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闹婚习俗大全,闹新娘的还多吗
农村闹婚习俗大全,闹新娘的还多吗?
现在都不闹了
毁了太多的情侣和新人?
虽说现在农民的日子是越过越好,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而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却并未跟上发展的步伐,在农村依然有很多陋习在危害着农民的精神生活。而这些陋习中又以婚礼上的两大陋习危害“最大”,而这些陋习不仅让新人痛苦不堪,新人的父母也是痛苦不堪,这些陋习在农村的流行也确实值得人们反思。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下:农村婚礼两大“陋习”,毁了太多的情侣和新人,老农:建议废除!
天价彩礼
在我国结婚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素有男方给女方彩礼的习惯,而这种习惯就是从以前延续下来的。在以前女方嫁给男方之后就成了男方的人,女方不仅不需要赡养老人,甚至女方连自己原本的姓氏都没了。而男方给予女方的彩礼正是为了感谢女方父母多年的抚养之恩。
可是现在的彩礼完全变了味,完全体现不出来是对女方父母的抚养之恩,反而体现的是农村的一些攀比陋习。若是男方家庭经济实力雄厚给予女方都少彩礼也都无可厚非,可是现在普通的农民家庭动辄需要拿出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彩礼,很多农民也因为自己儿子的一个婚礼而一夜致贫。
彩礼只是结婚的一部分,还不算前期需要准备的房子、车子,有些还要再城里买房,还要买好车。这些一个刚毕业不久的年轻小伙子基本实现不了,靠的只能是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一场婚礼不仅能掏空一个农村家庭,甚至还要负债累累。很多年轻的小情侣因为男方男不出女方要求的彩礼而不得不走上分手之路,有情人也难成眷属,所以不得不说一些农村地区的天价彩礼属于农村的一大陋习。有老农建议废除农村的天价彩礼,希望稍微给点意思一下即可,不知道有多少农民同意这一观点。
无理婚闹
在农村结婚的当天晚上是有闹洞房的风俗的,一般是新郎或者新娘的亲戚朋友在婚礼当天的晚上去闹婚,以表示对新婚夫妻的祝福。可是现在的闹婚已经演变为了“婚闹”,时间也从结婚当天的晚上转到了婚礼上。
婚闹多数情况下针对的是新婚的新郎和新娘,新郎和新娘被各种恶搞,轻者最后经过重重阻拦最后还是把婚结了,可是严重的甚至闹出了人名,新郎或者新娘最终被无情摧残,婚礼不得不终止的也并不在少数,可以说婚闹也确实是毁了很多对新人的婚礼。
让人更气愤的是有的时候婚闹甚至牵扯到了伴娘,新娘有新郎保护,伴娘多是新娘的朋友多是只身一人参加婚礼没有朋友保护,也就成了一些婚闹之人的靶子,网上关于新娘以闹婚为名的猥亵层出不穷,而这种事因为是在婚礼上多数也就不了了之。所以对于这种无理婚闹,闹新娘、闹新郎、闹伴娘的行为,老农也建议废除。
会有现代这么多闹剧吗?
闹婚应该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到到现在这种越演越烈的地步应该违背了事情的本身。
从事情本身来讲,闹新郎新娘是有必要的!但某些地方把父母拉进来做主角就有点尴尬了,一不小心,没了分寸,就会被人骂为老不尊,最难听的话,莫过于此!
曾仕强讲传统文化,结婚闹,是古人想让夫妻明白,结婚不容易,一生就接一次就够了,不想第二次!
这是中心思想,但实际操作这种习俗偏离了这个意思!
挣扎中踢伤一男子隐私处?
