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最美证婚词,民国年代的婚姻观是怎么样的呢

2023-02-13 01:40:04 47阅读

民国最美证婚词,民国年代的婚姻观是怎么样的呢?

1民国时期的婚姻观五花八门,本文用民国时期6个名人的婚姻观与婚姻经历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追求自由真爱的徐志摩

民国最美证婚词,民国年代的婚姻观是怎么样的呢

对于徐志摩而言, 永远是爱情至上, 永远不顾一切的追求真爱,追求他所理解的自由。 这个浪漫的诗人在其 35 年的短暂生命中, 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写下了无数的诗歌与情书, 这些优美的文字也为世人窥见他的婚姻爱情留下了一些见证。 被康桥(就是如今的剑桥)美景所孕育与开窍了诗性的徐志摩一生为情所困, 也为情所累。 他仅仅是个浪漫的诗人, 并不过多的过问政治, 他的诗歌奠定了他在诗坛上的地位。 诗人的一生是追求自由追求真爱的一生。 那个年代的人大都是包办婚姻,很多留学生回来则是纷纷解除旧婚姻, 另寻佳偶。 民国时期婚姻习俗变迁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离婚日益自由。

1918 年胡适在某次演讲中说:“近来的留学生吸了一点文明空气, 回国后第一件事便是离婚。”徐志摩也不例外, 开始与张幼仪的婚姻也是为世人所赞叹与羡慕的。 张幼仪虽是位旧式女子, 然而温柔贤惠, 颇识大体。 但是在英国认识林徽因后, 徐志摩便打算追求自己的真爱了。 他们平静的分手, 平静的各奔天涯。

徐志摩为爱而生, 为爱而死。 他与林徽因的恋情不过是柏拉图式的最终却是没有任何结果, 与陆小曼的婚姻却是纷纷扬, 成为当时的一大新闻。 总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很无畏的勇气, 有一种很善良的纯真。 他与陆小曼的结合可以说是双方都顶着巨大的父母压力与社会舆论, 就是这样他仍然是前行的。 现存的六十五封 “致陆小曼” 的信中, 述说了诗人不尽的深情和对爱情的执着。 在婚姻中, 他对陆小曼的爱始终是炽烈与放纵的。 在爱情中, 他始终是善良与纯真的。

对婚姻, 徐志摩有着和爱情一样的理想。 在 1928年发表的《白郎宁夫人的情诗》一文中, 不止一次阐发他理想的婚姻观:一对夫妻的结合不但是渊源于纯粹的相爱, 不是肤浅的颠倒, 而是意识的心性的相知, 而且能使这部纯粹的过去建筑成一个永久的共同生活的基础, 在一个结婚的事实里阐发了不止一宗美的与高尚的德性, 那一对夫妻怕还不是人类社会一个永久的榜样与灵感 ? 徐志摩为胡适的 《醒世姻缘传考证》这部小说作长序《 < 醒世姻缘 >序》, 这篇序文中他有关夫妻关系 、婚姻与人生的醒悟的论述十分深刻与精辟。 他说:“事实上真正纯粹的好夫妻恐怕很近一个理想的假设, 类似狄府的家庭倒是真的有! 大多数家庭只是勉强过得去, 虽则在外表上尽有不少极象样的。 ……说到婚姻, 更不知多少人明知拖延一个不自然密切关系是等于慢性的谋杀与自杀, 但他们也懒得动, 照样听凭自然支配他们的命运。”

最后他不失风度与机智的提出了减少婚姻与男女纠纷的“妙方 ”, 以其中第一条普及心理生理常识和第四条离婚, 最具有超前意识, 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 徐志摩对于婚姻的观点应该是爱情至上, 他所追求的是至纯至美的爱情, 他所爱的是可以与之心灵共鸣的人。 他是感性之人, 可以为了爱而不顾一切, 乃至牺牲他的一切。 对于追求爱、美与自由的徐志摩来说, 没有什么比爱的情感更具体、更深切、更具精神性与实践性。

二、主张男女平等的蔡元培

蔡元培(1868— 1940), 浙江绍兴人。 他一生清廉正直, 耿介拔俗。 他的“兼容并包, 思想自由”对后世中国教育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同时, 他的“离经叛道, 混淆纲常”的婚恋观念也对后世的“男女平等”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他一生经历了三次婚姻, 从“六礼”到中西合璧, 到婚姻自由平等。

