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约成立的标志,耍字为什么是女字底
古代婚约成立的标志,耍字为什么是女字底?
目前还不知道,这个字完全没有头绪。
首先,东汉《说文》中没有收录「耍」字,「耍」字出现得非常晚。
目前我看到的文献,「而」字最早见于唐宋时代:
最早收录「耍」字的字典是金代韩孝彦所编的《改并五音类聚四聲篇海》,简称《篇海》,读音为「洒」,有两个意思:
尖耍、俊利也
戏也
《康熙字典》引《篇海》:沙下切,音灑。尖耍,俊利也。戲也「尖耍」的意思是「逍遥;游荡」,
引自:《汉语大词典》第3401页 第2卷 1657如:
宋朱敦儒《好事近》词之六:「一棹五湖三岛,任船儿尖耍。」 宋杨无咎《人月圆》词之二:「闹蛾斜插,轻衫乍试,闲趁尖耍。」另一个义项「俊利」,也就是「飘逸、俊秀、犀利」的意思。如:神采俊利、言辞俊利
「俊利」可能是「 俊丽」的异形词。
后来,「尖耍」的意思渐渐消失了,「耍」只有「戏耍、玩耍、逗弄」的意思。
如明代《正字通》所言,「耍」完全是一个俗字,很少字典收录这个字,只出现在方言和词曲中:
有一种解释认为「耍」是「会意字」,从「而」从「女」,「而」是表示「颊毛」,所以,会「颊毛戏弄女子」之意。
这种解释完全是胡说八道,没有任何可信度。什么「一朵梨花压海棠」更是没边的胡诌八扯。
第一,这个解释没有任何古代文献记载,完全是望文生义。第二,「耍」更古老的意义「尖耍,俊利」,「颊毛戏弄女子」怎么解释?
第三,「而」的本义不一定表示「胡须」,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
「而」字造字本义有两种说法:
「而」为「耏」、「髵」的初文,本义为「頰毛」,假借表示虚词,久借不归。
学者李圃认为「而」是「馘」的初文,象「倒首長髮」之形,「馘」在金文中写作:第四,楷书的「而」这个部件有多个字源:
汉字「需」中有「而」,但其实这个「而」是「天」字演变过来的,「天」是「颠、顶」的初文。
汉字「耑」是「端」的初文,「耑」中的「而」是「不」演变过来的,「不」是「丕」的初文,像「地下根须」之形:
这个问题以前讲过,是隶变导致的「汉字构件趋同」,比如:「奉、春、秦」上面都是「三人」,但却完全是不同部件演变过来的。
所以,「而」的本义不一定表示「胡须」,且作为汉字部件的「而」,不一定是汉字「而」,只不过巧合同形而已。
另外,我看到有种说法说「耍」是「傻」的后起字,或说是「誜(shua3)」的讹变字。
但是,我也没有看到很好的文献证据,能够支撑这一点,就不多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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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耍」为什么从「女」,不知道!
「耍」解释成「颊毛戏弄女子」几近穿凿,纯粹是望文生义。
可能「耍」是一个讹变字,由什么字讹变而来,今天已经无从稽考。
又或者就是一个纯粹的记号字,没有任何意义。。。。。等等。可能性很多。
所以,释读汉字要详细考虑,多方自洽,同时要恪守「存疑不断」的原则。
有疑点或者证据不足,就先放下来,说不定以后很而然看到一个文献证据,也就豁然开朗。
汉字字形解读不是看图说话,望文生义的想当然。
你结婚的彩礼给了多少钱?
2010年初结婚,彩礼没要求,订婚结婚男方一共给了三万,所有的首饰衣服等费用都是我们俩人一起出的。我妈陪嫁了一万现金。
我跟老公是一个地方的人,从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是一个学校,自由恋爱,没在意那么多所谓的规矩礼仪。
大学毕业那年老公爸爸查出癌症,为了治病把准备给我们买婚房的钱都用完了,我们还将共同攒的工资也支援他爸看病了。那个时候,我家这边的亲戚都在劝我再考虑一下,不要眼睁睁往火坑里跳。
其实,我特别不喜欢别人打着为你好的旗帜,对你的私事指指点点。虽然治病是个无底洞,但是这是谁都不愿意的,尤其是我老公,他是无辜的,总不能因为他父母生病我就要否定他,否定我们之间的感情吧。况且我跟他在一起,不是因为他的家庭,即使他家庭条件不好,一无所有,总有恋爱结婚的权利。
老公对我很好,我不想因为他家庭突发的状况就要放弃我们之间的感情,这样的感情太功利也太脆弱,不是我想要的。当你想要与一个人共同生活,就要做好面对一切困难的准备。因为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一点困难就要权衡利弊,明哲保身,何来的同甘共苦同舟共济?余生那么长,未来会遇到什么困难谁都无法预料,经不起考验的爱情怎么能够在婚姻的考验中长久稳固?
