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财产分割,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
婚姻法财产分割,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
可以要求赔偿;出轨对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就目前来讲是没有决定性因素的,依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
但是根据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民法典里的新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是可以让过错方,即是出轨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掌握了出轨方出轨的证据上,而且必须是合法证据!
如果有这种情况建议通过专业的律师协助取证调查,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也可以让自己收益最大化。
比尔盖茨夫妇为什么离婚?
我特意去网上查了下,比尔盖茨和梅琳达同时宣布离婚,并在推特发表声明, 声明翻译如下: 在经过深思熟虑以及对感情的努力修复之后,我们决定结束这场婚姻。在过去的27年里,我们养育了三个出色的孩子,还建立了遍及全球的基金会,致力于帮助所有人过上健康而富有成效的生活。我们会继续坚守对这使命的信念,会继续在基金会共事,但我们不再相信在人生的下一篇章里,还能作为夫妻携手成长。在我们启航这段新生活时,希望大家能给我们的家庭留一些空间和隐私。
据说,比尔盖茨身价超过1300亿美元,这笔巨款又会如何分配呢?会对基金股票造成影响吗?
开庭后多久才能得到判决书?
作为一个打过此类官司的当事人,我觉得这个问题得看你们涉及的财产复不复杂,如果房产车子都是婚前财产或者都是婚后财产,那应该算财产划分起来比较容易,如果结婚时间不长,财产的构成有婚前有婚后还有父母出资,那就复杂了。我的财产诉讼是2016年1月立案的,最终是2018年4月初二审判决的。中间经历了一年零两个月的一审,开庭了三次,最后一审给出驳回我诉讼的判决。随后我上诉,开庭一个星期二审给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又等了大约两个月,一审法院审监庭给我的案子重新分了案号,定了开庭日期。再等了几天,法官自己申请回避此案。又等了差不多两个月,一审法院少年审判庭给我立案,后来开庭审理,这次给出判决是2017年11月11日。看到判决书,我感觉到中间有一部分不公平,我继续上诉,上诉后是2018年3月30号开庭的,4月9号给出判决,我总体满意。我这个案子的前半部分用了两年半左右吧。判决生效后对方就把该给我的钱主动给我了,我都不敢相信为什么跟我打了那么多年官司就为了不给我钱,可最后给钱的时候这么痛快?但是还有下集,又过了半年,2018年9月3号,对方又去二审法院申诉。9月21日,二审立案庭给我发了审查此案的通知书,我也邮寄了自己的答辩状。现在从他立案到现在四个月了毫无音讯,不知道啥时候给个结果。通过这么多年的打官司我发现,法院对当事人规定的时限非常严格,比如一审判决后上诉期限是十五天,你晚了绝对不给你立案。但是法律规定的几天把立案材料给对方当事人,开庭多久判决,延期审理需要谁谁签字,最长的期限是多久等等吧,反正法院该遵守的时限它们才不在乎呢,如果当事人较真,他们除了找理由搪塞我们,还有可能对我们的官司不利。所以啊,我觉得您就静等吧,反正他们会给结果的,催也不管什么用,案子进了法院决定权就由他们了。耐心等待。
分割离婚财产时应从哪些方面审查对方的银行存款明细?
一、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二、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会要求法院调取。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取。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
三、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取一个时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
对于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询,若能举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最好,法院可依申请直接到该证券公司调取对方的开户信息。若不能给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则必须凭对方的身份证号至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但手续上会烦琐得多。
由于股票交易的特殊性,现如今的股票交易都会委托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即股票的资金均由第三方银行转入或转出。为此,申请法院调查的内容亦有两部分,一为股票交易对账单;一为账户资金对账单。
四、公司股权信息查询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在财务在处理上,守法经营、客观作账的公司实在少之又少。而经济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这些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得惊人,利润也是不菲,而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则可能是亏损。而公司价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股东的股权转让只需经过股东会通过即可),给非公司股东一方的配偶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实践中,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以防止对方进行貌似合法的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信息的查询,也可请专业的律师,律师凭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合同可直接到工商部门查询,查询的内容涉及开业申请、公司章程、年检报告,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还可以查询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五、房产信息查询
房产情况是如今离婚争议中最主要的财产分割内容。配偶在多数情况下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有多少套住房,但仍有不少粗心的妻子,若家庭中购买有多套住房的时候,只知道小区名称,具体在哪单元几层几号就不知道了,有的甚至只知道大致的方位。使得调查起来增添不少的麻烦。当然,也不排除有的配偶故意隐瞒房产的购置情况。
实务中常遇到的问题,知道在具体的小区内,不知道具体的房间号,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请专业的律师帮忙调查,因为律师一般可凭律师调查介绍信根据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找物业公司查询。物业公司常会配合。查询到具体的位置后,再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所在地址并不一定是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名称,有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名称不符,便不会提供查询,即便产权人的名称是一致的。为此,一定要向物业公司询问清楚,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描述是怎样的。遇有物业公司不予配合的,律师可向法院申请出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调查对方在该小区购买房屋的具体地址。
一般情况下,律师可凭调查介绍信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地址及产权人的名称,能够获得产权登记查询证明,依此就可主张房屋产权分割。如果是个人自己去调查,除非有关系,一般是不会查到的。
六、保险信息查询
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日益走人人们的生活。家庭中的保险一般涉及两类,一为财产保险,一为人寿保险。此两类保险,基于保险公司的不同,又有多种保险品种。
在离婚争议中,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在财产保险种类下,已交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人寿保险种类下,只有已交纳的保险费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保险金,则因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对方保险信息的查询,可根据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保险公司的家访信息等获知。一般来说,到具体的保险公司,凭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可以查询投保情况。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直接到保险公司查询,需要凭人民法院的调查令或人民法院直接至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会以复函或提供保险合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等形式答复。
以上内容是夫妻财产状况信息查询和证据的收集,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要想查清楚是比较麻烦的,往往涉及到的财产方面比较多,建议请个专业的律师帮忙查询,律师会凭借他的专业及证据更容易取证,而且律师也知道哪些是有用信息,不会有所遗漏。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婚后夫妻一方出轨,违背了夫妻间应该相互忠实的原则。这种行为虽然一般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军婚等特殊情况除外),但这种行为属于法律认定的,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有过错的一方。
"丈夫发现妻子出轨,并录有爱情",事情做到这个份上,显然这对夫妻的关系也已经走到了尽头,而且这个丈夫也是有备而来的,离婚肯定是再所难免的了。当然,无论这个妻子出轨的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她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其丈夫的立场来说这个问题。
说实话,即使因一方有过错而离婚,但让法院依法来分割夫妻财产时,也不会判有过错的一方净身出户。因此,这个男主要想分割到更多的财产,最好是和他的妻子协议离婚。因为在现实的案例中,如果男方一旦有了这样的证据,女方往往就会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怕事情传扬出去;知道自己有过错等),而答应其丈夫协议离婚的要求。说白了,这种情况协议离婚时,有些女的往往会选择净身出户。
而这个事情一旦起诉到法院,大家撕破了脸皮,可能也就顾及不了这么多了,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肯定也是要面临的重要问题。那么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当然,对于一方有过错的情况,法院肯定还得依据有过错方过错的程度,情节轻重,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等来衡量判决。
一般来讲,这种情况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大多以判决四六开分配为主。即有过错的一方分四成,无过错的一方分六成。此外,作为无过错的一方,还可以向有过错的一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当然,如果无过错方的主张得到法院的认可,无过错方还可以多分一些。但让有过错的一方净身出户,几乎是不可能的。
最后提醒一点,发现对方出轨时,采用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有可能会涉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哈,因此应谨慎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