1900年, 蔡元培主张男子死后女子可改嫁, 夫妇不合可以离婚。 并且在这一年, 他结合西方思潮与自身经历写出奠定其后来女权思想基础的《夫妻公约》, 调整了与包办妻子的关系。 他不仅仅是纸上谈兵, 还大胆自由恋爱, 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 第一位包办婚姻的妻子亡时, 他正当壮年, 提亲的媒人踏破家门。 对此, 蔡元培写下了一个征婚启事 , 上面列举了五个条件:第一, 天足(即不缠足);第二, 识字;第三, 男子不得娶妾、不能娶姨太太;第四, 如果丈夫先死, 妻子可以改嫁;第, 意见不和, 可以离婚。 这在当时无异于向封建陋俗开战。1901年, 蔡元培结识江西名门之后黄仲玉, 经过自由的接触,把知己朋友请到家中 , 开了个演说会 , 举行了简捷而新颖的婚礼。 婚后, 夫妻和睦。 1907年, 蔡元培开始了他 4年海外留学的生活。 在德国 4年, 他编著了《中国伦理学史 》, 书中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从改变妇女地位问题着手, 而改变中国社会。

蔡元培由最初具有传统思想的翰林学士转变成为寻求妇女平等权利的斗士, 这样的转变他的第二位妻子可谓功不可没。 黄仲玉出身书香门第, 天足, 识字, 精通书画, 知书达理,非常支持蔡元培的事业。 在其陪伴蔡元培 18年后不幸辞世,蔡元培极为悲伤写下《悼亡妻黄仲玉 》, 表达了他对亡妻的无限追思。 54岁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日常事务繁多, 出于工作和家庭的需要, 蔡元培不得不再次续娶。

他再次提出自己的条件:一、本人具备相当的文化素质;二、年龄略大;三、熟谙英文而能成为研究助手。 他的两次征婚广告, 都很完全的体现了他对于婚姻爱情的看法。 这样他结识了第三任妻子周峻, 举行了完全现代文明式的婚礼。 周原来是他的学生, 一直景仰和热爱着蔡元培。 婚后, 周峻相夫教子, 陪伴了蔡元培最后的岁月。 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见周峻的作品《蔡元培半身像》中。而蔡元培则在上面题诗一首:惟卿第一能知我, 留取心痕永不磨。

三、追求婚姻自主的宋庆龄

在封建社会中, 受到迫害最重的就是女子。 她们不但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 还要受到种种迫害与不平等待遇———缠足、三从四德、一夫多妻、不准上学等等。 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妇女的婚姻观念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她们渴望恋爱自由, 婚姻自由, 离婚自由。 宋庆龄就是把婚姻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新式女子。

宋庆龄 (1893 -1981), 广东文昌人, 政治家, 社会活动家。 她出身富裕家庭, 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 当年的她完全可以跟其他大对象一样过着上层社会的生活, 不过问时政, 然而年仅 22岁的宋庆龄却选择了比自己大 27岁的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 。 她不顾家庭反对、社会舆论, 毅然与孙先生私奔, 在日本举行了简单而新式的婚礼。 并且本着男女平等原则, 共同签定了婚姻《誓约书》。

婚后, 两个人虽然一直是为了民族为了人民为了革命为了解放为了自由而四处辗转奔波, 但是两个人始终是站在一起的。 在孙先生为国事奔忙的同时, 宋庆龄坚定的站在他身边, 分担了其很多工作。 宋庆龄在接受美国记者斯诺采访时, 在《自述》中都曾坦言, 她对孙中山是从仰慕而逐渐产生爱意的。

四、坚守传统观念的辜鸿铭

辜鸿铭 (1857— 1928)福建同安人, 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马来西亚等九国语言, 学贯中西, 获文、理、工 13个博士学位。 辜鸿铭是个相当特别的人, 是历史上很有名的怪才。他在国外长大, 接受了特别系统的西方教育, 却对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感兴趣。 他生活的那个时代, 人们已经纷纷起来反对封建遗留的一些落后传统与风俗了, 他却偏偏要维持着这些在现在人眼里看来腐朽落后的习俗———保守的衣着, 娶小脚妻子, 纳妾, 逛妓院。