我们结婚是两来两走,摆酒一边一天,冬天太冷我连婚纱都没穿,也没有婚庆礼仪之类的,就是亲戚朋友一起庆祝一下。一辆婚车,我姐一家三口送我去婆家。虽然跟同学们的婚礼现场有差距,内心有遗憾,但是只要婚姻幸福,也没什么。我妈给了我一万块的现金,我回娘家的时候还给了她。他们养我那么大,供我上大学,我还没孝敬他们呢,要什么嫁妆呢,再说他们都没钱呢。
婆家对娘家的理解特别感激,对我也很好。我很感恩,也很感谢自己的选择。
始终相信经受住考验的感情会更坚固,你的不离不弃会换来对方的死心塌地。即使有些忘恩负义的人不能同甘,但那毕竟是少数,跟人品有关。相信每个人在选择另一半的时候,都是认可了他的人品的,所以,相信自己的选择,在感情的世界里尽量纯粹一点,不要被太多外部条件所束缚。
选择了就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不管前方多少坎坷曲折,相信风雨过后终会遇见彩虹。
历史上都有哪些君王娶了自己的儿媳妇?
在跟朱温、李元昊这两位皇帝比起来,我反倒是觉得李隆基强娶儿媳杨玉环的手段,算是非常温柔的了,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卫宣公不管什么事情都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卫宣公便是历史上第一个迎娶自己儿媳妇的君王。
事情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齐僖公为了跟卫国保持良好关系便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卫宣公的太子公子伋,以联姻来永结同好。
齐僖公的女儿名叫宣姜,古代有四大美人,而这宣姜虽然比不过四大美人,但也是春秋四大美人之一,其相貌可想而知。
当时恰逢公子伋在外出使他国,宣姜的美貌让公子伋的父亲卫宣公有了想法,便趁着公子伋不在强行把宣姜纳为自己的姬妾。
齐僖公的目的本来就是联姻,至于到底是嫁给卫宣公还是其儿子公子伋倒不重要,反正两国保持良好关系就行。
就这样宣姜就被迫嫁给了卫宣公,自己娘家人对此也是并没有表态,在那个年代中宣姜只好认命。
值得一说的是后来卫宣公去世卫国内乱,为了安抚公子伋的势力,宣姜的哥哥齐襄公又把妹妹许配给公子伋的弟弟公子顽。
朱温后梁开国皇帝朱温可谓是臭名昭著,早年间因跟随黄巢和王仙芝参加农民起义而成名,后面为了荣华富贵又归附于唐朝。
天祐元年朱温为了防止唐昭宗李烨被敌人所利用,便让手下蒋玄晖弑君,随后不久便让继位的唐哀宗将皇位禅让给他。
除了弑君之外,朱温在私生活上也是十分的混乱,凡是被他看上的女子都逃不出他的魔爪,其中甚至还包括其儿媳。
早年间朱温娶了张氏为妻,在这段时间内朱温还是比较老实的,但随着张氏的病逝,朱温也开始随意起来。
因为朱温的儿子们长年在外领兵征战,所以朱温便常常把他们的妻子也就是自己的儿媳妇给叫到宫内服侍自己。
更可怕的是虽然朱温乱伦,但其儿子们并没有因此而感觉到愤怒,反而是希望自己的妻子可以获得朱温的宠爱,从而让自己成为太子。
不计算养子的话,朱温光是亲生儿子就有七个,这些皇子真是为了夺嫡什么事都能干的出来,在这方面朱温的一个养子表现最让朱温满意。
朱友文是朱温的养子,按理说养子是没有办法继承皇位的,但谁让朱友文表现良好,得知朱温喜欢自己妻子后,便让妻子在朱温身边争宠。
面对如此有“孝心”的朱友文,朱温也确实想把皇位传给朱友文,如果不是后面朱温的儿子朱友珪篡位,那朱友文还真就是后梁的第二位皇帝。
不得不说这一家的关系还真是乱,为了权力甚至连自己的妻子都可以放弃,真是奇葩。
李元昊李元昊是西夏王朝的开国皇帝,李元昊生性多疑且喜欢滥杀无辜,如果平定历史上制造杀戮最多的皇帝,那李元昊一定会上榜。
除了嗜杀之外李元昊还有一个好色的习惯,并且李元昊的好色甚至达到了畸形的状态,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抢夺别人的妻子来满足自己。
