欢。而王氏则是一个贤内助式的女子,可以帮助李治打理后宫。王氏又有正妻的身份,可以稳压萧氏一头。但同时,王氏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不能生育。

王氏和萧氏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

两个女人斗了几年之后,谁也奈何不了谁。就这样,到了公元649年。

这一年,李世民挂了,李治登基。

李治上台之后,立王氏为皇后,进封萧氏为萧淑妃。

虽然成了后宫之主,王皇后心里却越来越不安,老是觉得萧淑妃有可能抢了自己的皇后之位。而且身为皇后,王皇后还生不出孩子来。一旦萧氏生了儿子,将有很大的可能被立为太子,到时候她这个皇后就真的悬了。

这可咋整?

最后,王皇后想出了一条妙计。

可以给萧淑妃找几个对手啊!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自己完全可以再找几个女人,充实一下李治的后宫,分摊一下李治的宠爱,让李治不至于独宠萧淑妃一人。这样的话,自己的位置不就稳了吗?

于是,王皇后将目光投向了另外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名叫武媚娘,也就是后来的武则天。

武则天出生于一个商人世家,而且是那种巨富。隋朝末年,她爹武士彟独具慧眼,跟了李渊。唐朝开国之后,武家也由此发达。不过武则天出生的时候,武士彟已经48岁了,算是老来得子了。在武则天之前,武士彟还有两子一女。

公元635年,武士彟去世。这一年,武则天才刚刚12岁。因为争家产的原因,武则天的哥哥们用了一些手段,将武则天母女逼得不得不回长安居住。回到长安之后,恰逢长孙皇后去世,李世民就将武则天选进宫去,做了自己的才人。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后世很多历史学家,都坚定认为,李世民让武则天入宫,其实只是为了保护武则天,希望功臣之女能够有一个相对优渥的生活。至于武则天入宫之后,李世民也没有真正临幸过她,只是将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这其实也很正常,因为武则天入宫时才只有14岁而已,而当时的李世民则已经40岁了,相差的实在太大。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被封为才人,至少在名分上就是李世民的女人了。李世民病重期间,武则天也在旁边侍奉。就是在这个时候,武则天和同样前来侍奉的太子李治,产生了感情。

李世民去世之后,按照唐朝的规矩,武则天不得不削发为尼,到感业寺出家。不得不说,武则天是真的很有魅力。后来某次李治去感业寺上香的时候,看到了武则天,两人很快便旧情复燃。奈何武则天在名义上是李世民的女人,而且此时已经出家为尼,李治也不方便将其纳入后宫。

这一切,王皇后都看在眼里。

对于一般的皇后来说,皇帝爱上了一个尼姑,而且这尼姑之前还是先皇的女人,这肯定是一桩丑闻,是要极力遮掩的。但此时的王皇后,大概是被萧淑妃给气得昏了头,一切考虑都以打击萧淑妃为主要目的。所以,当王皇后察觉到这些之后,王皇后非但没有动怒,反倒主动提出,要将武则天收入宫中。李治本就有意,自然应允。

就这样,本来已经出家为尼的武则天,第二次返回皇宫,成了李治的妃子。

至于王皇后,本意只是希望,武则天入宫之后,能够分去一些李治对萧淑妃的宠爱,巩固自己的地位。但王皇后打死都想不到,她引进来的,这一头真正的猛虎。

武则天入宫之后,很快就凭着自己的手段,得到了李治的宠爱。而且武则天刚刚进宫未满一年之后,就给李治生下了一个儿子。武则天得到的宠爱多了,其他后宫妃子得到的宠爱自然就少了。原本在后宫最为受宠的萧淑妃,此时也就渐渐失宠了。至于王皇后,本就得不到多少宠爱,见到萧淑妃失宠之后,自然开心至极。

但很快,王皇后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在武则天生了儿子之后,很快就被升为二品昭仪,已经堪比萧淑妃最受宠时候的情况。这时的王皇后,终于察觉到了威胁,开始打压武则天。但此时却是为时已晚,武则天已经在宫中站稳了脚跟,深受李治宠爱。

