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edding,前任婚礼你会参加吗
iwedding,前任婚礼你会参加吗?
不会。
如果他为了追你在宿舍楼下摆过心型蜡烛,抱着吉他唱着《月亮代表我的心》,在楼下喊,某某某,我宣你,做我女票。
然后他身边的朋友起哄,齐喊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看到他微汗的额头,紧张的屏气,炙热的眼神,你的心跳漏了一拍。
从此早上有人叫你起床,相约去食堂早饭,他为你排队,你为他占位,他帮你打粥,你帮他剥茶叶蛋,他的瞳孔里泛着你的轮廓,你的嘴角挂着蜜一样的笑。
年轻的爱情,总是鲜嫩而饱满的。
他在操场上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赢来女生的一阵尖叫,你抱着他的外套,闻着他的气息,在他大汗淋漓赢得一场比赛后,你递上一瓶有你掌温的水,他笑着揉着你的头发,说小傻瓜,也不知道给自己撑把伞,晒不晒?
你抬起笑脸说,我天生丽质,晒黑也不怕。
晚上相约去学校湖边,你喜欢扮泰坦尼克的rose,歪着脑袋说,You jump, I jump.
他摸着你的脸颊,看着你的眼睛,你闭上眼,心跳得如交响乐,呼吸紧闭。
然后感到唇上的一股温热,他呼吸急促,紧紧环住你,你靠在他胸前,数着他咚咚的心跳。湖光点点,杨柳依依,偶尔有萤火虫飞过,你说,那是为我们点的灯火。
过了宵禁时间,被楼下的大妈一阵痛骂,可躺到床上,摸着红肿的嘴唇,想要他生硬的舌头,急促的呼吸,心尖上还是泛出津津的甜。
你喜欢吃糖炒栗子,他就每天买给你,剥好送到你嘴边。
你大姨妈肚子痛,他着急地上网查各种资料,又听人说胡椒加红糖冲水喝可以止痛,帮你冲上一大杯,你喝了一口,呛到眼泪都出来了。
他喜欢抽烟,你总是因为这个和他生气“再抽烟就别亲我哦”,他凑上来,你笑着推开他,臭死了臭死了别碰我。。。
你在他手机上看到别的女生的信息,一瞬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你们吵架,和好,吵架,和好。
20出头的日子,谁不是血脉喷张,你一句你吼我,他一句你真是不可理喻,都能让你们形同陌路。
多年后,你离开家乡,穿梭在林立办公楼和如梭的车海里,8公分的高跟鞋踩出哒哒的节奏,你加班到凌晨,打车回家路上发现一家小馄饨摊,你说,师傅麻烦停一下,我想吃点东西。
回到家甩掉高跟鞋,揉揉磨破的脚趾,给你的养的猫一个暖暖的拥抱。
你的生活,除了爱情,倒也平静而充实。
而他,你可能从同学朋友那里听到一些点滴,他交了女友,家里安排了工作。
某天,你打开QQ空间,他贴上了他的婚纱照,笑得甜蜜,他比读书的时候胖了些,多来些沉稳,少了点精气神。
几周后的某个晚上,你在加班赶方案,那个QQ头像亮了,跟你说,我要结婚了,你来参加吗?
你恍惚了一下。
你记得学校早餐粥5毛钱一碗,茶叶蛋8毛一个。
你记得从男生宿舍到女生宿舍一共1008步。
你记得他最爱在球场上将喝不完的矿泉水撒到头上。
你记得他喜欢揉散你的马尾,嗅着你的发香。
你记得他跟走不动的你说,来哥哥背你。
你记得你因为他打游戏不陪你而生气。
你记得分别那晚的眼泪,和他决绝的话语。
可是啊,亲爱的,那只是因为你忘不掉那时的自己。
他不会在司仪问出“你愿意娶眼前这位女子为妻吗?“的时候突然转向你,更不会像电影中男主角拉起你的手跑出礼堂。
他会真挚,眼含泪光,饱含深情,说”我愿意“
然后覆上她的双唇
然后你听到台下的尖叫,犹如当年你在窗口听到的表白和起哄一样热闹和真实,但你不觉得刺耳吗?
现代人身上都有一种虚伪。
这种虚伪,就是在某些尴尬和复杂的场面前,装作若无其事,而你明明可以避免这种场面。
为了这场婚礼,你可以敷一个月面膜,你可以去减肥瘦身,你可以去染发烫发,你可以妆容精致,但你何必去那种场面去看他如何将当初对你的承诺重新讲给另外一个人听?
你也不必看到听到后嘴角泛起笑容,彰显一种大气。
装大气,也是一种虚伪。
身为前任,你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去面对这种场面。
真正的大气是,在心底说,哦,你结婚了,恭喜。
他幸福就由着他去,他不幸福你也无需在意。
联系什么的,能免就免吧。
婚礼什么的,就不要参加了吧。
更何况,还要给红包!!
婚礼上的歌曲i?
美好的爱情之歌,是最能表达此时两位新人的心情
weddingceremony是什么意思?
wedding ceremony 英[ˈwediŋ ˈseriməni] 美[ˈwɛdɪŋ ˈsɛrəˌmoni] n. 婚礼; 结婚典礼; [例句]But katz noted that the role of the parents in a same-sex wedding ceremony is often different than heterosexual weddings.但卡茨也指出,同性婚礼中父母的角色通常有别于异性婚礼。
结婚给了十万彩礼?