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李元昊竟然将手伸到了自己儿子身上,没移氏本是太子宁令哥的妻子,但李元昊贪其美貌竟将其霸占为己有。
这一步导致了李元昊和宁令哥之间父子反目,于是宁令哥便刺杀了父亲李元昊,戎马一生的李元昊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栽到儿子手中。
值得一说的是宁令哥在杀死李元昊之后也没有继承西夏的皇位,而是被国相没藏讹庞抓住机会拥立了他的外甥为皇帝,也就是夏毅宗。
倒是宁令哥本人虽说是成功刺杀了李元昊,但最终什么也没落下,反倒是被国相没藏讹庞给杀掉了,实在是可悲。
李隆基如果按年代划分的话唐玄宗李隆基其实是应该排在朱温和李元昊之前的,但论抢夺儿媳的手段来看,李隆基应该排到最末。
李隆基登基初期还是将唐朝给治理的井井有条,一举开创了自“贞观之治”后的唐朝下一个盛世“开元盛世”
但在政绩上有所成就后李隆基便开始无心朝政专注于享乐当中,唐朝上下也是就此埋下了隐患。
李隆基有一个很喜欢的贵妃名叫武惠妃,就因为听信武惠妃的谗言,李隆基亲自杀害了自己三个孩子,而这一切不过是武惠妃一面之词,由此可见宠爱程度。
但没过多久武惠妃便病逝了,眼见爱人去世自己却无能为力,这让李隆基颓废了好一阵子,那一阵子真是茶不思饭不想。
虽说李隆基的后妃并不少但几乎没有人能跟武惠妃比肩,这时候就有人站出来告诉李隆基,你儿媳妇杨玉环就非常不错,甚至较之武惠妃更胜一筹。
半信半疑的李隆基便见了杨玉环,这一下可不得了,武惠妃什么的瞬间被抛之脑后,此时的李隆基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得到杨玉环。
但杨玉环是其儿子李瑁的妻子,这如果直接将其霸占是不是名声不好?于是李隆基就想到一个办法,让杨玉环先解除婚约随后出家为尼。
等过了一阵子后李隆基又亲自下令让杨玉环还俗并且回宫,这下算是名正言顺了,朝中大臣也不敢反对,吃亏的也就只有李瑁一人。
只能说历史之大无奇不有,在现代看来很稀奇的事情在古代竟然有多个记载,实在是令人大开眼界。
虽说李隆基强行占有杨玉环成为很多史学家批评他的理由,但相比较前面的三位来讲,李隆基还真的是最温柔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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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异性老人同居?
单身异性老人同居,不办理结婚证,成为了当前的一种普遍的现象。究其原因,最根本的还是一种养老的方式,提出这样的问题的大概率是年轻人,没法理解老人养老过程中的艰辛、孤独。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各种变化会逐渐凸显,比如腿脚不方便、牙口不好、视力模糊、听力变弱,各种疼痛缠身等等。现实中,不是所有人都有钱住进医院的,即使再不方便也都得忍着。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加之老伴早逝、子女不在身边等,身边没有人照顾,此时能够有一个相依为命的相互为伴,也是一种很好的解脱。
无人照看,缺少陪伴,这是老人选择与一个有着相似情况的人共同生活的原因之一。这样彼此可以相互照顾,生活中有一个伴,缓解生活中的孤独、寂寞,有一个人可以说说话,同时也尽量不给儿女增加负担的明智之举。至于结婚证等形式的东西就省了,毕竟这些都是身外之物,随着年纪的增加是不会在乎这些虚无的东西的。
因此,不办理结婚证、不举行结婚仪式主要还是观念发生了变化,同时这也不是一种稳定的夫妻关系,彼此也可以减少干预、纠纷、矛盾。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有着优渥的退休金,养老是不成问题的,选择一个心仪的老伴共度余生,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交流分享。
古代为什么有童养媳?
你好!