辜鸿铭崇尚平等, 却又推崇纳妾制度。 他是个极重感情的人, 对于妻子也好, 以后所娶的两个小妾也罢, 都是一视同, 对她们都极好, 也很重视, 做到了终身不负。 而且辜鸿铭曾大胆放言:“纳妾制度不但合理, 而且是社会祥和家庭幸福的法宝。”对于婚姻的观点, 他还有著名的茶壶水杯论。 即男人是茶壶, 女人是水杯, 一个壶可以配若干杯子。

虽然他对于爱情婚姻的思想言论与当时进步的思想潮流恰恰相悖, 但他至少是一个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学人君子。

五、挣脱红尘的李叔同

李叔同即是后来的弘一法师 (1880 -1942), 天津人。 他是近代不可多得的艺术先驱, 现代佛门高僧, 他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前驱, 卓越的艺术家、教育家、思想家、革新家, 是中国传统文化与佛教文化相结合的优秀代表, 是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上最杰出的一位高僧, 又是国际上声誉甚高的知名人士。他在音乐、美术、诗词、篆刻、金石、书法、教育、哲学、法学、汉字学、社会学诸方面均有创造性发展。 这位早年就才华横溢的教育届先驱后来却出家为僧, 实在有点让人难以费解。

从现在留下的一些李叔同的遗作, 以及他的学生和朋友写的一些文章, 可见他的出家并非因为婚姻家庭的不幸, 反而觉得他的出家显得有点突然。 他的学生丰子恺的解释大抵是如此的:人的物质与精神满足后, 接着当然是灵魂的自由。也有人猜测是因为他不满当时社会的现状而又无力改变, 只能坠入空门。 李叔同的第一次婚姻, 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包办且无任何感情, 并非自己所能选择。 庆幸的是婚后还算和睦,这与徐志摩第一次婚姻的起初相仿。 生有三个儿子, 除长子早殇, 另两子均长大成人。

查阅现在所遗留下的一些资料, 也没有发现他有过激之举———如离婚等等。 离婚在当时很多海外归来的留学生中很是流行, 他所发泄的也仅仅是有一段时间在上海寄情声色罢了。 他的人生态度应该是积极的、向上的。 所谓“父母在, 不远游”, 直到母亲死后, 李叔同才东渡日本求学。 感于当时风俗颓废, 民气不振, 即与许幻园、黄炎培等在租界外创设沪学会, 开办补习, 举行演说, 提倡移风易俗。当时流行国内的《祖国歌》就是他为沪学会补习撰写的。 此外他又编写了《文野婚姻新戏剧本》, 宣传男女婚姻自主的思想。文为心声, 这应该表达了他当时的思想。 1907年的他, 终于追求了自己感情上的自由, 与一日本女人同居, 且感情笃厚。 就在他回国为国家效力的时候, 这个日本女人仍然相随左右直到其出家为僧。

李叔同为律宗传人, 一代高僧, 应该说他很有佛缘。 也许他对世俗的爱情婚姻看得较淡, 直至看破红尘, 抛弃一切, 出家为僧。 出家之后应该是比较逍遥自在的, 很多地方都有其游历的足迹。 其日籍夫人曾前往杭州劝说他还俗, 他都是避而不见的。 李叔同这样一位才子在这样一个事业处于顶峰的时候突然出家, 直到今天也是让人难以费解的, 流传至今的仍然是他为佛教事业所做的杰出贡献。

六、相濡以沫的林徽因

林徽因(1904— 1955), 生于杭州, 福建闽侯人。 她出生名, 美丽如蝶, 学贯中西, 才情横溢, 是中国第一位女建筑设计师;大学者胡适称她为“中国第一才女”;她既是诗人、作家, 又是教授、建筑学家, 并参与新中国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她不但风华迷倒众人, 学养深厚更表现在文学、艺术、建筑乃至于哲学思考。 林徽因早年在英国时, 曾经与徐志摩有过交往。 但是理性战胜了感性, 最后还是听从了父亲的安排与好友之子梁思成结为夫妇。

林梁两家是世交, 而且是门当户对, 徐家却是商家, 梁家自然是林父优先考虑的。 况且徐志摩不仅年龄比林徽音长好多, 更甚的是早有家室。 在林徽因的若干文章中, 从未有过一段关于自己爱情的论述。 对于自己的爱情观, 她一直保持着高傲的沉默。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 是暖, 是希望,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人们只能从她留下的诗中, 来猜测她的感情世界,来猜测她内心的爱意。 她和思成是相濡以沫、志同道合的伴侣, 和志摩是志趣契合的性情诗人, 和金岳霖是精神对话的知己。 作为一个女人, 她的一生是幸福美满的。

你怎么去理解?

