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2023新婚姻法?
关于新婚姻法,2023新婚姻法?
不会有新的婚姻法了,一方面原来的婚姻法已经在2020年废止。婚姻关系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都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来处理。民法典讨论了多年才产生,也不会随便修改了。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建议一妻多夫?
说实话,我看到这个提议着实吓了一跳。我觉得有些荒唐。
近年来,我国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越来越显著,男多女少的局面已经成为一种现状,尤其在某些农村地区娶个媳妇真是难上加难。
如何解决这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矛盾,成为一个摆在大众面前的难题。对此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特聘讲座教授、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黄有光就提出了一个让人大吃一惊的观点。
他建议实施“一妻多夫”制,解决男女比例失调问题。乍一听,立刻让我想到了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制”。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人”自不必说,一般有钱人家也是三妻四妾。当然,这都是是权力与地位的象征。
这“一夫多妻制”大概就是说一名女性可以同时与几名男性保持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关系吧。不得不说黄教授的思路比较奇特,刷新大家的认知。
我觉得这条建议不适合我国国情。
1、爱情是专一的,排他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伴侣对自己忠诚,这是人类的精神需要。废除一夫多妻制也是因为这个制度违背人的精神与道德。
现在又要搞所谓“一妻多夫”制,只是为了迎合身体本能的需要,这是一种人类的倒退,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女性的另一种蔑视和侮辱。
2、解决任何问题,要看到问题的本质和实质。男女比例之所以失调是因为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
尤其在农村地区,很多人通过一些手段或者胎儿性别,如果是女婴直接采取措施,直到生下男婴。这是导致我国人口比例失调越来越严重的原因。
如果这种思想观念不改变,那么男女比例失调只会越演越烈。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人们的思想观念问题,真是实现男女平等,新生儿的比例才会趋于正常。而这种的“一妻多夫”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办法,根本解决不了实质问题。
3、这种做法根本不会被社会接受。婚姻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婚姻不仅是男女双方,更是两个家族的结合。这种“一妻多夫制”会使得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伦理关系陷入一团乱麻,蕴含各种危险因素。
黄教授在提出这个理论的时候,就“一妻多夫”制在国外的实施情况,以及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做了很多阐明。但是任何一种行为规则都有它成长的土壤,在我国无论从传统、伦理、思想观念、社会现实都不可能认可和接受他。
作为经济领域的教授,还是多研究一些经济问题吧,即便是研究社会方面的问题,也要靠谱才行,对吗?这种哗众取宠式的“噱头”只能引起大众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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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023取消婚姻限制是什么意思?
取消结婚限制是指办理生育登记的时候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因为根据大部分地区生育登记规定来看,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才能办准生证。取消结婚限制后:
1.生育登记不用结婚
2.私生子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1婚姻法孩子几岁可以选?
孩子需要十周岁以上,可以自己选择,和谁一起生活?
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补偿自己?
现代结婚,没有彩礼几乎是不可能娶到媳妇的。彩礼作为长辈送给晚辈用作结婚以后的物质基础,其本质是为结婚而送。但是很多地方在结婚之前,彩礼已经给付,此时如果女方退婚,那么彩礼是否退还呢?农村的王某与朱某通过媒人介绍,两人通过了一段时间的交往,感觉挺合适的,准备结婚。之后朱某要求王某父母给彩礼30万,王某父母为孩子结婚,借到了30万给朱家送过去,两家选了一下好日子。但没过几天,朱家又通过媒人认识了另外一个比王某家境好的苟某,于是决定悔婚,并通知王家。王某找到朱某,要求立即将收到彩礼予以退还。但朱某说他家钱因为弟弟结婚用掉了,等苟某把彩礼打过来,这钱才能退。王某非常生气,强行与朱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朱某报警,王某却说:我们两之前已经发生过性关系,她是我的人了,我不是强奸。
朱家收到的彩礼必须退还,《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在民法上属于附条件赠与。王某为结婚,王家给予朱家现金30万元,已经约定了这个就是彩礼,因此根据上述第10条的规定,因为王某和朱某并未办理结婚登记,这彩礼必须退还。而朱某家声称需要等待时日,等苟某退还才可以,这个王某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利息的。
《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侵犯妇女狭义的性的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妇女有权利选择与何人、在何地、采用什么方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一切违背妇女上述意志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
此案中王某虽然和朱某是恋人关系,但朱某当时是反对意向,且两人并未结婚登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3年有期徒刑,苟某得知这个事情后,不再与朱某交往。这是一个退婚引发的彩礼纠纷,男方坐牢,女方没人娶,结局很悲惨。希望大家理性看待彩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