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什么是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什么是婚姻自由?
1、婚姻自由是价值层面的评价,而婚姻自主权是事实层面的权利。
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自己作主决定其婚姻的缔结和解除,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或干涉的人格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婚姻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属于事实层面的权利。婚姻自由体现的是自然人对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是婚姻内在价值的体现,是婚姻的题中之义和价值评判。婚姻自由是对婚姻自主权的肯定和界定。就其性质来说,婚姻自由是对婚姻自主权的肯定;就其范围来说则是对婚姻自主权的界定。有了婚姻自主权并不等于婚姻自由。2、婚姻自主权更多的是具有法律属性,而婚姻自由更强调伦理色彩。3、婚姻自由是一种制度,婚姻自主权是一种权利。婚姻自由是离婚率急剧上升的推手?
谢谢邀请!
朋友说:婚姻自由是离婚率急剧上升的推手。
但我认为,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朋友又问:传统的婚姻制度还值得提倡吗?
对此,本人只想说两句:
对传统的婚姻制度,只能去除糟粕,取其精华。
比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主女仆,这些应该抛弃;对婚姻忠诚、夫唱妇随、尊老爱幼、相夫教子等等,这些就应该提倡。
回答完毕,谢谢。
自由婚姻大家咋看待的?
自由婚姻标志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人类思想的开放,对于现在崇尚自由恋爱,婚姻自由的年轻人来说很是推崇。
其实很多长辈的思想已经从原来的老思想里解放出来了,不再追求包办婚姻。很多父母反倒是是支持儿女自由恋爱,找一个都能相互看着顺眼的结婚对象。
虽然现在还能看到不少的相亲,经过好友亲朋的牵线搭桥或者婚介所的介绍,男女双方见面相互了解一下,看看对方是不是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两个人对待生活以及婚姻的看法。但不能否认的是已经没有人可以强求两个人必须要结婚这件事。
其实现在不光是城市里,在农村也已经没有包办婚姻这事。初始都是男女见见面,互相留一个联系方式,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以后再决定是否订婚结婚。
两个人在初始接触一段时间后,会对另一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有没有共同语言,对方性格是怎样的,对于未来的生活有没有合适的规划等等。如果两个人都感觉对方跟自己的生活理念相同,对于以后的婚姻生活也有一个合理的安排,那么都没有意见的话,家里的父母才会进行下一步的订婚,结婚事宜。
如果两个人感觉对方都不符合自己的择偶要求,说话经常牛头不对马嘴,说着说着就没有话说了。或者是一方对于这件事表现的不太热情,那么两个人道一声珍重,各奔东西就行了,谁也没有亏欠谁,耽误谁。
家里做父母的也不可能强求说让儿女必须答应这门亲事,因为做父母一定是希望看见儿女生活的幸福,不会把儿女推到火坑里,看着儿女被不幸福的婚姻折磨。
自由婚姻现在不会落伍,只会越来越多的符合年轻人的心态。我喜欢的人,我要和对方结婚生子,幸福的生活。我不喜欢的人,我不会和对方探讨结婚这个话题,谁也不能强求我和对方走进婚姻里。
婚姻自由是大势所趋,是人类思想的巨大进步。
婚姻自由是指?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
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规定,即为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为违法行为,不受法理保护。因此,婚姻自由的权利,既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许当事人滥用。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些?
婚姻自由主要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1、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
2、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既然婚姻的成立和维系都应以爱情为基础,那么双方或社会把离婚一律看成悲剧是不适当的。但离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子女的幸福。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我们反对轻率离婚。因为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当事双方及家庭、社会都会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