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婚前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婚前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
现在新的婚姻法是已经自动保护婚前财产,即使婚后加上你老婆的名字,离婚后她也分不到房子的钱。
如果婚后她一起还房贷,那到时离婚的话她所偿还的房贷部分要补回给她。
其实一个女人跟了你那么多年,如果不是她造成的严重错误导致离婚,那作为男人,多分给她一点也是有担当的表现。
这辈子,能够修成夫妻关系不容易,不用为了钱搞得离婚后像个仇人似的。如果有孩子的话,对孩子的影响更加不好。
当然我所说的前提是两边都没有错你们和平离婚的前提下。
希望对你能起到一点借鉴的作用。
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了?
您好!
普遍性结论是:参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偏向于实际出资方来进行分配。
房产加名之后的产权归属这个问题争论、讨论很多,看法也很多。
个人房产,婚后增加配偶名字,房子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份额,视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而定——共同共有,各自一半儿;按份共有,按照登记份额确定产权比例关系。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关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
一般来讲,最简单的: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以财产获取的时间维度进行的简单划分。但是,涉及到婚姻财产问题上,与财产性质、财产来源、登记情况,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例如——
从财产性质上看,婚后通过各自劳动付出获取的财产,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例如,工资发到个人卡上),也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从登记情况上看,登记有双方名字的财产,属于二人共有。房产最明显: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明确规定:房屋权属以登记为准。从财产来源上看,完全来自于个人财产(或者不含对方)、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视作个人财产;来自于双方财产的,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共同财产。用上面后两条来套到题主情况:
个人房产(假设题主购房时,女方未出钱),登记在个人名下,无论婚前婚后,均属于个人财产。个人房产,增加了对方名字、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则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方式个人财产,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这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题主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到两种分割方式:
房子无贷款的情况下。参照实际判例,多数情况下,按照登记的份额比例情况,向男方倾斜。这个倾斜力度,题主自行掌握、主张。房子有(或有过)贷款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可能不太适用题主情况(贷款房加名比较困难,除非偿清贷款之后加名)。此时,房子分割参照上一条,婚内偿还的贷款部分(含增值),一人一半。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百分之九十的钱都是男方出的?
婚后买房90%都是自己丈夫出钱买的,如果离了婚这房子该怎么分呢?这是女人的一种不信任的表现,这是女人一种杞人忧天的感觉。我觉得在婚姻的过程当中,结了婚房子就是两个人的,两个人有了孩子以后如果出现感情破裂离婚的话,那么也得说是孩子归谁谁就占有房子的主动权,再者说了,如果谁感情出轨背叛了对方,这房子也应该归谁,所以说这就是负心郎的代价。这也是对陈世美又割肉又挖新的一种惩罚因此我说婚后买房只要是女人没有过错又辛辛苦苦的照顾着你们一家人又为你们传宗接代生小孩儿如果说离了婚真的是辜负了这个女人的付出因此说得有补偿的最起码这房子应该是人家的。
我想告诉那些父母给你买房的小伙子们,可千万别在外面沾花惹草,更别是当了父亲还外面有采集飘飘的现象,如果说你人已经出轨惹出了祸,到时候你父母给你买的房子可就说不定是谁的了,所以我说还是为了房子,为了妻子为了孩子还是好好的生活在一起,珍惜父母给你提供的幸福,好好的把家经营的甜蜜快乐,这才是最好的。
夫妻恩恩爱爱,不会为一点事情争吵夫妻。那么还用担心这个房子是谁的吗?可能住了一辈子,这房子都是你们夫妻共有的,所以我说没有外心也没有私心杂念的人,从来都不担心财产属于谁的,因为这都不会发生,所以也不要去想。婚前男方盖的平房婚后拆迁分配的楼房是婚后财产吗?
你的这个问题,我想从我的认知来给你回答一下。
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的平房属于男方的。然后你又说换了之后的房子,那这个房子就是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所以换之后的房子,只要不是婚姻破裂离婚,那么这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疑问的!
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
您好!
基本的结论是: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二人的名字,二人均有产权,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割的。
但是因为房产获取的时间、获取方式、登记方式上有区别,所以具体分割的份额多少也有差别。分两种情况回答一下:各自份额的判定,离婚之后的分割方式。
各自份额的判定
1. 从获取时间上,是婚内购房
(1)婚内夫妻二人用婚内财产购买
这种情况判断最简单。这种情况下,无论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除非特别约定(例如,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房子均作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在没有标注份额的情况下,因此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夫妻二人各一半儿。
(2)婚内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
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关键点:
一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个人财产包括了个人婚前财产、个人的父母赠与给单方的财产。在购买的时候如果直接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或者购买时登记单方名字随后又加了对方名字,无论哪种情况,在分割房产的时候,首先靠双方协议,一般来讲,未出资方占有的份额会少。协商不成,通过法院判决决定。
二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支付首付、婚后二人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个人支付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两种情况下,离婚之后,房子基本都会归出资方所有。但是,出资方要给予对方一定的费用补偿,包括对方份额折算、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具体没有固定的比例,主要看协商或者判决。
2.从获取时间上,是婚前所购
主要就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二人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双方名字;一种是婚前单方出资、登记双方名字,或者随后加上对方名字。
针对婚前二人共同出资购房。这种情况下,在没有明确各自份额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针对婚前单方出资、登记双方名字,或者随后加上对方名字。这种情况下,视同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具体的份额在没有明确写入房产证的情况下,也是靠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判定时也是倾向于出资方。
因此,简单总结一下:
(1)夫妻双方婚内共同出资,可以认定为一人一半儿。(2)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主要依据各自出资份额界定。(3)夫妻一方出资,房产证登记两个人的名字(不管购买初次登记,还是随后加名),具体份额看双方协商结果。分割方式
这里主要从房子有无贷款作为说明的维度:
1.无贷款
如果是一人一半儿,谁都可以要。但是要房子的人,就要给对方相应的补偿,主要可参照当前房产的市场价格。
如果不是一人一半儿(如上所述,例如后来加名的,房款由某人个人财产出的),一般归份额大的一方,但是要给予对方经济上的补偿(按照协商好的份额界定)。
2.有贷款
这种情况下,大概率房子是归贷款人所有。
因为房子处于抵押状态,能否变更产权人,不单取决于夫妻二人协商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如果贷款银行同意,那么他们会对变更人进行还贷能力等的评估;如果不同意,贷款的偿还人不能变更,除非把贷款还清。
另外的提示
1.别拖延,否则对双方均有风险。
离婚其实不是每个人想看到的,毕竟当初结婚还是希望能好好一起过一辈子。但是,并非事事如愿。既然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上,不要留什么尾巴。还是那句话:什么事儿都做到前头,别拖延。否则,对于双方来讲,未来都可能存在风险。
2.分得房产有限制条件。
在分割房产时,能不能分得房产的所有权,受到当地限购政策影响。如果没有购房资格,是无法分得房产的,这一点要提示一下。
希望能够对题主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