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都叫什么婚,如果你是同性恋
婚姻都叫什么婚,如果你是同性恋?
下面给大家讲一下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中国行不通的四大原因:一、同性婚姻合法化破坏了男女结合的中国传统伦理婚姻是文明社会里最基本的单位,是社会伦理的重要体现。世界各国不管信仰如何,长期以来人们都遵循着一男一女互相结合的婚姻定义。中国社会,从古至今中华民族都是在男女结合的婚姻制度下繁衍的。对于婚姻,《白虎通》的解释说:“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曰婚,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礼记经解》说:“男曰婚,女曰姻。”《尔雅释亲》则说:“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 由此可见,同性相吸,异性相斥,阴阳相调,是中国传统的哲学观念,很大程度上说,中国对于婚姻伦理的重视是中华民族得以世世代代繁衍不息,历尽千古而文明不断的重要因素。中国人长期认可的婚姻关系是指男女通过结婚所形成的夫妻关系,是两性关系的结合,是中华民族对性的完美表达。
二、同性婚姻合法化破坏了中国家庭传宗接代的基本功能。中国的同性婚姻问题首先不能回避的是中国家庭传宗接代的基本功能。家庭的基本功能是繁衍后代,《礼记昏义》中说:“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论及婚姻的本质时就曾经指出:“婚姻是人为的仪式,用以结合男女为夫妇,在社会承认下,约定以永久共处的方式来共同担负抚育子女的责任。”传宗接代,是中国家庭的重要功能。有学者在农村调查中发现能够接受子女为同性恋的仅为8. 1% , 而不能接受的占到91.89%. 这样的数字与欧美国家动辄过半的同性恋支持率相差甚远。说明了在计划生育的今天,正常的婚姻承载一个家族传宗接代的愿望。三、同性婚姻家庭不适宜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性家庭中的儿童在缺乏父爱或母爱的家庭中成长是否会出现问题,是中国考虑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同性伴侣通过试管婴儿、精子捐献、代孕、收养等方法孕育及抚养小孩。根据美国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统计显示,最近20年以来,美国同性伴侣家庭的数量呈显著增长趋势,配偶的总数为901,997对,比10年前增加了50%,其中22%的同性伴侣家庭抚养孩子。但实际上,在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和地区,已有一些同性恋婚姻相对于异性恋婚姻的负面因素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同性父母收养孩子的问题,正越来越引起重视,有调查显示,同性父母收养的孩子中29%受过性侵犯,而异性父母的相应数字只是0.6%. 很多男同性恋除了收养,最喜欢找代理孕母,大多数代理孕母会选择使用自己的卵子,也就是说同性恋家庭的孩子从出生就不会见到自己的亲生母亲,这容易对孩子造成情感和心理影响。同时国外经常报道,孩子的父母是同性恋,在学校更容易受到同伴的欺负和侮辱。
四、同性婚姻合法化会导致同性恋者人数剧增,引发“多米诺效应”。一方面,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化,同性恋人群就会由地下转为地上,由隐蔽转为公开,产生新同性恋者的可能性就会大增。另一方面,同性婚姻合法化还可能对婚姻制度的造成深层次的冲击,即“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旦同性婚姻被合法化,下一步可能引发“多边婚姻”、“人兽婚姻”的合法化等议题。
为什么感觉单身的想结婚?
个中原因有很多,不能一概而论!
看到这个问题,不由得想起一段话:恋爱是失误,结婚是错误,离婚是醒悟,单身是大彻大悟,再婚是执迷不悟!
当然,这只是人们酒足饭饱后的一个“笑点”,虽有一定道理,但实不能当真!言归正传。
单身的想结婚,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受到“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文化影响。一到适婚年龄,男女自然而然的就要恋爱,就要结婚,这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事;
二是羡慕和追求美好的爱情。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古今中外的爱情故事,曾经迷醉了多少的少男少女们!
三是让灵魂和肉体合二为一。男女双方经过情感上的认可后,情到深处,自然就需要通过身体上的亲密接触,来达到情爱和xìng爱的高度统一;
四是要承担繁衍后代的社会责任。而结婚让这种责任成为合法,并受法律保护。道理很简单,都不传宗接代,社会如何延续?
从此,两个“单身狗”,一对“小冤家”,开启了另一段崭新的人生之旅。
单身想结婚的原因可能还有其他一些,不具体展开。
结婚的想离婚,想要恢复单身,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自身对婚姻生活准备不足。感到婚后生活完全不是想象中的那样,行动受限,没有自由,一下子很难适应过来。调整明白的就没问题,总是调整不过来的,就时常有拼命想离婚的冲动;
二是婚后开始嫌弃对方。婚前由于有些问题没有暴露,结婚后什么缺点毛病完全“裸露”在对方面前,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于是开始抱怨、嫌弃,说对方这也不好,那也不好,碍手碍脚。久而久之,两个人也不一起吃饭了,也不一起“咪觉”了,婚姻名存实亡;
三是“尿不到一壶”。两个人由于价值取向、性格特点、胸襟气度等存在差异,为一些生活琐事,经常争吵。这种无休止的“争吵”达到一定数量时,就“量变”引发“质变”---离婚;
四是总“疑神疑鬼”。男人若是回家晚了,女人总喜欢问“干什么去了?”;女人若是回家晚了,男人也问“今天和谁在一起?”。若是再有个“流言蜚语”的,有个“风吹草动”的,更是要掘地三尺。这种失了信任的婚姻,长久不了;
五是婆媳关系处不好。这是困扰很多年轻夫妻的重大问题,也是导致很多婚姻破裂的关键原因。年轻的夫妻,特别是女人,不得不发出感慨:哎!一天天的,这叫啥日子嘛?没法过下去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然,想离婚、想单身的原因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
其实,婚姻并不像有些人“传说”的那么可怕。相反,既讲究又将就的婚姻,才值得追寻。正如《非诚勿扰2》里台词说的那样:婚姻怎么选,都是错的。要想婚姻的长久,只能将错就错!