童养媳是古代特定历史环境下所产生的一种畸形的婚配制度。童养媳在北方叫做“小媳妇”,南方习惯叫做“养媳妇”,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童养媳制度。
历史起源关于童养媳制度的起源,学界有四种不同的看法,分别是:滕制说、后宫说、沃沮说,养妇说。我们分别来了解一下。
上古时期媵制说娥皇女英
滕(音ying),古代指随嫁或陪嫁的人。古代多有正妻结婚时,未成年的妹妹或侄女陪嫁夫家的,这就是媵制。如著名的娥皇、女英共嫁尧帝。
2.秦汉时期后宫说
古代出于政治原因,多有公戚贵族将子女自幼送入宫中,以博取富贵。如宋仁宗周贵妃,四岁入宫;明仁宗宣皇后,十岁入宫。此外,皇室也会主动从民间挑选幼龄女子来充实宫廷。
3.三国时期沃沮说
沃沮国
沃沮是三国时期朝鲜半岛北部的部落,三国志曾经记载:沃沮国女,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这已经具备了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童养媳的雏形。
不过沃沮国只是曹魏的属国,并不属于正统的华夏文明。
4.北宋时期养妇说
北宋时期,关于童养媳的记载逐渐增多。《宋史·杜紘传》记载有:民间有女,许嫁未行,而养于婿家。可见这时候童养媳制度已然不鲜见。
形成原因童养媳制度在中国历史悠久,形成原因纷繁乱杂,和时代背景,风俗习惯,自然环境等都有关系,接下来我们就试着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童养媳制度。
重男轻女
重男轻女思想中国古代处于父权社会,儒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深入人心,古代家庭多有生男婴的执念,而女婴过多难以养活时,无非就是三种下场:溺毙、送人、卖为童养媳。
这种思想荼毒中国两千多年,也是形成童养媳制度的根本原因。
家庭原因家庭贫困,难以养活是造成童养媳现象的直接原因。当吃饱饭也是难题时,把女儿送去做童养媳就成了不难选择的答案。康克清同志曾回忆:五姐妹从小就送给人家当了童养媳。而她自己也是出生四十天就做了童养媳。
此外嫁娶在古代是一件大事,《礼记》记载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结婚时男方的操办,彩礼,女方的嫁妆,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甚至多有因此负债累累的。
婚宴
而童养媳制度就可以较为轻松地解决这个问题。买童养媳,男方不需要准备彩礼,大宴宾客;女方也可以减少养女儿的花费,不用准备嫁妆。下图是民国八年时社会上收养童养媳的大致花费
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花费是极低的。男方家里买来童养媳后,既可以增加劳动力,帮忙做家务事和农活,又省了一大笔开支,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家庭因素导致了童养媳的出现,如母亲没奶,母亲早丧,父母出逃,生母被卖等多种原因,让人触目惊心。
古代政策影响封建社会往往存在人少地多的现象,毛主席曾说过“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鲜明地点出了人口的重要性。
为了增加人口,历朝历代多实施早婚早育的政策。如汉惠帝曾经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要五倍上缴人头税。北周武帝时期,适婚年龄分别是“男十五,女十三”,满足年龄不婚的将被处罚。
这种政策下,男女双方家庭都要早做准备,以免适龄未婚而受到处罚,相当于潜移默化地助长了童养媳的风气。
早婚
封建迷信思想古人多迷信五行风水之说,而女性社会地位低下,很多时候都成为这迷信思想的受害者,和童养媳相关的典型的有以下几种
望郎媳古代多地有儿子生不出来后,买个童养媳,希望能带来儿子的,叫做“望郎媳”,有“插朵花待儿生”的谚语。
2.冲喜
古代医疗条件落后,当儿子身患重症又难以医治时,有部分家庭会选择给儿子买个童养媳来结婚,希望结婚时的喜气能冲散厄运,儿子得以痊愈。
3.命克父母
五行相生相克
由于迷信思想,在古代当新生女婴的生辰八字和父母的有冲突时,很多家庭选择将女婴送人或卖为童养媳来避灾。
童养媳制度中的婆媳关系相比正常婚姻中,婆媳因为何种价值观的不同而形成诸多矛盾。童养媳因为从小和婆婆朝夕相处,相对而言婆媳关系会融洽的多。婆婆不是那种狠心恶人的话,这种婆媳关系有时候会类似母子关系。
如《窦娥冤》中,窦娥父亲窦天章在窦娥小时候就把她卖个蔡婆婆做童养媳。后来张驴儿诬陷窦娥婆媳杀人,窦娥怕婆婆年龄大受刑挨不过,就含冤认罪。可见婆媳关系还是不错的。
但是也存在不少婆婆虐待童养媳的,此时婆媳关系并不融洽,甚至会出现童养媳逃跑的现象。比如南宋时期著名的巾帼英雄黄道婆,被卖做童养媳后,饱受公婆,丈夫虐爱,终于有一天她逃了出去,来到海南岛。在黎族同胞的帮助下活了下来,并学习、改进纺织工艺,极大地促进了绵纺织业的发展,至今仍流传着“黄婆婆,黄婆婆,教我纱,教我布,二只筒子,两匹布”的民谣。
综上,童养媳制度是中国古代特殊历史背景和传统观念影响下所形成的,在新中国成立后,已经明文规定禁止了童养媳,这对广大女性同胞来说实在是一大福音。参考:《童养媳考略》,何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