这个问题要我说就是时尚,女人都爱美 所以越穿越少,夏天露着肚脐子 这样的女人打扮入时,红红的嘴唇,白白的脸蛋,眼线画得细细的时,走路也一摆一摆的,穿着高跟鞋 ,气质还好点,哪个男人不回头看看,冬天了东北天气那么冷,而她们出门穿高跟鞋,长统袜子下面大腿还有点露着,让我看了,真感到一个字好冷,没过几个月,传来消息,她得了重病了,下了病危通知了,跑我这来借钱来了,你说这不是焯的吗?大冬天你说你再美,也用不着穿单衣,再美也要注意身体,尿毒症,真可怕,真是不好治,都是为了男人,那是干吗,找一个就行了何必去电台征婚,婚没征成,自己快要死了,打激素胖得没人样了,反而丑了。多时髦的姑娘 变得难看了,姑娘们这是教训阿,千万不要为了美而让肚脐子露在外边,你不是外国人,不能那么做,太有失你的人形象了。男士们看女人也不要看太露的女人,因为这样的女人你养不起 她就是花瓶,只能在那摆着,你要的是能干活的能过日子的女人。

共盟鸳鸯之誓的意思?

“共盟鸳鸯之誓”出自民国经典证婚词,原文是:

“今日嘉礼初成,良缘遂缔。诗咏关雎,雅歌麟趾。瑞叶五世其昌,祥开二南之化。同心同德,宜室宜家。相敬如宾,永谐鱼水之欢。互助精诚,共盟鸳鸯之誓。此证!”

“盟誓”,即盟约、诅誓约盟。出自《左传·鲁成公十三年》:“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

鸳鸯,著名观赏鸟类,鸳为雄,雌为鸯,雌雄成对。因为人们见到的鸳鸯都是出双入对的,故鸳鸯被看成爱情的象征,常被用来比喻男女之间的爱情。

“共盟鸳鸯之誓”意思就是,男女双方一起立下成双成对、不离不弃的盟约,也就是结婚的代名词。

为什么感觉民国时一些有名望的文人都是渣男渣女?

人吃的都是五谷,品质、格局、境界却未必相同。任何一个时期,都会出现一些人品不怎么样的人(所谓的渣男渣女)。才情荡漾、文采斐然却不代表其品行高标独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民国时期自然也有这类人物。

唯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生育一子后,在英国遇见了林徽因。其时,徐志摩疯狂追求林徽因,逼着张幼仪离婚。他为林徽因写下了大量情诗。林徽因在与徐志摩不辞而别后嫁给了梁思成。1922年以后,徐志摩与朋友的妻子陆小曼陷入爱河。而陆小曼很快让徐志摩的激情遭到冰释,她染上毒品,生活浪荡,出入风月场,算不得一个正经人物。因生活所迫,徐志摩的花式生活破灭,徐陆的婚姻并不是想像的那么完美。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在证婚词中的担忧过他们的婚姻。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当初的各种热望在苦苦追求之后,化为泡影。

胡兰成虽然是很名气的作家,但他的人品实在不怎么样。在中国遭受欺凌的时候,他为汪伪的卖国行为洗地,鼓吹“和虽不易但要和”,1945年,日本战败后,他逃到日本。作为才女张爱玲的第一任丈夫,他对张不断表白,苦苦追求。很有文采,又有几分帅气的胡兰成终于获得了张爱玲的芳心。张坠入爱河而不能自持,三十八岁胡兰成迎娶了二十四岁的张爱玲。

他们婚姻的开始,正好是悲剧人生的开始。最后,颇有纯意的张爱玲凋谢在胡兰成这个花花公子手里。胡兰成逃了,张爱玲衷情无依。

不光是民国时期,任何时代,人品是人最大的财富。

土地爷与城隍老爷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可以在农村或是深山里或是在影视剧中看到城隍庙或是土地庙这样的地方,人们经常会去这样的庙中进行祭拜,或是去乞求什么愿望。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似乎城隍老爷的地位要比土地爷的地位要稍高一些,毕竟在西游记当中孙悟空使唤土地爷就跟使唤小弟一样,而城隍爷似乎要高高在上一些。那么在古代,城隍和土地之间,到底谁的地位更高一些呢?他们有什么区别呢?

