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感情破碎还要不要继续走下去?

2023-05-26 07:27:05 37阅读

夫妻感情破裂,感情破碎还要不要继续走下去?

大家好!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结婚30年,感情破碎还要不要继续走下去?

夫妻感情破裂,感情破碎还要不要继续走下去?

我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走下去,各自给对方一条出路,不爱了就放手!

弹指一挥,夫妻婚姻持续30年,我们从青年逐渐步入中老年的队伍中来。大多数夫妻都退休在家,安享退休生活。经过30多年岁月的打磨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婚姻状态:

其一:少年夫妻老来伴

小时候在叔叔婶婶家生活过一段时间,每天目睹他们的家庭生活,真是三观一致,美满和谐呀!

养育子女分工合作,关照老人相互配合。家务活都是抢着干,遇上不顺利的难事互相鼓劲,齐心共度难关!

观念的不同使两代人在一起生活的越来越少,而叔婶家三代同堂不仅没矛盾,而且和谐美满。父母和谐的三观影响着子女对家庭认知。他们活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三十多年后没有了爱情,有的只是谁也离不开谁的亲情。

真是少年夫妻老来伴!

其二:夫妻天天吵,不如早分手

听说我楼下有对夫妻,在一起生活了二三十年,前不久突然就离婚了。感到诧异,五六十岁的人了,孙子都上小学了,凑和的过就行了还离啥婚,真是不理解。

一天上超市偶遇阿姨的女儿谈及此事,才知道,她父母是包办婚姻,在双方还不了解的情况匆匆步入婚姻殿堂,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她的童年就是在父母吵闹中度过的。父母三观不合,鸡毛算皮的事也能吵一天。谁看谁都不顺眼,三十多年的婚姻中分居就二十多年,各吃各的,各睡各的,在一屋檐下生活愣是没离婚!

为啥不离婚呢?年轻时为了孩子感情破碎了也隐忍,老了老了离了,闲丢人。可她女儿能看出父母这么不靠谱的生活有多痛苦,无奈。深思熟虑后女儿开了个家庭会,让父母离婚相互解脱。

听她女儿说:父母离婚后母亲买了个小房子自已独居,闲时帮她看看孩子,跳跳广场舞,心情超好。父亲没事钓钓鱼,下下棋过的也很舒心。都会让女儿多关心对方的生活!

日子一去不复返,历史原因造就的婚姻没有对错,分开了就大胆向前走!

最后只想说,人生一世苦乐参半。如果夫妻感情破碎,勇敢的选择放手,不要选择隐忍,害人害已。退一步海阔天空!

夫妻面对破裂的感情该如何处理?

夫妻关系破裂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有保障离婚自由和反对轻率离婚的规定,保障离婚自由是指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其婚姻关系的权利,而反对轻率离婚是指反对在离婚问题上的不严谨态度,反对违背法律规定的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而任意离弃对方的行为。

婚姻出现了裂缝,矛盾,双方应该谨慎思考,改正其错误,尤其是过错方更应该主动承担过错的主要责任,努力挽救婚姻,改正不道德的行为和恶习,恢复感情,积极促进美满健康的家庭生活,这是我们法律所倡导的思想理念。

当然,如果真的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感情确已破裂,和好无望的夫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准许依法离婚。

离婚登记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并发放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地解除。登记离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双方须办理过结婚登记,具有合法的配偶身份。对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同居关系,不能按登记离婚的程序办理。

二: 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双方对离婚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一致的,一方受对方或第三人欺诈、胁迫所达成的协议,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三: 双方当事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作出有效的意思表示,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收理。

四: 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涉及离婚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如何负担,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登记离婚的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要进行认真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和询问相关情况后,对于离婚已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现场就可以准予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此外,如果通过行政程序无法离婚的,还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诉讼程序离婚也有一定的使用情形,一般有以下三种: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二: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问题没有达成协议的。

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常见的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准予依法离婚。诉讼离婚中还有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主要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 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第二种: 女方分娩后1年内。只需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出生婴儿是否活着,都受1年时间的限制。

第三种: 女方妊娠后6个月内。

轻率离婚会对当事人、子女和社会带来不利的后果,涉及到财产和人身自由的纠纷,会破坏完整的家庭,影响社会的稳定性,所以,离婚须严谨态度,谨慎考虑;当然,如果确实是感情破裂,确实无法共同生活,不符合婚姻本质的夫妻关系,就应当果断依法离婚,法律也会支持;此外,要学会处理离婚问题,保护好自己合法的财产权益以及其他离婚时和离婚后法定的权益。

感情破裂的夫妻还能破镜重圆吗?

感谢悟空的邀请!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是双方的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而离婚的夫妻多半也是因为感情破裂(包括性生活不和谐),所以复合的希望不大,也没有复合的必要。还有极少数的冲动离婚,本身已经矛盾重重,濒临死亡婚姻的边缘,既然不珍惜,不试图修复,就提前宣判了死刑,那就没有复合的必要。

人本来就有喜新厌旧的天性,好不容易离了,为什么又要对前任念念不忘呢?只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新欢,就对未来失去信心和耐心吗?破镜重圆,真的就能化解以往的恩怨情仇,并担保今后的婚姻生活不会出现新的问题吗?我看未必。摔坏的镜子就算重新粘贴好了,但裂纹若隐若现,对以后的生活肯定会有影响。

人生路上,只有懦弱者才会选择走回头路,吃回头草,以为这是捷径,其实是怕前方的路上要面对许多未知的艰难困苦,而失去前进的动力与勇气。却不知道,前面的风景更加美丽迷人!勇者无畏,他们选择了往前走,因而发现了新奇的景色,体验到了探索者的快乐!

诚然,也有破镜重圆婚姻幸福的夫妻,离婚后究竟何去何从?就要看当事人的选择了,局外人的意见只供参考。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您好,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何才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闹到离婚的地步主要有哪些原因?

现代社会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我个人觉得主要原因是夫妻相互依附程度太低了,40年前,男的生活不能自理(不会洗衣烧饭等)女的没有经济收入,因此稳定率高。现代社会离婚率高除了现在男女都能自食其力之外,还有以下一些矛盾会导致夫妻失和,一拍两散:

1、夫妻生活的不和谐,过去这个时候是压抑的,即便不和谐出于情面和多方面的原因,两个人憋屈自己,现在不然;

2、生育问题:包括不能生育,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以及对二胎的态度分歧。

3、经济因素,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现代社会需要钱的地方太多,巧妇(男)难为无米之炊;

4、婆媳关系千古难题,以及两个家庭其他成员的关系不和,比如姑嫂,还有现代社会的热词“妈宝男”和“扶弟魔”等

5、工作上的,两个人职场太忙,没有顾及对方的感受

6、对孩子教育上的不同观点产生的矛盾

7、夫妻一方的不良恶习(家暴、懒惰、邋遢、酗酒、婚外性行为)

8、随着经济改善后能共苦不能同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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