接下来的两年了,李治的后宫由原本的两极对立,变成了三强争霸,好不热闹。不过李治也不傻,知道这三个女人都在诋毁对方,倒是也没有偏听偏信谁。

但是,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皇宫以外的朝堂上,逐渐发生了一些事情,开始影响到了宫内的格局。

之前说了,李治的太子之位,完全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纯粹是因为运气好。所以在李治小的时候,李世民也没拿他当储君培养过,导致李治自身在朝中根基很浅。李世民去世的时候,李治才22岁,之前也没怎么打理过朝政。

于是,李治登基之后,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老臣尾大不掉。

要知道,李治刚登基这会儿,朝堂上站着的,大多都是贞观年间的老臣,甚至还有很多唐朝的开国功臣。李世民在的时候,自然不在乎,可以轻易压制他们。但是等到李治上位之后,资历浅又没有经验,这些老臣就开始有点尾大不掉的意思了。

对此,李治也是相当的苦恼。当时朝堂上的老臣,都是李世民给他留下的栋梁之才,不能轻易杀戮。而且当时老臣集团的领袖,恰恰就是李治的亲舅舅,长孙无忌。长孙无忌不光是李治的亲舅舅,更是凌烟阁功臣榜上的第一人。不但开国有功,后来还帮着李世民策划了玄武门之变,辅佐贞观之治。有这样一群老臣在,李治想要掌权,那就是痴人说梦。

李治倒也不傻,不是没想过用一些朝堂斗争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比如,李治登基之后,任命王皇后的舅舅柳奭为中书侍郎,后来又拜为中书令。

李治的本意,是希望外戚一党能够站起来,和老臣党相互抗衡,方便自己掌控朝局。结果没想到,柳奭当上中书令以后,反倒站到长孙无忌他们那边去了,压根就没和老臣党打擂台。

面对强势的老臣党,李治也是十分无奈。不过好在,这些老臣倒是也还算恪守为臣之道,竭力辅佐李治。不过,皇后的舅舅不肯和自己站到一边,甚至就连皇后有时候都站到了老臣党那边,这让李治心里十分憋气。

所以,在宫内的斗争当中,李治越来越不喜欢王皇后了。

相反,武则天则深谙李治的心意,而且坚决和李治站在统一战线上,这让李治越发的宠爱武则天。

然后,就到了永徽五年。

这一年,武则天又怀孕了,最后给李治生了个女孩。对于这个女儿的到来,李治自然是十分高兴的。但接下来,围绕这个女孩发生的事情,就比较惊悚了。

据《新唐书》和《资治通鉴》所记载:在这个女孩出生一个月之后,皇后出于后宫规矩,前来看望这个女孩。离开之后,武则天趁着没人,自己掐死自己的女儿。又过了一会儿之后,李治来看女儿,武则天再打开被子,发现女儿已经死了。

这下,王皇后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因为整个过程,只有她和武则天两人来过。武则天身为母亲,怎么看都不可能掐死自己的亲生女儿,所以王皇后就成了唯一的可能。李治当即勃然大怒,但又因为没有明确的证据,无法真的治皇后的罪。

不过,关于武则天杀亲生女儿这件事,历史上也是存疑的。也有很多人认为,武则天或许并没有杀自己的女儿,只不过因为这个女儿体弱多病,王皇后来过以后,恰巧病死了。但不管真相如何,这件事成了一个导火索。在这件事发生之后,李治虽然没有证据,没能真正惩罚王皇后,但却由此有了废后的打算。

没错,废后!

既然你不愿和我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你娘家亲戚也帮不上我,甚至你还敢为了私欲杀我的女儿,那我为什么还要你做皇后?

