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房产,新婚姻法2021财产分割问题?
婚姻法 房产,新婚姻法2021财产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点: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那么,有一点是值得大家去关注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分的吗?
答案是不一定。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离婚时夫妻要协商如何分配财产,协商不成或有异议的,需由法院来判决。其中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离婚时可多分财产。
1、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家产。
因此在婚姻中无过错一方需要保持冷静,尽可能地多收集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2、婚后抚育子女较多的一方,离婚时可以多分家产。
《民法典》保护了在夫妻生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的那一方。尤其是家庭主妇,照顾孩子非常不易,离婚前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离婚时可获得经济补偿。
3、婚后照料老人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家产。
4、夫妻中一方隐匿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多分家产。
5、一方转移资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6、夫妻中一方挥霍财产,或者给第三方赠送财产、购置房屋的,另一方如果掌握证据,就可以申请多分家产。
一般来讲,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取得的财产,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实践中有一部分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的情况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同时也提醒大家,夫妻之间应本着互相尊重的态度妥善处理婚姻关系。一旦的确无法继续延续婚姻关系,决定要离婚,在分割财产和抚养权时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需求律师的帮助。
新婚姻法房产的最新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1?
那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仍然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房子有贷款,婚后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给另一方现金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又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分割不了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话一般会把房子判归一方,所有,然后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一半的现金补偿。这里的婚后是指领证登记后,如果没领证不属于结婚,离婚时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2021新婚姻法二婚房子归属问题?
新婚姻法规定,二婚前谁的财产归谁所有,不是二婚后夫妻所有。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怎么处理?
1、结婚前买房,只写购房人一方名字,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婚后的还款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