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办公室恋情分手了如何处理?
恋人分手,办公室恋情分手了如何处理?
办公室恋情在国外比较普遍,在国内比较少见。而且办公室恋情也分三种,一是无聊寻刺激型;二是寂寞寻慰藉型;三是真爱型。所以分手后,也要分三种情况处理。
对第一种,本来就不应开始,尽快结束对双方都好。这种恋情处理起来相对简单一些,因牵扯的感情纠缠较少,大多只是为满足感官的刺激欲望,只要克制好自己的寻刺激之类的欲望,只做单纯的同事,各干各事,各不相干,也可相安无事。
当然,这是指单纯的青年男女之间的恋情,如果是已有家妻的领导与小秘这种,那就复杂了,那是玩火,即使暂时分手,但只要还在一起共事,终会是干柴与烈火的关系,终有一天也会是“自焚、自毁”的结局。因这种男女,一旦有了“偷腥”的瘾好,就与染上“毒瘾”无异,基本无救。这种情况,只有一方远离,并永远绝交,才有效、有救。
对第二种寂寞慰藉型的类型,大多也是畸形类的恋情,最易发生在老公经常不在家的寂寞的少妇和那些“初哥”身上。这种类型最怕的是“初哥”动真情,少妇不管动不动真情都很麻烦。因“初哥”往往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也许只是精虫上脑冲晕头,根本分不清情与欲的区别,少妇也许只是玩玩,他也会当真,以为自己魅力大呢。这种恋情,哪怕分手,往往也会以丑闻收场,两败俱伤,得不偿失。所以,这种恋情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最好别发生。
对第三种真爱型,也分三种情况,一是双方均为未婚男女;二是双方一方为已婚一方为未婚;三是双方均为已婚。对未婚男女,分手后若双方均看得开,这好处理,只做一般朋友;若有一方看不开,要么旧情复燃,要么因爱生恨,沦为仇敌,有的甚至酿成仇杀的悲剧。
如果双方是已婚或一方已婚,那这种情就更复杂,因除了感情,还牵扯到家庭和小孩,伤人伤己,伤害的人多,伤害也大。一边是责任,一边是真爱。选择责任,就要放弃真爱;选择真爱,就意味着抛家弃子。现实中,我们也看到大多名人、明星选择的基本是真爱。所以,一旦涉及到所谓的“神圣的爱情”问题,是很难用简单的对与错来评判的。
如果一对情侣想分手可是没分成他们的感情还会像以前那样吗?
感情需要的只是2个人 互相扶持 互相珍惜 失去了只能说明 你没有真正的爱她(他)或者他(她)没有真正的爱你,所以放弃一个不爱你的人不必难过 因为他(她)不爱你 也不值得你爱 爱你的人还在后面 感情需要保持种心态 当局者迷 旁观者清 适当的时候当下旁观者很好 这种心态很多情侣都没 而是盲目的去爱 以至于在感情中迷失方向 第一次结束后 说出分手那一刹那就已经对彼此都是一种心碎的伤害 重新开始必然是第二次伤害的开端 第一次既然会分手 就必然有分手的原因 分手了 重新开始 只有一种结果 ...在次伤害
还记得当初的那个约定吗?
热恋中的恋人分手,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肯定做不了朋友,不管什么约定早已成了笑话。
热恋,那是要有多相爱,山盟海誓海枯石烂,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然而他们还是分开了。
朋友是什么,是一辈子许许多多过客中的一个,是一生中一段记忆的因子,而恋人不同,是自己往后余生羁绊的重要对象,棒打不散的鸳鸯,岂是朋友能代替的?
热恋中的人分手后再做朋友,那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折磨,曾经相亲相拥后来变成熟悉的陌生人,近在咫尺却如同远隔天崖。
也许有人会说不能成为情人做朋友也不错嘛,至少不会离开自己的生活,对不起,本人做不到,人走情未了,生活中有TA却不能在一起生活,不能再爱或被爱,那不是痛,是痛不欲生。
热恋中的恋人,总会向往未来美好的生活,总会给对方许下各种诺言,然而一旦爱情被终结,曾经真心实意的诺言就变成了一个个谎言,成了笑话。
所有的约定都是在对方是自己情侣的前题下许诺的,一旦分手,很多约定就算自己想兑现也无能为力了,物是人非,约定的结果没人接受了。
爱就爱了,要珍惜,百年修来的缘份不容易,但是如果有一天两人缘份已尽,那就安静的离开,虽然不容易做到,会很受伤,但还是要坚强的面对,同时也给对方一个余地,不要再去终结过去,必尽曾经拥有过。
谈恋爱说告辞是什么意思?
那意思就是分手了,不合适了
相爱相杀的感情该不该放弃?
既然放弃会撕心裂肺的痛,为什么要轻言放弃呢?相爱相杀也好,夫唱妇随也罢,不过都是爱情的一种形式,只是爱人之间相处方式不同而已。其实,你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都舍不得放手,只是你们不知道该怎么相处罢了。要想改变这种相爱相杀的局面,你可以尝试以下做法:首先,加强与爱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学会换位思考,遇到意见相左的时候多站在对方立场来考虑问题。对对方的意见或建议认可的时候要表示支持和肯定;对对方的意见或建议不认同的时候,也不要否定和打击; 其次,要学会理解与包容,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要坦然面对和接受对方的不完美; 最后,要积极对对方的需求给予回应,让他(她)感受到你很在意他(她)。 沟通从心开始,改变从我做起。相信经过你们的努力,终有一天你们会发现,你们彼此才是生命中最正确的选择,也会庆幸,还好当初没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