不过,想要废掉王皇后,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王皇后家世不差,再加上有那些老臣的支持。就算是李治,也不能轻易废去。在李治产生要废后的念头之后,朝堂上的老臣们,几乎无一例外,全都表示反对。

更可怕的是,为了扶武则天上位,李治甚至主动带着武则天,去长孙无忌家里吃饭,席间又大加赏赐,封长孙无忌的三个庶子做朝散大夫,想要以此来换取长孙无忌的支持。这相当于什么?等于说是皇帝想换一个正妻,得先去求一个大臣!偏偏长孙无忌还没答应,让李治悻悻而归。

如此种种,让李治认清了一个现实:老臣和皇后,真的是一党的。如果真的能够废后的话,就能严重打击到这些老臣党,从而让自己真正掌权。

从这时开始,一场原本单纯的后宫争宠内斗,演变成关乎朝堂皇权的斗争,性质瞬间就不一样了。在这场斗争当中,李治想要拿到至高无上的皇权,而武则天则想要当上皇后,两人开始成为最亲密的战友。

至于萧淑妃,此时已经成了一个边缘人物。虽然已经意识到武则天的威胁,转而和王皇后站到一条战线,共同对付武则天,但却收效甚微。而她的这个选择,也成了葬送她的根本原因。

就在这个时候,王皇后又犯错误了。王皇后为了能够重新得到李治的心,不惜以巫蛊之术诅咒武则天。后来事情败露,被李治发现了。巫蛊这种事情,在古代是大忌中的大忌,更何况还是皇后来做。由此之后,李治对王皇后最后一点夫妻情谊也没有了,终于下定了废王立武的决心。

永徽六年,在李治和武则天的暗示之下,中书舍人李义府公开上书,要求‘废王立武’。在李义府上书之后,许敬宗、崔义玄、袁公瑜等大臣,也都见风使舵,支持‘废王立武’。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已经身居中枢,但又不是顶尖老臣。那些老臣们的存在,同样挡了他们的路,所以他们也乐得借此打压一下老臣党,提升自己的地位。

原本后宫内斗的帝王家世,终于变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朝堂党争。

这些新兴的权贵,支持废王立武;而那些老臣们,则坚决反对。一时之间,李治也不敢轻易决断。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关键人物开口,彻底改变了一切。

这个人,名叫李绩。

李绩是当时唐朝军界最高的领导之一,《隋唐演义》里面那个足智多谋的徐茂公,就是以他为原型的。当时李治询问李绩的意见之后,李绩只简单回答了一句话:此乃陛下家事也。

这话的意思就是,这是你自己的事情,我不管。

李绩作为大唐军方最重要的一座山头,同时又是顶级老臣。他这样的选择,就意味着军界不会插手这次事件,更不会支持老臣党。这一下,李治彻底放心了。李治当即下令,以‘阴谋下毒’为名,废掉了王皇后。至于萧淑妃,因为之前支持王皇后,一起对付武则天的关系,也被李治一并打入冷宫,和王皇后一起被囚。至于两人的亲族,则直接罢官,流放岭南。

七日之后,李治又再次下诏,封武则天为皇后。

自此,武则天在后宫一家独大,王皇后和萧淑妃,则被打入了冷宫。

斩草……要除根啊!

斗争经验丰富的武则天,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不会任由王皇后和萧淑妃,平安的生活在冷宫。万一李治对她们还有感情,日后旧情复燃的话,那麻烦的就是自己了。于是武则天下令,对两人杖刑一百,并砍断其手足,将两人做成人彘之后,扔到大酒瓮当中,以求所谓的‘媚骨变醉骨’。

原本在宫中权势熏天的王皇后和萧淑妃,就这样死在了宫中。

当然,对于武则天将两人做成人彘一事,历史上同样也有争议。因为按照史书记载,王、萧二人被杖刑一百,断其手足做成人彘之后,又活了好几天才死去。但从现代的医学角度来看,这根本就不可能。如果两人真的受了这种刑罚,肯定是当即毙命才对。

另外,成书较早的《旧唐书》,对于两人死因的记载为‘缢杀’,也就是被武则天给勒死了。反倒是后来成书较晚的《新唐书》和《资治通鉴》,记载了所谓的人彘事件。后来骆宾王所做的《讨武曌檄》当中,则是说‘弑君鸠母’。其中的鸠母,后人普遍觉得是指鸠杀国母。这也就是说,在骆宾王看来,王皇后是被毒杀的。