作为刑辩律师,笔者认为遭遇这种情况,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五人男子的行为低俗下流,已严重侵犯了你的人身权益,涉嫌强制猥亵,你将其中一个男子踢伤,属于正当防卫,男子贼喊捉贼,倒打一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自然无需担忧。
婚闹本来是为了在大喜的日子烘托气氛,给大家带来欢乐,但是有些人借机揩油,正如问题中的五个男子对女性进行肆无忌惮地乱摸,这是公然进行猥亵,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已经严重侵犯了女性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益,显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嫌犯强制猥亵罪。
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猥亵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个男子当然属于多数,具有“聚众”情节,如果又是在一个开放的场合,同时具有“在公共场所进行猥亵”的加重情节,对五人的量刑应当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女子是勇敢的,面对五个男子的卑鄙龌龊之举,女子“以暴制暴”,进行强力反制,挣扎中踢伤了一男子的隐私部位,可谓“回击有力,一踢中的,大快人心”,女子用实力行动告诉男子,色字头上一把刀,你让我受辱,我让你残废,这样的回击简洁有力、立竿见影,对于女子而言属于正当防卫,来而不往非礼也,对于男子而言属于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法律必须维护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公民正当利益遭受威胁之时,法律必须有所作为,为合法行为保驾护航、伸张正义,所以正当防卫制度为捍卫被害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防御盔甲。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女子面临多名男子强制猥亵,人身权益正在被践踏侵犯,挣扎中踢伤一名男子,属于对不法侵害的制止反抗,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男子异想天开,还想起诉女子,实际情况是男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面临的可能是牢狱之灾,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人违法犯罪都无法逃脱法律制裁,唯有心存敬畏,遵纪守法,方能平安健康,幸福久远。
马来西亚结婚有什么习俗?
1、订婚礼品
马来人通常定亲后,男方向女方赠送订婚礼品,还必须举行订婚喜宴。订婚后,如果男方反悔,女方不退礼品。若女方违约,除女方因故死亡,则要加倍退还。
2、婚礼之前
婚礼之前,双方可以在某些限定的情况下约会,这期间男方除筹措聘金外,还要每月送钱给未婚妻,以表示愿意承担供养新娘的责任,未婚妻会将钱存起来,以备购买嫁妆或将来家用。马来人一般是男方入赘女家,女方负担婚礼婚宴的一切开销。马来的婚礼相当隆重,一般都要举行两三天,实行“三礼”。
3、婚礼“三天”
马来西亚人的婚礼一般要进行三天。第一天是在新娘的家中或当地的清真寺举行。婚礼日期一般选择星期五,因为星期五是穆斯林的休息日,婚礼由教长主持。新郎带着钻戒和其它珠宝首饰,在亲友的陪同下到新娘的家中或清真寺,见过教长、证婚人后和新娘的长辈后,才开始在教长的主持下开始婚礼仪式。仪式上,教长会分别问新郎和新娘:“以真主安拉的名义,是否愿意娶/嫁给某某为妻?”新郎和新娘都会回答:“以安拉的名义,我愿意。”宣誓之后新人开始交换礼物,然后在教长的领读下朗诵《古兰经》并进行祈福。新郎送给新娘的彩礼要放在洞房里展示给宾客们。有各式各样的衣服和化妆品等,都是装在精美的盒子里。
星期天是正式的婚礼日子,也会在当天宴请宾客。婚礼上有一个热闹的环节叫闹婚。新郎被一群敲着手鼓并载歌载舞的未婚青年簇拥着到新娘的家中,后面还会跟着一个庞大的迎亲队伍。伴娘和新娘的亲友们会拦住新郎并要求入门费,这个和国内的传统婚礼习俗有点相似。经过几道这样的环节后,新郎才能见到新娘。之后新人会穿上华丽的服饰端坐在花床上,老人会在新人头上撒下鲜花和大米并念经为他们祈福。
参加马来西亚婚礼的宾客都可以得到一份礼物:以前一般是一个盛着米饭和红鸡蛋的杯子和漂亮的纸花。鸡蛋象征着新娘健康为家族添人口,米饭表示丰衣足食和生活美满。不过现在一般都赠送巧克力、果冻和蛋糕等。
4、礼后探亲
礼后第七天新人回男家探亲,然后就居住在女家。近年来,这种风俗逐渐变化,新娘也有在男家生活居住的,在城市里更是如此。
5、“玛拉克”
马来人的离婚同其他穆斯林一样,只要男人重复说三遍“玛拉克”(阿拉伯语,意为“我休了你”)然后到伊玛姆那儿登记就算离婚。离婚后,男人可在任何时候再婚,女人必须在一百天以后方可再婚。女方提出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就很难离成。离婚时,男女双方的个人财产都归本人所有,房屋公认归女方所有。