城隍,即城市的护卫之神。城隍信仰,在我国由来已久。根据考证,先秦时期出现的“水庸”祭祀(天子八祭之一)就是城隍信仰的早期祭拜形式。”

到了明代,朝廷要求全国各府、州、县均需模仿衙门规制建造一座城隍庙。

城隍是守护城池、护国安邦、统辖亡魂、调和风雨之神,故历代官员在赴任时,都要先到城隍庙内烧香、祭拜、宣誓等,以求城隍护佑一方平安。一般来说,城隍神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神灵,而会根据地域的不同有所变化,但最有影响的城隍则以庞玉、周新、霍光、秦裕伯和杨椒山为主。道教在做“超度”道场时,需要发“城隍牒”文书以知照城隍,才能拘解亡魂赴坛受度。在城隍庙中,一般除主祀城隍爷外,两旁还配祀判官和牛头、马面,以及黑白无常等神。

古代传说守护城池的神称为城隍,它是神鬼世界中的一城之主,它的职权范围相当于人世间的县官老爷。道教把城隍当作“剪恶除凶,护国保邦”之神,说它能应人所请,旱时降雨,涝时放晴,保谷丰民足。据史料文献记载,早在三国时,即公元239年芜湖就有了城隍庙,其他地方并没有。后来,城隍庙才逐渐遍布全国各地。城隍虽属道教之神,但历代帝王却多重视它的作用,屡次给以加封。后唐末帝李从珂封之为王,元文宗又封及其夫人。城隍本无姓名,自宋代后多以殉国而死的忠烈封为本城城隍。《宋史·苏缄传》记载:“缄殉节于邕州,交州人呼为苏城隍。”

中国的城隍信仰十分流行,全国各地的大小城市一般都有城隍庙(注:在文革期间有一部分已严重损坏)。

在民间,无论是喜事还是丧事,老百姓都会去城隍庙上香求拜。至今,这一信仰仍旧影响着地方民风与日常风俗。

你知道“城隍爷”和“土地爷”的区别吗?

土地爷,又称土地神、土地公。土地神的形象多为穿袍戴帽、拄着拐杖的白发老者。他们衣着朴实,平易近人,慈祥可亲。一般在土地庙中,除供奉土地神外,还有土地奶奶相陪,共享人间香火。

土地神在道教神界当中地位相对较低,但在民间信仰中极为普遍,流行于全国各地。可以说,只要有人群聚集的地方,就有土地庙、土地神。

据记载,早在殷商之时就有祭祀“大地”的活动。汉唐以后,土地庙已遍及各地。

到了明代,土地神更受尊崇。相传,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就出生在土地庙中,故土地庙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发展到了各个地区的城镇、乡村,街头和巷尾之中。

古人认为,土地神能保佑本地百姓的平安,他能让这一方土地免受自然灾害的侵袭,也能使长出的农作物丰收殷实。

历代上至国家、诸侯,下到官府、乡绅都会在每年的春、秋两季进行大型的祭拜活动,是谓“春祀”和“秋祀”。而寻常的百姓家只要是需要时,就会到土地庙中烧香许愿,祈求土地神的保佑。

传农历二月初二为土地公诞辰,八月十五日,为其成道升天日。土地神属于民间信仰中的地方保护神,在民国(1949年)及其以前,凡有汉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现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现代多属于祈福、保平安、保收成之意,寄托了中国劳动人民一种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

土地神又叫做福德正神、土地公或土地爷,是汉族民间信仰中的地方保护神,流行于全国各地。与城隍不同的是,土地神的管理范围一般认为与人间的村、镇同级,是城隍的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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