王、萧二人,好歹也是当年李治宠爱的女人。如果武则天真的将两人做成了人彘,李治估计也会对她心存芥蒂,后来不可能那么信任她。所以,人彘事件是否存在,至今都是一个谜。

但不管怎么说,当初权势显赫的王皇后和萧淑妃,确实是死在了武则天的手里。如果王皇后泉下有知的话,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后悔不该把武则天拉进后宫,酿成自己最后的悲惨结局。

古代一些土豪人家为何会养家妓?

所谓家妓,就是古代富贵人家私养的既不是妻妾也不是奴婢的漂亮女子,她们的用途是专供主人或客人娱乐和玩赏。因此,家妓也被称为“侍姬”、“歌姬”等。

与官妓一样,家妓一开始也只是女奴。春秋战国时期,家妓开始出现。当时的君王们除了后宫嫔妃外,还蓄养了大量的美女、女乐,供他们玩乐。

而皇亲国戚、豪门富户都纷纷效仿他们,也在家中私养了不少会歌舞伎艺的美女,这就是最早的家妓。也有部分史学家认为,家妓开始于汉代,而兴盛于南北朝。

自西汉以来,王公贵族都逐渐开始蓄养家妓。到东汉时,蓄养家妓的淫侈之风越来越严重。汉顺帝年间,有个名叫梁冀的外戚,每次外出游玩,都有成群的娼妓跟在后头,一路上歌乐不停。

当时,不仅外戚宦官蓄养家妓,就连文学家马融也是如此。三国魏国时,曹操的堂弟曹洪、侄孙曹爽、养子何晏的家中都养了众多的家妓。

曹爽当时已经是妻妾成群,又私自把明帝的七八个才人,以及将良家女子三十三人,纳为妾室,供他淫乐。南北朝时,权贵富族整日沉迷于酒色之中,蓄养家妓的风气更加盛行。无论是士族,还是富豪,都以狎玩家妓为乐。

当时除了达官贵族狎玩家妓外,连一些穷困潦倒的文人士子也不顾窘迫,勇于追求这种时髦之风。如南朝宋的范晔,母亲住在陋巷,连睡觉的被子都没有。尽管家境不好,但范晔在家中仍蓄有家妓,而且器乐齐备。

蓄养家妓最出名的是西晋富豪石崇,他蓄养的美女有上千人。石崇玩赏家妓的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他经常挑选装饰相同的家妓站于两旁,其身上分别戴着玉佩和凤钗。石崇召唤她们时不叫名字,而是听玉佩声和看凤钗色。

玉佩声轻者靠前,凤钗金色艳者居后,由此来分辨美女,决定她们进出的顺序。他还让家妓在撒有沉香的象牙床上踩踏,如果沉香末上没有脚印,就赐给珍珠百粒。假如有脚印,便下令她进行节食减肥。

石崇不但利用家妓纵欲享乐,还随便将家妓处死。客人每次来拜访,他总让家妓来劝客人喝酒,如果客人没有把酒喝完,他就怪罪家妓并将其处死。由此看来,蓄养家妓在两晋南北朝时是一种时尚,也是地位和财富的象征。

这一时期的达官贵人都是妻妾成群,其蓄养家妓的主要原因就是为其提供艺术与娱乐服务,其次就是满足其私欲的发泄。也有一些达官贵人不蓄养家妓,这是为何?原因很简单,主人不懂声乐与歌舞。

除此之外,富贵人家蓄养家妓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通过打扮家妓来炫耀权势与财富,以及显示其地位与奢华。

隋唐时期,朝廷对官员蓄养家妓有所限制,而富豪却是依旧如前。蓄养家妓之风在这一时期有所下降,取而代之的是蓄养大批的奴婢。像白居易在刑部当侍郎时,除朝廷规定的三个家妓外,他还养了好多个奴婢。