你的描述,我看了一遍,觉得你是一个喜欢斤斤计较的男人,比较小气,我担心是看的不够仔细,怕误会你,再去看了一遍,我的看法还是没有错。
首先,你是一个不够大气的男人,其次才是女方家的工作没做到位,太抠门,存在缺陷。总之,这个事,主要问题还是你太计较,心胸不够大度大气,女方家呢,又喜欢去按照风俗走,还不够重视你们,太抠门。包括没有好好接待你们呐、改口给的钱少啊,女方家都是有问题的。
但我觉得,这些都不是个事情,也不是啥大事,和违背原则的事情,不值得计较。对于双方的问题,我具体罗列如下:
1、彩礼问题。如果是当地风俗习惯的话,我觉得,只要不超过10万元,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遇到要三五十万的彩礼,你岂不是要闹上天了?
2、领证给个3000,没多少钱,有啥好计较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领证要3000元,但既然对方提出了,应该是当地风俗,那就执行呗,没几个钱。
3、领证后,回娘家,太正常不过了,你有啥好气的呢?难道领证了,就是你的女人了?就是结婚了?很多地方,领证和正式办酒席结婚是两回事,领证是合法夫妻,举行结婚仪式,才是正式的结婚。那才是你的老婆,才可以跟你生活,所以,领证后,让你把她送回娘家,有啥不对?
4、结婚前一天,你要求从县城酒店去接,人家要求按照风俗从老家(应该是农村)去接亲,有啥不对?你这个就是无理取闹了。
5、你们接亲团去,凌晨三点到,对方没有接你们,只能说女方对于这个事情不够重视,或者细节不到位,不是啥大事,不值得大书特书。
6、改口好爹娘,你们家给 2000多,女方父母只给200,只能说明他们小气,也不是个啥原则问题,不值得去计较,也没必要拿出来说。
7、亲戚来参加婚礼,一共2000多的路费,你给,这没啥好说的,我结婚的时候,农村的亲戚来县城参加,所有路费我负责,包车费用,本身就该男方负责。
8、他爸妈来什么都没给,连牛奶都没有,你去给双份烟酒茶副食,这个多大点事情?只能说你丈母娘一家小气、抠门,也不是个啥原则问题。
9、女方抱怨你啥都没买,女人抱怨下,没给买这买哪,正常,该过的日子,还得过,说下又少不了一个胳膊一条腿,她说去呗,抱怨下又咋了?那么计较,累不累呢?
通篇说完,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去计较,女方家抠门,遇到你这个太小气、太计较的女婿,真是一对活宝,不搞出点问题都难,计较下去,婚也别结了,各过各的。
何况,钱也给了,你抱怨有什么用?又要不回来,与其如此,还不如想开点,好好过你们的小日子,把婚姻好好活下去,才是正道。
最后说,男人啊,大气点,心胸广一点,这样才活的开心一点,做一个大智若愚的男人,做一个大气靠谱的男人,不要啥事情都去斤斤计较,吃不得一点亏,如此,就不是一个真男人了。
女生结婚不想办婚礼很奇怪吗?
身为一个男生,和我关系特别好的一个女生不知怎么就和我讨论了这个问题,以前也想过这一方面的问题但没怎么仔细想过,但今天就来好好说一下我的想法,我总觉得呢从一个一般家庭出身的我们来说,倒不是非要办一场异常气派的婚礼,其实从小到大我们也参加过很多场婚礼了,其目的无非是想让我们的亲朋好友知道这一对新人结婚了,并且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但发生了几件事后我就对结婚非要搞特别大的排面有点抵触了。
第一件事是:我的一个大我一岁的哥哥在大学时让一个女孩子怀孕了,所以两家商量着让两个人就结婚了,本该快快乐乐的婚礼,却被人们整成了一场两个小丑的演出,被一群人逼着往脸上涂了一整个颜料盒的颜料,我在一旁都快看不下去了,所以我哥和我的嫂子除了必需要出席的场合其他时间都待在房间里不出来,全是其妈妈在操劳,头上戴着奇怪的帽子,脸也被涂的花花绿绿的,,一连忙碌了几天下来我哥真是累到吃不了饭,我大姨累的在床上躺了两天起不来。看客当然只是涂了个欢乐,但“演出”的人却并没有显得那么好受,后来我问我哥结婚是个什么感觉,我哥说这辈子不想再来第二次。
第二件事是我姑姑家的一个大哥哥,快奔三了才结婚,家里人真是操碎了心,我的这个哥哥对我特别好,每次从外地工作回来后都会带我出去玩,以至于在我小时候不想让他去工作,在结婚的那天,我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哥身边的小跟班,去我嫂子家接人的时候,女方的人真是百般刁难,根本不想让我哥把人带走,一进门先给我哥吃了一碗刚出锅并且涂满了芥末的面条,最主要的是还要用手吃,然后把一盘硬皮核桃吃完才能去开新娘的门,最后真是都把我给气哭了,去给他们说情才算放过吃各种东西,再然后新娘的房门打不开,不给钱不下床,找不到鞋不出门,等等等等~最后是把她背回家的,鞋最后还是没找到,其历程之艰辛堪比唐僧独自西天取经,看我哥结了婚后憔悴的样子真是特别不喜欢这个形式。
后来呢,和那个女生讨论了半天,在我看来呢其实我们就邀请我们关系最好的朋友们,所有的亲人们,就这些能说得上话的几十个人就够了,没必要在那么多见都没见过的人面前表演,后一种方式我们能收到最真切的祝福,获得最亲近的人的赞美,这不就是我们的目的吗?
所以说女生不想办婚礼也是正常的,省了不必要的环节,却收获了最真实的东西,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有的女生还会希望全世界都知道她举办了婚礼,盼望着能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最后给我同学的回复是“结婚时不管是怎样,令你喜欢的方式才最重要,记得一定要叫上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