千万不能“这山望着那山高”。因为,当你费尽心机爬到“那山”时,就会发现,原来“这山”并不低!
婚姻就像放风筝,拽得太紧,线容易绷断;放得太松,又飞不太高。怎么把握,全在摸索、实践、掌控!
结束时,耳畔似乎飘来刘德华的歌曲《谢谢你的爱》:一个人孤独,却又害怕两个人相处,这分明是一种痛苦……
(图源:全网)
请问一下已经订婚了没有结婚?
感谢邀请回答!
请问一下已经订婚了没有结婚,不想结婚了怎么办?
不想结婚了是因为两个人出现了矛盾还是说由于一时冲动就匆匆的订婚了,或者家里施加压力你不得不订婚!对于这个问题本人还是需要问问自己的内心!接下来我从四个方向去分析问题!
第一点来说,是你们双方出现了感情上的问题,那么就和对方面对面的把话说开,误会解除了,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你总不能一句话不想结婚,让别人摸不着头脑对吧!
第二点也是很多人容易犯的错误,由于一时的好感就匆匆和对方走到一起然后订婚,可当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两个人不合适,其实这样的结果最后还是会分开,只是对另外一方心里肯定造成了伤害,所以还是要理性解决问题,把你们之间的感情,冲动,还有人生价值观都说清楚,降低各自的订婚损失自己伤害。
第三点就是来自父母的压力,催婚在当下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有些父母不考虑孩子的感受,就冒然的为他们答应婚事,然后各种借口威胁或者施加压力从而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其实这样属于包办婚姻,即使以后在一起幸福的几率也不会太大,不过还好现在包办的情况几乎很少见了!
还有最后一种就是婚前恐惧症,这是比较常见的,因为结婚本来就是人生的大事,有些人想着婚后的生活和之前大不相同,心里就会产生莫名的恐惧感,如果不及时的进行心理疏导,也会造成不想结婚的后果,所以还是要认真对待,毕竟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度过余生,心里应该是幸福,而不是恐惧!
所以,你可以从我说的这四个方向去分析你的问题!虽然订婚了,但现在后悔不想结婚到底是因为什么样的情况,我无从考证!只是希望你,或者你们两个人能够理性的去解决遇到的问题,而不是随意的不结就不结。
婚姻是见证你的爱情的最好结果,不能冲动,也不能怠慢,更不可以不负责任!如果可以,希望你们能够幸福,如果不可以,那么你们也要把双方的损失和伤害降到最低,毕竟这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家人的事情!
为啥有的人一辈子只结一次婚?
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可以结婚。也可以离婚。各人的思维方法不同,三观不同,于是产生了各种类型的婚姻。多数是养儿育女,相守到白头。这是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没领证就举办了婚礼?
只办婚礼没领证,在法律上不算缔结婚姻关系。
有这么一件真事:事情发生在县城的一对男女,这对男女年龄都不大,甚至还没到婚姻法的法定结婚年龄。但是在那片地方,女孩20岁还没嫁人就算晚婚了。于是这个女孩在她父母的相亲安排下,选择了一个男孩准备结婚。男孩是村里人,后来应女孩子父母的要求,男孩的父母在县城给男孩买了房子,这个房子是女孩的父母要求男孩父母买的,在县城有房是女孩谈婚论嫁的前提条件。之后,男孩给了女孩8万的彩礼,两人办了婚礼,至于结婚证等男孩女孩到达法定年龄再去补领。办完婚礼后,女孩每天还回到娘家去住。日子一长,男孩不乐意了,提出要跟女方“离婚”,并且要求退还全部的彩礼。
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男方曾经一度为了彩礼想要闹上法庭,结果经过调解,鉴于男女双方并未发生关系,女方退回了全部的彩礼,男女双方就此解除婚约。还有过这样的案例,男女双方经过三媒六聘,举办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四年,且育有一个女儿,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男方要求“离婚”,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第一、退还当时的彩礼37000元;第二、女儿由男方抚养;第三、依法分割共同财产。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法院判决女儿一直跟随女方生活,为了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孩子由女方抚养为宜;鉴于男女双方已经同居多年,酌情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款10000元,对于剩余两项请求予以驳回。由此可以看出,在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无论共同生活多长的时间,都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款。至于返还多少,则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当然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前,形成的事实婚姻除外。
下面来看看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也就是说,婚姻登记(领结婚证)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一律按照非法同居处理。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而婚姻关系成立就是条件。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并未成立,因此赠与的条件并未达成,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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