此时,家妓的功能已经有所变化,满足私欲已经超越提供乐舞。到了五代十国时,蓄养家妓之风又死灰复燃。这一时期的家妓已是一种深居于大院之内供人玩弄的奴隶,她们已完全成为主人发泄私欲的工具。

有些富豪士大夫在外宦游时,一般不带妻眷,但有家妓相伴。这时家妓就是集妻妾、家妓与婢女三重身份于一身。她们在社交场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其素质、伎艺都是主人地位尊严和人品高雅的体现。

反之,如果家妓少而且素质低,主人则会很没面子。蓄养家妓已成为封建社会中的一种畸形病态现象。宋代时期,富豪士大夫蓄养家妓之风大有普及化的趋势。他们蓄养家妓的目的多是为了淫乐及供客人娱乐用。

到了元代,家妓已呈急速衰退之势,大有退出历史舞台的趋势。虽然仍有一些达官贵人蓄养家妓的现象,但规模已远不能与唐宋相比。元代的家妓早已没有唐宋时轻歌曼舞的情调,她们仅仅是贵族泄欲的工具而已。

到了明清时期,随着礼教的推行及普及,家妓已经彻底告别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大规模的商妓和私妓,功能也变成赤裸裸的皮肉交易。

综上所述,我们从家妓的发展史来看,蓄养家妓其实与人性丑恶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它是封建社会中的特有现象。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古代土豪贵族蓄养家妓的原因,就是提供娱乐、满足私欲和彰显权位。

会有怎样的后果?

深圳的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2021年的最新法律出台,嫖娼是违法的,会被拘留的,但是涉及以下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建议了解为妙。

我有一个朋友,是深圳派出所的民警 ,告诉我曾经接到的案件:遇到有人举报,就去查房,抓到男女两个人,首先问双方是什么关系。

1、只要两个人相互熟悉姓名,假如没有金钱交易,就不是piao 娼。警察不会为难的,就算一方或者两方已经结婚了,也就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

2、假如有一方证明两个人不是朋友关系,就是piao 娼。

通常会通知亲 人去派出所领人,而且要交一定的费用。这种情况是最怕夫妻对方知道的,会引起家庭不和谐。

通常都是找朋友或者同事帮忙,交钱,签名领人。

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

两个人被一起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打电话给他老婆,他老婆接到电话后很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

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异性男女之间涉 及卖 yin和piao 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 yin和piao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piao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涉及以下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建议了解为妙!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爱情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吸食毒品、打针成瘾的,除以上处罚外还要强制进行戒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的可以进行劳动教育,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强制戒除。

3、男女同伙贩毒行为。

贩毒是违法的,一旦被抓到,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与军人的配偶同居。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老乡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6、民警朋友也碰到过这种事情。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入住宾馆,然后来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没有登记。

被举报行为异常,民警到宾馆检查,经过审问,发现是拐 卖儿童的,受到法律制裁。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拐卖儿童数量、产生严重后果等的不良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7、我一个女同事王晓月,由于心情不好,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心情低落的语言和图片。

有一天上班,公司来了一辆警车,几个民警找到晓月,在会议室谈论一会儿,等他们出来了,看到晓月眼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第二天听办公室一个女同事说,晓月由于迷上网恋,被骗3万元人民币,而且还和对方发生关系了。

晓月和老公关系不是很好,尤其是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关系越来越冷淡了,后来老公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了,两地分居,这种关系维持了4年多,这期间经常吵架,在孩子6岁的时候,最终离婚了。

由于晓月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情低落的信息,有一些朋友在朋友圈动态劝导她,给她点赞鼓舞。

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男人向阿伟申请添加好友,她由于心情不好,就同意了。

她在公司外一个人租房,下班之后,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和网友阿伟经常聊天谈心。

刚刚聊天这是打发时间,随着时间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深,晓月心情不好的时候,阿伟经常劝导她。

去年晓月过生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阿伟了,阿伟答应见面给她过生日。

到了生日这一天,阿伟订好生日蛋糕,订好饭店,点菜都是晓月喜欢吃的。

他们喝了一些红酒,晓月在吃饭期间抱怨生活太苦了,阿伟表现得很心疼晓月,阿伟告诉晓月他是单身状态,提出和晓月交朋友,并且答应取她做老婆。

晓月的心软了,吃完饭带阿伟到了她的出租屋,随后就发生了关系。

晓月感觉爱情来了,迷上阿伟了,就这样他们经常在出租屋约会,并且协商什么时间结婚。

有一次晓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接到阿伟的电话,告诉她,继续一笔钱,是1万元,他哥哥出车祸了,是救命钱,并且答应她,过几天就给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她马上转1万给他了。

到了第二天,阿伟又打电话,告诉晓月,再借2万元,晓月有的担心,没有答应,但是阿伟写好欠条,拍照片发给晓月,承诺过几天就还给她,晓月才答应借给他。

晓月这笔钱计划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因此对她很重要。

当阿伟拿到3万元之后,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晓月了,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干脆把晓月拉黑了,这个时候,晓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晓月也没有办法,报警求助警察帮忙,警方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抓到阿伟了,幸运的是把3万元钱也拿回来了,经过警方调查,这个阿伟是已婚人士,经常在网上骗取女孩的钱。

经过这件事,对晓月很可怕的经历,本来以为找到真爱了,结果是一场骗局。

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8、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 系,这种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 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 行为的,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还有发现宾馆里面男女四人居住,感到可疑,被举报,经过检查,是毒博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假如宾馆知道,没有举报,也是会触犯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这9种情况是要判刑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从重处罚。

写到最后。

1、嫖娼是违法的,是被拘留的,但是涉及以上9种情况不是拘留15天这么简单,是要判刑的。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到了最后,才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3、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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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任盈盈令狐冲年龄差?

两者相差8岁左右,令狐冲大,任盈盈小。全书是以福威镖局灭门为开始冲盈就在当年相遇,此年盈盈18岁 ,令狐冲26 岁。

以下是佐证的原文

黄伯流又道:“事已如此,也就是这样了。公子,你说早就认得老黄,跟我是几十年的老朋友,好不好?啊,不对,就说和我已有八九年交情,你十五六岁时就跟老黄一块儿赌钱喝酒。”令狐冲笑道:“在下六岁那一年,就跟你赌过骰子,喝过老酒,你怎地忘了?到今日可不是整整二十年的交情?”黄伯流一怔,随即明白他说的乃是反话,苦笑道:“公子恁地说,自然是再好不过。只是……只是黄某二十年前打家劫舍,做的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公子又怎会跟俺交朋友?嘿嘿……这个……”

由此,令狐冲时年26。

向问天道:“就是东方不败发难那一年,端午节晚上大宴,对象在席上说过一句话,教主还记得么?”任我行搔了搔头,道:“端午节?那小姑娘说过甚么话啊?那有甚么干系?我可全不记得了。”

向问天道:“教主别说对象是小孩子。她聪明伶俐,心思之巧,实不输于大人。那一年对象是七岁罢?她在席上点点人数,忽然问你:‘爹爹,怎么咱们每年端午节喝酒,一年总是少一个人?’你一怔,问道:‘甚么一年少一个人?’对象说道:‘我记得去年有十一个人,前年有十二个。今年一、二、三、四、五……咱们只剩下了十个。’”

任我行被囚梅庄12年,而由上文可知他被囚当年盈盈7岁,可见以上这段对话时盈盈已然19,此时令狐冲已在梅庄被囚禁了大半年,向前推一年,二人洛阳绿竹巷相遇时,盈盈18岁。

所以令狐冲比任盈盈大8岁。

洛阳哪些地方可以交友?

洛阳好多地方都可以交友。洛浦公园,洛浴古城,青年宫,十字街,丽景门,洛南喷泉的地方等等说不完道不全,总之洛阳是个好地方,旅游的景点多的很,这个美好的城市繁华美好,春暖花开的时候洛阳的牡丹争奇斗艳,洛浦公用水清树绿,亭台楼格招来无数交友的男男女女成双成对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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